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眯了眼,不时的往上面抹点蜂蜜,这样可以去去膻味。
“咕。”
“咦,居然还有东西敢来抢我的东西?”我只是偏了偏身子,就躲过了身后那突然的袭击“什么啊,原来是毛还没有长齐的小金豹。”
一只看上去才刚出生没多久的小金豹,一脸垂涎的看着香喷喷的烤肉,看它孤身一人,显然猎食的父母已经被杀,成了别的动物的口下之食了。像这种刚出生的小金豹,在这片树林里生存下来,是根本不可能的。从它那瘦得皮包骨头,以及毫无光泽的皮毛就可以看也来了。
“喂,金子,你是不是饿了?”
“呜呜。”
“过来过来,过来这里。”
我心情大好的拍拍我的身边空位。小金豹看着烤肉,再看看我,再看看那个空位,显然在迟疑着要不要过去。
“啊,肉应该可以吃了吧,嗯,撕一块大腿试试。”
我说着,一只烤得油往下直滴的大腿被我撕下来,张大口一咬,满意的笑眯了眼,边吃边点头。
“嗯,好吃好吃……嗯,不错不错。”
小金豹原本垂涎的眼神更加火热了。
PS:我承认,我有罪,我对不起党,对不起祖国,对不起人民的教导,对不起所有支持偶书滴书友们。因为,这本书,月月偶半个多月米更新。偶承认错误,请求众书友滴宽大处理。
白虎篇 第十三章 金子(下)
(更新时间:2006-11-21 19:32:00 本章字数:2124)
“呜呜。”
小金豹走三步,退一步,一副饿极了,却偏偏不敢过来吃的可怜样子,看得我不由的好笑。真是一只可爱的小金豹,如果不是遇上我,肯定命不久已了吧。
最后,在香美的烤肉面前,金子那薄弱的意智力被轻易打败了,它扑上前面抢下我手里的那块肉,然后再速度的退开,狼吞虎咽着。看来,它是饿惨了,不然也不会冒险接近我这个人类。
一块大腿怎么可能满面足饥饿了好几天的金子,等嘴里的肉吃完之后,又开始“虎视眈眈”的看着我手中那香得入味的烤肉。那脖口下的金毛,不停的因吞咽口水而动个不停,饥渴的眼神,使它再次失去理智。
“金子,来来来,过来就有好吃的哦。”
我吃得满是油的小手,向那只明显快要撑不住的金子招了招。这一招,把金子那唯一的理智都给招没有。它一下子扑到我面前来,先对我进行了臣服,然后用那种眼巴巴的饥渴眼神看着我。
“乖哦乖哦,哪,快吃吧。”
“喀吧,喀吧。”
金子快乐的咀嚼。
“小金豹,你全身的金毛好好看,以后你就要叫金子哦。知道不知道啊,金子。”
“呜呜。”
金子柔顺的趴在我小小的腿上,接受着我为它抚毛,并发出舒服的“咕噜”“咕噜”声。
“不过,金子要成为这片林子的王者,我才会认你哦。如果不够厉害的话,我可是不会要你的呢。”
“呜??”
金子抬起了它那毛绒绒、金恍恍的小脑袋,睁着对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满眼都是“?”号。
“你要单独面对那些比你大的动物,找败它们,成为它们的王。这样的金子,才有资格跟在我后面哦。哪,这是我研制的一种药,可以提升你的力量,挖掘你的潜力。虽然过程是痛苦了一点,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不,是方为豹上豹才对。来来来,我来喂你。”
“呜呜。”
“拒绝?小家伙,这种好机会你怎么可以拒绝呢。快,吃下它,乖啦……不要跑。”我一下子捉住金子的尾巴,笑得一脸诡异“金子,你就认命吧。”
“呜呜呜。”
金子眼中含着泪花,可怜兮兮的看着我。小样,这么看我是没有用的,还是乖乖的把我特意调制的药吃下去吧。
我拿着一个跟我的脑袋差不多一样大小的超级大药丸,一步又一步,脸上带着狞笑的靠近着金子,手中的超级大大药丸拼了命的往它口中塞。
“呜呜——。”
半夜三更,镇上的人都被这极为凄惨的豹叫声惊醒。
“这才乖嘛,早就你吃下去,你乖乖吃完不就成了,居然还要我用强的。你看,这不是吃下去了嘛,没什么难得吗?”
