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练了好久才成功滑下这条道的,飞一样冲下去,眼前的景色迅速掠过,风在耳边呼啸,感觉确实很棒,但是琳琅么,我安慰地握住他颤抖的手,说:"太高了,我们还是乘登山车下去好么?"他却轻轻哼一声,说:"不好,我要滑下去!"一个新手顺利滑下去是不可能的,不过滑雪场里人很少,不会互相撞到,四面都设了防护网,不会滑到外面,顶多摔几个跟头滚下去,不至于有什么危险,我就没再坚持。
我刚把手松开,却被他反握住,可见心里还是怕的,随后他忽然反应过来,猛地甩开,拿好雪杖,眼睛看着下面自言自语道:"我能下去的。"不肯服软的人自然少不了吃苦头,在我搀起他三次,又把他从防护网里拉出来两回之后,一张柔柔嫩嫩的小脸皱成了一团。虽然雪地上摔跤不会很痛,看着下面2/3的路程,琳琅终于扔掉雪杖趴在我胸前,沮丧地带着哭音说:"我再也不想摔跟头了。"
唉,这样才乖,我轻轻拍着他的背,说:"没事了,我带着你慢慢下去怎么样?"他抬起水汪汪的眼睛,吸了吸鼻子,慢慢地点头说好,这幅我见犹怜的样子,真是摔得惨了。我心里笑他逞能得可爱,却又敢表现出来,只柔声安慰几句带他往下滑。年轻人有点闯荡劲毕竟是好的,吃一堑长一智,有助于得到清醒的认识。喜欢滑雪的话技术可以慢慢练,不喜欢的话也不要紧,轻轻摔几下算得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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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悠悠地下来后,琳琅回头望向高高的坡顶,狠狠地哼了一声,似乎觉得不过瘾,又哼了一声,不知是埋怨它害人摔跤还是要下个战书等准备好了再来。最后又白它一眼,才转过头来摇着我的胳膊说:"这里还有没有别的好玩的?""有啊,我们可以坐着雪车往下滑,又不会摔跤又好玩。"琳琅立刻一扫愁容,眼睛放出光彩来,拍着手欢呼,催我赶紧去。"雪车"美其名曰车,其实橡皮垫也,这东西简单多了,根本不用控制,人往上一坐,后边工作人员一推,就往山下出溜。
琳琅审视了雪车的结构,谨慎地决定往后坐,我当然就在前边坐好,握住扶手,由他抓着我的衣服。一推之下,雪车受到重力作用加速滑动,随着速度越来越快,琳琅的叫声也越来越尖,只有在飞过小山包的时候顿一下,再添个重音。终于来到坡底,我站起身准备去扶琳琅,没想到他爬得比我还快,蹦起来直说好玩好玩再来一次。我轻笑道:"你嗓门真好,也不怕喊坏了。"他得意地眨眨眼睛,说:"就是这样才爽嘛!"紧接着又示范一个尖叫声给我听,把林子里的冷鸦吓得扑棱棱飞起一片。
来回又坐了几次雪车,琳琅欢快的叫声和笑声洒满了整个滑雪场,尤其是他后来争着往前坐的时候,叫得那个响亮,笑得那个清脆,其他游客和工作人员都笑盈盈地瞧着他。按说本王子平常人缘不错,出身高贵相貌俊美举止温文,也算个目光焦点,如今往他旁边一摆,几乎就是个装饰品。怎么说好呢,琳琅整个人是自然的,是鲜活的,散发着青春的力量和纯真的光彩,教人们舍不得移开眼睛,教人们的嘴角不自觉地轻轻勾起来。
折腾了半天,琳琅又提议去坐雪橇。拉着雪橇的是四条雪白健壮的石城犬,满身洁白的长毛披下来,张着嘴吐出鲜红的舌头,呼出雾气。琳琅一看见就冲了过去,似乎想把它们抱在怀里捏一捏,却又不敢,离着两步就站住了,怯生生地抬起手,小心翼翼地伸出一点,见那狗一回头,又吓得缩了回去。工作人员在后面笑道:"公子不用怕,这些狗都温顺得很,直接过去摸就可以,不会咬人的。"琳琅回头看我,得到鼓励才轻轻地走上前去,轻轻抚过一条石城犬背上的长毛。
