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毒炮灰重生以后完本[耽美重生]—— BY:八爷党

作者:八爷党  录入:04-04

又因为温葆同学曾对身兼导演及编剧于一身的杜康同学实施了肉体上的摧残。为了报复温葆,杜大导演强烈要求温葆饰演阮妈妈这个角色。还亲自给阮大妈设计了碎花布裙花发卡刘胡兰头的人物造型。除了温葆本人以外,全班同学拍巴掌叫好,一致通过。
现代版的这个《花为媒》,故事背景和人物关系因为时代的原因, 稍微有些变动。陶暮饰演的男主角王俊卿是一位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富二代, 他回国之后参加父亲好友的六十大寿,在寿宴上与儿时的青梅李月娥一见钟情。两人一顿海誓山盟后就想闪婚, 结果李家不同意这门婚事。因为李家是, 李月娥的父亲最讨厌商人铜臭。
李家不同意婚事,王家自然也不会上赶着。与此同时, 与王家同为城中豪富的张家想要跟王家结成商业联姻,托人撮合自家女儿张五可与王家公子王俊卿, 想要安排一场相亲。媒人就是年轻时曾在居委会担任妇女主任, 退休后闲不下来, 特别热心的到处给人张罗对象的阮大妈。
王俊卿一留学回来的海归精英,当然不同意相亲这种土掉渣的安排。况且他一心喜欢小青梅, 更不可能同意跟素未谋面的张家小姐商业联姻。然而王俊卿的父母强力施压, 王俊卿没有办法, 只能拜托发小贾俊英替他去相亲。最好想办法把相亲搅黄。让张五可对他没有好感,主动去跟张家父母提出不要联姻。
结果张五可跟贾俊英在相亲见面时一见钟情,互生好感。然而贾俊英家世普通,他根本没有勇气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张五可。只能竭力贬低“王俊卿”的为人,跟张五可说自己配不上她。认为张五可值得更好的。
结果贾俊英越贬低自己,张五可越欣赏他为人谦逊才华出众。于是张五可回家后就对父母表示她对王家公子特别满意,不反对联姻。
而另一边,贾俊英回到家中,听到母亲告诉他,他的导师早上往家里打了一通电话,想要给他和导师的女儿安排一场相亲。原来贾俊英的导师就是李茂林。李家,李茂林一直想要个文质彬彬的女婿,恰好贾俊英又是他的得意门生。所以便安排了这场相亲。
贾俊英少年丧父,被母亲一手拉扯大。上大学时又得导师青睐,他根本没有办法拒绝两位老人的好意。只能去跟李月娥相亲。李月娥也不喜欢贾俊英,但是她从小就是个温柔乖顺的乖乖女,不敢反抗父母。只能跟贾俊英这位师兄诉苦。贾俊英得知李月娥这位师妹喜欢的竟然是自己的发小,于是答应跟导师说明白。打消导师想要给他说亲的念头。
而另外一边,王俊卿得知张五可居然答应了相亲,简直晴天霹雳。然而张家跟王家都是城中豪富,既然已经放出了消息,那么婚事势在必行。
知道王俊卿要结婚的消息,李月娥也生了一场大病。于是李月娥的闺蜜就给她出招,让她去大闹婚礼。穿着婚纱在婚礼上逼问王俊卿到底喜不喜欢她?
李月娥从小到大循规蹈矩,从来没有做过一件出格的事情。现在为了守护自己的爱情,也豁出去了。等到婚礼这天,真的穿着婚纱去逼问王俊卿。此时张五可也知道了她真正喜欢的人并不是新郎王俊卿,而是伴郎贾俊英。正闹着不想结婚了。
恰好李月娥也穿着婚纱闯婚礼来了。两位新娘在婚礼上见面,竟然惺惺相惜互生好感。于是张五可大胆决定,让李月娥嫁给王俊卿,自己嫁给贾俊英。两全其美皆大欢喜。
因为整个剧本改编自评剧喜剧《花为媒》,所以剧本的基调有有些荒诞喜剧的意味在里头。杜康在改编的时候抓住了戏曲的精髓,把现代版的《花为媒》改编成了带点歌舞剧意味的舞台剧。
陶暮这位男主角在出场的几幕戏中,跟李月娥一见钟情时两人一起跳探戈,内心独白的时候跳街舞和爵士,至于边唱边跳时唱的台词就是由时下的流行乐曲改编的串烧。
其他角色的表演风格也都差不多。重头戏就是王俊卿跟李月娥一段舞,贾俊英跟张五可相亲时一段舞,张五可跟李月娥在婚礼上见面时,如孔雀般比美的一段舞。都是连唱带跳这种的。尤其是最后一场婚礼的戏,更是热闹到不行。
陶暮在表演的时候真的是酣畅淋漓的挥洒荷尔蒙,每次他一出场,下面的小姑娘就兴奋到嗷嗷叫。然而整场戏拍下来,最出彩的角色居然是扮演居委会大妈的温葆。
丫穿着一件宽宽大大晃晃荡荡的碎花布拉吉,带着一个刘胡兰头的假头套,还带着一个粉色hello Kitty的蝴蝶发卡,出场时就笑的贼眉鼠眼的月牙眼,一上场马上就能hold住全场气氛。
尤其是最后一场婚礼大戏,温葆就穿着一身大红裙子,在台上扭了一段东北大秧歌——背景音乐放的是那种嗨爆了的DJ电音。温葆这个踩点狂魔在舞台上转了一圈儿,竟然不自觉的引得所有演员都跟他同步跳秧歌。
那场面,简直了。魔性到看了一遍就会在脑海中不断徘徊反复,3D循环式播放那种。
反正整场戏下来,所有人都笑疯了。就连陶暮这个满腹心事的人都玩的特别嗨。他真觉得跟温葆这样的演员一起拍戏是种享受。
“干杯!”