金子哀怨的扫了我一眼,无力的趴在地上,那么大一块药丸子吐下去,不死也剩半条命。
“乖哦乖哦,好好休息吧。以后晚上有时间,我会来看你哦。嘻嘻,这药的副作用还没有出来,过会儿,千万要忍着啊。如果吓坏了这里的花花草草可不好。”
金子单纯的脑子里自然不是太明白新主人所说的话,但从那不怀好意思的目光中,金子看到了阴谋,就跟刚刚逼自己吃那超级难吃的又苦又涩药时,脸上的表情是一个样子。
“好了,我先走了,要坚持哦,咯咯。”
我小小的身躯快速的离开事发现场,开玩笑,过会儿,金子承受不住药物的药力,而一不小心撕碎我,那可有得我受得。安全起见,还是先溜再说。
“吼——。”
比刚刚更加痛苦的吼声,把已经树林边上换衣服的我,震得抖了三抖。呼呼,好可怕啊,幸好跑得快。没想到,对人类有用的药,用在动物身上,好像更能体现出药效。今晚一过,相信金子的力量可以跟成年的豹子相抗衡了。
呵呵,今天晚上的月亮还是这么亮,街上都没有行人了,四周静悄悄的,而在街上走得光明正大的我,显得有点怪异。
身为古代的夜猫子一族,都有着爬人屋顶,进人闺房的习惯。像我这个光明正大走在街上的异类,是少之又少。呵呵,我只是想尝试尝试一下自由的空气,比起我的那个世界来,这里的空气不知清晰了多少倍呢。
PS:各们兄弟姐妹耽美狼们,月月最近倒大霉了,好好滴一个QQ号,总是被人盗过来、盗过去。结果,盗到最后,还被那个该死的王八蛋把群给解散了。
以前群里的姐妹们,表要错怪偶把你们T了,人家辛辛苦苦弄了一年多的群就这么没了,真滴是好伤心滴说。
月月暂时不建群了,偶是被盗怕了。哪位可爱滴书友帮偶重新建个群,偶加进去。谢谢谢谢。建群的群号发到书评区,偶来置顶。
偶滴QQ号是:2291210
偶怀疑偶滴电脑里被种了木马,哭~~~~~
不要期望人家会天天更新啦,偶只能坚持不TJ,就像《七彩》,现在偶都米灵感了。写太多,又拖太久,都一年多了,前面写滴都忘了个精光光啦。
呵呵,所以,欢迎大家帮月月建一个QQ群.以后,月月会努力滴尽量滴更新,虽然不能保证一天一章,但人家也是会坚持下去滴.(手持着圣经,对着耶督起誓)
总之,月月偶又重新回到了大家的怀抱,来来来,亲爱滴书友们,亲亲抱抱,怀念怀念一下下.
好了,撒土印爪完毕,希望大家不要恨月月这么长时间不找大家啦
白虎篇 第十四章 偷得半日闲
(更新时间:2007-1-3 19:13:00 本章字数:2072)
今天难得天一亮, 我干脆自己起身,准备好好到外面溜达溜达。才一开门,便看到自己的另一个童仆小夜已经端着洗脸盆在外面等着了。
“小少爷,您醒了,请用水。”
“小夜,你是何时在这里的。”
“按照规矩,奴才在破晓时起床侍候主子,每隔十分钟换一次水。这水还热着呢,请小少爷用水。”
“跟在我后面倒是为难你了。”
天知道我早上要睡到什么时候才起床,如果不是今天几个师父有事放了我,也许,我要到日上三竿才醒得来。也就是说,小夜在站在这里两三个时辰,还要不停的去换水,就是为了让我在第一时间用上热水。
“不是的,小的现在很幸福。自从小的进了紫府,钱领得比以前多了近一倍。小的娘亲原本重病在床,无钱看病,现在有了救命的钱,全都是因为少爷要了小夜。少爷的知遇之恩,小夜这辈子也不会忘,所以,无论为少爷做什么,小夜都会毫不犹豫的做下去的。”
我满意的点点头,这小子头脑灵活,算是可用之人。当初就发觉他与常人的不同,刑天虽然身体素质比较好,但他有点看不清自己的身份,孤傲得紧,难驯得很。虽然可以委以重任,却不能推心至腹。倒是这小夜,长得乖巧听话,但又不会盲目服从。虽然偏瘦了点,但总体上来说,还是让人满意的。
“小夜,准备一下,我们今天出去玩一玩。那些报恩不报恩的话,以后还是少说,明白吗?”
