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之他容貌绝丽,姿态自然,神色高傲,气质优雅,隐隐流露出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贵族气息,光是站在那里,就美得有如一幅浓墨重彩千锤百炼的油画。
都说结婚是女人一生中最美的时刻,看来这句话放在男人身上也不错。程诺在心里默默评判,一走神,就不禁想到如果是秦深结婚,那个在平日已经如此出众的男人,又该会是怎样的风采……
呃,打住!
感到脸颊有些发烫,程诺用力摇了摇头,想把某个不受控制立刻就在脑海中浮现出来的男性影像给甩出去,又生怕被对面精明的男人看出来自己这不可告人的小小心思,垂下头手足无措地僵了一会儿,才轻声问道:“你竟然放霏霏一个人,是不是……有话想对我说?”
哦?沈慕情闻言,挑挑眉,神情有些惊讶。
“哟,好久不见,你情商变高了不少嘛。”他饶有兴趣地上下打量着程诺,尤其肆无忌惮地往他的腰腹胯骨上瞟,嘴角一咧,毫不客气地调笑,“原来妊娠还有这种功能?看来我下次的期刊论文有题目了。”
程诺:“……”
……好吧,什么气质什么高雅什么贵族= =|||当他刚刚脑子被门夹了才会这么想……!
“好了,不跟你废话绕圈子,我直说。”沈慕情一仰头,一饮而尽干掉杯中还剩下小半杯的红酒,盯着程诺的眼神逐渐变得锐利,双目如炬犹如张开一张天罗地网,将程诺死死箍在其中,动弹不得。
即使不抬头,程诺也能感觉到自己的头皮仿佛正被两把锋利的刀子一刀刀凌迟着。
良久,沈慕情低沉着嗓子,慢慢开口:“我不管你以前是什么身份,做过什么,但既然秦深认定了你,那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我只跟你说一句,别特么矫情,如果你爱秦深,那就大大方方在一起,别管什么过去未来,有仇没仇,死人活人的,没那么多屁话。”
他双眼一眯冷冷一笑:“本来就只有短短几十年好活,你还要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已经改变不不了又没意义的破事儿上?这么损人不利己的亏本儿买卖也敢做,你不嫌丢人,我都替你那两百的智商害臊。”
程诺一怔。虽然口气不怎么好,但是……沈慕情这是在……支持他和秦深在一起?
他有些吃惊,有些感动,有些酸涩,还有些迷茫,心情很乱很复杂,不知该讲点什么,只能仍旧低着头死死盯着双脚,局促着不说话。
“……”沈慕情看他那副没出息的鸵鸟样,无语,想起自家媳妇儿也是个不争气的,不由一阵气恼,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定是这小子带坏了霏霏!
屈起食指不耐烦地敲击桌面,沈慕情皱着眉犹豫了一会儿,忽然神色一凛,似是终于下定决心,咬了咬牙,沈声道:“好吧,看来是要使出杀手!了,本来我不想说的。”
什、什么……?程诺终于疑惑地抬头。
沈慕情恨铁不成钢地狠狠剜了完全状况外的某人,深深替自己的表弟不值。
“你以为秦深为什么隔了这么久才来找你?恩?呵,你也是真够厉害的了,程诺。我一直以为我那表弟是没有心的,没想到认识你算是真栽了。”
沈慕情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你听好了程诺,他居然为了能和你在一起,不惜自残,当着全家人的面拿枪对准自己的小腿,眼都不眨一下直接打出一个血窟窿,差点儿把姑妈的心脏病都吓出来。”
“不过也是他聪明,知道擒贼先擒王。果然他出这一招,直击软肋,立马见效。姑母溺爱孩子,这一下哭天抢地和姑父闹起来,姑父又是个疼老婆到没原则的,从此吓得再也不敢管了,关他在家养好了伤,便随他去了。”
“哦对了,他还因此和真真彻底闹翻了。真真放话说要和他老死不相往来。原本感情好得都让我以为他们会乱仑的一对双胞胎兄弟,就这么被你给毁了。啧,算我之前小看了你,程诺,瞧瞧你在我们家挑起的这些事儿,和红颜祸水也差不多了。”
程诺完全没听到沈慕情后来的絮叨,他的注意力全部放在那一句“血窟窿”上,脑子轰一下炸开,浑浑噩噩,手脚冰凉,牙齿打颤哆嗦着唇,语无伦次地问:“你……你说什么?什、什么叫……往自己腿上……打出一个血窟窿!?”