接下来不用说,狗儿当然不会扑过来把他当作美食,而是回过头亲昵地舔他的手,逗得他咯咯地笑。不大一会,琳琅就和狗们熟络起来,东抓抓西抱抱,玩得不亦乐乎,过了大半个小时才想起坐雪橇这回事。于是我们俩上去坐好,琳琅跟狗说了加油,由工作人员卜旦暮伯伯赶着雪橇在林中穿行。一路上,完全是粉妆玉砌的世界,一棵棵白衣松身姿挺拔,冷鸦在树枝上扯着嗓子唱歌,雪鼠探着脑袋,用乌溜溜的眼睛东张西望,琳琅轻声说:"这林子真漂亮。"
雪橇缓缓穿行,琳琅东瞄一眼西扫一下,时不时趴在我耳边低低说笑两句,似乎怕声音大了会打破这祥和宁静的气氛。他一会念叨这棵树真粗(想必是有年头了),一会说那个乌鸦怎么是白的(问题在于它不是乌鸦是冰鸦,从壳里出来就是白的,我也没办法),一会又叫了停车,试图捉雪鼠来玩。可惜那些小东西敏捷得很,人哪里能追得上,不一会他放弃雪鼠嘻嘻哈哈地跑回来,顺手把一个雪团丢在我脸上。
嚣张也要有限度,我不逮到他打回去未免太没有面子,为了表示本王子的厉害,我立刻抓起一把雪跳起来冲出去。说到打雪仗,我已经记不清多久没玩过,反正闹起来就没完没了。追追跑跑人影满山绕,丢丢捡捡雪球满天飞,最后都上气不接下气地停下,指着对方一身狼狈的样子笑得直不起腰。幸好滑雪服是防雪的,互相拍拍扫扫就没事了,再顺着杂乱的足迹,并肩走回雪橇去。这一路真够长的,看着自己居然能穿着硬邦邦的雪鞋跑那么远,也算个奇观。
卜旦暮依然在原地等我们,一边守着雪橇,一边给狗喂了些东西。他穿着一身臃肿的皮袄坐在驾驶位置,戴着厚厚的皮帽子,花白的胡子上挂着冰碴,叼着旱烟袋,眯了眼看着我们,笑得胡子一颤一颤的,不用猜我也知道他在笑什么。平常在王宫里做王子闷得很,面对媒体和大众更要时刻注意形象,难得出来散散心,哪能老摆得跟光脑屏幕上似的,我才不管他怎么笑呢。
琳琅迎上去道歉加套近乎,先说自己贪玩,又一通夸赞这位"东北大兴安岭上的老猎户"多么纯朴善良,形神兼备。那小嘴甜得,那小脸笑得,那小样诚挚得,我都不好意思插嘴了。虽然我没见过真正的古代猎户,至少知道这行头只是卜旦暮的工作服而已。经历无数岁月的变迁,就算老卜再敬业,纯朴的真猎户和雪橇驾驶员之间,就算差不了十万八千里,二三百里总该有的,愣叫琳琅把这鸿沟填上了,我都看不出天衣有缝,倒不怕人家乐得开出花来。
转过山坡,能看见远方有个小村子,我真没来过这边,对荒村野寨都不是很清楚,只见卜旦暮指了指炊烟,自豪地说:"鸣烟峰下,翠影山间,这就是我们世世代代居住的烟影村了。"所谓来者都是客,他不仅邀请我们去作客,而且跟琳琅透漏了两条小道消息(可惜被我不小心听到):第一条是村口有个敬芝酒馆,里边藏着好几坛五十多年前酿的白衣松子酒,又香又醇,一般人闻都闻不着;第二条是他可以请我们喝那酒,免费并且管够,因为酒馆的老板娘正是他最温柔最慈祥的母亲司敬芝婆婆。如此美事当然不能错过,琳琅一答应,雪橇就加起速,向烟影村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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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等进村子,就听见小酒馆里的喧哗,琳琅嚷嚷要看热闹,拽了我的胳膊往里跑。推开门一看,酒馆里只有一批客人,把两张桌子拼在一起,团团围坐,其中一个青年正抱着吉他唱歌,其他人一边鼓掌叫好,一边抓住一位白衣青年灌酒。青年见到有人进来,便推开几只手,有点打晃地走到我们面前,说:"今天我太高兴了,来,咱们先喝一杯。"没等我们有所表示,他的酒已经喝完了。
我见他步履蹒跚红光满面,定然没少喝,却不知为何这样高兴,便含笑道:"敢问公子有什么喜事?"青年顿时神采飞扬地说:"哎哟,大王子,我都不会说话了,托您的福,今天清美同意和我结婚啦!"瞧他那股高兴劲,正是从心眼里透出欢喜来,他的朋友们纷纷在后边起哄,只有一个穿粉红色衣服(还镶了金边,缀着白羽毛),打扮得十分漂亮的姑娘低下头抿着嘴笑,想必就是青年口中的清美了。
