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完结+番外完本[穿书耽美]—— BY:何书

作者:何书  录入:11-10

他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这幅样子,冷冷淡淡,无波无澜,冷静的可怕,仿佛一个假人。
可就是这么一个虚伪做作的人将费毓骗得团团转,爱他爱得不能自拔。
苏燕丰看向费毓说:“他根本不爱你!”
费毓回答:“燕丰,爱不爱是我和他的事情,你这样只会让我困扰。”
苏燕丰闻言又忍不住让眼泪流了下来,他不是个爱哭的人,在费毓身边也一向扮演随性包容的性格,可今天他看到费毓为这个人做的所有事情,便忍不住心痛到快要窒息,眼泪也不由自主的往下流。
他默默流着泪对费毓说:“可我也爱你啊费毓,我爱你,我一直爱你,我不想你的身边是他,我想在你身边,和你一起做任何事情。”
苏燕丰这句话说完,大厅内所有人都再一次呆滞住,费毓不敢置信的看着苏燕丰,惊讶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连苏家夫妇都没想到自己的儿子竟然喜欢费毓。
这……
就在大家晃神的时候,苏燕丰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
第50章
一道惊雷在天空中炸裂, 从梦中惊醒的郑之南拥着被子坐了起来,他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薄汗。
虽然已经到了新的世界, 可脑海里仍旧总是回想第三个世界发生的事情。
刚刚他梦到苏燕丰扣下扳机后子弹射中了他的胸口,他死了, 然后系统宣布他任务没有完成, 需要永生永世留在虚幻之地,然后他就惊醒了。
还好是个梦,因为真实的情况是,枪里没有子弹,苏燕丰打的空枪。
也是从那天起, 苏家和费家正式决裂,所有生意上的合作也都终止, 处理完苏家的事情后,他和费毓顺利的举行了低调的婚礼, 随后的几十年里为孙秀林养老送终,看着维维长大成人与喜欢的女孩结婚生子, 学习各种可能用得上的技能, 巩固绘画、搏击散打、跆拳道, 围棋、国际象棋,还有品鉴和书法, 又从绘画的基础上学习了工笔画和油画, 初步了解了种植、中医知识、还去学了咏春拳和其他门派的招式, 以及从零开始学习钢琴, 他利用这几十年的光景, 每天都充实自己,让那些知识深深地印刻在自己的灵魂深处,他已经决定以后不论到哪个世界,他都会学习几样新的东西来充实自己,现在用不上的东西,未来总有世界用得上。
只是很可惜,他虽然在第三个世界活到费毓去世,他也因“伤怀离世”,好感度也达到了百分百,但没有完成最后一个任务,因此他没拿到除了原主人设外第四个世界的其他信息。
但他不后悔,因为那个任务是为费毓生下第二个孩子,他拒绝接受这个任务,相应的,也失去了获得第四个世界的剧情信息。
如今他已经在第四个世界待了两年,原主18岁的时候,他从他的身体里苏醒过来,原主体弱多病,性格比较古怪跋扈,郑之南醒过来时,原主刚做完一台手术,真正的原主在手术台上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而后他被系统送入到这具身体里,生命迹象才再次出现。
根据他这两年的了解,这是一本完全架空的异世大陆,虽然是现代科技社会,可运行体系完全与他所生活过的社会大相径庭。
这里没有所谓的政府,以城为主,民众们生活在各个城主建立起来的城市,纳税,生活,一个城市就像小小的国家一样与其他城市在政务上没有干扰,关系好的城主之间有贸易往来,关系不好的城主则互不来往,除了世界观有些区别外,其他地方与现代社会那种模样没甚区别。
所以适应起来并不难,何况他还是城主唯一的孩子,除了父亲一人,便是万人之上的存在。
因为身体太弱,动不动就生病的缘故,易静不易动的郑之南很多之前学过的东西都派不上用场,还好他还有不少可以静下来的活动,比如说画画、下棋,练练字什么的。
原主的父亲郑重安是个大老粗,最喜欢舞刀弄枪,一天不去练练枪法,跟手下比划一下就浑身难受,偏儿子的感兴趣的东西完全和他不搭边,不过他也不在意,儿子身体不好,他只希望他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就好,何况孩子他妈就比较爱静,儿子不像他,像他妈也没啥不好的。
