孟清漓连沮丧的心思都没了。
催马便往回跑。
马比人顶事多了,即使中途休息了不少时间,孟清漓还是在第二日下午便回到了军营。
出示了传令兵的信符,即刻有人将他往将军主帐处引。
孟清漓事先在脸上涂了点泥,想着最好不要穿帮,将事情办完了找机会再溜。
进了主帐,便听到人问:“军情何在?”
孟清漓便将藏在胸前的信递了过去。
接信的人看了信后,便立刻传令下去准备召开作战会议。
交待完之后,将军宋越将注意力放到了那传令兵身上。
宋越只觉得那传令兵奇怪,身材如此瘦弱,实属少见,而且自从进了主帐之后,一句话也不说,甚至连头也不抬。
孟清漓本想随着其他兵退出帐去。
“慢着!”
孟清漓只好停住脚步,百般无奈地转过身,但仍低着头。
“抬起头来!”宋越越发肯定这个传令兵有问题。
孟清漓冷汗直落。
这狗屁将军不会是看出了什么破绽。
在孟清漓还胡思乱想的时候,宋越已经将他擒住,一只手抬起他的下巴。
“你是女人?”宋越也吃了一惊。
将孟清漓的头盔掀掉,如瀑的青丝散落。
孟清漓抓着宋越的手,一时之间脑袋一片空白,一点办法没有。
抓着他的人很年轻,大概二十多岁,面目俊朗却霸气十足。
“你是什么人?竟敢冒充天朝传令兵?”
杀意顿显,青年将军的目露凶光。
“哼,是不是奸细你自己心里清楚,那封信是真是假难道你分不出来?若是分不出来,那今晚被匈奴杀光了也是活该!”
孟清漓一肚子邪火没地发,更是后悔起送这劳什子密令,弄得自己现在如此下场。反正都被发现了,横竖不过一个死字,嘴里也没了遮拦。
“信件是真是假用不着你来教我,我的问题是:你是谁!”
宋越警告似地收紧了掐在孟清漓脖子上的手。
“你!咳咳!你他妈给我放手,我说还不成吗?”
卡在脖子上的手一松,孟清漓赶紧吸了几口气。
“你爷爷我叫苏烟萝,是红帐的姑娘。昨晚本想逃出这个狗地方,谁知道在湖边密林遇到个快死的传令兵,他托我把这个送过来。我就过来了。说完了,要杀要剐你给老子个痛快得了!”
宋越忽然觉得眼前的女子滑稽得可以。
明明生有不错的皮相,虽然孱弱不堪,风一吹就倒的样子,嘴巴竟这样不干净,还老子老子的叫。倒是她的眼睛圆润水灵,生气十足,不像说谎的样子。
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也称得上是有勇有谋,忠肝义胆的女英雄。
“先将她押下去。”宋越站起身。
“你说的我自会查清,赏罚稍后再论。”
05
孟清漓被投到牢里,不过因为有晨衣相好的照应着,日子倒不是很难过,起码吃穿不缺,就是无聊了点。
幸好晨衣没事就来看他,顺便带了点消息过来。
军情密报是准确的,那晚匈奴确实来偷袭了,由于天朝军做了充分应战准备,没吃什么大亏,但是两边都没捞着什么便宜,只能说勉强打了个平手。
现在营里的斗争矛头指向了抓混进天朝军里的匈奴奸细,但既然是奸细,肯定是隐藏得比较深的,哪那么容易能给揪出来。一时之间没有什么进展。
既然奸细找不出来,短期内也不打仗,现在有的是时间查这个先是逃跑后又传令“苏烟萝”了,晨衣给孟清漓交了个底,无外乎是让他嘴软点,应该能求个功过相抵。
孟清漓撇了撇嘴,没作声。
晚膳时间过后,果然被带到了将军大帐中。
抬头看了一下高高在上,坐在主位的宋越,还有两旁的数位副将,孟清漓咕哝了一声“人模狗样”,当然,是他认为小声得只有自己能听见。
宋越看着眼前这个奇怪的女人,挑了挑眉。
这个“苏烟萝”虽然是一介女流,低眉顺目地,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但从她的眼神就知道她不但不怕,还出言讽刺……真是有趣得紧。
