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大家是在曹向南这里吃的,孙继去接了他阿爷和阿么过来,曹大鹏一家四口也来了,再就是他们两家人也一起。这个天气冷了,也不适合到外面去铺桌子吃饭,好在饭厅也够大,把桌子拼长,也能坐地下来。
炒好的菜一样分两份,端上了桌子,有肉有菜,来家里吃饭的人多,煮的东西也多,东西不精贵,可胜在能填饱肚子。大人小孩,几家人一起坐了下来。
“来,大家喝一杯。”曹向南开了一坛子的酒,给一人倒上半碗。
就连孙阿爷都乐呵呵地要上了小半碗,可是好些年没喝酒了,这酒可真香。边上的老阿么看着老头儿碗里的酒,想了想还是让老头儿喝一口吧。
“喝!”
“干了!”
几个大碗碰在一起,王大虎一口就把碗里的酒喝干了。
大伙围着桌子吃肉喝酒,小孩吃地满嘴都是油,这个季节里还有新嫩的蔬菜,几个哥儿们都喜欢吃上一口菜,对锅里的肉不是很感兴趣。
这天快晚了,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曹向南让曹大鹏和孙燕山今晚不要赶着回去镇上了,让他们明早再过去。孙继刚才跟他说了,他和他阿爹商量过铺子的事,他阿爹的意思是他留在铺子那边,他可以来回镇上和村里,也可以去替换他阿爹。
所以曹大鹏和孙燕山不赶着回去镇上了,晚饭也慢慢地吃。
“到时候家里摆两桌饭,大家到时候记得过来吃饭啊。”曹大鹏的新屋那边再过两日就要入宅了,他顺便地提起请大伙到时候过去吃个饭。
“都是自己人,到时候就不一一地再来喊了啊,都备了你们的份,大家可是一定要来啊。”话是这么说,到时候陈红还是会过来一一地喊。
“好,好,好,我们会一起过去的,有个需要帮忙的你就喊我们,我们就过去。”祈晚风说道。
在太阳下山,天黑之前,他们也结束了这一顿晚饭。
“我们回去了啊。”曹大鹏和陈红带着两个孩子,孙继也和他阿爹带着阿爷阿么,他们驾着一辆马车往村子里进去,明早好往镇上过去。
曹刚和孙连带着孩子,还有柳白书王大虎几人也往他们那边回去了。
曹向南送了大家出去,几个孩子也跟在了他的身边,和他一起送来的客人走。几个小孩还依依不舍的,大概是还没玩够,景宝被他阿姆牵着,一步三回头地往家里回去。
外面的天色一点一点地晚了,家里来的人走了,孩子们也要洗澡了。
到了后面晚风经常都会腰酸,挺着个大肚子蹲下站起都使不上劲儿,曹向南也怕这人不小心给摔倒了,所以现在家里一些活他都不给他做了。
原本他是想揽下给孩子们洗澡的活,两个小子倒是没什么,安安和星星两个是小哥儿,安安是他亲生的,星星却是领回来养的。两个孩子都还小,他自己倒是觉得没什么的,可是晚风不允许他给两个小的洗澡。
好在阿宁在这里,阿宁倒是能帮两个小的洗澡,就换成了他给两个小子打水,伺候他们洗澡。祥仔生活上已经完全能自理了,倒是轩轩这个被他阿姆宠大的,许多事情都还在摸索中,还要人帮上一把。
也是到了后来见到孩子脱了衣服,曹向南才知道小子和哥儿其实是有区别的,哥儿的肚脐下有一颗红痣,有一颗红痣的则是代表是哥儿,能怀孕生子的。
以前每次和媳妇办事都是黑灯瞎火的,哪里会提着灯一寸一寸地照看,曹向南倒是没注意过这件事,也是有一天他说了一句“怎么两个孩子的这里都长了一颗红痣啊。”
当时他就是觉得很神奇,怎么两个孩子都在这肚脐下面长了一颗红痣。
惹得阿宁笑了,他媳妇红了脸。
后来回了房关起门来教育了他一通,曹向南知道原来自己的媳妇也有一颗红痣,原来这代表着哥儿的身份,能是怀孕生子的。所以有些哥儿体型高大跟汉子一样,也能被人区分出哥儿和汉子,原来是这个原因。
搞出这么一件乌龙,曹向南只能摸摸鼻子,他总不能说是他另外一个世界过来的吧。这个季节的天黑地快,孩子们洗好澡,外面的天都黑了。
洗过澡后,孩子们都回房间的床上玩去了,玩一会他们自个就会睡觉。曹向南会给晚风放好洗澡水,等人洗好澡,扶着人回了房,把热好的羊奶端过来给他喝。
到他洗好澡出来,去孩子的房间看了,几个孩子都睡着了,他给孩子掖好被角才出来。回到自己的房中,床上的人都已经睡着了,到了这后面他见着这人的精神越来越差,平日里还会等着他回来才睡,现在一躺下床就睡着了。
他之前问过罗老大夫,罗老大夫那里也是说这是晚风生第一胎的时候没有调养好落下的毛病,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这一胎要好好地调养好身体,以后的身子也会渐渐地好了,不必太过于担心。