原主还有个义兄,是原主父亲好兄弟的儿子,父母去的早,就被郑重安接到家里照顾,只不过原主曾经性格比较骄横残暴,看不起这个父母双亡的义兄,没事儿就欺负欺负招惹一番,所以兄弟俩的关系并不好,好也只是做给郑重安看。
另外还有一个人是郑重安的情人,虽然不在家里住,但偶尔也会和郑重安过来,参加一些仪式和宴会,大家都叫她二夫人。
原主的母亲身体不好,在原主三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所以原主生下来就带着病根,郑重安一直觉得儿子可能和他妈一样活不长,对他在事业上没有什么要求,只想他快快乐乐的,便百依百顺的养到现在,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格,城里的贵族子弟谁都不敢惹原主,生怕一不小心就鞭子伺候,从此被扫出这个圈子,城主可是无条件的宠着独子,不管有理没理,到了城主那里都是以下犯上。
只是两年前这跋扈的大少爷死里逃生后就忽然转了性,开始走佛系的路子了,聚会上见到虽然还是从前一副冷冰冰傲慢的模样,可再也没有动不动就看不顺眼的打人甚至羞辱对方,搞得他们以为这大少爷又有什么新花招折腾人,结果两年过去了,竟然真的改了性子。
有些人说是因为经历了生死,看开了点,懂事了点。
嘴毒一点的则说是因为想积点德,免得早死。
不过……虽然改了性子,可看起来更让人觉得不好惹,眼神跟淬了冰一样,冷冷的,天煞的是这大少爷长得还惊为天人,从前没长开,还能说是玉雪可爱少年气,现在完全蜕变成了艳丽,那是一种少年介于青年之间的柔韧清隽,加上病气和生人勿近的冷淡,令人迷醉,冷冷的眼神扫过来,更是又酥又麻,贵族子弟里有不少都是男女通吃的主,私底下不知道多少人暗暗在夜里梦着这病娇少爷,想把他拉到被窝里去,听他恼怒发脾气的声音,承受不住力道的声音。
就好比一块上等的玉瓶,美则美矣,你平日里也无比小心注意,可偶尔也忍不住想看看这上等瓷器破碎的样子。
当然,这些绮思,有想法的人也只敢私下里想一想,要是被人知道了,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回过神的郑之南掀开被子想下床却发现因为刚睡醒,身体没有什么力气,不得不说,这身体真的是他穿过的最废柴的一具身体,太不自由了,他无奈的重新慢慢躺回床上,伸出手去拉床头柜的绳子,绳子外面系着一枚铃铛,有一阵子郑之南病的很严重,除了抬抬手,连说话都有气无力的时候,轻轻拉拉铃铛就会有人进来,不用他费力气去唤人。
听到铃声,鸦从外面打开门,按开壁灯,壁灯不刺眼,光芒适度又能看清楚房间,更能看到躺在床上面的人。
他如雪一般的白,睫毛因为灯光的关系仿佛泛着鸦羽般的青色,因为刚睡醒而潮红的脸显得有了几分起色。
鸦黑幽幽的双眼里有一丝担忧,他语气平静地劝道:“少爷,现在天色还早,可以再睡一会儿。”不想他早早起来,怕过不了多久又觉得疲乏难受。
郑之南伸出素白骨节分明的手,咳嗽了两声摆了摆说:“帮我穿衣服,我要去花园里走走。”郑之南因为生病的缘故,吃东西没有胃口,吸收也不好,颇为瘦削苍白,手指更是骨节分明,整个人好看是好看却显得分外脆弱,仿佛下一秒就能闭上眼睛离开这个世界,常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
从前爱发脾气打人的时候还觉得有个人气儿,自从在那间手术室出来,仿佛就变了一个人,整个人空空的,性格再没有暴躁的时候,人前虽然不爱笑,可私底下却很是包容下人们,笑容也多了起来,身边的人则用各种理由打发走换了新的仆从,没有理由,大家也不会问少爷要理由,不喜欢了想换就换,谁会置喙。
两年过去了,仿佛从前那个少爷只是大家的一场梦,如今梦醒了,少爷也变得宽宏大量处事有个章程了,但大家也绝不会因为他的包容而使小动作,犯了错照样罚的狠,从前是没有缘由的打骂下人,现在是赏罚分明,院子人也变少了,很清净。
鸦是两年前郑之南刚从手术台上下来,郑重安派给他的,那个时候他很多事情都不能做,时常要戴氧气罩,整日躺在床上修养,身边围着的佣人也都是女孩,上厕所洗漱这些在他看来都很不方便,虽然原主早就用惯了,可他还是有些别扭,同性看到身体都会别扭,更何况异性在身边坦然自若的帮他擦身体,处理污秽,郑之南很抗拒,郑重安知道后就派了一个随从过来,便是鸦。
鸦不多话,身体高大有力,眉目硬朗坚毅,只比原主大两岁但很沉稳,办事干脆利落,从不拖泥带水,也不推诿偷懒,两年的相处让郑之南颇为信任他。
