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清泽:这索吻一般的小眼神……
余清泽双眼微眯,声音低沉下来,头部下压靠近了常乐一点,问道:“乐哥儿,你这是想让我亲你吗?”
闻言,常乐陡然回神,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余清泽的眼神已经由明朗变得幽深危险,像是盯上了看中的猎物一样。
他疯狂摇头,脑袋往后仰着,要离余清泽远一点。
现在的余大哥,很危险!
余清泽都要气笑了,这小乌龟无意识的‘勾引’真是堪比上等春药,差点让自己把持不住了。
“好了,我开玩笑的,你别摇了,头都要摇晕了吧?”
常乐停下来,不敢再看余清泽了。
余清泽将头稍微后退一点,等常乐停下来后,他伸手点了点常乐的脑袋,正色道:“乐哥儿,感受一下你脑海里想的,”然后,他手指下移,又轻轻点了一下常乐胸口,“还有这里,你心里想的,诚实地面对你的内心,勇敢一点,告诉我,你,喜欢我吗?”
心口的位置滚烫,不止因为余清泽的话,还因为他在自己胸口那似有若无的一点,仿佛带了魔咒,穿透了他的衣服,皮肉,骨血,直直地点进了他的心脏,在里面搅起了滔天巨浪。
常乐抬眼看着余清泽,他的眼睛,漆黑幽深,像表面平静实则深不见底的湖面,在湖泊中间似有一簇火苗在嗞嗞燃烧,充满期待与鼓励,深情与一点点……焦躁。
他在鼓励我说出秘密,他在等着我的答案,他想听到我说,我喜欢他。
常乐感觉自己跌进了那潭幽深的湖水里,仿佛被蛊惑了,一个声音在他脑海里不断说着:说出来,对他说出来!让他知道,你也喜欢他!
最终,他轻轻点了下头。
余清泽看到他点头,心里松了一大口气,美滋滋地咧嘴笑起来,还激动地伸手一把抱住了常乐:“乐哥儿,你太棒了!”
就知道他是喜欢他的!
余清泽原本以为还要会儿功夫才能看到常乐坦白,现在这么快能让他承认自己喜欢他,真是一个意料之外的大进步了。
他就怕他自卑得连自己喜欢他都不敢承认,那他的追夫路才真是一条黑路,只能摸爬滚打了。
幸好,幸好乐哥儿的内心还是有勇敢的一面的。
余清泽简直高兴死了,紧紧地抱着常乐笑。
余清泽开心的情绪感染了常乐,看到他那么高兴,他也忍不住抿嘴笑。
他整张脸都被按在了余清泽的怀里,鼻尖呼吸着的全是余清泽的气息,他一边笑一边脸红,害羞得双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只能紧紧地贴着自己的裤缝,身体都不敢乱动一下。
他不知道刚才自己为什么就点头承认了,本来是不想给余大哥知道的,但现在后悔也没用了,他都知道了。
看余大哥这么高兴的样子,自己喜欢他的事,似乎,也不算是……困扰?
两人抱了好一会儿,余清泽才把常乐放开,常乐已经成了一只煮熟的小乌龟。
余清泽心里高兴,说话也松快了不少,他握着常乐的肩膀,说道:“乐哥儿,以后也要这样,想什么,喜欢什么,都可以告诉我,知道吗?我想多了解你,想跟你更靠近。”
常乐闻言,轻轻点了下头,很害羞。
余清泽欣慰地笑了,对他伸出手,说道:“花灯会都快要进行一大半了,我们去逛逛?”
常乐看着朝着自己伸出的手掌,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轻轻地将手放进了那只大掌里。
两人手牵手走出那方灯光不甚明亮的小角落,橙黄的灯光霎时闪亮,将两人都映上了暖暖的光。
余清泽握紧手里的手,朝常乐一笑,道:“乐哥儿,我们去挑个最漂亮的花灯!”
常乐对于牵手还有些不好意思,抿唇轻轻点了下头,然后任身边的汉子牵着他,缓缓前行。
“乐哥儿,你喜欢动物的,还是花草的?”两人走到了一个最大的花灯摊前,上面挂着各种各样的漂亮的花灯,都很好看。
常乐扫了眼,一眼相中了那个印着四条金鲤戏水的花灯,他扯了扯余清泽的袖子,指了指。
“鱼的那个吗?”余清泽问道。
常乐点点头。
四条金鲤,让他一下想到了爷爷、弟弟、余大哥和他,而且,常乐脸热了一下,鱼,就跟余大哥的姓氏同音呢。
余清泽还没想那么多,笑着道:“好,那就拿那个。老板,给我拿那个金鲤鱼的!”
“好咧。客官,游鱼戏水二十文,祝您大吉大利,财源广进!夫夫和睦,万事亨通!”