见着闭上眼睛睡着了的人,曹向南伸出手,顺着他的眉目,用手指轻轻地摸着,顺着他直挺的鼻子摸下去,落到他的唇上,目光深了深。
但是到底他也没做什么,低头在上面落下一个吻,吹灭了桌子上的油灯,也上了床。
睡着了的人循着热源就蹭了过来,曹向南伸手把这人搂进怀里,被窝里暖暖的,抱着的人就像是抱着一个暖炉一样,怀孕的人体温会偏高一些,冬天里抱起来是刚刚好。
两日后,曹大鹏的新屋入宅,他那里有许多事情要忙,所以曹向南就让曹大鹏留在家里忙这边的事情,他和孙继去镇上看铺子,吃食的事情他来弄就成。
档口的门板拿开,开了门做生意。
这天越来越冷了,呼出的气都是白色的,门口架着的大锅煮着汤水,冒着热气。这天冷了,大多的人来吃都是吃一碗汤河粉,早上也会有人来买两斤净河粉回去。
“这天越来越冷了。”曹向南一早就赶来了镇上,风一吹来,就是觉得一个字,冷。
“可不是,这天快要下雪了。”孙继抬头看了一眼,说道。
“哎呀,小老板,好久不见你来看铺子啊。”现在来店里吃东西的都是熟客,大家都认识,来人见今日铺子里不见大鹏,倒是见到了许久未见的老板。
曹向南熟悉地和来人打着招呼,问道,“陈掌柜要吃点什么?”
“来一碗猪杂河粉。”来人说道。
“成,您坐,这就来。”手上很快地下了一碗河粉,孙继就端了过去。
说来从摊子搬到新铺子这里来之后,曹向南后面就渐渐地少来了,铺子这边交给了曹大鹏和孙燕山,他则是忙别的事情去了。而孙继后来则是去了南阳,也忙别的事情去了,所以两个人已经许久没怎么来铺子这边。
两个人站在档口前站着说话,还有几分感慨的味道。
现在铺子的生意淡了许多,是整个镇上的生意都淡了许多,不过他们是做吃食生意的,再怎么样淡也有人来吃东西。到了中午过后,准备的吃食也卖光了,今日知道要早点走,准备的东西就少,后面就关了门,往村里回去了,赶着回去曹大鹏那里吃酒。
第234章 暂且放你离开
外面的天还灰茫茫的,街道的两侧已经有小贩赶着来摆上摊子了,街上零星的行人,匆匆而过。
凤都有东南西北四座城门,这个时辰城门刚开,千斤重的城门落下来,搭通了护城河,达官贵人走的是正东门,普通的商人小贩只能从南北两座门进出,城外是排着队一个个等着进城的普通百姓。北门位置偏一些,少有人走北门出去。
路上一个卖包子的摊子,摊子的爷孙三代都是做包子生意的,蒸笼里蒸着又白又大的包子,散发出浓浓的肉香味,对清晨腹中空空的人来说,这个味道最是诱人。路过的人会掏上几个铜板买上两个肉包子吃上。
哒哒的马蹄声响起,两辆普通的马车走在青砖铺成的街道上,看样子是要出城的。
“停一下。”马车里面响起一个声音,驾车的汉子立刻地拉停了马。一个穿着青灰色布衣的小奴从车里钻下来,跑到了卖包子的摊子前,从怀里掏出一串铜板,对卖包子的老板说道,“老板,来几个包子。”
“这就来,客官,给您包子,拿好勒。”矮个的摊主用油纸包了几个大包子递过去。
小奴接过,又上了马车,哒哒的马车离去了。
和马车普通的外表并不相符的是,里面的布置样样都精致,铺了好几层的软垫,矮柜上摆着茶几暖炉,靠坐着的人背后还放了好几个软垫,身上盖着锦布蚕丝做的被子,只是他的脸色不太好,唇色泛白,下巴消瘦尖细,更多了一种柔弱的美,动人心魄。
“主子,包子买来了。”二顺把买来的包子递过去给他主子,瞧着那包子他不是想吃,是不想让他主子吃。他明明给他主子准备了精细可口的糕点,怎么他主子就是不吃,让他下去买那路边买的包子,谁知道那肉是不是新鲜。
尽管心里不是很愿意,二顺还是把手里买回来的包子递给了让他下去买包子的主子。
方梓烨接过让小奴去买的包子,包子还是热乎乎的,他拿起了一个,晈了一口,含在嘴里,也没有咀嚼,怔怔地看着手里的包子,同样的东西,吃进嘴里味道已经不同了。
二顺瞧着主子这神色,也不知道主子是喜欢还是不喜欢这包子。
这些日子以来,他经常会注意到主子突然地就那么地坐着,怔怔地看着某个东西,似乎又不是在看着某个东西,愣愣地坐着看看某处看地出神,他也不知道主子的心里在想什么。
他知道主子不开心,从那位爷成婚那日后,主子病了许久,一直躺在床上,喝了许多汤药下去也不见起色。好在到了最近几日才渐渐地好了许多,人也有了精神,他家主子就提出离开凤都,他做奴才的自然是主子说什么是什么,巴不得能赶紧离开那个地方。
方梓烨抬头,就见他的小奴缩在那里,就跟只可怜的小狗崽那样,想什么都写在脸上,完全没有在外面一副颐指气使的大奴才模样,“二顺。”他喊了一声。
“诶,主子。”听主子喊他,二顺立马地就竖起了耳朵,两只眼睛骨碌碌地看着他主子,积极地问道,“二顺在,主子是不是渴了,要不要喝水?”
