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救世日常[快穿]完本[异能强强]—— BY:江为竭

作者:江为竭  录入:09-14

夏启明说:“那万一不是对的呢?万一找不到它的本体呢?”
“那我们就会死。”周辰翊又喝了一勺面汤,笑了笑,“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么。我曾经目睹过星之彩的升空,真的是极度华美的景象,那光华我到现在都忘不了,简直像是群星来到了你的面前。所以别担心,我们大概死的时候,都是很好看的。”
他继续说:“还有就是,在这片区域,还有它们的附庸,大概是猎犬那个级别的。我们发现它可以吞噬一个人的大段记忆,导致人暂时的昏迷,其他伤害暂时没发现。白秋已经很小心了,但还是让他……被吞噬了。”
周辰翊的那个“他”,指的是他们不过七八岁大的孩子。
“他现在还在昏迷,按照经验,大概个月后才会完全清醒,期间的记忆都是模糊的,无法长期储存。在那之前,星之彩如果没被解决,也是时候爆发了。”
“如果你那时候带他回了基地,我们两个又不在了,就别让他知道我们的事情,一点都不要。名字也改了吧,别让他生疑。”
“有什么必要呢?”夏启明皱眉,“他不是你们两个留在世界上的唯一证明了么。”
周辰翊把面里的香菜挑出去:“我俩又不是伟人,要什么证明,他好好活着就行了。无论在哪里,下一代都是新的希望啊,我们没完成的事情,说不定他们可以做到。还有一南,我听说他很聪明了,等从雅信那里学到东西,以后也会很厉害的。”
“大概吧。”夏启明摁灭烟头,“真希望我能陪他和遥遥多几年。”
“你比我厉害。”周辰翊笑说,“肯定没问题的。”
夏启明极其自然地,从周辰翊碗里夹走一大块牛肉:“你也振作一点,和你这老家伙认识几十年了,我还没打算那么快参加你的葬礼。”
“我也希望这样。”周辰翊仍然笑着,“但你不要趁这个时候偷我牛肉了好么?”
他牢牢摁住夏启明还没缩回去的手,把牛肉夹了回来。
第二天凌晨,预警是一起来的。吞噬记忆的侍从和哈斯塔行走过的踪迹,同时出现在检测系统内。
白秋在上场战斗里受了伤,加上还要照顾他们昏迷的孩子,就留在了住处内。夏启明和周辰翊是同一时间出发的,各骑着一个烂电瓶车,一个奔向东边,一个前往西方。
“你们将就一下,城市里还是用这种工具方便。”白秋说,“志愿队伍在城区外准备了车辆和外骨骼,你们去到就能见到了,注意通讯。”
“当然。”周辰翊说,亲了亲她,“我走了。”
时间很赶,他们两个都没来得及吃早餐,衣服也以糟糕的搭配随意套着。白秋就在楼下的早餐铺买了四个包子,分成两袋,热腾腾的挂在车把上。
车子一路开过去,大白包子的热气沿途不断消散,晃晃悠悠。
两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脸上有未刮干净的青色胡茬,带着红灰色的头盔,在晨曦天光下,骑着破烂电瓶车驶向城市尽头。
他们身旁的小摊贩刚刚摆好,叫喊声不断,行人越来越多了,整个城市宁静而美好。没人能想到那两个看起来平凡、甚至有些狼狈的路人,正奔赴战场。
……
夏一南再见到夏启明,已经是他十九岁的时候了。
整整五年没回来,夏启明看上去年纪大了很多,一回来只见了他和乔遥遥,就匆匆到房间里倒头就睡。
他带回了一个孩子,和周辰翊这些年所写的所有厚重笔记。
夏一南知道,这是周辰翊和白秋的孩子,但为什么那两人为什么没一同出现,他已经隐隐猜到了原因——
听说两年前,星之彩再次带着华美的色泽,前往深空。无数灵魂消逝在这样的星光里,再也不见痕迹,地面一片荒芜。
那孩子只记得夏启明带着他的那段日子了,偶尔能想起过去的一些片段,但终归没有印象。
夏一南不喜欢小孩,最开始的半个月内只见过他一两次。印象里就像是看到什么凶巴巴的小野兽,浑身都充满了某种奇特的野性与提防。
据夏启明说,他刚有记忆就在不断追查高等存在的旅途上,整天和兵痞子混在一起,遇到过几场与猎犬的战斗,变成这样也正常。
夏一南不喜欢他,但他很喜欢夏一南,几次小心翼翼地跟在夏一南的身后。
反正也不阻碍实验,夏一南就任他去了。黎雅信现在带着这个孩子,夏一南还记得刚回到基地,她是怎么和那孩子说的。
那时小孩躲在夏启明身后,死命不肯接近黎雅信,黑白分明的眼里带着凶狠。夏启明说了很久,才让他勉强收回敌意,站到黎雅信面前。
黎雅信刚忙完一大堆文稿,脸色很不好,但还是蹲下来,尽可能温柔地说:“你以后跟我姓,好不好?”
