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鱼求生[穿书] 完结+番外完本[穿书强强]—— BY:微笑的猫

作者:微笑的猫  录入:02-28

程几深吸一口气,喉结上下滑动,尽量维持声音平稳。
“为什么会不记得?”
齐北崧指着自己的脑袋:“我这里受过伤,在医院昏迷了好久,醒来就忘了一些事。”
“那葫芦是桃核雕的吧?”程几故意说,“只值几块钱的玩意儿。”
齐北崧点头:“但是很重要。”
“为什么?”
齐北崧说:“我总有一种感觉,其实我早死了,是被它从鬼门关里拉回来,又是因为它而醒来。它对我来说并不只是个桃核雕的小葫芦,它是信物,是我一生的运气。”
程几把脸转过去,说:“……挺好。”
齐北崧看不见他眼睛里坠落的水光,低柔地问:“烟抽完了吗?”
“抽完了。”程几摁灭烟头,用手背擦了一下脸,说,“我决定了。”
“决定什么?”
程几扭头,眼眶通红但笑出了虎牙:“我决定不等我老婆了,我打算重新开始!”
齐北崧的眼睛骤然亮了起来!
程几笑着往汽车走去:“我也没说要跟你啊,走吧,先送你回家,然后我还得去执勤呢!”
他当然不是去执勤,只是觉得自己老失控,还不如避到一旁缓缓,免得老掉眼泪吓着人家。他是久别重逢,齐北崧可没这感受。
“你可以考虑一下我。”齐北崧比几年前坦诚,郑重其事地自荐。
程几重新发动,问:“你以前谈过对象吗?”
“呃……”齐北崧苦笑,“不记得了。”
程几严肃脸:“那可不行,搞对象这事儿费时耗力,好不容易搞一场,你转眼就忘了,我找谁说理去?”
齐北崧赶紧想解释他是因为生病,说:“那个耿……”
他一说耿什么,程几就忍不住要笑。
“你笑什么?”齐北崧问,“到底怎么称呼?”
程几就把耿春红的身份证掏出来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世界上的确有“耿春红”这个人,至少他在国外使用的就是这个假身份,连官方都默认。当年老耿出于好玩给他办了一张假证,没想到立足R国三年,知道“程几”的人不多,知道“春红”的人却不少。
齐北崧问:“这是你爸给你取的名字。”
“嗯。”
“小时候就没想过要改?”
程几说:“这个名字是不太好,我爸起名的时候就是瞎胡闹。有首词叫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我生命中很多东西都是匆匆地来,匆匆地去,追不上,抓不住,无可奈何。”
齐北崧心口莫名剧痛,互相交叉的手指忽然张开,又曲起,刚才那一瞬间他很想拥抱对方。
他注视着程几的侧脸,见他脖子上有一道醒目的疤痕。程几极白,皮肤也好,这疤落在他身上就格外狰狞。
齐北崧问:“你脖子上的伤是怎么来的?”
那是程几在R国时被弹片擦到所导致的,当时只差半寸就要丧命。
程几说:“撞刮胡子刀上了。”
“你用钢锯刮胡子?”
程几笑得很开心,说:“齐先生,蓝色天际快到了,准备下车!”
车子径直开进地下车库,停稳。因为程几先前说了要赶回去执勤,齐北崧无法开口邀请他上去坐坐,只好强忍住失望情绪,帮他叫了一辆出租车。
等车时他闷闷不乐地抽烟,腾起的烟雾后面,英俊的面庞显得有些迷茫。
程几摇了摇手机:“加个好友?”
齐北崧求之不得。
程几扫了他,抬眼说:“你在哪儿工作?我明天接你下班。”
“你……要接我下班?”
“嗯,我请你吃饭。”程几问,“行不行?”
齐北崧简直像个半大小子般手足无措,以至于烟灰烫了手。
“……行!”
“给我发个定位哦!”程几爬上出租车之前说。
他没有去过齐北崧的公司,真心实意想要一个定位。
宏城这个城市聚财聚气,向来以快速扩张闻名,主城区隔江沿海,街道纵横。程几三年来满打满算只在宏城呆了两个月,而那两个月中,他几乎没有一天能够闲适地出来走走,所以其实不怎么认路。
齐北崧目送出租车远离,返身回家,心头乱跳,又开始剥了上衣在跑步机上狂奔,他觉得自己大概是疯了,只需要一个火星就能点着!
汗水沿着他强健的脖子往胸肌上流淌,胸口有疤痕,那是起搏器留下的痕迹。
但这点痕迹比起程几的伤疤就太温柔了,他想象不出为什么有东西会损伤那样美丽的身体,而且割得那么深,那么大。
当时出了多少血?怎么活下来的?有多痛?谁陪在他身边?
