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完结+番外完本[穿书耽美]—— BY:何书

作者:何书  录入:11-10

为了骗到手,陆知易甚至说出了这样的话。
“我见到你的那一刻,终于明白,我放不下的人一直是你,关于她的事情,我和家里已经在交涉,我会退婚。”这句话说的特别坚定。
郑之南想,如果是原主,可能真的会念旧情,也会被陆知易这大骗子说的话给震住吧。
如果陆知易真的和未婚妻分开了,没准就真的能把原主再次骗到手,毕竟在原主眼里,孩子他更倾向于是陆知易的。
毕竟和贺兰棠也就那一次,比起陆知易,陆知易的可能性应该更高一点。
所以因为孩子,加上旧情,加上现在陆知易的表态。
没立刻信,大概也会心生动摇。
所以想到这里的郑之南,故意配合的露出了恍惚的表情。
这个表情让陆知易大喜过望,觉得自己有戏。
然后郑之南迅速醒过神,露出不为所动的神情说:“不要再演戏了。”
“什么演戏?这就是我的真心!”
郑之南垂眸不再看双手撑在办公桌上的陆知易,闻言冷笑一声,把之前知道的线索在此刻引了出来。
“真心?还以为我是当年那个很好上手的乡下小子,三言两语就能把我骗的像个傻子吗?”
陆知易在郑之南没说出这番话之前,一直都不知道郑之南当初听到了和他朋友胡吹的话。
不过还好他心思活泛,立即露出一脸茫然的神情对郑之南说:“之南,你在说什么?我怎么不懂?”
“只是玩玩而已,一个长得还可以的乡下小子,没花多少钱就让我睡了,怎么都是我值了,别说,滋味儿真不错,你要是有兴趣,等我把他甩了,你去追,特好上手。”郑之南一字一顿,一字不漏的把当年陆知易说给朋友的话又奉还给了陆知易。
已经猜到的陆知易刚刚只是装个样子,早在郑之南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就想到了对策。
他一巴掌扇在自己的脸上,特别响,特别重,然后语气真诚的来到办公桌后面,对坐在椅子上的郑之南说:“这话我的确说过,我不否认,但当年年少无知,为了一点面子,跟朋友吹牛,这并不是我的真实想法,我那个时候爱你爱的要死,可年龄终是浅,觉得再怎么喜欢一个人也不能掉面子,所以在朋友问起来的时候,我就这样跟对方回复,原谅我当年的无知和死要面子好吗?我们本来就应该在一起,我们是天生一对。”
“可你不还是和我分开了吗?”分手可不是原主说的。
陆知易露出伤感的眼神垂眸说:“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你的消沉是因为听到了我的话,我以为是你不爱我了,所以对我不理不睬,为了最后的一点尊严,我主动跟你说了分手,其实是想让别人觉得,不是你不爱我了,是我先和你分开,多可笑啊,为了面子,我竟然伤害了我最爱的人。”一脸的悔恨。
“可你现在已经有了新的爱人。”
陆知易感觉到了郑之南的一丝松动,立即伸手握住郑之南的一只手说:“实话告诉你,当初你应该也听到我和她在一起的事情,我能那么快找到新的恋人,也多亏了你,为了让你生气,我故意去追别人,你别看我们已经订婚了,但我和她从未做过任何亲密的事情,也没上过床。”陆知易这叫偷换概念,明明是白毓不想婚前性行为,反倒让他借此机会理直气壮的说和白毓没有过亲密行为。
郑之南听完了后,抽回手,语气落寞的说:“已经回不去了,一切都晚了,我已经不是当年你可以随意摆布的傻小子,也没有了再倾心爱一个人的念头,我们不可能的。”
陆知易觉得自己今天做了这么多,说了这么多,郑之南却还是告诉他回不去了,他决定想个折中的办法和郑之南慢慢来培养感情。
他说:“对不起,当年的事情对不起。”
郑之南站起来,离开办公桌,走到了窗前,没回复。
接着他听到陆知易说:“如果不可能,那可以答应陪我几天吗?不做别的事情,就是随便走一走,算是告别一下曾经的美好回忆,等这件事过去,我再也不会来纠缠你。”
沉寂了很久的系统忽然发来了一条推进剧情的提示。
系统:答应陆知易的请求,可推进剧情发展。
