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了指季鸿手里已开了伞的菇:“此菇名鬼伞,正如昨日那大夫所说,可助酒。但事实上,并不是它助酒,而是它碍酒。吃了这种菇后,酒液下肚不能被肝胃所化,那么原本千杯不醉的人,也会一杯即倒。严重者,甚有性命之忧。”
想必极大多数人都知,某些抗生素药物不能与酒同食,否则会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威胁生命。但很少有人知道,这种反应,医学上名“双硫仑样反应”,鬼伞中所含的鬼伞素,正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鬼伞品种众多,毒素含量也各有变化,与酒同食后自然也就表现得轻重不一。
而根据余锦年的亲身体验,此地鬼伞还挺毒辣的,好在他酒量极佳,才只是晕醉了一宿,否则他要是在一碟炒素菇上翻了船,那可真是贻笑大方了。
不过在余锦年前世,鬼伞早已有人工培育的品种,其中的毒素已被弱化到最低,并以鸡腿菇为名被千家万户所知晓,成为了桌上不可不多得的美味。然而此时此地,远没有那样先进的培育技术,这些直接从林地里采摘来的鬼伞,都是最原始、最自然的,自然也就不可估量其中毒素成分究竟有多少。
这村子贫瘠得很,常以此菇为菜,也许是幸运所以没出过事,又或许出事时,只是被人当做醉酒简单忽视过去了,所以从来没有人重视过这个问题。而就连那赤脚郎中,也只是单纯地认为这菇有助酒的功效,显然还无人意识到这菇的毒性。
鬼伞虽说是生命力极其顽强的一种蘑菇,南北各地均可见,尤其是雨后,林荫湿泥之上便层出不穷,但由于其开伞后的恐怖样貌,并非所有人都敢享用这道美味。相比于北地,倒是南地在吃菇这件事上似乎有着得天独厚的勇气。
余锦年昨夜以身试法,亲身体验了一回,从此怕是要对这菇有了巨大的心理阴影,以后再不敢吃了。
他放下手里的肉菇,门外就骂骂咧咧走进来个小厮,是来替吕言嘉取东西的,一进了厨房就嘹亮一嗓子道:“我家公子要的东西准备好了没有?怎的这么慢?”
婶娘早看他不顺眼,正要起来骂人,在厨房里头收拾的小娘子赶紧跑出来,把余锦年手边那篮子肉菇拎了,交给小厮,又见对方脸上一脸嫌弃,忙解释说:“好了好了,您瞧。这菇啊一旦洗了就容易坏,瘪软了就不好吃了,带着些泥才经搁。”
小厮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这个说法,丢下了银子,正要走,余锦年又将他叫住。
“你又作甚么?”小厮吃过余锦年不止一次亏,警惕地向后一退,“你别过来。”
余锦年笑道:“不是,兄弟,大家随行一路,也算是朋友了罢?”
小厮翻了个白眼,谁和你是朋友了?只是这少年也是奇怪,非要拿热脸去贴人家冷屁股,自顾自问道:“不知你家公子究竟在何处高就,日后有缘,请你家公子吃酒呀!”
“……”小厮莫名其妙地打量他一番,心里一转,便以为是余锦年开了窍,想要来抱自家主子的大腿了,于是趾高气昂地道,“我家公子不爱吃酒,平日里在府上也就小酌两杯便罢,吃酒……就算了!你若是有心,东郡府天兴茶楼上,请我家公子吃一杯上好的龙脂云雾便可。”
“那是,应该的,应该的。”余锦年笑着应了,又悄悄问,“哎,不知你家二位夫人是哪里人呀?日后登门拜访,我们也好备些合心意的薄礼。”
小厮一听,觉得有几分道理,认为余锦年很是上道,便不厌其烦地回答说:“我们大夫人正是东郡府人,小夫人……虽说是自常都府接回来的……”他想了想,“可似乎听伺候她的丫头提起过,好像是北人,具体的我却不知了。”
北地人?
余锦年沉思片刻,赶紧露出个笑容,将那小厮送了出去。
——
两家的车马均休整完毕,各自套好了鞍,只等着出发。
余锦年被婶娘一家塞了许多土特产,寒暄半晌才上了车,那小萝卜头还没跟他玩够,有些恋恋不舍地朝他招手。他瞧那娃娃哭得颇凶,是真的舍不得,于是从车后随身的箱奁里翻了翻,找出一根缠玉楠木笔,崭新的,还未沾墨,从窗口扔给小萝卜她娘。
然后单臂趴在窗口,笑哄道:“莫哭啦,你不是爱写字吗,送你支笔!日后好好读书,成了状元,到京中来找我。”
小娃娃抽抽噎噎地说着“肯定要考上状元”之类的话,他娘却受宠若惊:“这么贵重的笔,我们可不好收……”
“不过是支笔罢了,我瞧这娃娃是个当状元的料子呢!”余锦年摆摆手,“好了,走啦!”