“承您吉言!”余清泽给了钱,接过老板手里的金鲤花灯,递给常乐。
常乐被老板那句‘夫夫和睦’给弄红了脸,接过来花灯,拉着余清泽赶紧往前走。
余清泽见了,偷笑,凑到常乐耳边,故意问道:“乐哥儿,你怎么了?脸这么红?”
常乐才不理他,别开头看着旁边,顶着大红脸一个劲往前走。
走了一会儿,常乐又忍不住偷偷侧头偷瞄了下身边的汉子,俊眉朗目,身材挺拔,品行还这么好,真是大部分的哥儿都会中意的对象。
常乐心中升起丝丝窃喜,这么好的余大哥,说喜欢自己呢!
夫夫和睦。若真的能跟余大哥成为夫夫,建立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庭,那他肯定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哥儿了。
倘若余大哥今天说的话是真的,他不介意他不能说话,也不介意他额头丑陋的伤疤,也不介意以后可能没孩子的话,不管前路再艰难,但只要余大哥还喜欢他,他就愿意一生相伴于他左右,不离不弃。
“乐哥儿,你是不是忽然发现我又俊了点,然后又更喜欢我一点了?”余清泽一路都在悄悄观察常乐,知道他偷看了他好几次了,这次实在忍不住了,便在他耳边悄声撩了一把。
常乐情窦初开,又刚刚才能正确勇敢地承认自己的感情,还不知道余清泽这就是逗一逗他,撩拨撩拨,而且,他还记得余清泽说过,脑子里想些什么都要跟他说的话,便老实得执行了。
虽然害羞得很,但他还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余清泽顿了一下,对乐哥儿这诚实的回答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后,自己的心口反而扑通扑通急速跳了起来。
间接告白来得猝不及防!
这么可爱的乐哥儿,想抱抱,想亲亲!
可是,不行!
望着人来人往的大街,余清泽叹息,撩人不成反被撩,真是自找苦吃。
两人一路逛着,又给常浩买了个小狮子的花灯,买了炒栗子、小糖人和山楂葫芦,还买了几样小点心和一些玩的小玩意儿。
等两人想起还要去河边放莲花灯时,两人手里都塞满东西了。除了牵着的手,乐哥儿的右手提着两个花灯,余清泽则抱着一堆吃的玩的。
看着满怀抱的吃的玩的,两人相视一笑。最后,余清泽干脆去买了个竹篮子,将小包的东西都放进去了,这才去买了两盏莲花灯,随着人群到城外码头去放河灯。
码头边放灯的人很多,幸好这个码头还算大。
两人到的时候,河里已经飘飘漾漾着很多的莲花灯了。
他们等了一会儿,才等到了个空位。在旁人那里借了火点燃莲花灯,两人小心地将莲花灯放到了水里。
彩色的莲花灯载着中央小小的橙黄的烛火将河面点缀成了一片六月的荷塘,荷花璀璨,盈盈灼灼,带着人们的美好祝福和祈愿渐渐飘向远方。
回城的路上,余清泽问常乐:“乐哥儿,你刚才许了什么愿望?”
常乐不好意思地抿唇一笑,轻轻地摇头不告诉他。
惟愿:家人康健,夫夫和睦,父慈子孝,幸福安康。
作者有话要说: 常乐:你袭胸!幸好我没胸!
余清泽:……幸亏你没胸。
第36章 全家总动员,让乐哥儿自信起来
放完莲花灯,时间不早,两人开始往西城门慢慢走去,边走边逛,不过此时两人的心都不在逛街上了,而是在身边的人身上。
刚刚互通心意,两人都是既新鲜甜蜜又有些紧张亢奋。
不说本就容易害羞的常乐,就是余清泽,心情也是完全平静不下来。
他时不时就侧头瞧一瞧乐哥儿的脸,再捏捏乐哥儿的手背,紧紧手心,心情特别飞扬。
有男朋友了!
还是以结婚为前提的男朋友!
还是这么好一个男朋友!
