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该感谢的是老天又给了他重新来过的机会,还是该感谢这个柔软的小东西给予的陪伴。
都有吧。
感谢一切。
上一世对身边的亲人完全没有防备,根本没有想过母亲和他的意外其实是有预谋的,更想不到一起长大的表弟会是自己的弟弟,他常常嫉妒他,而他一无所觉。
在庄谌没有告诉他一切的时候,他常常自责,如果当时母亲没有挡在他身前,或许活下来的就是母亲,而不是他。
是他害了母亲。
结果,庄谌告诉他,车祸其实是他买通了司机,故意而为的意外。
庄谌说:“有钱真好,钱可以让人疯狂。”
也是在那一刻他彻底的释然了,因为错的不是他,该责备的人也不是他,而是庄谌。
只是上一世知道的太晚,没有机会反击就死了。
从前幸福的一家三口被庄谌亲自摧毁。
他厌恶庄弘兰这个藏得极深的女人。
他鄙夷看不起得不到父爱就痛下杀手的庄谌。
这对母子简直是狼心狗肺。
当年爷爷奶奶看她可怜将10岁的她接到庄家生活,改了名,便是庄家的大小姐,过着寻常人过不上的优渥生活。
然而她是怎么回报的?
成年后喜欢上了父亲,那个时候父亲已经和母亲相恋多年,而后顺其自然的结婚。
她藏下心事获得了母亲的信任,结果她利用这份信任背叛了姐妹情谊,还窥觊她的男人,甚至卑鄙无耻的将这一切都掩盖了下来。
怀孕生子,绝不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气得爷爷奶奶好几次想到她就忍不住叹气,甚至难过。
他是不是该庆幸不论当年爷爷奶奶如何逼问她都没说出来?毕竟这种丑事,说出来,两位老人哪里承受得住。
母亲又如何承受得住?
翌日,庄谌早早起床,他知道庄弘笙有晨练的习惯,但当他去庄弘笙的卧室外面等待的时候,看到了上来拿东西的佣人。
佣人看到他说:“二少爷,老爷已经带着大少出去了,走了有10分钟了。”
“出去了?”他不是坐着轮椅吗?怎么和父亲出去?
“对啊,老爷说推着大少去山上吹吹风,就和大少出门了。”
他们住的地方是在半山腰,往上走就是山顶,风景很好,这块别墅区的人如果想要出去晨练,大多数都是往山上跑,上山的路并不陡,修的很好,不论是散步或者晨练,夜跑,都是住户们的好去处。
一连两次都扑了个空让庄谌心里说不出的憋闷,还有浓浓的沮丧。
然而还有更糟糕的事情等着他,他刚下楼,还没走出花园,就看到坐在花园喝茶的母亲。
庄弘兰看到一身运动装的儿子,招招手让他走过来。
等庄谌走来后,庄弘兰说:“你舅舅和哥哥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过两天我们就搬回去。”
“搬回去?”庄谌惊讶脱口而出。
庄弘兰一直很后悔将当年的事情告诉儿子,但那段时间这孩子处于青春叛逆期,对于想要知道父亲是谁十分坚持,已经到了想离家出走的阶段,她只有这么一个孩子,从未想过结婚或者与别人再生一个,庄谌是她的全部,她不想看到他有一点点的伤害,哪里会让他真的离家出走,几经斟酌,最终在他16岁的时候,告诉了他,他的父亲是谁。
虽然这里面有很多不堪的事情,可她从不后悔这么做。
也很感谢老天让她顺利怀上这个孩子,他是她的全部。
她深爱着孩子的父亲,原本以为此生没有机会,但好歹有一点血脉让他们彼此建立起联系。
但现在她的嫂子,同时也是她的好友出了车祸,她爱着的男人成了单身,让她颇有些蠢蠢欲动。
然而在这几个月的观察里,她已经可以肯定,就算她离开了,她也没有机会进入到他的生活,他仍然爱着那个女人。
就像自己深爱着他一样,他也爱着那个离去的女人。
“对,搬回去,他们的情绪已经稳定下来,以后会越来越好,我们还住在这里干什么?”庄弘兰到现在还不知道儿子的所作所为,但她知道,儿子一直很在意庄弘笙对他的评价,也很在意他在庄弘笙心里的印象。
可是,她并不打算告诉庄弘笙关于庄谌的事情,她不想庄弘笙厌恶她,然后远离她。
就这样,当一个妹妹就好,还可以时时见到他。
以亲人的身份靠近他。