鸦闻言没有再说什么,走过去,垂眸伸出手将郑之南抱起来,让他坐好,给郑之南洗手净面后去拿衣服,然后给他解睡衣的扣子,换上布料柔软舒服的白衬衫,外面套了一件薄毛坎肩,下身穿一条宽松的长裤,而后鸦单膝跪地拿起袜子给郑之南穿上,套上舒适的鞋子,扶他下床,拿起外套抖了一下为他套上。
等都穿好后,郑之南才走了一步身体就晃了一晃,不等郑之南说话,鸦就拦腰将他抱了起来,抱起后大步往外走。
郑之南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
等走出卧室,鸦把郑之南放到了轮椅里推着向电梯的方向走,从前家里是没有电梯的,但为了郑之南出行方便,郑重安特意叫人将家里改造了一番,按了电梯。
耽搁了一会儿,天已蒙蒙亮,不似之前的昏暗,天空仿佛笼着一层薄纱,有朦胧的光芒柔软的铺洒在地面上,连带的仿佛给花草树木都镀了一层银光,此刻,花园有一种不同于白日里阳光下的另一种美。
鸦推着郑之南来到了楼下的花园,花园有一处种了一簇簇的蔷薇花,此时才刚到五月,花朵已经开得非常明艳,几支交叠在一起从围栏上垂下来,仿佛不堪花朵重负,地上都是细碎的刚落下来的花瓣,路过时还能闻到一阵淡淡的芳香。
郑之南伸出手去摸蔷薇花,鸦停下了动作。
因为一阵风的到来,郑之南面前的蔷薇花一阵颤抖,花瓣纷纷扬扬落下来,他抚摸其中一朵,拿起花茎伸头闭上眼睛去闻那花蕊的香甜。
鸦将手里的薄毯打开,盖在郑之南的身上,生怕这微小的风让少爷又病上一场。
“少爷,起风了。”
郑之南不想回楼上,他松开拿花的手,收回视线望着前方说:“无妨,不碍事,继续往前走。”然后深深吸了口气,又缓缓吐出来。
房间里待久了真的闷。
鸦折断一枝蔷薇花,剥掉多余的地方后递给郑之南才继续推着轮椅,一边推一边说:“既然喜欢就拿在手里把玩。”
郑之南拿着被突然放到手里的蔷薇花,听到鸦的话,拿着花闻了闻,轻轻笑道:“可我更喜欢它挂在围栏上的样子,比放在我手里美上几分。”
鸦耿直地回了一句:“在你手里更美。”
郑之南逸出一声笑,没有再纠结这个问题。
可能是早晨着了风,吃过早饭后郑之南就开始发烧,然后把吃的早餐全部都吐了出来,整个人都泛着不正常的红,鸦抿着嘴看着他被扎上针,戴上呼吸罩,看他闭上眼睛时微微颤抖的睫毛。
等病情缓和下来后,郑之南睁开眼看到笔直站在一边的鸦,看他沉默的脸,摇了摇头。
想告诉他,他没有事儿,只是又发烧了而已。
虽然鸦大多数的时候都很听话,但在他身体健康这一块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坚持,像今天凌晨四五点推他下楼算是比较好说话的了,平时但凡天气不好,不论他怎么说都不会答应。
不过自己中午病这一场,估计这段日子都别想任性贪凉出来吹吹风什么了。
郑之南睡了一会儿,忙完的郑重安过来看他,看他睡着便没有叫醒他,看了一会儿,什么都没说,只是眼睛里有一抹忧虑,起身去外面和医生聊了下,听到只是普通的发烧,不会迸发其他症状,休息一下,晚上可能就恢复了,郑重安才放下心来。
郑重安又坐了一会儿才起身继续去处理城中之事。
到了晚上,郑重安吃了一点东西就又过来看郑之南。
这个时候郑之南脸上的呼吸罩已经取下来,人也精神了一些,正坐在病床上,拿着勺子独自喝粥。
其实本来鸦要喂的,郑之南拒绝,僵持之下,鸦怕粥凉了,才放弃要喂郑之南,让他自己动手喝。
人一生病就变瘦不是没有道理的,反正他一生病,根本没胃口吃东西,完全不觉得饿,久而久之,不强迫自己吃点,根本就不想动,自热而然就瘦了。
郑之南现在看上去没从前瘦还是他强迫自己每餐都要吃,不想吃也要吃,不然哪里可能恢复,越不吃越虚弱,多多少少吃些才能有点元气。
郑重安说:“你这样子,到时候怎么参加7月7的节庆,宴会还能参加吗?”他知道儿子喜欢热闹,因为身体的缘故,能出去透透气最是开心,也最不愿错过这样的节庆,想激励一下他。
郑之南因为生病的缘故,很多娱乐活动都没办法参加,7月7的活动是郑之南很早就开始期待的一个可以参加的节庆,全城欢庆过佳节不说,府中也会办宴,有不少节目,舞蹈,唱歌,杂技表演,还有乐器演奏,可比对着电脑手机有意思多了,而且他眼睛也不能长时间对着电脑,平日大多数都是看书,这段时间病得昏昏沉沉的,练字和画画基本上都搁置了,再不能去参加宴会,郑之南真的要觉得这日子也太难熬了。
推书 20234-11-10 :当编剧沦为反派[穿》:本书总字数为:627111个 《当编剧沦为反派[穿书]》作者:香酥鲫鱼版权归作者所有,好书尽在 文案:我可喜欢师父了,喜欢到想天天跟他修炼……by季枭阮编剧穿越了,穿进了他曾经改编的一本后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