宋越不出声,由一旁的副将发问。
孟清漓按着自己在牢里的时候就编好的套路一一回答,也让人找不出问题来。晨衣的相好总是帮忙问一些功大于过的问题,让孟清漓心生感激。
正审到一半的时候,先是将军的近侍们忽觉腹痛难忍,后来连副将们的脸色也开始难看,便匆匆暂停了审讯,急传军医。
谁知军医没传到,倒是数十位黑衣人闯进军帐,杀气冲天。
倒下的几名副将挣扎着要撑剑而起,但无奈冷汗淋漓,四肢无力。
孟清漓看这阵势赶紧躲进军帐角落静观其变。
主位上的宋越面不改色,稳如泰山。
清凛的目光盯着其中一个身材明显高大的黑衣人,“你们匈奴的奸细真是通天了,竟然还能在饭菜里下毒。”
黑衣人也不回答,在带头的一声令下刚要大开杀界。
正在此时,宋越一声清脆笛鸣,霎时数倍于黑衣人的兵士破帐而入,双方对峙,一时打得天昏地暗。
好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伎俩。
孟清漓看得傻眼,以前在电视上才能看到的打杀场面现在在自己面前活生生地上演,猛然惊觉自己正是在这样一个野蛮的时代,想起之前的种种行径,随便哪个都是死罪,更感后怕。
但现在明显是蚌鹤相争,他这个渔翁此时不溜更待何时?
便趁乱摸鱼溜出了大帐。
外边躺了一大片中毒的士兵。孟清漓畅行无阻。
摸到了马棚。
幸好马没被下药。
乐颠颠地牵了一匹骑上就跑。
有这马在,就可以按照之前的逃跑线路逃跑了。
可惜他还没来得及高兴太久,身后传来疾驰的马蹄声响。
回头一看,竟是刚才偷袭大帐的匈奴奸细,浑身浴血的模样,人数少了不少,正往这边狂奔。
黑衣人看到孟清漓天朝士兵的装束,甚为火光。
不知道用匈奴语喊了什么,孟清漓没听懂,但他知道自己要是落到这帮人手里,必死无疑。
只好催马快跑。
黑衣人中有会使鞭的,手腕粗的鞭横扫三丈,朝孟清漓挥了过来。
孟清漓一惊,只好俯身贴着马背,险险躲过这鞭。
但头盔还是被鞭子打掉,一头青丝随着带起的风狂乱飞舞。
身后的黑衣人愣了愣,马上反应过来,前面的家伙是娘们儿。
孟清漓只能说那帮黑衣人是艺高人胆大。
明明是被天朝军追杀的对象,现在竟然还有心思来抓他。
不过,抓他是一点都不难就是了。
其中一个黑衣人大喝一声,其他人都停止了进攻,但还是紧跟在距离孟清漓一个马身的距离后。
只见那黑衣人抽出腰间弯刀,排山倒海似的一挥,孟清漓所骑的马,头被削飞,马血喷涌。
马身立刻向前倾倒。
孟清漓紧闭双眼:在那么高速的运动下摔下去,死定了。
谁知腰间竟被一股强大的拉力一扯,撞到了一个人身上。
那黑衣人单手圈着他的腰,一手控马缰,用戏谑的眼神看着孟清漓。
孟清漓惊魂未定,好不容易抓着救命稻草,吓得不敢放手。
那黑衣人将他放在身前,继续策马前进。
不知行进了多久,苏烟萝的身子毕竟不济事,顿时觉得一口气提不上来,眼前便黑了过去。
06
等孟清漓再次醒来,已经身在匈奴军帐中。
从士兵服饰和语言就知道,孟清漓是刚出狼窝又进了虎穴。
身上被飞溅到的马血早已干涸成黑褐色,几天没洗澡的汗水,还有之前逃跑的时候抹在身上的泥充分混合,发出难闻的味道。
孟清漓直觉得一阵作恶。
浑身半点气力也无,腹中一阵阵的绞痛越来越明显,让他忍不住呻吟出声。
帐外的人听到声响,进来看到孟清漓捂着肚子蜷成一团,一时也不知如何是好。
毕竟这是他们匈奴王子呼尔赤掳回来的人,也没说要怎么处置,很是为难。