“啧,装模作样,”沈慕情不屑地撇了撇嘴,“什么意思,当然字面上的意思,智商两百的人难道连母语都听不懂?”
程诺彻底傻了,木着脸眼神涣散,难以置信。
怎么会……怎么会!那人竟然……那人竟然……!
程诺是知道秦深的。那人笑里藏刀,心比海深,平生最擅长的就是设计圈套,步步为营,将人玩弄于鼓掌之间,不战而屈人之兵。他拥有最温文尔雅的皮囊,底下却藏着深不可忘的欲望。
他是那种,即便想要置谁于死地,也不会选择一颗一击必杀的子弹,而是会一边和对方谈笑风生,一边在交谈中慢慢将对方剥皮抽筋,伤筋动骨,最终拆骨入腹,杀人不见血的,最好的坏人,最坏的好人。
是的,比起结局,他更喜欢过程。比起杀戮,他更享受折磨。比起暴力,他更推崇美学。比起战争,他更热爱阴谋。比起一具了无生息的尸体,他更欣赏一颗绝望挣扎的灵魂。
他是优雅的猎人,不是野蛮的屠夫。
然而自己刚刚听到了什么?
他开枪,朝着自己的身体,开枪。这一次,秦深选择了他曾经最不屑,最鄙夷,最看不起,也是最粗暴的那一种方式,来达到他的目的。
程诺震惊了。他曾经以为那人会是永远优雅而理智,从容而冷静的,这才方知,原来他被逼急了,也是会做傻事的。
他被逼急了……为了自己。
程诺目瞪口呆,脑子一片混乱,胸口又疼又涨。
一颗子弹,那是一颗子弹。他竟然为了自己,将一颗子弹灌进身体。那该有多疼,多疼。那需要多大的勇气,决心,毅力,决断,和……爱。
程诺光是想想,都觉得自己的双腿甚至开始隐隐作痛。
这一刻,程诺想哭又想笑,像是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珍宝,却发现得来的代价,实在太高太高。
而他一贫如洗,又该如何安放。他习惯了感情上的一无所有,贫穷了太久太久,面对这份突如其来的宝藏,他总是控制不住地怀疑和慌张。
多么可怜可悲,又可笑的人生。
沈慕情对程诺此刻的表情终于稍感满意,语气也不免缓和了些:“当时他惊天动地朝自己崩了一枪,还说了一句惊天动地的话。嘁,原本我也不打算告诉你,免得你太自恋,不过想想还是算了,自恋也总比你在这儿傻逼地纠结要好。”
沈慕情一字一句,缓缓地道:
“他说,你欠这世界的,他来还,这世界欠你的,他会给。”
程诺猛地瞪大眼睛。
一瞬间,耳鸣轰响,心脏狂跳,全身血液于瞬间静止,又在下一秒有如千军万马,决堤而下,呼啸奔涌,浩浩荡荡。
身体突然变得一团糟。像沸腾的火焰,像崩塌的积雪,像咆哮的海洋。痛苦又狂喜,呻吟着战栗。
仿佛又一块宝石从天而降,程诺被砸得眼前发黑,晕头转向。它前所未有的庞大,前所未有的珍贵,还带着前所未有的光芒,一改过去和风细雨似的温润柔情,再也不再掩饰它所蕴藏的巨大能量,暴发户一般将全部积蓄一股脑儿地倾泻出来——
程诺目瞪口呆。他从来不知道,在那看似温柔的外表下所隐忍未发的力量,竟是那样的强势而盛大,炫目又辉煌。
它照耀着他,照亮了无边黑暗和无尽岁月,照亮了永恒孤独和漫漫长夜。
而程诺就沐浴在这几乎将人烧伤的灼热里,却宁愿就这样呆在这火辣辣的刺痛中,呆到的时间尽头,呆到地老天荒,呆到死——也不想,再也不想,回到过去那虚假的温暖里去。
唯有那切肤的疼痛,才能让这一束摸不着的光,变得真实。
他的债和孽,全被接收。他的痛和苦,都被偿还。他曾经没有的好,都将被赠与。他曾经有过的坏,都将被抚平。
这一刻的程诺像一个没见识的小乞丐一样无所适从,快要撑死。这是他所有收到过的,最财大气粗的礼物,这是他所有听到过的,最霸气侧漏的情话。哪怕只是转述,也足以令人发狂。
他屈服,他终于屈服。他投降,他终于投降。一败涂地,溃不成军。
温暖是瘾,他无力抵抗。
