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为父母在跟前,郑之南定然不敢像对他那样和父母说话。
郑北回过神来后一脸怒容,大声训斥郑之南道:“逆子,你怎么敢这么跟我们说话?!”一脸你是活腻了的样子。
郑之南冷笑了一声说:“我这头,脸,背上的痕迹,还有断掉的腿,都拜你们所赐,平日你们有多无耻,我以为已经是底线了,却怎么都没想到你们会在我昏迷不醒,有可能一睡不起的时候把我送给了别人,根本没问过我的意见,生怕我离开的晚一点就要多照顾我一会儿,我以为当我醒来后,你们一辈子都不敢面对我,不,不是不敢,是不好意思,但现在看来,是我低估了你们脸皮的厚度,比我想象中还要厚,宛如铁皮,如果今日凌大哥待我不好,你们还会拿着这些东西来看我吗?”
郑之南在他们眼里就像是疯了一样,这些话,他怎么敢说?
他竟然敢这么跟他这个父亲说话?郑北一脸的无法置信,然后便是无边的恼怒,看到院墙上放着的木棍,立即走过去拿起来就要去抽郑之南。
第237章
郑之南这么硬着来, 放在这个世界, 这个时期, 的确是惊世骇俗的。
毕竟这里尊崇孝道, 父亲的话, 错的也是对的,孩子做什么,都得听老子的。
所以不论是郑娘子还是郑裕, 乃至郑北, 都觉得郑之南是疯了。
他怎么敢还这么对至亲, 甚至他的父亲说这样的话?
而郑北想都没想就拿起棍子准备去抽郑之南。
只是他的木棍刚举起来, 从院子外面大步走进来一人,挡在了郑之南面前, 然后用手握住了郑北的木棍。
凌崇眼神冷冷的看着, 然后依次扫视三人,最后对郑北说:“如果我没记错,这是我家, 你要打的人, 是我的人?”
郑北看到高他一个头多的凌崇垂眸神色不善的看着他,心虚地后退了两步,似乎觉得没面子, 硬着头皮对凌崇说:“我是他父亲!父亲教训儿子有什么不妥?!”
凌崇没听郑之南和这些人说了什么,他回来就看到郑北咆哮着拿起棍子要去打郑之南。
闻言, 凌崇皱起眉头说:“我是他男人, 在他来到我家, 和我在一起后,难道不是已经和你们分家了吗?还是说,哪家结契兄弟,送孩子过来后,是和父母吃住开销都一起的?”眼神看向郑北顿了顿接着说,“既然吃住开销都不在一起了,我的人,你有什么资格喊打喊杀?拿了我的钱,我的聘礼,以为还和从前一样可以随意打骂他?有这个道理吗?”说完,凌崇冷笑了一声,将棍子夺过来,扔在了地上。
“就算分家了,我还是他父亲!”
“我当你当初……呵,既然愿意你儿子过来和我结契兄弟就是没这个儿子了,原来不是这样的?”
的确是这样,他们家主动将孩子以“闺女”的角色,与另外一户人家结亲,要了聘礼和钱,就算是把这个儿子卖给人家了,因为没有“陪嫁”,这本身就是不对等的关系,对方好说话的还允许你们互相来往,不好说话,一辈子不让你跟家里人来往,你也得听从,别人也置喙不得。
所以打人这件事,郑北是吃亏的,因为本身就不占理。
他是想着,当初两家结亲还算顺利,他们没和凌崇闹什么矛盾,还是同村,所以应是可以来往的,却没想到,凌崇竟然如此强硬不好相与。
郑北脸色发白,嘴唇抖了抖,不敢恶狠狠的看凌崇,只好恶狠狠的看了看郑之南,什么话都没说,怎么来的又怎么回去了。
郑北在前头走,郑娘子和郑裕跟在后面,三人都大步离开。
等人都走了,凌崇转身打量郑之南,摸他的肩膀和身体问他有没有受伤。
“有没有被打到?他们怎么会过来?”
“估计是春种,想叫我回去帮忙干活吧。”郑之南摇摇头表示没有事儿。
“不想去就不去,不用看他们脸色。”凌崇虽然知道郑之南也不喜欢他的父亲和继母还有弟弟,但他该说的话还是要跟他讲,免得他会错意。
有些事儿,不说就真的有可能会错意,没有什么比直接摊开说要简单明了,不容易出错。
郑之南笑了笑说:“我正是不愿意去,不听他的话,他才想打我。”
“别怕,他敢碰你一根手指头,我打断他的腿给你解气。”
郑之南忍俊不禁说:“你不觉得我这样很大逆不道,是个不孝子吗?”