小孩当然没有任何反应。
黎雅信并不介意,仍然柔声说:“‘朔’有北方的意思,你以后就叫黎朔吧。”
远处太阳带着明亮的光升起,拉面店和往常一样热闹,店员的身材分外火辣。穿过叫卖的小贩与大街小巷,城市边缘有两尊墓碑。
没有人听说过埋葬者的名字,也不知道其中一人喜欢早餐吃包子,另一个每次都要把面里的香菜仔细挑出。
黎雅信最后一边拉起小孩的手,一边拉住夏一南,笑说:“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我们年纪很大了,说不定哪天就会止步。不管能不能继续研究,你们都是这里的希望,一南一北,就是整个世界了。”
第98章 孤狼(4)
黎雅信的精神状态越来越不好了。进入全新领域后, 她每天面对的都是他人无法想象的错乱, 整个世界都在全新的、井喷式来临的知识海洋里,重新搭建结构, 颠覆着一切的认知。
乔遥遥这段时间里,几乎是每天都在照顾着她。
这种研究里,黎雅信总会不自觉就忘却了时间, 乔遥遥就在每次她该休息的时候,轻声出言提醒。
但大部分时候, 乔遥遥只能看着她脸色越发地差, 自己又对这个领域一窍不通, 完全无法提供帮助。
黎雅信试图把这种知识分享给其他科研人员,想要共同探讨, 但人类的语言根本没办法表达,其他人也对她勉强描绘的感觉感到疑惑。
她就像是误入了这个领域的旅者,得到了全然不同的视角, 却终归没有跳脱自己种族的局限,没有一个人能与她同行。
可得益于此, 许多原本卡死了的研究,得到了新的进展。
比如那淡蓝色的特殊能量,在黎雅信一次次的尝试中, 终于能和外骨骼得到更好的结合。
唯一让黎雅信觉得有期盼的是,夏一南正在以极快的速度学习, 很快就能赶上普通研究人员的脚步。
“这种是很难得的天赋。”黎雅信有次休息的时候, 和乔遥遥说, “我从来没见过有人,能够那么迅速理解这种知识。我们这批人都受过长年的专业训练,才能达到这种水平。但他,再过个几年就可以参与进实验,过个十几年超过我也许都没有问题。”
乔遥遥有些惊讶,又很高兴地笑了:“那真是太好了。”
黎雅信也笑了,只是笑容里满是明显的疲惫。
乔遥遥就说:“你最近的睡眠质量很不好,后援部发现失眠和半夜惊醒是严重的问题。我上次给你拿的药,你有按时吃吧?”
“有。”黎雅信说,“但是我还是经常做噩梦。”
“还是那些你说过的,诡异的色彩和线条么?”乔遥遥问。
“对。”黎雅信点头,“这大概就是进入这个领域后的代价吧,最近情况更加严重了,我能看见一些诡异的眼睛。里头的情绪和力量,都不是人类能够拥有的,每次见到都感觉我的大脑在被切成一片片的,填满了黑暗。”她的笔在手中转了几圈,最终跌落在桌面上,“但是为什么、为什么没有人能够理解呢?”