在他的眼里,主子渴了饿了困了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你也吃一个。”方梓烨把手里的包子递过去,这个有点多,他自己也吃不完,不如分给其他的人吃,说道,“其余的给大家分了。”
他也有份啊?闻着这个味道还成,二顺嗅了嗅,主要是主子给的,就是毒药他都说好。掀开帘子,他把手里剩余的包子递出去,知道外头的人听到了他们里面的话。
阿伍看着递出来的包子,拿了一个晈了一口,手上熟练地拉着缰绳驾着马车,还稳稳地驾着。
后面一辆车里的是跟来的大夫,带着小药童跟着他们一起出来,一起的还有跟来的两个护卫,在后面负责赶车。
马车拐了一个弯往北门过来,二顺递过去一锭银子,守门的守卫往怀里一塞,打了一个眼色给旁的人,连车子也没查,就放两辆车子出去了。
城门的守卫私底下都知道,东门进出的都是达官贵人,但是守着北门的油水才是最多的。走北门的这些人不动声色,出手却是宽绰,谁知道里面是不是贵人?只要不是特殊的时候,他们都会拿了银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过往的马车放行。
马车很快地出了城,不徐不疾地往远方而去。
二顺在里面服侍了主子睡下之后,就在车帘口的方向坐着,守着他的主子。
马车一摇一晃的,后面守在门口的小奴也靠着车壁,闭上眼睛也跟着睡着了。
翼王府院子里种了一片的梅花树,现在还不到梅花开的季节,到了梅花开,满园都是冷香。早朝回来后,一身朝服都还未换下的男人,就站在这梅花树下,一站就是许久,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管事走来,在他的跟前低语了一句。
凤凌霄挥挥手,管事的无声地退下去了,他的手中多了一根折断的枝丫。去年的冬天,他们就坐在这院子里喝酒赏花,他记得那人最是喜欢那清淡的梅花酿,这院子的地下还有去年埋下的梅花酿,他还记得那人笑着说这酒等着明年喝。
那一夜明明只是一场意外,却是深深地扎根在他的心里,让他无法忘怀,午夜梦回,不止一次梦到那人在自己的身下呻吟的模样。现在忆起,那人的一颦一笑在他的脑海中闪过,凤凌霄发现自己都记得清清楚楚。
心底里的迷雾一层一层地拨开,有些忽略的东西渐渐地清明了。
而这一切是从何时开始变了的呢?是从他婚后,还是从那一夜的一场意外,亦或者是更久之前,连他自己的心里都说不清道不明。
知道了那人离开了凤都,赶着逃离他的身边,胸口就像是堵着一点什么似的。他凤凌霄有很多种办法可以把人留在身边,可他却是不忍在这个时候把硬要把人留在这凤都里。
若不是这段时日那人病卧在床,他也没有理由把人留到现在。到底是为什么要把人留下?凤凌霄的心里渐渐地也有了答案。只是那人明显地疏远他们之间的关系,用这样的方式告诉他他们还是和从前一样,每每一对上那人望着他的那双眼眸,他就不能强迫他。
手往怀里拿出一枚印章拇指的指腹在印章上面的字上来回地抚摸,这上面是一个“方”字。这是三日前梓烨给他的,在他答应了等他身体好了后,就可离开凤都,他把这枚私章给了他,好方便他行事。
三日后的今天,那人带着奴仆护卫,悄然地离开了凤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