“能在你昏迷不醒的时候把你等同于卖给我这一点,他就不配为人父,村子?11"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0 ">首页 112 页113 页, 锼恢勒饧拢阋脖鹋卤鹑怂的悖芩的闶裁矗克患惚凰谴枘ヅ勾颍克呛谅灰称ぃ阋膊挥酶橇袅场!?br /> 凌崇刚说完,郑之南就扑到了凌崇的怀里,圈住他的脖子靠在他的肩头,默默不语。
似乎这个时候很需要这样一个怀抱。
其实并不是郑之南需要怀抱,他只是觉得气氛太好,需要趁机抱一抱,刷刷好感度。
真的很奇怪,他们同在一个屋檐下,并且同床共枕了这么久,他感觉凌崇对他挺好的,不说无微不至,但也面面俱到,可这好感度就是没有动静。
真的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弄的郑之南心里没着没落,总担心是不是自己找错了对象。
或者说凌崇未来会和他分开,然后他再遇到真正的攻略者。
郑之南现在挺害怕一件事,那就是凌崇如果不是攻略对象,未来是不是会死掉?
想一想这个可能,郑之南就有些不安,怎么说呢,他觉得自己认识了一个不错的人,一想到未来这个不错的人会死掉,这事儿搁谁身上谁都会有所不安和难受。
只希望没有搞错,就算搞错了,也只是两人因为什么分开了,而不是凌崇死了。
困难模式没必要非得死人是不是?
来到古代就已经是困难的点了,人就……平平安安的吧?
凌崇没有推开郑之南,拍了拍他的背。
郑之南抱了一会儿,调整好情绪后松开凌崇,问他那些兽皮卖得怎么也了。
凌崇早上吃过饭,带上干粮,很早就去山里打猎了,下午回来把猎物清理后,带着兽皮去了镇上,镇上有一家皮料店,专门收新鲜的皮料,因为凌崇的皮料最完整的也最好,加上好几年的合作对象,大家都相熟,价格也给的很公道。
凌崇点点头说:“全部卖完了,带的两瓶辣椒酱也送过去了。”说着走到院子外面,把之前放在院子外面的东西拿进来。
这东西是特意去铁匠铺着人打出来的酿酒工具。
有些东西用木制的就可以,但最后一道工序就必须使用更加精密的器械。
这个器械可不便宜,几乎用掉了凌崇三分之一的家当,现在家里又种上了地,凌崇的钱箱子都快空了。
郑之南看到快空的钱箱子,虽然凌崇不说什么,但他挺不好意思的。
不好意思归不好意思,酿酒这事儿,不能急,一步步来才稳妥,越是急,越是不容易办成事儿。
东西都陆陆续续弄出来后,郑之南除了忙地里播种的事儿,就开始着手做实验,开始酿高纯度白酒。
材料都是收来的,因为都是去年的,所以价格不贵。
郑之南研究过一段时间,对步骤和方法都很清楚,不仅如此曾经还实地考察,去酿酒厂亲自参与过操作。
他就知道,必定未来会穿到古代,怎么会不做好完全的准备。
只是没想到会直接穿到无依无靠身无长物的农家子身上,一切都是从零开始。
因为操作过,了解过,郑之南虽然手生了点,但做着做着也就熟练起来了。
第一步选材料,第二步是选择水,有句话叫,水为酒之血,好水酿好酒,第三步是制曲,如果说水为酒之肉,曲就是酒之骨,然后就是发酵。
酱香白酒一般是三十天,浓香则时间久一些,比如说一百二十天,当然,也有四五十天的。
最后是取酒。
其实这个只是简化了步骤,往细里还有更多步骤,这些都是郑之南在操作,凌崇什么也不问,要帮忙就帮忙。
从开始到第一锅酒蒸馏出来,用了九十多天,整整三个月。
因为每一步都很谨慎,虽然是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酿酒,但效果非常好。
凌崇虽然没有嗜酒的爱好,但也喝酒,品酒,明白什么酒是佳酿。
当尝过郑之南这两三大罐中的其中一罐后,眼睛都明亮了不少。
因为这实在是他喝过的酒中少有的美酒,和其他他喝过的酒都不一样,更清澈透亮,颜色纯正,酒液甘冽浓香。
因为凌崇是原装古代人,没有喝过现代各种各样的酒品,和古代的酒比起来,郑之南这酒的确非常吸引人。
可在郑之南的眼里,这酒还不够好。
除了颜色上要透亮清澈,也称得上甘冽,可和他喝过的白酒中,实在比不得。
不过第一次就酿出这样的成果,郑之南还是满意的。
虽然不能拿去卖,但扔了太可惜,所以郑之南除了留一罐自己用外,另外两罐都拿去给了顾大夫,用来做消毒用。
这酒放在古代,可是很好的消毒方式,清理伤口好得很,就是滋味不太好受,除了清理伤口用,也可以清理医用工具。
反正不是浪费了。
凌崇没想到郑之南对自己的要求这么高。
明明很不错的酒,竟然只是拿来消消毒,完全入不了他的口。
他无法想象等真的入了郑之南的口后,这酒得多好喝,多甘美?