庄弘兰是自私的,不然当年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所以她知道儿子会因为没有父爱,甚至看着庄谨庄弘笙面前而痛苦,但她也不想因为儿子波及到自己。
她小心翼翼的留在哥哥的身边,努力了这么久,绝对不能被破坏了。
所以对于儿子的渴求,她视若无睹,只顾自己在庄弘笙面前是不是最美好的一面。
“妈,我们就留在这里不好吗?这样人多一点也热闹一些。”庄谌神情不悦,提出自己的想法。
庄弘兰扫一眼庄谌说:“你要想留下来就留,我不会住这里。”反正白天还会在公司里见到哥哥。
如果妈妈回到自己的家,他留下来也有些牵强,可是不留下来,和父亲相处的机会就更少了。
“那我再住几天。”庄谌这样回答。
庄弘兰端起清茶喝了一口说:“看着他们,你不觉得难受吗?为什么要自虐?”她的语气有些凉薄。
庄谌一直觉得母亲是个很怪的人,有时候他觉得她很爱他,可是有时候他又觉得,她更爱的人是自己。
就像现在,明明知道他很难受,还要说这样的话刺激他。
庄谌蹙起眉头说:“舅舅爱他,但也爱着我。”
庄弘兰轻轻摇摇头,看向山顶的方向说:“不一样的。”真是个傻孩子。
第96章
庄谨这边在想着郑之南的时候, 郑之南没空想庄谨,因为他终于找到了那个门卫。
其实不是找到的, 算是狭路相逢碰上的。
那个时候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
他拿着一个捕网兜,郑之南在树上, 伸着脑袋朝下嗅了嗅, 是鱼干的味道,郑之南在四处看了看,这附近好几个地方都有鱼干的味道。
这个人用鱼干引诱流浪猫,等到猫嗅到鱼干去吃的时候,他就会用手里的捕网兜将猫套住, 再装到他带来的麻布袋里。
一开始郑之南还担心是自己认错了人。
为了不让这个人得逞,一旦有猫咪想过来, 他就去将这些猫赶走,有的猫比较油滑老练, 且个头也比郑之南大,这些郑之南赶不走, 只好随它们便了。
还好大部分都被赶走, 这老头一晚上也就抓了一只猫, 有的猫溜得快,他手慢一点, 猫只是被打到, 没有被捕网兜罩住就跑了。
那老头一脸的扫兴, 平时来抓猫都能抓到几个, 今天却很费劲儿才抓到一只。
在等待中, 费了一两个小时才捉到一只的老头收拾东西要走了。
老头的确是郑之南要找到的剧情任务的主角,吃猫人。
他不值夜班,一般下了班吃完饭就拎着自己的东西出来抓猫,有时候是下班的路上在附近转转,如果抓到猫了,他就骑个自行车回去,不乘坐地铁,怕被人看到,有次他抓猫,被人发现了,就谴责他,他不敢声张,放了猫后灰溜溜的揍了。
老头拎着袋子,另一只手拿着捕网兜往家走。
他住的地方离他上班的地方要坐40多分钟的地铁,比较偏僻,是一个巷子里的小矮房子,老头进屋后,郑之南跳到房顶,然后又顺着房顶跳到了有窗户的对面那棵树上。
透过橙色的灯光,他看到里面有一个铁笼子,猝不及防看到了笼子里面的花花。
花花的皮毛大部分是白的,但两只前爪和眼睛那块有棕色和黑色,所以郑之南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花花。
看到花花,郑之南就确定了这个人的身份。
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深入虎穴,救下猫猫们,然后受伤,接着被庄谨的人找到,或者他自己带着伤跑回去。
好啦,他得先想想要怎么救它们。
其实办法还是有的。
比如说,等这个老头睡着后,偷偷潜进去,打开笼子,让猫猫们出来。
猫不会开,他拥有人类灵魂,开个笼子的门还是会开的。
他估算了一下大概,笼子分了三层,每层有三个格子,格子里都有一只或者两只猫,本来其中一个是空的,但是老头把他新抓到的猫塞进去就凑够了12只。
本来郑之南并没有注意到院子里的情况,等老头走到院子里,打开院子的灯,郑之南看清楚院子里的东西后,瞳孔猛地一缩。
饶是他再见多识广也被这院子里的猫肉和猫皮震惊了。
院子的绳子上挂着两只已经被扒了皮的猫,头和四只爪子都不见了,几张猫皮被他钉在墙上,已经干掉,其中一张的毛色非常漂亮,就算已经干硬,可毛色还是在灯光下令人移不开眼,这怎么看都不像是是流浪猫,这毛色,这尾巴的蓬松度,像极了一只被照顾的很好的家猫,而且还是品种很好的那种。