按照郑之南的想法,都断了,何必和旧情人纠纠缠缠,什么陪几天,走走看看,但既然系统说了,答应了是在推进剧情,郑之南也就没有拒绝。
沉默许久后,淡淡的应下了陆知易的请求。
陆知易听到郑之南答应,心里松了口气。
没有再继续死缠烂打,聊表了自己的心意,说如果轻风公司未来有什么困难,他郑之南随时都可以来找他陆知易,就潇洒的离开了轻风公司。
郑之南等陆知易离开后彻底的卸下了伪装,在办公室里翻了个白眼。
郑之南不知道的是,陆知易刚走出轻风公司,白毓的哥哥,也就是陆知易的未来大舅子白羌看了个正着。
只是陆知易因为郑之南应下了他的请求正喜形于色,坐进车里时,根本没注意到对面和朋友站在一起抽烟的白羌。
白羌是来参加朋友的婚礼,酒店里面人太多,就出来抽根烟。
没想到就看到了从大厦里走出来,一脸笑意的陆知易。
白羌对白家的姑爷有过接触,一般情况下陆知易是比较从容的一个人,虽然对白毓温柔体贴,但从来没有像今天他看到的这样笑得像是中了五百万的彩票,走路都带着风。
白家有钱,白羌上学的时候也是个花钱如流水的主,什么场面没见过,人脉不比陆知易差,所以在妹子和陆知易在一起后,他就拜托朋友打听过陆知易的风评。
知道他跟男人好过,但有钱人,哪个不爱猎奇,就连他也玩过男人,不过就是尝尝鲜,上男人的确比上女人更刺激,有种满足了征服欲的感觉,但他并不迷恋,尝鲜后,过了那个劲儿就彻底的不在意了。
但是他这个姑爷可不一样,不是玩,是跟人家正正经经的搞对象,虽然也就是学校几个跟他熟的人知道,大部分人只以为陆知易和那个人是好朋友,他们这种圈里什么花样没见过的,能瞒得住?
但是他也知道,陆知易早就跟对方分了,那人好像也没留在京都。
再后来他看陆知易的确是正正经经跟妹妹交往,也就一直没提这茬,不想妹妹心里不舒服,毕竟都是些从前的事情。
现在他们过得好就行了。
毕竟陆知易是真的对妹子很上心,不只是嘴上说说而已,他看得出来。
所以知道陆知易玩过男人的白羌则多了个心眼。
他觉得陆知易这样有问题,不免就想到了陆知易曾经的那点子事儿。
上了心的白羌直接联系了两个人,让跟着陆知易,看看他最近都做什么了。
陆知易对此一无所知,郑之南也无从知晓。
当陆知易被白羌找人跟上的时候,傅诚则找到个机会,特意挑叔叔傅杭不在家去会友的时候来到书房和父亲聊郑之南的事儿。
傅诚的父亲傅盛正在看一本之前没空看的书,看到儿子走进来,他合上书,看着他说:“怎么,有事?”
傅诚也没扭捏,点了点头,一脸凝重的说:“我前两天去接舟舟,看到一个和叔叔年轻时候长得特别像的人,这其实没什么奇怪的,毕竟世界这么大,长得像也正常,但怪就怪在,他不仅长得像,说话的声音也特别像,我如果不去看他,光听到他的声音,我会觉得是叔叔在旁边。”
傅盛眼眸微微垂下,认真听着傅诚说完,闻言道:“你接着说。”
“我就是想问问你,我叔叔……当年有没有什么……私生子?有可能是我叔叔的孩子吗?”
“没可能。”傅盛回答的很确定。
“为什么?”
“因为你叔叔当年的恋爱对象是男的,是他的学弟,他也就谈过那一次,本来你叔叔想把他接到国外去生活,但他刚毕业需要外派到非洲那边两年,就让那个男孩好好上大学,等他回来,他不想那个男孩跟着他去吃苦,只是等两年后你叔叔回来,那个男孩去世了,生了挺严重的病,这些事儿我也都是后来才从你叔叔那里知道的,他也不愿意多提。”语气唏嘘。
傅诚听到父亲这么说,也就歇了那点心思。
既然是男孩,那就没可能了。
或许真的是巧合,有长得像的,声音自然也有相似的。
第173章
傅诚听了父亲的话后, 感慨说:“还好提前来问了你,不然贸贸然去找叔叔, 肯定又让叔叔想起往事伤怀。”
“这事儿就不要和你叔叔提了,他现在慢慢也没之前那么难过,兴许是走出来了,你去提, 又忆起来,肯定要难受,他能回国看看,已经是好现象了。”想到弟弟的事情, 傅盛忍不住叹了口气。
弟弟很优秀,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在感情事上太情深, 竟然这么多年都没走出来,也没想过再婚。
“叔叔真的打算独身一辈子吗?”