嘿嘿嘿……
想着身边牵着的人就是能跟自己以后相携过一生的伴侣,余清泽都傻笑出声。
常乐看着余清泽一路上扬的嘴角,也抿嘴笑,心里漾起了小浪花。
余大哥看起来很高兴,这就好。
两人出城后不久,花灯里的蜡烛就燃烧完了。这天天气好,晚上有月光,路上人也不少,两人牵手慢慢走着。
“乐哥儿,看不看得清?要不要换上新蜡烛?”余清泽怕常乐看不清路,问道。
常乐摇摇头,月光还算明亮,能看清路面,而且这路他们常常走,很熟悉了。
在这月光下,两人手牵手像散步一样,也是别有滋味。
转入村里的村道后,看到前面有村民,常乐抽出了自己的手,低着头默默拉开点两人的距离,还忐忑不安地回头瞧了余清泽一眼,比划了一下,示意前面有人。
“没事,走吧。”余清泽轻轻摇了摇头,安抚他,并没有再牵回去。
看到他不介意,常乐才放心地继续往前走。
余清泽心里叹了口气。
这是古代异世,并不是开放的现代二十一世纪,人们的恋爱观还十分的保守,特别是身边这只小乌龟,此前已经承受了太多异样的目光,还是很怕村里的人说闲话的。之前在城里,都是不认识的人还好,现在进到村里的范围了,就开始又缩头了。
他能理解。
因为理解,所以心里更是心疼。
他暗自盘算着,按照现在赚钱的速度,到这个月下旬自己应该攒够了买田的银子,到时候一定要尽快请村长跟自己去办理好入籍手续。
搞定户籍,然后就先提亲!
提亲到成亲,中间还能有个半年左右的时间,一定要把小吃店开起来,然后多多赚钱,争取明年年初把房子建起来,然后迎娶乐哥儿!
回到家,常爷爷和常浩居然还没睡。
看到他们回来,本来趴桌子上昏昏欲睡的小少年一下就精神了,迅速到门口迎接他们,还十分热情地帮着余清泽提篮子:“哥,余大哥,你们回来啦?好玩吗?”
常乐点点头,将手里的花灯递给他,示意是给他买的。
“哇,小狮子,我最喜欢小狮子了!”常浩一手提着篮子,另一手接过他哥手里的花灯,很高兴地说道。
余清泽笑着调侃常浩道:“你是在等我们,还是等篮子里的东西?蜡烛已经烧完了,篮子里有替换的蜡烛,你要是想点上可以换上。”
“嘿嘿嘿,当然是等你们啊,篮子里的东西和花灯都只是顺带等下的啦。”常浩兴奋地将篮子放到饭桌上,然后翻出里面的替换蜡烛,动作非常熟练地将花灯里面的蜡烛换上又点燃了。
“哇,好可爱的小狮子!”常浩看着在烛火映照下的两只可爱小狮子,非常高兴。
余清泽笑道:“你喜欢就好,这是你哥特意给你挑的。”
常浩笑眯眯转头,跟他哥道谢:“谢谢哥,你最好了!”
常乐弯起眼睛开心地笑了。
“这皮猴子,非要等你们回来才肯睡。”常爷爷见两人回来了,笑道说了一句,然后又转头教训小孙子:“现在回来了,你还不快去睡?明天起晚了上学堂迟到了,看夫子不打你手板心!”
“爷爷,好爷爷,让我先吃颗炒栗子,再吃一颗山楂葫芦啊。哦,还有我的小糖人,今天不吃明天就化了!不能浪费啊!”
小皮猴子拿出篮子里的小吃,先拿了炒栗子,打开油纸包,先给爷爷抓了一把,“爷爷,你也吃啊。”
现在八月,街上卖的板栗还是那种先成熟的小粒毛栗,大粒的板栗还要晚熟一点。但这种小小的毛栗,也挺有味道,就是更难剥一点。
不过这显然难不倒小少年,因为他不是用剥的,他是直接上嘴咬的。咔嚓一下,咬开个口子,然后又用牙齿撕开外面那层厚厚的壳,里面的皮已经炒得有点跟果肉分离,剥起来就很方便了。
黄澄澄的板栗肉丢进嘴里,粉粉的,香香的,可好吃。
先吃了几粒板栗,常浩就吃山楂葫芦了。炒栗子明天还可以吃,可山楂葫芦和小糖人都没法放到明天,今天要吃完。
“你们快去洗澡吧。”常爷爷跟两人说道。
余清泽对常乐说道:“乐哥儿,你先去吧。”
常乐点点头,去了。
等到常乐去洗澡了,常浩吃着山楂葫芦拉过余清泽,悄咪咪问道:“余大哥,怎么样?你和我哥?”
余清泽摸了下他的头,笑道:“很好。多亏了你帮忙,非常感谢。”这个时候,必须要表扬小少年。
“嘿嘿嘿,不客气。以后有事就找我,我肯定会帮你的。”
“好,正好有一件事,也要你配合。”
“啊?这么快?什么事?”
余清泽将常浩拉到房间里,两人也没点灯,悄咪咪地说了好一会儿。
完了,常浩狐疑地问道:“这样行吗?”
余清泽点头,道:“肯定行,而且咱们必须得试试,不然你哥永远没法自信起来,总会觉得自己不好。你也觉得你哥最好了,是吧?”
常浩点头,“我哥就是最好的!”
余清泽:“所以,咱们必须要让他意识到自己到底有多好!”
常浩点头,“好,余大哥你放心吧,我会照你说的去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