他也痛起来了,心痛!
他喜欢对方的每一寸,从头发梢到指甲尖,从明亮的眼睛到不加遮盖的疤痕,喜欢到明明只见过两次,就恨不得永生永世!
他一边跑一边狂吻手上的那只桃核小葫芦,仿佛是那玩意儿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好运!
他反复查看微信里对方的头像,想说些什么,不断输入又不断删去,他十九岁时都没有这么患得患失!
程几的微信头像是一条德牧,即国人常说的黑背,相册里有几张照片,也是同一条狗。
“他喜欢德牧……”齐北崧喃喃。
他决定先养三条会撕家的大狼狗当见面礼!
他不知道那条德牧是程几在R国时养的狗,曾经和程几寸步不离,忠心耿耿,由于不能带回国来,程几还抱着狗哭了好几场。
狗的名字叫崧崧(陈川起的)。
第八十章
齐北崧一夜燥热难眠,第二天大清早直奔公司。
他姐姐齐司令很有经商天赋, 并且是个福将, 三年来也不见她怎么凶横怎么铁腕,倒是把宏晟这么个大集团弄得蒸蒸日上。
见他来了, 齐司令莫名其妙, 说:“你来干嘛?干嘛不回去陪爷爷?脑残病又犯了?”
“我来上班。”齐北崧说。
齐司令说:“滚吧。”
在齐北崧昏迷的那段日子, 齐司令成天求神告佛希望他醒;他醒来以后, 齐司令又心心念念盼他赶快康复。现在他康复了,齐司令却开始对他有气, 嫌他把程几忘了。
前两年不敢提, 现在就算提了他也跟个木头似的, 气得人直跳!
齐司令将门虎女, 颜狗一只,瞧弟弟像是自己养大的猪,瞧程几倒像一朵花。
齐北崧才不滚, 他要好好工作, 表现给耿春红看!
临近中午, 程几给他发消息:你几点钟下班?
他正儿八经地回复:三点。
他是老板,想几点下班就几点下班,说早点还能和春红多相处一会儿。
这么早?程几问。
齐北崧正要改四点, 程几说:我今天轮休,三点见。
齐北崧开心得在办公室里乱转。
齐司令本来就有点儿忙, 见状更不耐烦,大骂什么猪拱圈拱槽子窜栏啃墙, 一般都是发情!拉出去配了就好了!你丫脑子不好,能配谁啊?!
齐北崧也指着她说你现在好歹也是个总裁,能别满嘴猪牛羊狗吗?你是养过还是怎么的?
齐司令还真养过猪,她十八岁当兵在边疆饲养班养了两年猪,因为猪倌当得好,还戴过光荣的大红花。
她怒道,不许侮辱猪,我对猪有感情!
齐北崧捂住耳朵,两点刚过就下了楼。他不好意思傻站着被人看,于是尽在周边转悠,当他步行一公里买回一杯奶茶后,终于看到了程几。
程几跨坐在一辆半旧的电瓶车上,埋头发消息。
片刻后齐北崧收到三个字:我到了。
齐北崧没回,他还想多看对方一会儿。他还是第一次遇到开电瓶车来接自己的人,比齐司令还彪。
他拎着奶茶慢慢走近,竭力控制表情,直到和程几对上眼神。
阳光很好,照在程几白皙清隽的脸上,周围的一切都黯然失色。
程几冲他笑,露出一排可爱的牙,坦白说:“齐先生,一会儿要委屈你了,昨天承诺太快,回家才想起来我没车。”
以齐北崧现在的心情,别说程几还骑着电瓶车来,就算他拉一大板车让他齐总上去坐,他也乐意!
“奶茶。”齐北崧举着手上的礼物。
“给我的?”程几问。
“嗯。”
程几微微歪着头,心想他怎么还记得我喜欢奶茶?
齐北崧不记得,他就是直觉。
“谢了。”程几正好渴了。
齐北崧扬起下巴问:“这车能带人?”
“不能,前面那个路口交警正抓呢。”程几啜了口奶茶,“一会儿你骑我这车,我跑回去。”
齐北崧真有点儿绷不住,憋笑道:“你原先就是这么追你老婆的?”
程几一脸认真:“我可没追过我老婆,是我老婆追我。我老婆有宾利,你有吗?”
齐北崧说:“有倒是有,我就是想不出人怎么跟你凑到一块儿的?”
“没凑一块儿啊。”程几埋头喝茶,“这不分了嘛。”
“……”齐北崧不笑了,干咳两声问,“下面去哪儿?”
“去我家,请你吃饭。”
齐北崧惊讶道:“第一次就去家里?”
“对,而且第一次就要见我爸。”程几促狭地看着齐北崧,“跟我就是困难模式,敢不敢?”