“他还年轻的时候我说过, 他态度很坚持, 加上常年在国外, 不怎么回来, 我和你妈再怎么为他着急,他也不配合,一坚持就是这么多年, 他要是想找个恋人, 还不快?他就是不想。”
父子俩聊到这里都是一阵唏嘘。
总觉得优秀如傅杭, 不应该孤独终老, 他应该有恋人相伴,孩子在侧,他的晚年应该很热闹幸福,甚至快乐才对,却因为年轻时的一段恋情从此没有再找个新的恋人,不知道该说深情太过还是执念太深。
但作为小辈的傅诚没资格说叔叔的个人问题,父亲也已经放弃为了找个对象的事儿和叔叔有什么不愉快,爸爸怕叔叔刚回国没几天就被他气走了吧。
当年叔叔谈恋爱的事儿,没告诉家里是想保护对方,也怕傅家其他长辈有意见,毕竟对方是男孩子,老一辈思想比较守旧执拗,叔叔想等他回国之后再和家里说,结果回国后却只能在坟前祭奠。
就算无法感同身受,可想想那个情景,也叫人心里难过。
太遗憾了,离开的最后一面都没见上,因为地处偏僻,也无法联络上,不仅没见到,除了通过信,连个最后的声音也没听到。
傅诚和傅盛聊过之后就没再提这个事儿。
而傅杭对傅诚的所见所闻并不知晓,傅诚和傅盛聊天的时候,他坐在当初和恋人走过的草坪上。
4月的太阳并不毒辣,带着一丝暖意,他慢慢躺下来,闭着眼睛,感受着风。
仿佛闭着眼睛,曾经的一幕幕都是昨日发生的,而他还是当年那个没有毕业,和他走在一起的学长。
虽然快30年了,可怎么都忘不掉,而他也不想忘。
更多的是恨。
恨自己就这样让他孤独的离开了。
如果他在,他的病一定不会严重到离世吧。
但说什么都晚了。
这个地方,让他伤心,让他痛,可他也喜欢这种感觉,因为这能让他永远都忘不掉。
与此同时,郑之南按照陆知易的要求出现在了当初上大学时的地方。
原本陆知易想去公司接郑之南,但被郑之南拒绝了,只好两人分头来到约定的地方。
陆知易穿得很考究,虽然衣着不再是坐在办公室里时的派头十足西装革履,偏休闲,可依旧能看出来价值不菲。
郑之南则还是老样子,白衬衫,加了一个薄风衣,干净利落。
陆知易约郑之南来这里是因为想和郑之南回忆一下当初的美好,来软化郑之南,让他重新对他有好感。
当郑之南和陆知易走在操场上时,傅杭已经起身离开,他出来的够久了,和家里人说是会友,其实是跑来这里走走。
回国的这段时间里,他很少过来,总想着要在确定心静,也没有什么事情困扰他的时候来才算安心,不想被其他时间打扰。
明天他会去他的坟前。
A大有南门北门,郑之南和陆知易从北门进来的时候,傅杭从南门离开,身边跟着秘书和警卫员。
陆知易和郑之南聊当初在学校的事情,其实他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因为没用心记过,但为了让郑之南升起好感,他还是努力的想了想,最后让他想起来,他们上学的时候经常去图书馆,这个地方是郑之南爱拉着他去的,然后就是在操场上散步,而他带郑之南最常去的地方是酒店。
他现在就想带郑之南去酒店,奈何这事儿不能操之过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陆知易假装感慨地说:“还记得当初每次吃完晚餐,没上晚自习之前,你都会带着我,在操场上走几圈。”
郑之南没说话。
陆知易没气馁,继续说:“我们去图书馆坐坐吧,如果有位置的话。”这个时代的图书馆没有那么多科技用品,也不是非得用学生证才能进去,更没有检测学生证的电子门,只要陆知易想进,还是可以进的。
郑之南说:“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何必再流恋,还是不要进去,多给其他想查资料,想自学的学生一个机会吧。”不想多占一个位置。
这个时期的学生,渴望学习的态度是未来的孩子们无法想象的,自觉性也更高涨。
陆知易也没强求,而是双手插在口袋里说:“你还是老样子,一切都以学习为重,我当初有一点松懈,你就忍不住督促我,当初觉得你是个管家公,现在想你管,你大概也没这个想法了。”
郑之南看一眼旁边做作的陆知易,非常想对他说,别白费功夫了,老子看不上你。
奈何剧情啊剧情,还是要忍受陆知易的演戏。
“你毕竟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不愁吃喝,不知道像我这样的人能走出蔽塞的地方来到这里,那种想要抓住一切留在这里的想法有多强烈。”郑之南说完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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