沈慕情不爽地一昂头,嘴硬地懊恼道,“切,这次就算我输给他了。不过你别得意,我以后一定能说出比这一句更震撼的情话的。当然,是对着我老婆。”
然而对面的人微张着嘴表情呆滞,目无焦距,明显还没从那句话的震撼里回过神来,根本毫无反应。
沈慕情皱眉,抬手在程诺眼前一挥:“喂,回神,”没好气地翻了翻白眼,“所以程诺,你还在犹豫什么?现在你和这世界,已经两不相欠。他送给你一个全新的世界,你可以尽情书写,是爱是恨,是孤独终老然后悔恨一生,毁了两个人,还是放聪明点和他好好过日子,成全两个人,都悉听尊便。”
沈慕情扬起下巴,神情倨傲,一脸的“想清楚再回话!别侮辱了你那两百的智商!”
“不用我教你选哪一个吧?”
“……”程诺身子一晃,摇摇欲坠,眨眨眼,终于一点点恢复清明。
沈慕情看他那副俨然被震撼到魂飞天外的傻样,知道效果已经达到,呼口气大力松了松衣领。该死的,为什么他一个新郎官要在新婚这一天做这种事!月老媒婆牵红线和事老什么的……实在不符合他的气质!
“行了,话我就说到这儿,接下来你自己看着办。”沈慕情撂下话,端起杯子晃了一晃算是作别,转身走了几步又猛地想起什么,回头死死盯着程诺的腹部,眼睛放光,半晌,极力压抑着嗓音里的兴奋,装模作样慢条斯理地叮嘱了句,“哦对了,你赶紧地再怀一个孩子,这一次我要全程参与研究。”
程诺:“……”
等沈慕情走远,程诺在原地呆呆站了一会儿。经过方才那一番交谈,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很远很远,模糊如天边。
他有点恍惚,而在这出神的恍惚中,他发觉有一份感受变得十分的迫切——
他突然非常,非常,非常地,想念秦深。
有如巨浪滔天,潮水席卷,将他淹没。那一刻的想起,就敌过了经年累月的思念。
而他也立刻将这份想念付诸行动了。转头搜寻,很快就发现那一道熟悉到刻骨的身影。
即便在如此众多的人群中,他也依然能一眼就看到那一个人。
与生俱来的本能,无可救药的天赋。好像他身体里长了一个专门用来搜寻秦深的雷达。
不远处,沈若水正拉着秦深说话,时不时侧头给身旁的秦长摆个脸色。而那轻轻一跺脚就能让整个黑道抖三抖的大男人,就那么好脾气地受着,一脸的珍爱宠溺,似水柔情。
程诺看得痴了。
有那么一刻,他仿佛以为自己是看到了未来的他们。
【你欠这世界的,我来还。这世界欠你的,我会给。】
忽然他耳边再次浮出这句话,宛如秦深就在他耳边喃喃。
嘹亮的窃窃私语,温柔的掷地有声。惊天动地,又无处可寻。
然后他微笑起来,缓缓地闭上眼睛,感觉到眸子里飘下了一场温情脉脉的好雨。
我欠世界的,我会还。而这世界欠我的——
不,这世界不欠我什么,我唯一想要的——
秦深,秦深。
如果我给你我的名字,你是否能赠与我,你的姓名。
秦深忽然从沈若水脸上移开眼神,往程诺这边直直看了过来,英俊的脸上闪耀着温暖而狡黠的笑意。
偷看我,被我发现了哦,小坏蛋。
你身上有能发现我的雷达,我当然也有找出你的办法。
程诺愣了,随即脸色爆红如血,仓皇低头闪躲视线。
沈若水回头一看,不禁又好气又好笑,抬手在秦深脑门儿上弹了一下,半开玩笑地嗔怨:“这么一会儿分开都舍不得?真是,白养你这么多年了。”
秦深恋恋不舍地将视线从程诺身上移开,那舍不得的样子活像守财奴被刮了一大笔钱。
他朝身旁的秦长努努嘴,耸耸肩摊着双手,无辜道:“我有什么办法,还不是因为某人的基因太强大嘛。”
秦长早就对亲亲老婆忽视自己这么久而严重不爽了,这时一把搂过沈若水的肩,面无表情地自恋:“恩,基因太好,没办法。”
沈若水:“……”这两父子,真是一个比一个气人!果然是混蛋的基因!