我对自己的婚姻从不愿多想,只准备听天由命,但是看见别人共效于飞,总是替他们开心,便招呼侍者倒酒,跟青年连干了三杯,祝他们白头偕老。接下来,我和琳琅受邀入席,卜旦暮则笑呵呵地找好酒去了,说村里最美的百合花有了喜事,合该庆祝,今天的酒得其所哉!大家噼里啪啦地挪椅子,招呼我们坐下,然后开始自我介绍,热热闹闹地聊起天来。我听了几句才弄清楚,今天是赖清美19岁生日,朋友们凑在一起聚会,大好青年夏飞冽趁机求婚,姑娘娇羞地一点头,他就美得冒着泡泡,找不着东南西北了。
说着笑着,又有个穿黑色短衫的人拿过吉他,对着清美唱起歌来,曲调热情奔放,歌词琅琅上口,想来是即兴而作:"最美的花儿是鸢荇,朵朵开在湖水中;最美的人儿就是你,永远记在我心中。晨风鸟哎双双飞,我和你来是一对;晨风鸟哎翩翩飞,我和你来最相配。心上的人呀点个头,我愿陪你到天长地久;心上的人呀开个口,天涯海角我跟你走!"我记得这人叫步拉,歌当然是替夏飞冽唱的,我们一起敲着桌子拍着手应和,气氛变得更加活跃。
老板娘司婆婆满面笑容地跑前跑后,说要给我们加几道招牌菜,山肴野蔌,果然别具滋味;卜旦暮拿来的白衣松子酒也名不虚传,滋味之醇厚,比我酿的槲棕酒更胜一筹(自我安慰槲棕酒比较清甜,类型不同)。俗话说人逢喜事精神爽,我们十多个人年龄相近,趣味相投,说说唱唱,好不快活。忽然有人提议说:"我看这酒喝得不少了,不如咱们来点小游戏,玩击鼓传花怎么样?"抬头看时,是个翠绿衣服黄头巾的女子,记得是叫艾薇尔。
大家纷纷说好,艾薇尔微微一笑,便接下去讲规则:"我这有个手鼓,等一下就蒙着眼睛敲,至于花么......"她略停了停,视线扫过整个酒馆,想寻找合适的东西,只听一个清亮的声音喊道:"赖姐姐,你那束蘅沙借我们用一下吧,也沾沾喜气!"循声望去是个满头小辫名叫王梅丹的女孩,见到大家汇聚的视线,她似乎有点不好意思,轻轻缩了缩脖子,于是大家一起笑起来。清美则红着脸转过身,从身后的凳子上拿起一束大红色的蘅沙花,递到薇尔手上。估计这花是刚才飞冽求婚时送给她的,可惜我们来晚了一步,没看见当时的情形。
据说蘅沙是只为爱情开的花,所以经常作为情人之间的礼物,关于它还有一个美丽的故事:很久以前,有个叫卫蘅沙的姑娘,美丽而善良,可惜她的情郎不幸病死,令她悲痛不已,时常落泪。她哭啊哭,眼泪流尽又流出血来,染红了地上的花朵,不久也随着去了。大家感念她的情义,把两个人合葬在一起,一年又一年过去,坟头慢慢地开起越来越多的红花,于是人们用蘅沙来命名,纪念她至死不渝的爱情。蘅沙的颜色浓烈而耀眼,就像爱情的璀璨,而它的味道带着淡淡的苦涩,那是蘅沙姑娘痴情的泪水,还有她短暂的生命。因而送蘅沙花的意思是:"我的一切只为爱情。"
薇尔接过花,笑道:"既然人家都舍得,我们就分享一下他们的幸福好了。这样喽,鼓声停下的时候,花在谁手里就是幸运者,要做一件事情。"这下可好,大家都扯着脖子问做什么事情,跟开锅的饺子似的。薇尔咯咯笑着说:"第一个幸运者我来提,给大家跳个舞好了,然后每个幸运者可以给下一个出题目,很有趣吧?"全票通过后,游戏开始,先是赵竞廷扭动硕大的身躯给大家跳了两步舞,仿佛超级狗熊降临人间,差点没把地板砸漏;然后涂奉琛说了个笑话,逗得一个个前仰后合,连司婆婆都笑得合不拢嘴,露出满口的假牙来。
气氛越来越热烈,时间在嘻嘻哈哈中飞快过去,第5个幸运者袁招兰是个看似文静的短发姑娘,细声细气地唱了一首歌,然后故作神秘地笑道:"今天不仅是小美的生日,还是个充满爱意的日子,下一个幸运者便是最幸运的人,他可以向在座的任何一个人说‘我爱你',大家觉得这个主意怎么样?"这个提议受到了空前的热烈欢迎,属琳琅的小爪子拍得欢,大家都全神贯注地接过花束迅速转手,等着看到底抓住谁。
