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说完,也显然是意识到自己说多了,他忙闭上嘴,羞得埋下头,下巴快戳到胸前。
闵雪飞松了口气,心情又大落大起地好了起来,伸手去扯他的亵裤,臊他道:“那你、那你给我看看。我看了才知道喜不喜欢。”
连枝不给他瞧,两人挣扯玩闹,水花四溅,很快濡湿了闵雪飞的衣摆。闵雪飞看他闹了这会儿放开了些,不再那么拘谨了,因水也冷了,便哄诱他将湿透了的短亵裤脱下,转而作势递给他一条薄巾围在腰间。连枝正伸手去接,闵雪飞随即将他拎出水,伴着一声尖细的惊呼,就将人脚不沾地地打横抱到了早已铺好了宽大浴巾的床上。
衣裳已湿了,这会儿再叫重新烧水又得惊动不少人,闵雪飞索性就着桶里的水将自己匆匆洗过,简单一擦,套上件松懈的内衫,还不忘将那个绣得歪七扭八的端午药囊佩在身上,之后抽了搭在架上的棉手巾,走过去细致地替连枝擦净身上的水珠。
连枝欲躲,被闵雪飞一掌扣住,固定在腰间:“别动。既是痱疹,总带着水是好不了的,天又热,不擦干过会儿定又痒了。以后要是养不好我才不喜欢。下头人已经送来了吃食和药散,我叫他们放在了外间,你且在这躺着晾一会,我去拿。”
他说着转身而去,快步到外间取了食盘和装着六一散的小葫芦药瓶,回来本以为连枝会羞得躲在帐子里,却没想到他仍是自己走之前那个姿势,且用手掌作风,努力扇着,仿佛多扇几下痱子就会消了似的。
闵雪飞坐到床前,拔起药瓶的木塞,以食指轻轻敲抖瓶口,把浅黄发白的药末轻轻地撒在他起了红疹的皮肤上,因有些地方藏在褶皱里,又得将他膝盖向外拨开一些才能均匀撒到。连枝生得极好,且皮肤白滑,是介于男人与女人之间的那种细腻,唯有这一处美中不足的有些赘生的皮褶,并不那么好看。
而且那小东西软软的小小的,像没长大的孩子的一般,两侧当初行刀的切口已经看不大出了,除非低下去仔细盯着瞧,才能发现一点点指甲长短的瘢痕。
闵雪飞自觉失礼,忙挪开视线,专心替他撒上药面,眼角余光扫到一旁脚榻上的皂靴,靴筒上也是一色儿的秀兰牡丹抑或山茶小梅,不禁问道:“为何这么喜欢花草?”
“就是喜欢……”连枝小声说,“而且,以前在司苑局,一边伺候花草,一边记挂着你来接我,花草又好看又安静,日子总是过得很快。比不得后来,总要和各宫主子奴才们打交道。”
原来他并不喜欢现在的日子。
闵雪飞又懊恼起年少时那场雨来,那场害自己生了大病的雨,又想倘若那时没有病,顺利地将连枝讨出来了,现在会是怎样呢。然而东隅已逝,苍狗白衣,此间阴差阳错早已不可改变,倒不如多珍惜眼下当前。撒过药粉,他用一条薄绢轻铺到对方腰间,说道:“此番我去奉城,为着办几件贪腐要案,若是办得好回来得赏,我……”
想了想,笑了一下:“没什么。话说倘若你不在宫中了,将来会做些什么?”
连枝也知道他要离京办差,宫中的消息总是传得很快,于是便只顾着盯着他瞧,被他问着了才眨几下眼,努力假设了一番说道:“许是开个花房,或者糖菓子铺罢?总之是这日子是甜甜的。”
闵雪飞抬手在他头上揉了一把,大笑道:“那我们可要从三余楼手里抢生意了!”