百年老店里卖的酒也未必有郑之南现在酿出来的清澈浓香。
郑之南留下的那一罐白酒分装成四个小罐,一罐拿来平时消毒用,两罐拿来泡果酒用。
现在是夏天,郑之南让凌崇去山上回来的时候摘一包青梅,青梅酒泡好后在院子的树下挖个坑埋起来,一个月后再取出来,喝一口又是另外一种滋味,可比纯正的白酒还有滋有味。
第238章
经过第一次的锻炼, 第二次郑之南细化了很多步骤, 这次的白酒比第一次酿出来的还要浓香甘冽,而且酒劲特别大,凌崇的酒量一向不错,喝个一坛, 还能清醒着做事情,只是有些微醺, 但是郑之南心酿出来的这批酒, 他喝个三碗, 竟然就觉得头晕, 开始是头晕,过了几分钟就有些控制不住身体,看什么都是斜着的, 这酒入喉一点都不涩,也不是纯粹的辣,具体的滋味他竟然形容不出来, 因为他从前从来没喝过这样的酒, 只觉得,就坐在这院中梨花树下喝着美酒赏着月是人间美事, 如果缺了这酒, 就觉得少了点什么。
郑之南对这次的酒很满意, 在凌崇镇上朋友的牵线下, 郑之南与镇上酒楼的老板坐在了酒桌上, 酒楼老板知道有生意要做, 但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生意,只说有人要在他的酒楼请他吃饭。
等菜都上齐了,他原想着,看在中间人是他朋友的面子上,这顿酒就他请了,结果还没叫来小二,旁边坐着的郑之南就从另一边拿出一小坛白酒。
郑之南给酒取名明月酒,意思是洁白清澈,还有一个意思是,酒酿成那天刚好是月圆之夜,银霜照满大地,十分美丽。
刘掌柜看到郑之南自带酒,还觉得这人真是会算计,这酒楼的生意,酒水最贵,为了省钱,连吃饭都自带酒过来,刘掌柜心里摇了摇头,便觉得这人有些小家子气,上不得台面。
郑之南看到刘掌柜的神色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轻轻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打开封泥,一一给大家满上。
刘掌柜自己就是开酒楼的,对于吃喝方面自然比普通人精通,这酒一倒出来,光看颜色,清透度,他就有些移不开眼。
如此透彻的酒,他见过,但那都是京城最好的酒楼才提供的,重若千金也是有的,平常人喝的酒,大多数是米酒,谁喝得起这种酒?
这酒不仅澄澈,味道光闻起来就让人沉醉,刘掌柜眼睛一下就发起了光,精亮精亮的。
他刚刚还觉得郑之南小家子气,现在看到酒,只觉得也太豪气了,这酒绝对不便宜。
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想到郑之南要和他做什么生意,竟值得用这样好的酒来请客。
他平时精明,但也不敢想是要和他做酒水生意,因为这酒他觉得太贵了,看郑之南和他那位同性的友人,两人衣着都普通,应该是小本买卖,比如说送菜啊,送柴啊,提供半加工品。
因为这酒值得放在京城最好的酒楼,而不是他这个镇上开的酒楼,虽然说去京城,必经他们这小镇做中转,临近科举,不少学子嫌京城内的酒楼太贵,也会在这里租住歇脚,其实生意并不冷清,反倒蒸蒸日上,已是京城外的四大镇之一。
虽然他想不通,这样衣着普通的两人,怎么舍得为了这点生意,拿这么好的酒来招待他?
这酒实在是让他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想快点端起来尝一尝。
着急之下,根本细想不了其他东西。
郑之南看差不多了,伸出手,端起酒杯对刘掌柜说:“刘掌柜请。”
刘掌柜闻言,立即撩起袖子,端起酒杯浅浅尝了一口。
这下眼睛更亮了,因为这酒不光看色泽是上品,连滋味都是上上品。
实在是好,好的没话说。
这酒比他酒楼里的所有酒水都要好。
果然没看走眼,好酒啊,这般想着,刘掌柜直接一饮而尽,喝了个爽。
喝完这一杯,便迫不及待的想要让郑之南倒第二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