前头吕家已经走远了,余锦年放下车帘,钻回车厢,皮肉俱软地歪在某人身上,翘起了二郎腿。季鸿调整了坐姿,让他枕得舒服些,这才轻轻敲了两下车壁。
也上了路。
出了村子有四五里,便是一个岔路口,一条往北,一条斜向东南,一直走下去,便能连上去往东边河洛城的官道。
季吕两队人马就在此分开,各奔前程。
余锦年挑开车帘,向东面望了望,直看到吕家最后一个脚仆也消失在密林山道之中,他才收回视线,浅浅地叹了口气。
季鸿摸了摸他的额头,问:“怎么了?可是又难受了?”
余锦年摇摇头:“希望不是我想的那样。”
……
分别了吕言嘉一行人,他们一路上风平浪静,过了这道山口,再往北便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官道参差纵横,城镇鳞次栉比,比起南地的温软风土,北方又是另一种凛然飒气。夏京的歌舞升平绵延到此,便成了令人眼花缭乱的繁华大气。
闵家兄弟早就坐厌了马车,各自弃车骑马,一匹“疾风”,一匹“琥珀”,携着两名身着骑装的英俊公子,器宇轩昂,好不养眼!看得余锦年眼巴巴直羡慕,觉得能够纵马奔驰,才是男儿本色。
京中的世家子弟,没有不射艺精湛的,都是自小便被教养起来,季鸿自然也会骑马,只是他少时身体不佳,非到必要,也没人敢叫他上马去跑。况且他自己对骑马一事并无多少乐趣,只偶尔被闵雪飞拉着出去散散心。
这会儿瞧余锦年实在是眼馋得紧,季鸿问:“想骑?”
余锦年用力点头:“可我不会。”
季鸿笑道:“那有何难。”
于是半途便也下了车,自队伍里挑了匹温顺的马儿。季鸿先行跨迈上去,又自马背上一弯腰,攥住了余锦年的手,叫他踩牢了脚蹬,将他往上一带——余锦年只觉自己打了个旋儿,人就坐在了马背上,被季鸿稳稳地揽在了身前。
季鸿挥起马鞭:“坐稳了。”
剩下的人理所当然的,在车里听到了余锦年顺风而来的一串惊惨叫。
马车行到城下,打头的便是高头大马上的几个贵公子,堪堪称得上是风流无双。闵家兄弟也不再刻意隐匿行踪,闵雪飞则径直亮出身份,这一路算是畅通无阻。许是他们一行人太过扎眼,吸引了路人许多视线,余锦年兴致勃勃地四处张望,满眼尽是从未见识过的繁华。
与他前世所见的繁华不同,也与信安县的平和温静不同,这时的城镇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风情,人声的鼎沸,尘土的飞扬,甚至于皓皓青空之下的张罗吆喝,都有一股别样鲜活的感觉。
余锦年暂且忘记了屁股上的疼,好奇道:“夏京是什么样的?”
季鸿将他领下马:“比这里还要繁盛数倍。”
余锦年还未来得及感叹,便听身后突然响起好一阵骚乱嘈杂,一番指指点点和摔盘碎物之间,隐约听到有人痛骂高喊道:“好你个庸医!你化作灰我都认得你!你别想跑——还我儿命来!还我儿命来!”
第107章 榆钱蒸
余锦年背对着店门,专心致志地观察那匹任劳恩怨的马儿,此时周围骚乱起来,他正要回头去看,却被凌空飞来的一只破碗砸中了脊背,那碗豁了一个口,棱角正正巧儿地磕在他皮肉上,他一个猝不及防,差点与面前那奇长比的马脸撞在一块。
“谁砸我?”余锦年被喷了一脸马骚气,登时气道。
话音刚落,两个人影踉跄着被人从里头扔了出来,其中一个瞧着是个道童,身量甚小,另一个则是位蓄长须的道士,着大青得罗,腰间别着只药葫芦,手里还攥着个阴阳环,迎面便一股子冲天刺鼻的浑酒味。
一闻到这酒味,余锦年就想起之前在那肉菇上头受的罪来,下意识向季鸿肩后躲了去,店前一下子散退开个空圈,叫那师徒二人摔了个脸朝地。
紧接着便有一壮汉气势汹汹地追出来,把一个灰扑扑的包袱往地上一丢,跨上去揪起那道士的衣襟左右开弓,猩红着眼睛打骂道:“你他娘的谋财害命的老东西,我儿不过生个暑热疹子,你却骗我娘子说是什么邪神附体,好端端的娃,愣叫你给治死了!今儿个被我逮着,还不赔了你这狗命来!”
