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么一段战友同袍般的交情,老爷子对秦妙茹这帮人的态度也缓和不少。孤拐老头终于习惯了这帮闹腾的小破孩,甚至把宋记关了几天,找了工程队把四合院的几间厢房重新装修一番,给通了网线,挂了空调,那些陶暮原先怎么劝也不让动的缺胳膊少腿的桌椅门窗也都重新修好了,换上新玻璃,不亮的电灯泡也都换上新的,罩好灯罩。最后冷着脸把几间厢房租给秦妙茹他们了——省的一帮大小伙子大闺女的成天挤在网吧包房里睡觉。实在不像个样子。
所以陶暮这回来四合院的时候,惊喜的发现院子里比以前有了许多人气儿。从前空空荡荡让人看了就觉得空落落的天井里,摆满了各种零零乱乱的杂物,都是秦妙茹他们从网吧搬过来的东西,还没来得及整理完。秋日的阳光从茂盛的老槐树的枝杈缝隙倾洒下来,将整个院子晕染的暖洋洋的,感觉特别有人情味儿。
他们勾了勾嘴角,给秦妙茹递了个特别满意的眼神儿——真不枉费他把秦妙茹这票人千里迢迢的,从H镇拉来宋记。果然他们家老爷子就是喜欢这种“仗义每多屠狗辈”的调调。
趁着大家不注意,秦妙茹凑到陶暮身边,压低嗓音:“我这网吧开张一个月,挣了十多万,你借我开网吧拿钱,要不我先还一部分?”
“不用。”陶暮也悄么声的摆摆手。他当初把秦妙茹这伙人从H镇带出来,一方面是看重张飞的才华,一方面是看重秦妙茹这帮人的心性品行。当然陶暮也知道京城居大不易的道理。所以秦妙茹一到燕京,陶暮就借了秦妙茹一百万,不论秦妙茹将来做什么生意,多了这一百万总能有个周转:“我也不急着用钱。你们网吧刚开张,需要流动资金,免得一时有个什么事儿。”
“对了,你们在后海开网吧,方方面面都打点好了吗?”陶暮又问。开网吧旅店这种营生,跟别的生意不太一样,该打点的必须打点明白。
“放心吧。”秦妙茹笑嘻嘻的拍了拍陶暮的肩膀:“耀哥帮了我们特别大的忙。有他在,事情好办多了。比我刚去H镇那会儿还轻松。”
刘耀的能力和人脉,陶暮还是知道的。当下点了点头,猛地回过神来:“以后不能再叫耀哥了?”
“啊?”秦妙茹一呆,瞬间反应过来,促狭笑道:“那我以后改口叫耀叔?”
陶暮笑嘻嘻的给了秦妙茹一个眼神让她自己体会,然后进屋了。
“在外面嘀嘀咕咕说什么呢?饭菜都凉了。”老爷子没好气的瞪了陶暮一眼:“吃饭都不积极,快点去洗手。”
“哎~”陶暮特别荡漾的答应一嗓子,乐颠颠的跑去洗手。回来的时候亲自给老爷子、陶院长还有刘耀两口子倒酒,再想给冯远倒的时候,酒瓶子顺势被冯远接过去,小孩儿先给陶暮倒了一杯,然后一一往下倒,最后所有人的酒杯都倒满了。
刘耀满面红光的举起杯来:“今天是我们一家三口大喜的日子。感谢老爷子给我们操持这顿饭,您老辛苦了。也感谢大家伙儿来捧成。我仅代表我们一家三口儿,敬大家一杯。”
所有人笑嘻嘻的举杯共饮。只不过喝酒的时候,老爷子有些唏嘘:“老早儿我就想领养这臭小子。那会儿他还不大,就是因为之前那事儿,死活不肯让人领养。说是不想再被养父母抛弃。我也就没再提过。现在看来,也是我们爷儿俩没有缘分。”
老爷子这番话,满含辛酸。顿时让满桌喜庆的人安静下来。众人面面相觑,陶院长忍不住劝道:“您老千万别这么想。陶暮这孩子我们都知道,仁义着呢。就算没认您老当爹,也不会忘了您对他的好。”
宋老爷子默默叹息。他当然知道陶暮的心性。可是没这层关系,终归还是差了那么一层。也许他这辈子就像算命的说的,天煞孤星克妻克子,注定要孤独终老吧。
陶暮忍不住了,拿起酒瓶子倒了一杯酒,走到老爷子跟前膝盖一屈,猛地跪下来:“老爷子,我知道您对我特别好。我陶暮以前忘恩负义白眼狼,以后再也不会了。您要是信我,今后您就是我爷爷,亲爷爷。我将来一定养您老,给您养老送终。”
说完,不等宋道榛反应过来,又是哐哐磕了三个响头。
宋道榛顿时愣住了。怔怔半天,双手颤颤巍巍的接过陶暮手里的酒杯,没等送到嘴边,手抖的杯子里的酒洒了一半。老爷子眼睛一红,一颗浑浊的老泪掉进酒杯里。老爷子就以泪水混着酒,一口闷了。
