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撒娇[穿书]完本[穿书甜文]—— BY:公子于歌

作者:公子于歌  录入:04-01

“男人不就看外表嘛,再说了,小琛长的何止是好呀,他也多亏了只是长得俊,要是再有些别的优点,那还了不得了!”
赵太太洗了手在那尊翡翠菩萨跟前跪了下来,扯了一下裙角说:“当初或许不该拦着老大的,小琛本来是有希望跟他结婚的……他现在也都快三十了,却连个谈恋爱的意思都没有,估计心里也是怨恨我。”
“太太不要老想着这些陈年旧事了。我倒是听说,小琛花房里养育的孔雀昙花快要开了,先生不是说,等他养的昙花开了,要办个昙花宴么,太太也该准备起来了。”
?" 不准撒娇[穿书]0 ">首页5 页, 蕴叛员隳昧朔鹬楣矗自谑滞笊希担骸拔乙彩遣欢钦庑┤耍椿ň涂椿耍裁茨档っ倒寰栈ǖ模槐汝蓟ê茫桓龈鲆膊幌硬患!?br /> 陈嫂笑着说:“富贵人家不就贪图新鲜嘛,越是转瞬即逝的好东西,他们才越觉得有意思呢。”
外头又响起了一声惊雷,赵太太便说:“你让王妈陪着点小琛,他怕打雷。”
“太太嘴上嫌弃,心里还是很疼他的。”
赵太太叹了一口气:“就是养个小猫小狗的,这么多年也有真感情了,何况是个大活人。要不是他们哥几个闹的我心烦,小琛这孩子,我还是很喜欢的,性子不好,却招人疼呢。”
她说着便闭上了眼睛,开始静心念经。
外头又是一阵雷声,轰隆隆在天上滚动,震的房顶的吊灯都摇晃了两下。宋琛托着腮趴在书房里,看着电脑出神。
王妈说:“你在这坐了半天了,怎么一动不动的?”
“我在构思。”宋琛说。
王妈愣了一下,问:“构思什么?”
“写小说呀。”
王妈想笑没敢笑,“哦”了一声。
宋琛以前上学没有一门及格过的,送去国外上学没俩月就被人家学校退回来了,给钱都没用!这突然要构思写小说,这是要发什么疯!
第13章 (第一更)
卖花为浪漫,写文为梦想,宋琛觉得他这个想法很不错。
他觉得再没有比现在更适合追逐他梦想的时候了。
说起来,宋琛写文也写了五六年了,只可惜写了那么多年,几百万字,也没能火起来,最有起色的一篇就是《离婚》,争议还比较大。
其实他在写文的过程中也算经常向市场妥协了,《离婚》这篇文虽然反其道而行,写的比较虐心,但还是挺狗血的,又有豪门直播等诸多热元素。他真正想写的,其实要远比《离婚》更冷门。
如今没有生活压力了,他可以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了。
他就打算写他曾经一直想写,但很怕扑街的一篇文,名字他已经想好了,叫《爱人老去以后,我还貌美如花》。
好吧,这名字依旧很晋江。
他上网搜了一下,发现这个世界和他原来所处的世界几乎是完全一样的,只是更像是一个平行世界,一切和他相关的东西都不存在,其他则和原来的世界没什么区别,网上也有晋江等诸多小说网站。
他趴在那里想了那么久,就是在想笔名。
最后他定下了他的新笔名:“仰天大笑”。
可不是要仰天大笑嘛,符合他如今的状态,更是符合宋琛这个人的风格。
他在专栏自我介绍上敲下:“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正经人!”
一切搞定以后,他就问王妈:“家里有小点的电脑桌么?”
王妈说:“多小的?”
“能随意搬动的最好。”
“我那屋倒是有一个,”王妈说,“是我孙子以前用的电脑桌,我给你搬过来?”
宋琛点头。
王妈便出了门,这是真要写小说呀。
她下了楼,正好碰见陈嫂,陈嫂低声问:“小琛干嘛呢?”
“他要写小说呢。”王妈赶紧拉陈嫂到了一遍,八卦了老半天,“我感觉他自从摔下来以后,性子好像变了一点,不知道是不是这里……”她指了指脑子:“摔到了呀。”
“写小说,他?”陈嫂忍俊不禁:“想起一套搞一套,还总是叫人傻眼,我倒觉得这很像他呀,我还真等不及看看他能写出什么样的小说来!”