鼓声连绵不绝忽快忽慢地响,花束走了一圈又一圈,害得人神经越绷越紧。琳琅的上一个位置是刘博岫,他神速地随手一丢,仿佛那是一个烫人的山芋,这么一来琳琅没抓住,掉桌子底下去了。他赶紧搬开椅子爬进去捡花,我低头瞧着,叫他注意别磕到脑袋。看见他拿到花准备往外钻,我便伸手去扶,没想到他不等出来直接把花塞在我手里,更没想到的是,不前不后不紧不慢正正好好碰碰巧巧说时迟那时快,鼓声,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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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头一次被抓,偏偏轮上这么个幸运题目,根本没有心理准备,刚捧着花站好,他们就开始起哄,害我只想找个地缝藏起来。袁招兰拍着手叫道:"大王子,你爱谁?"她这么一带,大家都跟着喊起来:"大王子,你爱谁?"我爱谁?平常谁整天琢磨这种问题呀!家人肯定是爱的,朋友也有几个关系不错,其实整个希来我都很喜欢,于是我说:"我爱你们大家。"话音还没落,招兰很不满意地站起来,晃着右手的食指抗议道:"不行不行,你耍赖敷衍我们,只能挑一个,贪多嚼不烂哦!"
反正大家玩玩乐乐,当不得真,我很想随口说"那就选你了,我爱你",但是鼓了一下勇气,涨红了脸,还是说不来。虽说她圆圆的小脸挺可爱,但是我明确地知道,我根本不爱她。他们继续催问,我苦笑着扫视整张桌子,对每个人做出为难的样子,埋怨和推脱着,却听见心底有个声音越来越响,震着我的五脏六腑,震着我的鼓膜隐隐发痛。视线缓缓转过三圈之后,我终于偷偷摸摸地瞄了琳琅一下,却发现他水汪汪的大眼睛正盯着我,带着温柔的笑意。
于是我再也挪不开眼,朋友们的欢声笑语仿佛忽然被挡在了无形的窗外,只剩下一片朦胧的嘈杂,却能清晰地听见心脏猛烈地撞击着胸腔,令我担心它下一刻会从嗓子眼里蹦出去。那句话从心里费劲地挤出来,又被砸得没处躲,拐了好几个弯碰了好几次壁,终于流到舌头尖上:"琳琅,我爱你。"琳琅稍愣一下,顿时笑得比蘅沙还灿烂,嬉皮笑脸地配合着说:"是吗是吗真的吗?太好了,我也爱你。"我做贼心虚似的迅速低头坐下,大脑里一片空白,过了好久才找回自己的呼吸,刚才那层窗也慢慢融化,人们的声音和影像渐渐清晰,把我带回原来的世界。
有没有人笑话我,有没有人起哄,有没有人当真,我一点也不知道,只感觉一块大石头从心里飘走,轻松了很多,而原来压在下面的小草也趁机抬起头来,四处打量着,散发着喜悦。不知道那句话在心底藏了多久,我甚至以为只是一种错觉,直到它在这种始料未及的状况下钻出来,我才发现,能够真心实意地说出"我爱你"是多么奇妙的感受,是多么幸福的体验。在这一刻,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了,所有的喧嚣繁杂,所有的过去未来,甚至琳琅戏谑的语气里有几分真心,都不重要。我不需要他的回应,不想给他的生活造成困扰,就让他当成一个普通的游戏,就当一个拙劣的玩笑,笑过已经足够。
不知是谁,在催我出下一个题目,我愿本忘了这件事,此刻脑袋有点缺氧,更想不出东西,只会抬起头来,在脸上挤出木然的笑容。幸好清美站起身道:"请大家静一静!"她是今天聚会的寿星和主角,说出话来自然无人反对,全都静静地听下去。"今天出了6个幸运者,正好是六六大顺,压轴戏又这么漂亮,大王子十分捧场,大家说是不是?"下面一片叫好和鼓掌声,清美顿一顿,接道:"现在饭菜已经见底,酒么,总得给司婆婆剩点。大家玩了半天都累了,我看不如到此为止,回去休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