他身后跟出来个小娘子,贴着门框哭哭啼啼,想来便是这壮汉的家眷、那无辜丧命的小儿的娘亲了。
众人一听,纷纷同情起这壮汉夫妇,也有人认出这道士先前也曾在自家里招摇撞骗,于是你一言我一嘴地骂开了,而婶娘媳妇们则去安慰那哭肿了眼的小娘子。
旁边小道士还算忠心,爬起来使劲往外头拽他师父。
挣打间那道士手里的包袱散开了,露出金缠银绕的一角,众人哪能放过他,三下五除二地把包袱抢了过去,扒开一看,竟是各色朱钗玉翠,琳琅满目,还有品汇楼的鹿肉包、香茗居的嫩春茶,怕是一般富庶人家都不一定舍得买。
抖掉那些黄纸红符,再仔细一翻,还有件镶金缀银的紫洞衣,下有银丝祥云盘绕,上有五彩金鹤翱翔,宽袖长襟,真真是璀璨夺目!
不过是个游走四方的道士,竟能有这么多钱财!更何况还净是些女子家才用得上的宝石朱钗,想来定是得之不义!百姓们都是勤勤恳恳靠双手致富的穷苦人民,见了这行头,哪能不红眼?
“这就是最近那大出风头的千机真人?”
“可不是吗,前几天我那败家媳妇还请了他来家里做法,一张口就是这个数!”说话的那人在袖子里悄悄比了个手势,骇得旁人圈圆了嘴,“看着像模像样的,没想到原来是个江湖骗子!”
有人痛心疾首道:“哎哟,我之前也请他来做了法,还吃了他那‘益寿延年’的符水汤!怨不得我这些日子总觉得肚子里不舒适……”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将这一老一小骂了个狗血喷头。
“我的洞衣,我的洞衣哟!你们不要碰我的洞衣……”那‘千机真人’慌了脸,匆匆忙忙去抢他的宝贝法衣,只是他越是这么宝贝,人家越是不肯还给他,于是七八双手一块撕扯,没多大会儿,就听“呲拉——”一声,那华贵洞衣就被扯出了一个硕大的洞。
闹剧一旦开场,哪能轻易就散。
余锦年自脚边捡了几张符纸,还未细看,就被季鸿等人护着离开了。这店本是闵家二公子手下一个门客引荐来的,店老板是这门客的姻亲小舅子,本是想好好巴结巴结他们,谁承想还没进了门,就闹出了这么一出好戏,那人脸上也不大好看,灰一阵白一阵的。
“这有什么,再另寻他处便是!”闵懋大大咧咧道。
那门客擦着冷汗,忙跟着应和:“是是是,三公子说的是。几位公子若是不嫌弃,可在我们东崇府里游玩几天,我们这儿虽不比南方山青水绿,却也自有一番风景……”
东崇府正是在南北相接的地方,陆路便捷,河运也四通八达,一条夏安大运河贴城而过,给东崇府城带来了无数金山银池和红灯绿酒,可谓是南北贯通之间的一座逍遥城。运河分出一支细水,穿入府城腹地,而这支水的尽头,便是东崇府的销金窟——小河坊。
小河坊里最不缺的,就是撒金掷银的有钱人,而钱权皆有者,更有如过江之鲫。
他们一行走在其中,竟也不觉得异怪了。
那门客本着将功补过的心思,想带他们去住那最是奢华的酒楼,然而季鸿生性喜静,见了那里头的嘈乱就觉头疼,最后只在小河坊外沿寻了个僻静的客栈住下。但虽说僻静,却并不荒凉,推开窗还能远远瞧见小河坊内的画船。
偶尔的,听见几句随风而来的吟唱。
听到这琴音,余锦年少不得想起了在河洛城分道扬镳的吕言嘉一家,小声嘀咕道:“也不知含笑她们如何了。”他叹息一声,稍稍阖上了窗页,便起身下楼,习惯性地往后厨里跑。
而那窗外,河坊之间的水面上,一页小船飘飘摇摇地滑了过去,在寂静的河面上泛起一波涟漪,行到那中央雕梁画栋的画舫前,只见一道黑影攀住了从画船上垂下的绳索,身手利索地跳了上去。
船上歌舞不歇,几个敞肩露脐的舞女跳着一曲异域舞蹈,涂了蔻丹的纤细指甲提捏着裙摆,腰肢如水蛇一般扭动。
那深衣人却并未进去,径直绕过去,来到背面的另一扇门前,他轻轻扣了扣门,随即闪身而入。
门后别有一间僻静雅室,那隔墙也不知用了什么稀奇材料,竟将那一墙之隔的歌舞声断绝大半,靡靡之音透到这间来,只余下清清淡淡的一弦半乐,莫名也有些高雅的味道了。
房里坐着个男人,手里抚着一杯暖酒,颇有些疲累的感觉。
来者低头道:“爷,那千机真人……名不副实,乃是个江湖骗子。属下去时,他正被人扭打着送往官府……”
哐当——
酒盅倾倒在案几上,那侍从匆慌上来擦拭,唯恐刚烧热的酒水烫了主子的手,才从怀里抽了条白绢,就看到对方手掌微微握成了拳,他担忧道:“主子,您的手臂又……要不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