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完结+番外完本[穿书耽美]—— BY:何书

作者:何书  录入:11-10

“林霄,林霄,林霄。”
“我想你,我爱你。”
“你还记得我们大学的时候,第一次接吻吗?你将我推在墙壁上,抬起我的下巴,粗暴的吻住我——”
满脑子都是林霄的徐安然终于没能坚持住,他打电话去旧手机发现那个男人又一次将他拉黑了。
那一刻他告诉自己,去见他。
第276章
他拉黑他, 不是不爱他了, 只是因爱生恨, 忘不了他,所以才不敢看他那些布满了回忆的信息,这样想的徐安然像是终于找到了借口一样,将自己收拾的干净整洁,穿那件曾经林霄很喜欢的白衬衫, 喷他最喜欢的淡淡气味的香水。
徐安然和林霄认识那么多年,他们两人虽然断了, 但他们共同认识着许多朋友, 其中不乏不知真实情况,只以为两人在一起太久从而失去了热情闹了分手, 但往日里看到他们那样恩爱, 还是不舍得他们就此分开, 因此听到徐安然想要见林霄, 便有人在其中递消息。
徐安然知道林霄不会想要见他,所以没有让朋友告诉他, 只是从朋友那里听一听他的近况,知道他最近爱去那里后,就去他出现的地方守株待兔。
只是谁都没有告诉徐安然,林霄身边现在有了一个小男孩,比他年轻, 比他好看, 比他乖巧听话。
因为他们觉得新人太小了, 还是学生,估计刚上的大学,又才和林霄在一起半年都不到,应该不到半年吧?
感情肯定很淡薄,林霄都没有带他来见过他们,那么这肯定不是恋人关系,没准只是床伴。
这样的圈子,没有固定伴侣,有床伴再正常不过,有时候可能一天一个的换,都传这圈子滥交风气很严重,不是没有道理的,的确有些人道德标准特别低,有低就有高,而林霄自然就是道德标准比较在线的那种,是把男友当成一辈子要过下去的人,从不会出去偷腥,更不会脚踩两只船,他人缘很好,当然不仅仅是因为他对另一半负责,他还有钱有颜有情趣,对另一半也绝对不扣扣索索,这些他们都看在眼里。
他们不在意林霄身边的小男孩,也没有特意去跟徐安然说,而且那孩子未必就是林霄的什么人,他们其实也不经常见到那人,只是有次见到林霄带着他去画室,林霄看他的眼神很温柔,从而这样猜测罢了。
徐安然听朋友说林霄这段时间隔三差五就会出现在木鱼画室。
这家画室他知道,是本市比较有人气的一家画室,有人气也意味着老师们专业能力很强。
除了画室外,旁边还有一家卖绘画材料和工具的店铺,是同一个老板开的。
朋友说林霄是去店里买东西,这让徐安然有一丝不解,从而猜测是不是因为他曾经也喜欢在那家店买颜料的缘故?
他连他去木鱼店买颜料的事情都知道?他好像没有跟林霄说过他偶尔会去木鱼文化店铺买东西。
或者说过,他忘了,但林霄记着。
凭着这一点希冀,徐安然就断定了林霄一定没有忘记他,他虽然对他不理不睬,但心里还是有他的,只是因为被伤了心,所以无法原谅他,更无法面对他。
那他就做主动的那一个。
徐安然在木鱼画室外面等待了三天,终于见到了林霄出现在木鱼画室的外面。
只是他好像在等人,什么都没有买,坐在走廊里的休息椅上,拿着手机玩,就像其他的学生家长一样,等待着某个人从里面走出来。
虽然徐安然奇怪了一下,但并没有在意,他鼓足勇气抬步朝林霄的方向走去。
林霄一开始并没有看到徐安然,他首先看到了背着背包的郑之南从画室里走出来,他冲郑之南一笑,郑之南也冲他笑了笑。
林霄自然的接过郑之南身上的背包说:“今天感觉怎么样?听老师说你在画画方面很有天赋。”
郑之南和林霄边走边说:“我觉得很熟悉,可能我上一辈子也学过画画,所以上手很快。”
“看来那些有天赋的人,在投胎的时候记忆力不够干净,所以才超乎常人的优秀,这也就理解了为什么两个智商超群的父母却生出来了一个智商普通的孩子,大概就是父母孟婆汤喝得少,儿子投胎的时候比较实诚,喝得太多了。”林霄开玩笑逗笑了郑之南。
就在这时,郑之南忽然一顿,因为话音刚落的林霄忽然伸手搂住了他的腰,紧紧地搂住,他眼神疑惑地扭头去看林霄,而林霄正在看走近他们,但因为林霄这个动作而停下脚步的徐安然。
徐安然盯着林霄的手臂,那手臂曾经也搂过他的腰,紧紧地搂在怀里,他也曾被那双手抚摸。
但这些都是从前的事情了。
徐安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过去的,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挤出笑容的。
他根本不去看郑之南,而是眼神执拗的去看林霄,但林霄瞥了一眼他后就不再过多的关注,而是搂着郑之南越过徐安然准备离开。
徐安然伸出手拉住林霄的胳膊,紧紧拉住,仿佛这一松开,就永远没有机会再像现在拉着他了。
但很快,徐安然就没办法继续回味,他的手被打开了。
林霄皱着眉头看着徐安然说:“请你自重。”说完,牵起郑之南的手头也不回的走了,冷漠无情到了极致,简直让徐安然觉得诛心,仿佛有人正在用小刀一点点的捅进他的心脏。
徐安然转身去看林霄和郑之南的背影。
他追过去,眼角落下泪来,他拽住林霄的衣角不让林霄再往前走。
林霄扭头用厌恶的眼神看着徐安然说:“你在发什么疯?”