但是呼尔赤现在正在气头上,谁又敢去惹。
侍从皱了皱眉,打算来个眼不见为净,不理会就好。
这时一个圆滚滚的身影进了帐来,孟清漓模糊看到似乎是个妇人,劈头盖脸地对那侍从一顿骂。
那侍从不敢说什么,低了头连连应答。
胖大妈吩咐了几句,不久侍从便端了水来。
用润湿的毛巾给孟清漓做了清理,一张苍白而清秀的脸显了出来,明显迥异于塞外女人的粗犷,苏烟萝有着如水般温润的五官和皮肤。
在场的人都愣了神。
孟清漓不知道那些匈奴人要对他做什么,他只知道自己肚子好痛,痛得死去活来。
胖大妈见他浑身冷汗,便用被子裹了裹,不一会,就有军医进了来。
那医生做了大概检查,便让胖大妈查看孟清漓的阴部。
孟清漓已经意识模糊,哪里做得什么抵抗。
胖大妈掀开孟清漓的亵裤,内里果然一片殷红。
军医即刻明白症结所在,做了应急处理之后便开了方子煲药。
迷糊中的孟清漓被灌进了许多苦涩的汤药,那腹部的钝痛似乎减轻了一些。
他勉强睁开眼,看到憨态可掬的胖大妈,轻声说了谢谢,便随那药性沉沉睡去。
一睡就是三天。
醒来的时候身边伺候着的匈奴女孩惊喜地冲出去叽里呱啦地叫唤。
孟清漓饥肠辘辘,但奈何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转动双目,看到自己身处的大帐似乎比之前那个高档了许多。
至少身下的垫着的毯子一看就不是便宜货。
身上已经换了衣服,身子也被擦洗过,很是清爽。
便在孟清漓整理思绪的时候,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典型的匈奴人的打扮。
头上、胸前、耳骨上的装饰,腰上的佩刀,都显示出这个人的地位非同一般,更不用说那不可一世,视人于无物的狂傲气质。
走近了看,那男人竟然有一双一金一褐的眼瞳,深邃而妖媚。
盟清流越发觉得他应该见过这个男人,但偏偏脑海里并没有这张脸,而且若是见过那么特别的眸子,应该不会忘记才是。
那男人将孟清漓抱起来,低哑的声音问道:“怎么,不记得我了?”
听到那声音,孟清漓脑子里轰地一声爆炸。
竟然是那个男人!那个他在这个世界醒来的时候遇到的第一个人,让他这辈子再也不想碰见第二次的人!
那时候的他果然是易了容的,难怪一下没认出来。但声音是不会变的,他一说话,孟清漓就想起来了。
“你,好啊,嫖妓都嫖到天朝军营里去了。”
孟清漓转念一想:“你就是混在军营中的匈奴奸细。”
呼尔赤玩弄着孟清漓的长发,又一下没一下地梳理,手感非常好。
“没错,那帮天朝兵也太没用,我混进去那么久,该干的不该干的都干了,他们也没发现。若不是上次的偷袭出了点小差错,我就不信他们能有命活到现在!”
孟清漓听闻一身冷汗,要是被他知道自己就是破坏他计划的传令兵,多少条命都不够死的。
“听说你就是那天坏我好事的传令兵?”
哪壶不开提哪壶。
完蛋了,孟清漓想。
“想不到竟是个女人,还是曾经被我压在身下的军妓。啧啧啧。”一副无所谓的声音,让人寒毛直竖。
“你想怎么样?”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既然要死吧,也要死得有气节点。
“问得好!”呼尔赤捏着孟清漓的下颌。
“本来我打算将你掳回来,让你尝尝什么叫做生不如死的滋味,可惜啊可惜……”
话说到一半,原来充满煞气的眼神忽然变得情色起来。
“谁知道你竟然怀了我的种,这样颠簸小孩也没掉,实在难得。”
晴天霹雳。
孟清漓声音都颤抖起来。
“你说什么?我,我怀孕了?”