放下药瓶,又零零散散吃了些别的东西算是果腹,闵雪飞见天色已晚,便叫他早些歇下。连枝有多年伺候贵人们的习惯,轻微一丁点动静都会被惊醒,倘若旁人与他同睡,这一夜怕是难以好眠。
于是闵雪飞收拾起另一张罗汉床,收拾床铺的时候,还端给连枝一碗镇过冰的莲子雪耳粥,做睡前消暑小饮。
上好的雪耳,色泽白如鲜米,因熬得火候足够,入口似冻似胶,有着雪耳本身的清质木香,莲子更是沾齿即糯,因是晚间小食,冰糖没有放太多,否则容易坏牙,所以只有些许淡淡的甜味,十分解暑。
连枝倚靠在床头,一边不舍地看着闵雪飞,一边一口一口地慢慢喝着,直饮去了上面的胶汤,看到碗底几颗火红的小枸杞。他想到枸杞据说有补精益肾的作用,宫里的公公们都爱吃这小果子,还有吃锁阳肉的,传说前朝还有吃孩儿脑的。
他以前不在乎这个,就没跟风吃过这些玩意,如今竟觉得有点后悔,要是早些吃了不知道能不能早些长出来。上次那个帕子,他一连贴着小腹睡了好些时日,却没能多生半寸,不知是不是威力不大够。
没留意呢他就将碗里的冰粥吃尽了,不由怔怔地发起呆来,不知道这一别又要多久才能再见。如今一个宫中一个宫外,相见已经不容易了,以后还要一个京中一个京外,更是连书信都嫌迟。
闵雪飞过来灭灯,顺手摸一摸连枝身上潮热不潮热,想着是否要传下人砍些冰块进来摆上……忽地手被握住。连枝低下头看了看闵雪飞腰间的自己亲手绣的花囊,顺着那囊袋,向上看到由窄至宽的一条衣缝,直到胸口锁骨,松松垮垮地挂在肩头,他深吸了一口气,鼓起莫大的勇气说:“你……你过两日就离京了,我能不能……”
“嗯?”闵雪飞鼻音里轻轻地应了一声,“喜欢什么,拿去。”
闵雪飞觉得,约莫是他想讨什么随身之物罢,玉佩宫绦、发簪系带,或者更嚣张一点的,讨一小绺头发。可闵雪飞委实想不到,连枝竟然揪着他的衣角小声道:“我想一起睡……”
“……”闵雪飞以为自己听错了,瞠目结舌似个呆傻木鸡。
连枝以为他不愿,不由有些失落:“不行么?”
片刻榻前响起窸窸窣窣的动静,仅剩一小截的烛火在蜡油中瑟瑟摇晃,连枝便觉枕边一沉,后背一热——是闵雪飞上来了。他心里暗暗高兴了一下,悄悄往后贴了贴,又忽然一个转身,埋进他怀里。
闵雪飞惊得僵硬一瞬,慢慢展开手臂将他环了进来,卸了口气道:“我不在京的时候好好照顾自己,不能得过且过,我回来若是摸着哪儿瘦了,就罚你……”罚什么呢,还没想好,“……连枝?”
“闵大人,闵大人。”连枝小声地唤他,扭腰在他身前蹭动,像条要破壳而出的小蛇,壮着胆子在他身上缠,那腰间一块遮羞的绢布很快就被他蹭下去了,“你治治我。”
闵雪飞没处躲,似被蛇纠住的猎物,呼吸也粗重起来,他也颇有些不知所措,脑子里昏七素八地想什么叫治治他,如何治。没想明白,就被连枝拽进一场不知所谓的痴磨当中。
连枝觉得能和他缠在一块就叫快活了,只是因为皮肤之间舒服的摩挲,便从嗓子里冒出细细的哼鸣来。又没多会儿,他就体会到了书上写的麈柄如铁,有些惊奇,遂向下看了一眼,惊叹道:“长大了!”
闵雪飞脑子里“嗡”的一声,只记得连枝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睛,记得那种心惊肉跳的感觉,至于又被他贴着磋磨折腾了多久,则都浑浑噩噩化在了一腔浓情之中。
回过神来,幔帐当中已弥漫开一股淡淡的腥麝味道,不会是连枝的,那就只能是……他咽下口中津液,低头去看,见一个乌发乱遮的脑袋,他吓得倏忽惊醒,将连枝提了上来:“做什么!”
连枝抿了抿嘴,用舌尖将才沾到嘴边的一点卷了进去,眼看闵雪飞用衣摆将他手指擦净,他还甚是可惜:“听说涂这个能起阳,吃了就还能再长出来。我想着留一些,用冰鉴窖着,等你回来的时候,我就能长大一些,和你一样了。”
“说什么胡话。”
闵雪飞实在是哭笑不得,又觉得他傻得可爱,不说那东西根本没有那样神奇的效用,只是说吃一吃这件事,就足够将人臊得面红耳赤了。
连枝自幼在宫中,些微知道一些男女之事也都是看图本话册来的,并不明白实际上如何,只是瞧他皱着眉头,自己脸也红了起来,往回缩手。
这却不是闵雪飞吝啬,而是真的给不了,即便是连枝自己要尝,他也不能仗着这小宦官什么都不懂就欺负他呀,可是又不知道这拒绝的话该怎么开口,直接说那东西没用,又怕伤了连枝的心。
好说歹说哄了他许久,才让他勉强打消了吃这东西的念头,可这人转念又想吃点别的,譬如问“鹿血酒能不能喝”,或者“肉苁蓉好不好炖汤吃”,又为了让闵雪飞信服,还抬出什么“那些和宫女对食的太监们都这样吃的”。
好险将闵雪飞气得无话可说,只好板着脸,明令告诉他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都不许往嘴里放。这些补肾壮阳的东西,普通人吃了或许只是简单上火几天,而连枝这样的人吃了要烧心流汗的,又闷在身中无处纾解,重则猛出鼻血,头晕眼花,才真是自己找罪受。