秦长顺势歪楼,抓住机会赶紧将老婆拐走,秦深默默给老爸投去一个“不客气”的眼神,理了理西装,神清气爽地往正试图往人群中躲的程诺大步走去。
他可爱的小媳妇儿……
“喂。”
没走几步,旁边突地传来一个声音,有点熟,不过刻意压得很低,还有点局促。
秦深皱眉,转头,在看清来人的瞬间不由露出几分吃惊。
“你?”他问,眉头皱得更紧了些。
一年多不见,陆宝贝变瘦了不少,个头似乎也挣扎着抓住最后的机会努力往上窜了一两厘米,一身西装革履的装扮和过去痞里痞气的街头混混样判若两人,曾经幼稚轻浮的眉眼如今添了几分认真沉稳的味道,整个人看起来成熟了许多。
看来陆阳的死让他一夜长大,听说现在他已经开始慢慢上手家里的公司,目前正在哈佛商学院念书。
秦深不着痕迹地往前瞥了一眼,发现诺诺已经不在视线里了,反倒放心。
于是他放松下来,淡淡看着这位挡住爱他去路不速之客,漫不经心地问:“你来找我?”
陆宝贝憋了一会儿,挠着头闷闷开口:“霏霏我已经找过了,礼也送了。那丫头说结婚就结婚,居然连孩子都生了!也不通知一声,一点儿都不够朋友!”
他越说越气,脸颊气鼓鼓的,活像一只小咀嚼中的仓鼠。尽管和过去相比他的确成熟了不少,然而有些地方还是孩子气。
“所以是沈慕情没给你好脸色看吧?”秦深毫不留情地戳穿对方不爽的真相,兴致缺缺地听完他的抱怨,不耐烦地打断,“所以你特意来拦住我是干什么。”
“……”
丢了面子又被问住的陆宝贝一下子呛住,半晌说不出话,吞吞吐吐了半天,终于在秦深忍无可忍准备抬脚离开的时候,涨红着脸憋出一句:“我来……我来是叫你管管你弟弟!”
万事开头难,讲了第一句话,后面的就轻松多了。放在后脑勺的手掌改挠为抓,陆宝贝烦躁地低吼:“你……你管管他!让他别天天来学校里烦我!我、我是要认真念书的!没空再陪他玩那些真心假意的游戏!”
秦深神情一动。
真真去美国他是知道的,不过……天天去哈佛找陆宝贝?
秦深不由多看了面前的男人一眼,心中逐渐浮起一个念头:难道,真真对这个傻里傻气的富“二”代,是认真的?
真真和他一样,打小没认真喜欢过什么人,戏弄过的倒是不少。那可是个货真价实的小恶魔,有时候,就连秦深这种老狐狸也会被秦真那些层出不穷而又花样百出的整人招数而弄得哭笑不得,为他天马行空又胆大包天的想象力所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