“是,小夜明白了。”
“去准备吧,不要忘了到帐房那儿去多支点银两。”
“是,小夜这就去办。”
老实说,自从来到了异世,还没有好好玩一玩呢。每天不停的被七个师父传授武功,而且我现在不过六岁,这可是严重的虐 待儿童。小孩子嘛,应该多多在外面玩玩。而作为一个有钱人,而且还是有权人家的小孩,更是要作威作福,否则,怎么得起现在的这个身份。
我是紫府的小少爷,宰相老爸好像对我要求并不高,这里不排除本人自身的嗜睡的毛病。但看到跟自己差不多一样的二哥,天天有人络绎不绝的有大夫去留意病情,我知道自己不能欺骗自己。
算了,谁让咱是娘疼,身体又不争气的老小呢。果然是幸福的米虫生活啊,谁也不注意咱,但好吃好喝的还是供着的。最起码,还有几个仆人跟随,比起一般家庭的小孩,我倒是幸福得多。
所以,就算我有着嗜睡的记录,但宰相老爸也不过是意思意思的问了一下,就放我出行了。果然跟二哥的待遇就是不同啊,倒也真方便了我,以后就算有什么事,也不怕有钱阻止了。
毕竟我是紫府的四少爷,宰相老爸还是派了一个高手在暗中保护我。接着,我带着两个贴身仆人及白花花的银两,开始了我的逛街。
还真别说,这古代虽然落后了点,但这京城之中,好玩的花样倒是不少。以前在电视上才看到的情景,现在倒是可以在这里看到,还真是有趣。
毕竟是小孩子,开始小夜跟刑天还能一脸严肃的跟在我后面,但时间长了,听到了街上的呦喝声,看到了各式各样的好玩意,都兴奋得不得了的样子。一双亮亮的眼睛左看右看,恨不得把所有的一切美景尽收眼底。
“见识多广”的两个人,还不忘给我解释各种各样的好玩意。我随意的看着这热闹的一切,这热闹的街市似乎与我有点格格不放。我这种人,还是不能适应在阳光底下,从小就身长在黑暗当中,哪有那么容易习惯温暖的阳光。
看着小夜小小的脸蛋上红扑扑的,看到自己喜欢的眼睛就亮晶晶的。干脆看到小夜喜欢什么,我就直接相中,买了下来。自是不会讲什么价钱。
至于刑天,看他明明喜欢的紧,偏偏还要装作一脸不在乎的样子,这个小孩还真是有点死心眼呢。不会是因为我买东西给小夜,他生气了吧。
真是别扭的小孩。
“老板,把那块玉拿给我看看。”
我指着的,是一块浑身通着血红的玉。这里的玉大都是真的,但让刑天失态的紧紧盯着的,倒只有这么一块。看他那激动的神色,这块玉应该有一个故事。反正钱带得还算多,跟笑得像弥驼佛的老板讨价了一番,终于以三百两买下这块血玉。
从始至终,刑天的眼睛就一直盯着这块血玉,好像不把它盯出一块洞来,就决不罢休似的。看他着实喜欢这玉,本来准备打算用来捉弄他的念头就直接消失了。
把血玉丢到刑天怀里,我随意的说道:“小天,这玉你收好了。”
“主子……。”
我不等他说什么感恩待德的话,踏出这家古玩店,继续无目地的在街上走着。后面两个人也紧紧的跟了上来,只是他们手上拿着满满的东西,没有我轻松罢了。果然,当个有钱人家的小孩就是不一样,就连逛个街,也有仆人外加保镖。也许,以后这样过日子也挺不错了。
唉,可惜还是被八位师父给骗了。
“前面那是干什么的?”