他深知后者的个性,吃软不吃硬,倔强不退缩,越有挑战性的事情越要上去碰,即使讨不着好。
果不其然,齐北崧点头说:“行,你等一会儿,我到车上拎两瓶酒给你爸。”
程几大笑:“骗你的,他值班不在家!”
他笑得太夸张以至于呛着了,从电瓶车上跳下往侧边走。
齐北崧眼睛一眨不眨地追着他,明知道他只是去扔垃圾,但仍觉得每一寸都可爱,而且他还不察觉自己可爱。
头发是寸头,短得扎手;从上到下一身运动装,看款式说不定还是他爸买的。齐北崧觉得最可爱之处,是他老跟支标枪似的挺得笔直,腰背上仿佛装着弹簧。
挺得直好,精神!即使齐北崧半夜里想到情浓处,觉得那其实是个妖精,也是个精神奕奕的妖精。
两人上路,程几还真跟在电瓶车后面跑,满脸笑嘻嘻,就像个刚放了学的高中生。
齐北崧不住扭头看,他生平第一次遛妖精,新鲜得很!
程几说:“你骑你的!我每天早上要跑三公里,这点路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齐北崧问:“你家离这儿有多远?”
“五六公里吧!”程几说,“不过前面就可以转小道了!”
“转小道以后呢?”
“违章啊!”
通过某个繁华路口,程几指挥:“左拐!”齐北崧刚拐过去,程几就呼啦一下窜上了他的后座。
“这边不查了。”程几微喘着说。
他将手搭上了齐北崧的肩膀,那一瞬间齐北崧差点儿没握住车把!
齐北崧扭头看了一眼肩上的手,白皙,修长,但食指侧面有一处刚愈合的血痂。
“怎么弄伤的?”他问。
其实是程几训练时不小心被器械划伤了,但他说:“刮胡刀弄的。”
“你们家刮胡刀可真够委屈的。”齐北崧说,“什么都能赖它身上。”
程几嘿嘿笑了两声,突然伸手在他脸上摸了一把,齐北崧被摸得浑身一颤!
这个举动对于初次约会的两人来说挺唐突,但程几做来特别自然。
“劳动人民皮糙肉厚,不在乎那些小磕碰。”程几说。
齐北崧也感觉那不是一双细腻的手,掌心粗糙的茧子擦过皮肤,带来过电一般的酥麻,那绝对是一双男人的手,并且备受考验。
他又心疼,不仅仅心疼这双手,更心疼这个人。
其实昨晚他看见他哭了,虽然他一直背着身。他在为他老婆哭,可惜他老婆不懂得回报这份深情。
齐北崧觉得自己懂。他虽然还不了解对方,但总有一种预感,那就是如果他现在离去,这辈子都遇不上更合适的了,认定某个人,真的只需要一眼。
他忽然觉得自己过去的两年是多么稀薄飘忽,多么无谓,他应该早些回来,早些寻找,早些与之相见,即使身不能动口不能言,至少他的心还会为之悸动。
他问程几:“你在当交通协管员之前是干什么工作的?”
程几在他耳边小声说:“国际雇佣兵。”
齐北崧猛地捏下刹车,差点把两个人都甩出去!
他单脚撑地,不可置信:“国际雇佣兵?”
“对呀。”程几的表情不像是说谎。
“那……你受谁的雇佣?”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郑海平。
一队人马在R国开销巨大,郑海平为他们提供的资金、装备和给养足够应付比他们还庞大三倍的私人武装。
追踪沈子默的那几个月,他们绝大部分依赖于郑海平的支援;抓回沈子默,第二次远赴R国时,他们终于获得来自有关部门的支持,这才婉拒了一部分来自海哥的援助。
但在他们被迫“牺牲”前,海哥还是万里迢迢给他们捎好吃的,要不老耿怎么说要给海哥送金匾呢?(金匾上书:运输大队长)
郑海平就代表齐家,所以程几想对齐北崧说“是你啊”,最终还是忍住。
他拍了拍齐北崧的肩,说:“前面路口右拐进菜场。”
“去菜场干嘛?”
“我请你吃饭,难道不用买菜?”程几说,“现买现烧,挺诚心吧?”
诚心不见得,很硬核!
齐北崧忍不住又夸他前老婆一遍,心想都不容易!
好在齐北崧虽然挑剔,但喜欢一个人就全盘接受,他觉得只要有耿春红这人在身边,不管吃顶级料理也好,街边撸串也行,他都乐意。
他还是幼年时期陪奶奶或保姆去过几次菜场,如今再次踏入,仿佛又回到了二十年前,这里还是和原先一样拥挤,闹腾,气味混杂,以及难免的脏污。他显然不喜欢家禽区和肉类区的腥臭,但又舍不得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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