“好!好!”宋道榛一手攥着酒杯一手狠狠的拍着大腿,再也说不出第二个字。
这回不是滋味儿的就变成了坐在一旁的刘耀了。四十岁的大老爷们幽幽怨怨的看着新鲜出炉的宝贝儿子。才领的户口本,大儿子还没改口管他叫爹呢,倒先认上爷爷了。
不过宋道榛跟陶暮的感情,他们也都知道。因此就算嫉妒,也说不出来。再加上刘耀两口子也都知道宋道榛的往事,这会儿老爷子憋着眼泪的模样,也难免跟着心酸。
这么多年,孤苦伶仃一个人,真是挺不容易的。
刘耀孟齐感叹了一回,就见陶暮又倒了两杯酒跪倒他们跟前。还没开口,陶暮自己就憋的满脸通红,即便做了几天的思想准备,可事到临头,这种改口还是挺叫人窘迫的。
陶暮深吸了一口气,大声喊道:“爸,喝酒。”
刘耀顿时僵住了,还打了一个哆嗦。还是孟齐先反应过来,抢先接过陶暮倒给刘耀那杯酒,心满意足的一饮而尽,大声应道:“哎,好儿子。”
说着,从兜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改口费——孟齐当时想着,陶暮要是改口了,就是改口费。要是不好意思改口,那就是红包。反正得有这么一个意思。认儿子么,这么喜庆的事儿,必须得有红包。
直到孟齐把酒喝的流儿干净了,刘耀才反应过来。委委屈屈的看了孟齐一眼——被孟齐眼带笑意的看回来。顿时摸摸鼻子不说话了。
行吧。我是户口本上的一家之主,你是咱们家的一家之主。先给你敬酒也说得过去。
刘耀自我安慰着,伸手接过陶暮递给他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照例也给陶暮一个改口红包。
众人见状,充满仪式感的跟着拍巴掌。陶院长看着其乐融融的一家三口,跟一旁憋着眼泪酝酿情绪的宋道榛打趣道:“你看你多合适。早先你要是领养小暮,只能领养一个儿子。现在多好,连儿子带孙子,祖孙三代都有了。就盼着四世同堂了。”
刚刚喝了改口酒,还没来得及庆幸自己成了爹的刘耀:“……”
同样喜当爹的孟齐:“……”
唯有陶暮心虚的摸了摸鼻子,低下头去。
祖孙三代什么的,应该没问题。可是四世同堂就不好说了——
毕竟人家这辈子可是要断子绝孙的人_(:з)∠)_
☆、第62章 第 62 章
第六十二章
这顿饭一直吃到晚上九点多, 所有人都喝醉了。尤其是宋道榛——陶暮认识老爷子这么多年, 从来没见他喝酒超过二两。今天也喝的烂醉如泥。被大家七手八脚的扶到正屋里躺下时,嘴里还叨叨咕咕的念着什么。陶暮恍惚间听见老爷子念的是“小文儿”。
陶院长给宋老爷子脱了衣裳脱了鞋,扶着老爷子侧身躺着, 又兑了温水给老爷子擦脸擦手。都收拾妥当了,才捧着宋老头脱下来的脏衣服, 拽着陶暮离开堂屋。
月色如水,凉风沁人。月光从树影婆娑的老槐树上倾洒下来, 如一层薄薄轻纱,笼罩着静谧的四合院。已经喝醉了的人们各自找厢房躺下睡了。
陶院长把宋老爷子脱下来的衣裳放进一个掉了漆的搪瓷脸盆里, 端到水龙头下面。一边洗, 一边说道:“宋老头嘴里念叨的小文儿, 就是他那早死的儿子。大名叫宋蕴文。他平时从来不念叨以前的事儿,今天是喝醉了, 触景生情吧。”
陶暮心下一软,忍不住问道:“那老爷子这么多年, 就没想过再组建一个新家?”
陶院长沉默了一会儿, 手上的动作也跟着一顿。过了好半天,才轻飘飘的说道:“没有吧。大概是以前的事儿伤的太深了。他总念叨着,说算命的说他天煞孤星,克妻克子,说他要是娶妻生子就是害人害己, 就该一辈子孤老。”
“算命的说的话也能当真?”陶暮重活一世, 最不信命。听到这番话, 很不以为然:“日子都是自己过的,我不信命。今后我给老爷子当孙子,我陪他一辈子,给他养老送终。”
顿了顿,陶暮又冲着陶院长说道:“院长,在我心中您就是我的奶奶。将来我也给您养老。”
陶暮说这番话本是发自肺腑。却没料到陶院长突然怒了,瞪了他一眼,小声斥责道:“胡说什么呢!”