闵雪飞见他瞧着自己脐下三寸,就像瞧一只聚宝盆,或者什么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肥田,实在是受不了,忙把人翻过去背对自己:“闭眼,睡觉。”
连枝不死心地挪动一番,让自己紧紧地贴住他了,自认为这样也算是能吸到点男人的阳气,这才略微满意,听话地闭上眼睛。
他们这间房位置偏些,四周栽着许多翠竹,池风一过刷拉拉地响,远远的还有蝉鸣来叫,扰得人心烦。但最扰人的却是连枝的心跳声,好像要蹦出胸腔来,睑下眼珠更是左右乱转。
闵雪飞知他心中不安,无奈地笑了下,在连枝后脑发间轻轻地落下几个吻,轻声哄慰:“别胡思乱想,更别听信那些无稽之谈,你现在这样我就很喜欢的。待我办完差,多不过十几天,回来定好好地陪你。”
——
说着只有十几天,可闵雪飞走的第三天,连枝已经盼着他的来信了,日日追问福生有没有宫外来的消息,又自己写了些信笺,涂涂改改扔得满地都是。福生去给他洒扫屋子,剥开一个,落笔是“念”,收尾是“盼”,殷殷切切。
第四天,季鸿的日子也定下来了,一向蓬勃的余小花就跟霜打了似的,垂头耷脑地腻歪着季鸿,恨不能走路都踩着他的脚指头走,连三余楼的生意都提不起精神去过问。
临走前日,他主动狠狠地要了一回,折腾到四更半才沉沉睡去,天亮了又顶着一双乌青的眼睛送他出城。因队伍里有大皇子,所以即便已经是简装出发,那气派也很是奢华,明艳的流苏小穗垂在车周,隐约露出其中一个少年人的脸庞。
大皇子燕思宁现下虚岁才十五,其实也不过是个半大孩子,可王族无少年,生下来便得书经通读、骑射俱全,搁在战乱年代,这样大的孩子早已累下无数军功了,甚至有的都当了父亲。
见季鸿上了马,余锦年又跑上前去,从自己腰前的小钱囊中摸出那枚小章子,在嘴里哈了口湿气,扯过季鸿的手背使劲地印了一下。
——难表此意。
“记得给我写信。”余锦年瘪了嘴巴,不讲道理地要求他,“记得想我,记得梦到我。”
段明等几个侍卫是要随他一起去的,这时清咳几声,自觉转过身去看天看地看月亮,夸这青天白日的星星真亮。
燕思宁撩开帷帘探出脑袋,见马背上季大人劲装挺拔,墨发高束,稍褪去了些许诗书雅气,更添英姿。而一个小书生模样的人与季大人说话,模样很清秀,瞧着是比自己大几岁,却还不及自己稳重,团团转像个屯东西的小老鼠,不停地往季大人马背上的布兜里塞东西,塞不下了,就往那些侍卫手里塞。
他小时只崇拜两个人,一个是才貌双绝季叔鸾,那般孤艳清姿直如谪仙,出世时让人有远观不可亵玩之感,眼下行走庙堂,也能一尘不染;而另一个则是他那军功赫赫的十二皇叔,雄姿如翱鹰一般,时常飞跃在燕思宁的憧憬里。
他身为皇子,也愿自己文如季鸿、武似燕昶,早早便定下了向这二人看齐的目标。是故一听说父皇有派季大人南下治水的意思,当即便跑去御书房求了这趟差事,要跟季大人一同去。
如今得偿所愿,燕思宁心中不胜欣喜,只盼着这队伍早些出发,他好能与季大人多说些话,探究一下文治安邦之道。
眼见马上就到钦天监演算的启程吉时,季鸿从马背上躬下身来,以衣袖做挡,与踮着脚的余锦年亲了亲嘴巴,沉沉笑道:“好了,快回去罢,街上人多,小心碰着。”
余锦年蹙着眉头:“我不要。”
季鸿哄他:“日日想你,日日给你写信。”
余锦年噘着嘴,鼓着腮帮,怪他不肯带自己一起去,很不开心。
季鸿弯下去摸了摸他的头发,仍轻声哄:“梦里也想你,只想你。回去罢,一会儿日头高了要晒着的。”
余锦年跳起来又在他嘴巴上嘬了一口,别别扭扭地飞快道:“也想你。路上小心。”说罢才摇了摇手,依依地退后几步,听随行太监们高喊一声:“起——!”
马蹄儿缓缓迈步,绣着大夏字样的旗帜猎猎而动,带着他的心上人一起,奔赴向遥远的南方。
围观百姓渐渐散去,城门业已恢复原本的秩序,仿佛治水的队伍只是个热闹罢了,热闹一散,一切都像是不存在过。
季鸿走后的几天,他确如承诺的那样,日日给余锦年送来书信,季府特训的红脚信鸽,总在黄昏降临的第一个时辰,将余锦年期盼着的喜悦准时送到。后来队伍走得远了,信鸽到的时辰一日比一日晚,后来两三日一封,再后来好多天都未必能见到一封。
他们走得极远了,远到连信鸽都要飞好久好久。余锦年趴在窗前,连偷吃冰的心思都打了折扣,清欢怕他将自己闷着,时不时进来逗他,或者做些果子酪、牛乳冰,吆喝他到花厅里去乘凉,可他托着腮,望着遥远天际一呆就呆一多个时辰,直到天晚了,清欢进来叫他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