赵太太在佛堂念经,陈嫂没什么事干,就陪着王妈把电脑桌搬到楼上去了。进去以后,就见宋琛只穿了个宽松的睡袍趴在窗户上,在看外头的大雷雨。
“小琛,小心雨淋你身上。”她忙道。
宋琛闻言便回过头来,说:“放这里吧,挨着窗户放。”
王妈和陈嫂将电脑桌放到了窗边。
宋琛很满意,这电脑桌不大不小,下面还有滑轮,方便挪动,他就将一个大椅子搬了过来,又吩咐王妈去帮他买个背背佳。
“背背佳?”王妈大跌眼镜。
宋琛点头:“码字的人坐久了容易伤腰,背背佳可以护着腰,又不容易驼背……”他停顿了一下,便道:“叫你买你就买去吧,别管了。”
王妈应了一声,瞧了陈嫂一眼就出去了。陈嫂好奇地看着宋琛,见宋琛将电脑挪到桌子上,将窗帘完全拉开,对着窗外的小池塘坐了下来。
外头的雷声小了很多,倒是雨下的更大了,哗啦啦作响,宋琛还把窗户留了一条缝,专门过雨声。
他扭头看了陈嫂一眼,陈嫂愣了一下,赶紧笑了笑,便出去了。
还保密呢,不许看呢。
她真的很好奇宋琛能写出什么样的小说来。
哎呀呀,好奇死她啦。
她回到佛堂里,赵太太还在眯着眼念经,她在旁边憋的难受,等好不容易赵太太念完经站起来,她赶紧围上去,八卦地说:“太太!你猜小琛他要干嘛?”
赵太太心里一紧,吓了一跳:“他又怎么了?!”
“他要写小说呢!”
赵太太拿着佛珠拍了一下她:“你可真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他又闯什么祸了呢,写小说,写什么小说?”
“不知道呢,不让看。不过我看他那样子,倒不是闹着玩的,很认真。”
“他前几年也嚷着说要写小说呢,结果半个月没蹦出一张纸的字。”赵太太也有些好奇,便去了楼上,一进门就看见宋琛站在窗前蹦跶。
“……三二三四,五六七八,四二三四,五六七八……”
“干嘛呢这是?”赵太太问。
宋琛闻言便喘着气停了下来,说:“活动身体呢。”
他以前就是太不注意锻炼身体,码字码了几年,没赚什么钱,反倒落了很多毛病,什么腰酸脖子疼啦,后来意识到要锻炼,也有点晚了。如今新获得了一具健康鲜活的身体,他可不能糟蹋了,所以手机定了时间,半小时就起来活动一下。他刚跳的,是他小学的时候学的广播体操。
赵太太端着一盘水果笑眯眯地走进来:“我听陈嫂说,你在写小说呢,写的什么小说,也给我看看。”
宋琛说:“同性恋小说,你也看嘛?”
他还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话说回来,同性可婚的世界,耽美小说已经不再是一件需要藏着掖着的事了吧。
果不其然,赵太太说:“你写的,我都看。”
宋琛还真想找人看一下,给他点参考意见。
他就把椅子拉开,让赵太太坐下。赵太太笑着放下了手里的水果:“你吃。”
宋琛用竹签插了一颗圣女果,在椅子上沿上坐了起来,靠着赵太太,一边吃一边看。
“《爱人老了以后,我还貌美如花》……”赵太太念了一下小说名,有些忍俊不禁,她就说嘛,宋琛写小说,肚子里那点墨水,都写出什么好东西来!
她忍住了笑,说:“名字倒取的有意思。”
接下来是一句话简介:“一辈子不够,我要多爱你几辈子。”
哎呀,这么乍然一看,好像要撒狗血,是她这个中年家庭妇女的菜!
赵太太就认真地往下看。
“骆闻声失踪了。
早晨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俩人还难得拥抱了一把,结果骆闻声这一出门,就再也没有回来。
他年纪大了,腿脚都已经有些不方便,又一身病痛,那些老伙计都很着急,怕他出意外。大家伙一起帮着余诺,找遍了所有可能的地方却都没能找到。”
你别说,这开头起的还挺好,挺吸引人的。
不过往下就没有了。
赵太太说:“就……这么多?”
“刚开始写,我开头都写的慢,我改好多遍呢,你觉得这个开头怎么样?”
赵太太笑眯眯地双手合在一起说:“写的很好呀,小琛棒棒哒!”