徐安然说:“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林霄一点也不温柔,甚至是粗暴地再次拍开徐安然的手说:“你是不是把我当成了傻子?和你重新开始?电影看多了?以为谁都会在原地等着你?你想重新开始,也得看看自己是不是男主角。”语气嘲讽。
徐安然眼泪越来越汹涌,他声音哽咽着说:“你从前不是这样对我的,林霄,你不是说过会爱我一辈子吗?”这句话是控诉,是谴责,是埋怨,独独没有反省自身。
“是你先背叛我的,怎么有脸说出‘爱我一辈子’这句话,你会让我再次忆起自己像个傻瓜一样被你欺骗,别做梦了,回你的初恋身边,不要再来骚扰我,你看不到我已经有了新的恋人吗?”林霄冷冷的说完这句的时候,还拉着郑之南的手给徐安然看。
徐安然摇着头说:“我不信,他一定不是你的恋人。”书上都是这么写的,这只是他们爱情路上的绊脚石而已,随时可以用脚踢开。
林霄正准备张嘴反驳,郑之南声音笃定地对徐安然说:“我是——”然后抬眸看向扭头看着他的林霄,微微仰脸凑过去吻住他的唇。
这吻来的猝不及防,林霄压抑住诧异,回吻郑之南,他们旁若无人的拥抱和接吻,就像任何一对热恋中的情人一样。
徐安然的泪干了,他摇着头转身奔跑离去,他不敢看这个画面,他告诉自己这只是一个噩梦,噩梦只是梦。
随着徐安然的落荒而逃,林霄终于松开了郑之南,他看着郑之南的唇,那里已经被他吻的微微泛着红润的光泽,唇珠比往日更加饱满诱人。
诱人这两个字出现在林霄的脑海里时,他立即转过身,不去看郑之南,仿佛他是什么炸弹,一碰就让人感到害怕,甚至颤抖。
郑之南奇怪的看着林霄,林霄转过身后发现自己有些太不地道了,刚刚对方那么配合他,帮着他演戏给徐安然看,自己却这幅样子,立即回过身,看向郑之南,他挠了挠头发说:“刚刚……谢谢你陪我演戏给徐安然看。”
郑之南眼神越发的奇怪了,他伸出手握住林霄的手,五指交扣说:“我没有演戏。”
“?”林霄愣住。
郑之南摇摇头说:“我没有演戏”他手放在自己的心口,“刚刚他拉着你的衣角时,我这里很不舒服,我好像有点喜欢你,所以担心你原谅他,所以当他说我们是假的恋人时,有点小生气,所以……所以我不是在演戏,我是出于本心。”
这番表白来得十分突然,对于林霄来说很突然,完全不知道自己该说点什么,可是他却控制不住的反握住郑之南的手,紧紧的握住,想要说点什么,却忽然像是变结巴了一样,好半天组织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急的他脑门都冒出了几滴汗。
不知道是不是林霄难得露出手足无措的笨笨模样,郑之南忽然笑了,笑得特别坦然,开心。
他说:“你喜不喜欢我。”
林霄听到这句话,特别急切地说:“我——”他不知道,他觉得心脏闷闷的,还有点疼,其实很复杂,他无法一一描述自己的具体心情,只能怔怔的看着神情坦然的郑之南。
郑之南打断他说:“我知道,你们才分开半年而已,想要尽快走出来,其实对于你这样重情的人来说很难,但我不在意,只要你不讨厌我,我就先赖着你,等你开始讨厌我了,我再离开你,你看这样好不好?”