陶暮一愣,看着陶院长捧着搪瓷脸盆走到葡萄架下晾衣裳。如滤镜般的月光照在她半边脸上,陶院长的轮廓在月光的映照下明明灭灭,竟然有些悲喜交加。
陶暮傻傻的抓了抓头发,向来运转迅速的大脑在酒精的侵蚀下越发迟钝。还是没想明白陶院长为什么冲他发脾气。
想不明白的陶暮径自进了西耳房——宋家的四合院是那种老式的三进宅院。最前边是倒座,被宋道榛改了开宋记饭馆。再往里是正院,宋老头自己住正房,两边一溜厢房都用大铜锁锁上,平时谁也不给进。再往后边就是后罩房,以前给饭馆的两个伙计住。后来两个伙计成家立业了,都搬出去了。宋老头就把后罩房当仓库杂物间。
空荡荡的四合院里,陶暮有个属于自己的房间,就是西耳房。里边按照陶暮的喜好重新装修过,空调电视电脑一应俱全,就连床的厚度都是陶暮最喜欢的。被子是天天晒过的,还带着太阳的味道。陶暮一趟上去就觉得睡意昏沉,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然后他迷迷糊糊地,梦见了自己小时候的事儿——
陶暮五岁的时候闯进宋记的后厨,抱着宋老头的腿仰头叫爷爷。他模样好,嘴巴甜,小小一个人儿,奶声奶气的央求宋老头,让他在宋记打杂换饭吃。他说孤儿院的饭是大锅饭不好吃,宋记的饭隔一条街闻着都香:“爷爷您做饭这么香,肯定有本事。我想跟您学本事,我给您打工,我不要钱,您给我一口饭吃就行。”
五岁的小孩儿,能干什么?宋老头性情孤拐,平时最不耐烦胡同里大嚷大叫一窝蜂的熊孩子。可陶暮小小一团子,软软的白白的,抱着宋老头大腿的时候,宋老头能清晰的感受到小孩子比成年人高一些的体温。他低头看向陶暮,陶暮乌溜溜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他。
宋老头一下子就心软了。他想起自己的儿子。当初他被下放,他老婆耐不得苦,扔下老人孩子改嫁了。他儿子从小就在街上游荡,天天饥一顿饱一顿,可能就像陶暮似的。如果那时候有人肯伸把手管管他儿子,兴许他儿子就不会学坏,就不会在严打的时候挨了枪子儿。
陶暮就这么在宋记留了下来。他年纪小,干不得重活儿。就在后厨帮忙刷碗洗菜。宋老头清闲的时候教陶暮做菜,手把手的教,从削土豆皮切土豆丝到雕花勾芡颠勺掌厨。陶暮足足跟宋老头学了七八年。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手上磨出一层层老茧,指头上留下一道道伤疤,从来没叫过苦喊过累。
宋老头于是就把陶暮当成了关门弟子。在宋老头学厨那个年代,讲究的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傅认了徒弟,不仅要教徒弟手艺,还得替徒弟操心前程,甚至连婚姻大事都要过问。比父子也差不了什么。
宋老头还把正房西边儿,原来是书房的西耳房改了给陶暮住。方便陶暮每天晚上做完作业练完刀工基本功,直接休息睡觉。不用再折腾回孤儿院。陶暮从六岁那年住进四合院,一直到十二岁上初中。有人开始笑话陶暮身上永远都带着葱姜蒜的油烟味儿,很不洋气。
嘲笑的人多了,陶暮便不想在宋记做了。闹着去胡同外边的一家西餐店打工。因为穿马甲衬衫看上去比大褂布鞋更洋气。后来陶暮又陆陆续续的打过各种“洋气”的零工。他模样好,嘴甜,到哪儿都揽客。所以即便年纪小些,大家都爱用他。
陶暮白天上学晚上打工,专门找有员工宿舍的地方。下了班就直接在员工宿舍糊弄一宿。他是个脾气特别倔的人,既然不在宋记打工,就不蹭宋家的四合院。但他每到周末还是会去宋记,带着他打工店里的各种西餐西点好吃的好玩的,去看宋老头。
宋老头每次看到他就会骂他,嫌弃他不懂事儿不务正业。于是渐渐的,陶暮连宋记都不爱去了。买了东西就往陶院长那一扔,让陶院长帮他转送。
等到了初三暑假,陶暮阴差阳错的进了夜色打工。夜色的员工宿舍是刘耀为了投资,打包买的高级公寓。懒得往外租,索性给员工住。32" 恶毒炮灰重生以后0 ">首页34 页, 装修奢华地段好,客厅里还有一个大大的落地窗。站在落地窗前恨不得能看到大半个燕京城。那是陶暮从小到大住过最好的房子。而且店里的人都特别时髦,不管是驻唱歌手还是牛郎MB,一个比一个长得好一个比一个有钱,而且穿的用的都是名牌。
这些人对陶暮也好。知道陶暮是孤儿,就把自己过时不爱穿的名牌衣服送给陶暮,教陶暮唱歌教陶暮调酒教陶暮化妆,甚至还有人教陶暮怎么勾引富婆。不过后来被老板知道后暴揍一顿。
但是夜色的名声很不好。有人看到他在夜色打工,回头就在宋老头面前说闲话。宋老头气的拎着扫帚疙瘩大闹夜色。非要把陶暮领回去。那天恰好是陶暮的生日。夜色所有人给陶暮过生日。老板刘耀甚至开了一瓶XO,大半瓶都被陶暮喝了。宋老头找过来的时候,陶暮已经醉的不成人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