期末大戏结束后,京影08届一班的学生们都被温葆拉到温聚祥吃涮羊肉。
身为一班的重要成员之一,陶暮当然不能扫兴。原本想在期末汇演结束后,带着宋老爷子他们吃饭庆祝的。现在也不得不临时改变计划。
刘耀孟齐非常理解,开车把宋老爷子和陶院长送回后海。临走之前还让陶暮好好玩:“吃完饭如果没玩够,可以来夜色蹦吧。至少安全方面不用担心。”
陶暮笑嘻嘻的答应着。目送他耀爸开车载着家人离开后。又跟厉啸桁道歉:“……本来想请你吃晚饭的。今天没时间。”
“不要跟我道歉。”厉啸桁微微笑道:“我今天特别开心。觉得在舞台上看到了不一样的你。”
“跟你平常接触到的我很不一样对吧?”陶暮勾了勾嘴角:“其实我们这一行挺复杂的。以后为了拍戏,可能还要传绯闻,塑造人设,你会看到更多副面孔的我。到时候你也许会失望。”
“如果我喜欢上的是我印象中的陶暮,那么你所说的变化,也许会让我觉得失望。但如果我喜欢上的是真实的你。你表露出的面孔越多,我只会越来越开心。因为我认识到了更完整的陶暮。”厉啸桁温润一笑:“完整未必等于真实。我如果喜欢你,你真实的一面我会喜欢,你虚假的一面,我也会觉得很有情趣。人的一辈子很漫长,我们接下来还要相处几十年,如果任何事情都是一场不变的,那岂不是太可怕了?”
陶暮哑口无言的看着厉啸桁:“你大学是学辩论的吗?”
“我学的是金融。”厉啸桁看着陶暮,眉眼温润:“所以我知道,这世上没有任何一只股票是一成不变。不会永远涨下去,也不会永远跌下去。人也是这样。”
“时间不早了。你的同学还在等你。”厉啸桁轻声催促:“外边很冷,进去吧。”
陶暮无奈的看着厉啸桁:“厉总学的是金融。那你应该知道,就算两家公司合并成功,今后也可能面对各种危机。比如说运营危机,比如说管理层内部争斗。有些矛盾,并不是调整架构或者经营战略就能解决的。最后很可能会因为企业内斗导致两败俱伤的局面。”
“或许。”厉啸桁笑了下:“但由我主导的并购项目,还从来没出现过你说的状况。我认为在企业并购的过程中,如果会出现磨合失败的情况,那一定是事先工作没有做好。没有沟通好甲乙双方的利益和需求。如果把我们之间的关系比作并购,那么我的需求就是你。所以小暮,你的需求和利益又是什么呢?”
陶暮:“我的需求和利益就是独/立经营。”
厉啸桁低头轻笑:“小暮,我很好奇,你说这些,或者说你坚持要独/立经营的原因,究竟是对我没有信心,还是对你自己没有信心?”
陶暮说:“我对时间没有信心。”
“时间?”厉啸桁微微皱眉,旋即轻笑:“这还真是个难题。”
陶暮刚准备松口气,就听厉啸桁继续说道:“不过我会想出办法的。”
“天气太冷了,你先进去吧。你的同学可能都等急了。”厉啸桁看着两步之外的心上人。夜色冷峻,橘黄色的路灯将他的眉眼晕染的越发精致俊美。这不禁让厉啸桁想起他第一次见到陶暮时的情景。
如果说那会儿陶暮还只是一个从头发丝儿到脚尖都符合他审美的陌生人。那么现在,陶暮就是他厉啸桁很想抱回家里共度余生的人。
他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相处。所以厉啸桁并不着急,也不想逼陶暮太紧。
陶暮回到包厢里的时候,杜康正端着酒杯抱怨连连:“……温葆同学你是不是故意的?咱排练的时候明明说好了,要跳那种特别高大上的舞步,歌舞剧。结果你丫一上来就开足马力跳秧歌,把所有人都带歪了。你是不是故意的?故意让咱班同学形象全无,以后找不着对象?”
“跟我有什么关系?”温葆笑眯眯的弯着他那双月牙眼:“我就认认真真演戏。你们自己愿意跑偏好吧?”