“少爷,那是茶馆里的先生在说书呢。”
“说书,走,瞧瞧去。”
PS:七彩明天或是后天更新啦!!
呵呵,这几天,这两本书很可能更新会很勤快,大家要把票票送送哦!!!
还有,先预祝大家新年愉快,合家欢乐。
白虎篇 第十五章 听书
(更新时间:2007-1-7 19:52:00 本章字数:1950)
“小夜,小天,我们听书去。”
难得今天闲暇,而且早对听书的报持以好奇,一看到有说书的地方,正巧也累了,我便想也不想,整个人小小的身子就跟着晃了进去。
嗯,里面的早就开讲了,跟我想像的不一样,在上面说书的,居然是一个长相英俊的青年,青丝长发,唇红齿白,活脱脱就是一个令美女折腰的美男子。扫了一眼弄堂里那些眼冒花形、故作羞答的女孩子,还真是花痴啊。
说书的似乎很受欢迎,不仅是女子来捧场,好多地方也被难得休息的老百姓占着。总之一句话,这里已经没有空位了。大家听着美男子在上面说着,嘴里,手里也没有停,瓜子茶水不停的有人帮忙添上。
见同有空位,小夜上前找着一个位子,对着那个桌子的人说了些什么,然后双方似达成协议。小夜塞了一块银子给那群人,那桌的人满意的笑眯眯的站起来。
“少爷,这里有位子,快坐。”
啧啧啧啧啧,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啊。
我也不客气,上前毫不犹豫的坐了下来。老爹的钱多的事,败一点点也没关系。我喝着茶,听着上面那低沉而略带性感的沙哑嗓音,眼皮开始上下打架。那群老头子,明明答应今天不找我练武的,难不成他们反悔了。天,我的自由权。
正当我昏昏沉沉,进入睡眠的佳镜时,一声暴喝打断了我的美梦。虽然很生气老头子们的说话不算话,但如果你是一个极度渴睡的人,却在要睡得香时,被一阵粗粗的声音打断你的香梦时,那你会不会生气。
答案当然是YES!!
“我不管,以后你就是我老婆。倪哥哥是大骗子,你明明答应过人家的,反正打死我也不放手。”
“小智,不要胡闹了。”
我摇了摇有种浑浊的脑子,饶有兴趣的看着说书的美男子,被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拉扯着。这个叫小智的小男孩还真不是普通的漂亮,明郜齿白的,长大了肯定是不输于那个说书的。怎么这个世界专门盛产美男吗?一个生的比一个漂亮。自己的三个哥哥和那个太子也就算了,今天一次性又遇到两个。还真别说,视觉上得到了莫大的享受。
扫了眼旁边的人,看着他们一点也不惊讶,显然早就知道结果会这样。
“小夜。”
“什么事?少爷。”
“去,打听打听,这两个人是怎么回事?”
“是,少爷。”
小夜去了没多久,便带着消息回来了。原来这个美男叫段天涯,曾是这个男孩邓双的老师。后来不知道怎么的,邓双居然喜欢上自己的老师了。这还了得,邓老爷知道以后,一夜之间就让段天涯打着包袱离开。
哪里晓得小小年纪的邓双性子倔强无比,山不就我,我就山。在知道段天涯在这里说书后,二话不多,每天必来闹上那么一次,气得邓老夫人差点没气病了。
现在的小孩,也未免也太早熟了吧。
看着那上面一来二去的两个人,我一下子起了兴趣。明明只有十一、二岁,却敢于挑战家里的权威,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有胆识,也许,把这个叫邓双的拉到自己这边来,也挺不错的。
“小夜,他们这样,已经有多长时间了。”
“少爷,时间不长,正好一年。”
“一年啊?”
我笑眯眯的看着段天涯最后被邓双逼得狼狈的只好用轻功遁逃,这小子缠人的功夫还真是厉害。
“小夜,请那位邓公子过来,我有要事相商。如果他不愿意,就告诉他,想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就过来,快去吧。”
小夜虽然奇怪我为何多管闲事,但做为一个好仆人,只要完全按照主子的话做就对。主子说什么,就得忠真不二的做什么,不能有任何疑问。比起刑天,小夜确实好多了。刑天就好像当自己是一个大少爷,认不清自己奴才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