想起之前腹部骇人的疼痛,下体的粘腻润湿。
忽然记起被强的那晚过后,晨衣曾经给他端来一碗药,他以为是治伤的,嫌苦没喝,就给偷偷倒掉了,只给伤处摸了药了事。
可能他倒掉的,就是避孕药!
“哈哈哈--”
孟清漓大笑起来,笑到泪水都流了出来。
想不到他孟清漓,来到这个世上,什么“好事”都让他碰到了,现在竟然还怀了小孩?而且还是强暴了他的男人的小孩,这叫他情何以堪!
呼尔赤忽然觉得这女人是不是受刺激太大疯掉了。
孟清漓抹去眼泪。
“你怎么那么肯定我肚子里的小孩是你的?你别忘了我的身份!我可是天朝军营里的军妓!是男人都可以上的贱货!你以为只有你跟我好过?你可别自作多情给别人当爹!”
呼尔赤道:“这倒不难。上次去找过你之后,我还挺怀念你的身子的,之后又去找过你,帐里的姑娘说你上次被我搞到不能接客,已经休息很久了。你现在是一个多月的身孕,很明显就是最后那次给怀上的。”
呼尔赤的手伸入孟清漓的衣服,捏了捏孟清漓的腰。
“等你把小孩生出来,是不是我的种我自然知道。你应该求老天保佑那是我的小孩,否则我就将那孩子串了烤,然后喂你吃,你说好不好。”
这个男人竟然能微笑着说出如此残忍的话,孟清漓的身子抖个不停。
那男人将孟清漓放回床上,还给他拉了被子,便走了出去。
孟清漓两眼无神地望着帐顶,塞外的风刮得帐布呼呼作响,更增加了他内心的慌乱。
他甚至开始绝望起来。
难道他就要乖乖地给那该死的男人生孩子?他几乎可以想像得到,就算他生的小孩是那男人的种,等小孩出生之后,自己也不会有什么好光景。那男人在乎的明显只是他肚子里的孩子。
难道他就这样认命?
他不甘心!
孟清漓所不知道的是,呼尔赤之所以那么紧张他肚子里的孩子,是有原因的。
匈奴以游牧为生,之前曾一度处于分裂混战的局面。呼尔赤所在的伦葛朗一族,最后以武力统一了匈奴,建立起强大的奴隶制皇权专政。伦葛朗一族的祖先传说是人与白虎交合所产的后代,族里一代人只有一个男婴能继承这种血统,也只有生下来就有金褐不同色的眸子的人,才是将来能继承大业的一族之长。
以前也曾有过因为妇女流产而导致继承人缺位的情况,只要某一代人中没有出现异瞳的继承人,那代人必会遭遇天灾或是战乱,几次都险些惨遭灭族。
所以伦葛朗一族坚信这个神话,正是因为这个传统,族人对皇室继承血脉的重视,已经到了执着的地步。
其实呼尔赤对孟清漓肚子里的孩子也不是没有任何怀疑的。
他身居高位,从来不缺女人,后宫中的女人已经给他诞下了三子二女,可惜都没有异瞳的男婴。所以他不能冒那么大的险,让下一代唯一的继承人缺位。
肚子里的孩子就是孟清漓的救星,可惜孟清漓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他只是觉得,即使灵魂在一个女人的身体里,但他还是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心安理得给另一个男人生孩子。
闭上双眼,抓着被子的手指微微泛白。
与其活得那么痛苦,就是死了又有何妨呢!而且自己也不是没有“死”过。
登山时候的雪崩已经让他经历了一次,虽然他很珍惜生命,但现在这些对他来说似乎已经没有意义。
仿佛下了决心一般,孟清漓想,就是死,也不会让那男人好过!
07
既然下了决心,孟清漓觉得最好就是先让肚子里的孩子流掉。
但是他帐里很多侍女守着,做什么都被紧密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