“什么呀!你就是故意的!”扮演张五可的女同学冲着温葆挥舞着手中的啤酒瓶:“你知道姐练最后那段舞练了有多久吗?排练的时候那么辛苦我都挺过来了。结果汇报表演的时候让你给我带歪了。你赔我。”
“这不赔你们吃涮羊肉了嘛!”温葆还是那副笑嘻嘻的模样,指着陶暮说道:“你也甭觉得委屈。你看看咱班偶像包袱最重的陶总都没说啥。对不对?”
“他能说什么呀?今天这场戏除了你,就阿拉暮暮在台上扭的最欢。跳秧歌的时候比前面跳街舞跳探戈都开心好伐?”褚遂安一个激动,说话时就带着点儿家乡话的尾音:“你是真的要掉偶像包袱了伐?”
陶暮笑的特别开心。
杜康感慨的表示陶暮还是演戏的时候最开心:“这得多谢我。要不是我两个剧本让咱们暮哥解放了天性,他还一本正经的缩在那偶像包袱里边。多没意思是吧?”
“对。”陶暮跟杜康碰了一杯。莞尔轻笑,眉眼缱绻,连声音里都带着笑意的调侃道:“想我怎么谢你呀?”
“以身相许吧你!”杜康也是个嘴上没有把门的。这话一说出来,全班同学立刻拍巴掌起哄。
已经喝高了的御姐同学不服气的站起来:“凭什么对你以身相许啊?姐还等着以后成名了保养我们家暮暮呢。你个儿高老不起啊!上后边排队去!”
“呦吼!!”一大帮同学继续拍巴掌起哄:“抢亲喽!”
“抢亲!抢亲!”
这顿涮羊肉一共吃了两个多小时。吃完饭了,一大帮人还里倒歪斜的要去唱K。
期末大戏的汇报演出结束后,就是放寒假了。家在燕京的同学还好一些,住外地的必须要打包行李回家过年。这一别又是小一个半月。
一群十八/九岁的少男少女们,从天南海北的城市辗转赴京上大学,第一次离开父母身边,就是跟同班同学关系最亲。现在一下子要分别了,还都有点依依不舍的小情绪。
不过这些感情,会随着他们逐渐成长,遇见过越来越多次的聚散离合而慢慢稀释。当他们毕业后辗转各方,辗转各个剧组,心神也会被名利或者其他东西慢慢占据。最后在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浸泡的越来越麻木。曾经的热血沸腾仗义执言还有理想什么的,可能会在功成名就的道路上渐渐遗忘初衷,可能会在生活的逼迫下渐渐褪色,只剩下养家糊口的窘迫狼狈。
一张白纸也许会染成五颜六色光彩夺目,也许会因为色彩的复杂多变最后变成全黑。
陶暮不知道这个过程会耗费多长时间。但此时此刻,他还是分外珍惜这些还算单纯可爱的同学情谊。如果可能的话,他希望尽己之力,让这帮孩子们尽量过的轻松一些。
毕竟,他两辈子能拿得出手的美好回忆,并不算多。
这世上有太多东西都会变质。作为一个有钱人,陶暮做不到太多事情,只是希望自己能够在所拥有的东西变质前,尽量久的保护他们。
因为等那些东西变质以后,哪怕陶暮再遗憾再舍不得,也必须舍弃掉。
这并不是什么愉快的感受。就算前51" 恶毒炮灰重生以后0 ">首页53 页, 世今生两辈子,陶暮已经习惯了这种抉择,可是当这种遗憾再次出现的时候,他还是会觉得不舒服。
☆、第102章 第 102 章
第一百零二章
期末汇演结束后, 就是寒假。当天晚上, 陶暮带着一帮同学在夜色一直玩到后半夜。第二天一大早, 所有人从包房角落里摇摇晃晃爬起来的样子, 简直就是《行尸走肉》的拍摄现场。
“暮哥, 你醒啦。”夜色的员工都知道陶暮跟俩老板的关系。昨儿晚上陶暮领同学来玩, 耀哥还特别打了个电话叮嘱他们好好照顾陶暮的同学。
所以昨天晚上陶暮那帮同学玩嗨了以后四处乱钻乱爬,还是夜色的员工从各个犄角旮旯里把人挖出来,送回陶暮开的包厢。不然的话,男生还好,女生只怕要被人“捡尸”了。
“以后注意点儿!”
夜色的员工都是老油条, 自然能看出陶暮有些同学, 大概是人生第一次来夜场玩,兴奋到不管不顾的。在他们这儿还好, 换了别的地方, 只怕容易吃亏。
“这附近没有早餐店。你们要是想吃早饭,就自己去厨房做。要么回学校吃。我不陪你了。”跟陶暮说话的夜色经理打了个哈欠。他昨儿晚上一宿没睡, 这会儿也该上楼休息了。
推书 20234-04-02 :天选之子 完结+番》:本书总字数为:475912个 书名:天选之子作者:陆沉沉文案:天选之子,顾名思义,上天选择的倒霉孩子曾经顾泛以为自己跟这个词永远沾不上边,结果现实狠狠打了他的脸在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后,昏迷中的他被系统告知需要穿梭在不同的世界中完成相应的任务才能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