林霄听到那句“等你开始讨厌我了,我再离开你”时,心里酸酸的,像是被人迎面打了一拳,这个小孩太乖了,乖得让人心疼。
最终他什么话都没说,只说了一句。
一句也只有一字。
他语气轻轻地说:“好。”
听到林霄说好,郑之南晃了晃他们交握住的手说:“你说的,不能忘了。”
“嗯。”
“嘻嘻。”
看到郑之南的笑容,林霄紧绷着的心情慢慢的放松下来,他伸出手揉了揉郑之南的头发。
林霄回到家还觉得自己像是做了一个梦,感觉下午发生的事情很不真切。
当他洗完澡坐在沙发上选择电影的时候,郑之南穿着睡衣像猫一样坐在他的旁边,靠在他的身上,他才真切的感受到,那一切不是梦。
是真实发生过的,存在过的。
那一刻林霄根本想不起来徐安然,满脑子都是郑之南因为刚洗完澡而有些湿润的脸蛋,还有刚刚吹干的发,身上是薄荷沐浴露的气息……
郑之南拿过林霄手里的遥控器说:“我来选吧,我们看一部英国爱情片可以吗,我一直很想看那一部片子,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剧情,很甜很暖,适合这个季节看。”适合春天看,适合我们看。
因为是郑之南将林霄的手臂放在自己的肩膀上,所以此时此刻,林霄是搂着郑之南的,他的胳膊搭在他的肩膀上,触手可及那柔韧的身体,那一刻,林霄的脑海里不再记得郑之南是一只鸟,他开始幻想,或许他是一只猫。
毕竟现在他像猫一样依偎在他的怀里,香香的,暖暖的。
第277章
徐安然回去后就向朋友打听郑之南的信息。
“你说我离开不久后, 他身边就出现了这个人?”
“大概两三个月后吧, 好像就和林霄住一起了,对了, 你到底是为什么和林霄分开啊?他喜欢上了别人?还是你们那时候感情淡了?”
徐安然苦笑一声,不知道怎么回复, 找了个借口将朋友打发走,自己坐在租住的公寓里发呆到凌晨, “一定是他伤他太深, 所以才那么急切的找了新人”徐安然这样想。
他们一定只是肉体关系,这种关系没有感情可言。
反正他现在已经这样了, 他不介意等林霄玩腻那个人。
徐安然天真的以为要不了多久,林霄就会和郑之南分开, 然后忆起他们的从前。
事实上,发现自己有一些喜欢林霄就大胆表达心意的郑之南正乐在其中。
他没有再自己睡,而是夜里偷偷拿着枕头推开了林霄的门, 钻进被窝才被林霄发现, 把正在睡梦中的林霄惊醒, 吓了对方一下。
林霄发现是郑之南后整个人才放松下来, 躺在床上闭着眼睛, 还有些没回过神。
郑之南则抿着嘴笑, 觉得林霄刚刚诧异的样子很好笑。
一边笑一边手脚并用的像个树袋熊一样抱着林霄。
林霄说:“你怎么过来了。”
郑之南说:“我想和你睡。”
林霄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咳了好几下才明白过来, 郑之南的“我想和你睡”只是“我想和你睡”没有任何其他的意思, 就字面的意思。
林霄没有问为什么, 因为之前郑之南说过了,他喜欢他。
那么想和他时时刻刻在一起是正常的,只是不知道他的喜欢会维持多久?
一个月?两个月?半年?
度过了新鲜劲儿,会不会拍拍手说:“我不喜欢你了。”
因为有这样的一层顾虑,林霄虽然也对郑之南有一些好感,并不敢像现在全情投入的郑之南那样交付出自己的感情,他变得比从前还要谨慎,不会轻易说爱,甚至喜欢。
他现在更多的是陪郑之南玩,等待他不喜欢他的那一刻。
对于郑之南的坦荡说喜欢,林霄更担心的是未来某一天习惯了郑之南的存在后他的离开。
所以他显得很被动。
从前还会每周主动去接郑之南一次,自从郑之南说了喜欢,仿佛是为了逃避一般,林霄变得比从前忙碌了。
郑之南并不在意林霄后来不接他了,他现在对什么都很感兴趣,并不觉得被冷待,毕竟两人同住一个屋檐下,低头不见抬头见,晚上还同睡一张床,白天没见到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何况林霄是真的很忙。
自从年初上了一次综艺节目,林霄的人气越来越高,吸引了不少目光,编导又一次邀请了林霄去上节目,大家很喜欢他的风趣幽默,引经据典,有些确凿的理论和冷僻研究方向完全随口就来,不需要背稿子,从这些言行中就可以看得出来他的阅读面有多庞大浩瀚,节目里那么多人,没有任何一个问题能把他难倒,当然说的是关于他专业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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