宋琛就知道自己问错了人了。
赵太太对宋琛,一向吹捧为主,鲜有真话的。
赵太太站起来,说:“那我不打扰你了,你继续写,我很期待呢。”
不管怎么说,这也算是个正经事呀,待在家里写小说,可比他出去闯祸强多了!他只要肯老实,不惹事,长的这么好看可人疼,说不定赵近东就心动了呢。
为了鼓励宋琛,让他听到更多的支持和掌声,赵太太在赵云刚和赵近东父子俩一回来,就把他写小说的事讲了。赵云刚笑呵呵地说:“是么,看来我们家要出作家了。”
赵太太去看赵近东,见赵近东嘴角扯了一下,显然有些冷笑的意思。
赵云刚高兴的很,立马上楼去鼓励宋琛,一上三楼,就听见音乐从书房里传出来,唱说:“微风吹着浮云,细雨漫漫飘落大地。”
竟是很老的歌了,邓丽君的《微风细雨》。
他回头看了赵近东一眼,心下十分安慰。
宋琛以前都爱听那些咚咚叉叉的歌,他大概是老了,觉得很吵,如今改听这么老派的情歌,大概是听进了他的劝告,准备改性子了。这是好事啊,该叫老二跟着看看。
他敲了一下门进去,笑着说:“小琛,我听你妈说,你在写小说?”
推门才看到宋琛是趴在桌子上的,听见声音便扭过头来,竟然是满脸泪光,眼睛都哭肿啦。
这么俊秀的美少年,哭起来也是好看的,彷如玫瑰在水里洗过一样。
而电脑还在放着歌,邓丽君唱说:“微风伴着细雨,像我伴着可爱的你。”
第14章 本文第一次加更来啦
余诺报了警,警察说,依着他们的经验,骆闻声大概率是离家出走了。
“他是你什么人?”警察问。
余诺说:“是我的爱人。”
警察愣了一下,显然对他们这对年纪相差很大的情侣很吃惊。
余诺便说:“我有不老症。”
警察这才了然。
不老症,是一种奇异病例,全国已经有十几例了,得了这种病的人,会突然停止生长,成为冻龄人,永远都不会老。就连医生也都找不到合理的解释,也无法治疗。很多希望青春不老的人,也曾花费巨资想得这个病,却也无计可施。
余诺确诊得了这个病的时候,已经和骆闻声在一起三年了。那时候情烈爱浓,自然不舍得分开,一晃四十多年过去了,他们如今已经六十七岁,本来同龄的两个人,一个已经是花甲老人,一个依旧维持着二十来岁的模样,头发乌黑,唇红齿白——不管他怎么往老里打扮,皮肤骗不了人,眼睛清亮,皮肤白润紧致。
其实在这几年,俩人感情便不如从前亲密了。偶尔对视,骆闻声都会不自觉地将头扭过去,面上露出几分窘迫来。
一起出门,外人总以为他们是爷孙俩。
骆闻声是当老师的,头发白的早,前年生了一场病,开始忘东西,年轻时候强健的体魄也抵抗不了岁月的侵袭,刚直的脊背也有些弯了。可他性子倔强,家里的活依旧全包,不让余诺干一点,退休以后更是天天一大早就爬起来去晨练,手机定了闹钟,一顿药都没落下过,说要再陪他二十年。
消失的那天早晨,他还一大早扫了门前的落叶,出门给他带了酸菜包子和甜豆浆回来。
这样一个人,说走就走了,只言片语都没有留下。
余诺满世界找,找了半个月,终于在骆闻声的老家找到了。
他老家有房子,都快要拆迁了,老的不能住人。余诺不过是抱着试一试的念头过去看了一眼,结果就隔着破碎的玻璃窗户看见了倒在地上的骆闻声。
他踹开窗户就跳进去了,动作略有些机械,叫道:“骆闻声!”
他将骆闻声扶起来,骆闻声静静地躺着一动不动,嘴唇都是有些干裂的了。他颤抖着摸了一下骆闻声有些皱纹的脸,和他即将要涌出的眼泪一样,还是温热的。
骆闻声就睁开了眼睛,笑出声来,一笑脸上的皱纹更多,说:“骗到你了吧?”
余诺气极,将他撂下,骆闻声“哎呦”一声撞到地上,余诺赶紧又将他扶起来,说:“活该,装死。”
老房子冷的很,余诺见他脸色不大好,就帮他收拾了行李,领着他回来了。一路上余诺都没说话,这倒有点不符合他的作风,骆闻声预想的反应要比这激烈很多的。
他便问说:“你生气啦?”
余诺冷着脸开车,骆闻声说:“我这不是让你提前练习练习嘛。总有一天,我会突然死了,不见了,多练习练习,真到了那一天,你也不至于太难受啊。”
余诺闻言忽然踩了刹车,车子停在路边,他就趴在反向盘上哭了起来,看起来特别伤心。
这么伤心,也不符合他一贯的作风,以至于突然看他哭的这么厉害,骆闻声都后悔了。
——
宋琛写到这里就跟着余诺哭了,他想,他如果发出去,读者看了大概都没什么感觉,只有他知道他埋下的伏笔,以及后来要发生的故事,才能感同身受。
只写到这里他就受不了啦,眼泪一直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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