郑之南忽然觉得无形中有一股令人欲吐的血腥气冲他扑来,让他险些就弄出响动惊动了老头。
还好他跳到了更高的地方,没有让抬起头的老头看到树顶上的他。
他平复了一下心情,开始等待。
现在是夏天,这房子没有空调,晚上睡觉必定是要开着窗户的,不然就算开了风扇也是又闷又热。
当老头在院子里搭出来的案板上拿了一些食物进屋后,郑之南才从树顶跳下来了一点,跳下来的位置刚好可以看到他拿着东西去干什么。
老头在喂这些猫吃东西。
还没个格子里都添了水。
大概是他身上的属于猫的血腥气让这些猫都十分畏惧,在老头靠过去的时候都纷纷缩到了角落里,细弱的喵呜声透露出它们的恐惧和不安。
等老头去了里面的房间后,这些猫才走到食物旁吃东西。
郑之南看到花花在喝水,它的一条前爪似乎有些问题,走路一瘸一拐的。
老头喂完了猫后,走到院子里把那两个早就处理干净的猫肉放到案板上剁成块,分成两份放在小铁盆里腌制,腌制好后用保鲜膜包裹其中一份放到放盐下面放着的小冰箱,小冰箱看着很破旧,但应该还能制冷,收拾好这一份后,另一份放到了烧开的铁锅里翻炒。
香味混合着血腥味再次来到了郑之南的鼻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现在是一只猫咪,更能感同身受,所以也更加难受。
他原本是想等老头睡着后就行动,但为了猫咪们走的更顺利一点,他决定等到第二天这个人去上班后再行动。
反正这个时候不让他发现,等到猫咪们走了再和他搏斗也是可以的。
反正剧情任务达到了就行。
是夜,郑之南一直缩在树顶上,自从去了庄谨的身边后,他已经很久没有在外面生活。
因此这一夜尤其难熬,不是身体,而是心。
他作为一只猫,已经习惯了他的怀抱,这会儿没卧在他身边,老实说,挺不适应的。
白天那会没空想庄谨,郑之南闭上眼睛四肢蹲立在一起挨着树枝的时候便开始想那个腿脚不便的孩子。
是的,孩子,庄谨虽然已经22了,可是在经历了许多世界的郑之南眼里,他还是个大男孩。
明明是个大男孩,可一举一动都透着沉稳,轻易不表露出真正的想法。
听海叔说庄弘兰的那个私生子,庄谨的表弟今天下午回来了,他还没见到他。
也不知道是个什么角色。
反派?
没有见到人之前,郑之南无从得知庄谌的为人。
何况有些角色,比他还会演戏,看着是正派可不一定就是正派。
胡思乱想的郑之南就这么缩在树上睡着了。
老头早上六点就爬了起来,把昨天晚上腌制过的猫肉拿出来炒了炒,吃了早饭,又装了一份饭把剩下的菜打包带上,脚步匆匆的拎着便当离开了住处。
看到老头离开,郑之南支起了身体。
何辉关上门就朝地铁口的方向走。
从他家到地铁口要走十分钟的路,然后再坐三十分钟的地铁才能到他上班的小区。
好不容易走到了地铁里,正准备过安检的时候,同时老李头给他打了个电话。
“何辉啊,我想跟你换个班,我今天帮你值白班,今天晚上你过来帮我值个晚班吧,我晚上要回老家一趟,已经请了明天的假,不想耽搁,晚上我就不值班了,赶晚班车回去。”
何辉在大家面前是个老好人,这样突然要换班的事儿,搁别人身上可能觉得有些为难,毕竟根本没适应的过程就忽然要替晚班了,但何辉没有生气,他从安检的队伍里撤出来,一边往外走一边对老李头说:“你家里有事儿要忙?要忙你就去忙,我晚上就晚上。”
“我是知道你明天调休的,今晚帮我值晚班,明天刚好休息。”老李头这样说。
“我明白。”
“谢谢了辉哥,等我回来请你喝酒。”
“小事情,你值班吧,我回去继续睡个回笼觉。”
说完话,何辉挂上了电话。
当何辉往回走的时候郑之南已经打开了三个格子门,三个格子里一共有四只猫,脱困后急于离开这里,完全是慌不择路的往外冲。
这些猫不通人性,被拘禁这么久想要离开,郑之南是理解的,也没有在意被撞到,继续用牙齿和爪子去摆弄扣上的插锁。
还好那个老头没有一个个给用钥匙锁上,不然他都不知道要怎么打开这些笼子。
花花见过郑之南,看到他出现,立即喵喵叫着伸出爪子,想去触摸郑之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