在她面前,是无数摊开的文档,和层层叠叠的厚重书本,巨大的屏幕在进行永无止境的运算。
光是在地面散乱的纸张里立足,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了,这场旷日已久的研究和全新的疯狂,正在迅速毁掉她的理智。
科研组应她要求,找到了不少实验对象。他们大部分都是志愿者,可真的因为接触那暗蓝色的新能源而死亡时,就连一贯冷静的黎雅信都不敢正视那些数据。
尤其是在探索“如何理解常人无法理解的知识”时,尽管她找到了“门”这样一个载体,可付出的生命代价太庞大了。
十几个实验体都死去,化作感染者的形态重归世间,又被处死。
这长久的精神压力与负罪感,让她更加憔悴,可她偏偏还要强逼自己,在每次实验后进行录音记录,把自己的失误一点点剖析干净。
所以有些小实验,只能交给其他人来,夏一南也帮了她很多忙。
周辰翊和白秋的死亡,同样给她的信心带来了打击。
都是朝夕共处多年的友人和同事,更何况她与夏启明、周辰翊自小就相识,共同在军事基地内长大,就是为了这个庞大的项目。
这样突然的离去,虽然她早该有心里准备,但真正出席老友的葬礼还是难以承受的现实。
那天乔遥遥在实验室里,陪她到了很晚,又送她回了寝室才悄悄离开。
她没有关灯,留了一盏很暗的床头灯。
本来黎雅信是个从来不怕黑的人,可乔遥遥想,如果有那么一点光,也许就能映亮一点她漆黑的梦境吧。夜半惊醒,也能知道自己正被温暖的色泽笼罩。
……
夏启明回来休息了两个月,就又出发了。
他仍然是追寻着昌格纳·方庚的脚步,同时留意着哈斯塔的动向。
送别那日,夏一南和他来到了快艇旁边,夏启明还是像以前一样,猛地把他的头发全部揉乱了,大笑着说:“看看我下次回来你能长到多高。”
这时候夏一南已经差不多和夏启明一样高了。夏启明回来的时候,给他带了不少礼物,都是世界各地去探索的时候,在当地买的。
那些礼物虽然被好好包装了,但可以看出水浸过的痕迹,有抹不去的泥尘和脚印,大概是在地上滚落了几圈又被他捡回来。有几个包装纸甚至还被37" 精神病院救世日常[快穿]36" > 上一页                  39 页, 烧掉了大半,里头的装饰品也损毁了,不知是经历了什么。
最开始的几件,还是寻常小孩子喜欢的小玩意,到后来越买越接近成人的偏好,他每年都想着,自己总该回去见见家人了,却一直没得到机会。
“你下次什么时候回来。”夏一南问。这时他穿着研究者的白色长袍,大小终于显得恰到好处。
“谁知道呢。”夏启明弹弹烟灰,又把烟叼回嘴里,“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老爸没办法像以前一样哄你了,说个日期你肯定不信。”
夏一南说:“其实以前我就没有信过。”
夏启明:“…………那你怎么不告诉我,我还以为你那么天真可爱。”
“大人总是以为自己能猜到小孩心思,你也是这样,但其实根本相反。看你每次那信誓旦旦的样子,就懒得戳破了。”夏一南帮他把最后的行李提上快艇,“尽量快点回来就好了。”
“行。”夏启明笑说,坐上快艇,扬手,“那我走了!”
“嗯。”夏一南说。
快艇乘风破浪而去,白色灯塔仍然伫立在罗岛金色的日出里。
夏一南回到灯塔里,又看见乔遥遥和黎朔在一起。经过这段日子,黎朔的性格倒是好了不少,不像以前动不动就带着敌意了。
夏一南仍然是不喜欢小孩,尽管黎朔怎么样都称不上是熊孩子。
他经过的时候,却被乔遥遥一把拉住了,用眼神示意:“快和黎朔讲讲,你那些都是什么书。”
黎朔用黑白分明的眼,满含期待地看着他。夏一南不知道他对自己莫名的好感,究竟从何而来,但既然乔遥遥就这么说了,他总不可能当面拒绝。
再怎么说,都是生活那么不易的人。
于是夏一南就带着他进了屋里,看他对那些厚重的书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但真正让他看了好几眼,还是房间角落已经蒙灰的小提琴。
乔遥遥很少提到自己的出身,但夏一南通过周围人的只言片语,推断出她和黎雅信都是从优渥家庭里长大的。
黎雅信很忙,大部分时候是乔遥遥在带着黎朔,将没能在夏一南身上得到继承的艺术才能,都教给了黎朔。夏一南看过他画的油画,不得不承认他在艺术方面的天赋。
临走前,夏一南和他说:“你喜欢那个小提琴么?喜欢就拿走吧,我不用的。”
“可以吗?”黎朔的眼睛亮了。
“嗯。”夏一南说,“回去把灰擦擦。”
隔了几天,灯塔里能听到断断续续的小提琴声了,过了几周就流畅起来,音也准了。一个多月后,黎朔提着那小提琴回来,给他拉了两首简单的歌。
“挺好听的。”夏一南在他亮晶晶的期盼眼神里,这样回答,尽管以他的艺术修养其实分辨不出太多。
黎朔顿时高兴起来。乔遥遥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扶着他的肩说:“那以后多拉给你哥哥听吧,他什么都不懂。”
夏·什么都不懂·一南就眼睁睁看着一堆人,把黎朔的生活用品全部搬到了他房间里。
他本来睡的地方就是上下床,乔遥遥一边抱怨他的东西乱,一边把本来堆满东西的上铺收拾得干干净净,铺上洁白的床单。
最后乔遥遥拉着夏一南的手,笑说:“以后多照顾一下他,你是这里和他年纪最接近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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