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家老攻惹人怜完本[快穿爽文]—— BY:菠萝炖仔

作者:菠萝炖仔  录入:04-29

其余人见他动手,找到了主心骨,也纷纷出剑。
数剑冲着沈木袭来,冲破云霄,眨眼间汇聚一把巨大的剑,简单一剑,带着无尽磅礴之气,天地间似乎只能见这一剑风采,如神龙层颠,势不可挡,生死立判。
沈木冷笑一声:“雕虫小技,也敢在爷爷面前献丑?”
沈木从袖中取出一根简陋的竹笛,正欲放在嘴边轻吹。
未等沈木出手,从沈木的身边窜出来两个人,其中一人着一身粉红,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松松挡住了仙卫的攻击。
这两人是魔使。
一个叫小红,一个叫小绿。
一个喜欢穿粉红的男人,一个喜欢穿嫩绿的女人。
“小红,小绿?”
小红一把抓住沈木,冲他使了个眼色,未多言,三人就消失在仙卫眼前,如同做了一个虚幻的梦,仙卫的心里沉甸甸的,只因交不了差,愧对玄祖娘娘。
飞了大老远,他们才停下来。
沈木郁闷地说道:“我又不是打不过,你们干嘛带着我跑。”
小红指着沈木胸前的殷红,惊恐道:“你都受伤了。”
沈木面无表情地道:“这是你们魔君吐的。”
小红:“……”打扰了。
小红和小绿带沈木去了一座山谷,走进去后隐隐听到一阵轰鸣声,不久后一条血色瀑布愕然出现,像是镶嵌在青山间的一条红绸缎,诡异中带着深深的妖艳。
从山顶倾泻而下的血色瀑布,撞在周围的岩石上,溅起朵朵妖异红花,灿烂如古老神话里充满神秘色彩引人堕落的彼岸花。青山配血瀑,就像绝美的女人脸上多了道蜈蚣的疤痕,只是这道疤痕,虽说丑陋得过分,却不能有损这女人一份美貌,反而多了一丝奇异美。
沈木看向这瀑布时,眼里少见地露出一丝迷茫,霎那间他连自己是谁都忘得干干净净……很快他就明白自己中了幻术,一狠心咬破舌尖,淡淡的血腥味在嘴里扩散。
这股刺痛让他很快清醒,转头见小红小绿眼里也带着沉迷,伸出食指分别点了两人额头一下。
两人双双清醒。
“谢谢沈木大人!”
小红察觉自己刚才中了幻术,冲沈木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
沈木挥挥手,心如止水,一点举手之劳罢了。
若是如今面临的是生离死别,他绝对不可能为了这两人丧命。
小红指着这条血瀑,满含深意地说道:“当年妖灵大人为救妖界,舍生取义,自破灵体,导致残魂下落不明,魔君早已算出妖灵大人的残魂遗落到了各个异世。而这条血色瀑布后面,就是一个又一个对于你来说虚幻,对于里面的人来说无比真实的世界。”
冷静如沈木此时也带着几丝急切,“我怎么才能去到他的那个世界。”
小红问:“沈木大人,你真的想救妖灵大人吗?”
“自然是想,”沈木笑道,“他是我唯一的伴侣。”
小红:“他是妖,你是仙。”
沈木挑眉轻笑,语气中带着不羁放纵:“为了他,不做仙也罢了。”
当个仙人根本不快乐。
只有他陪在身边才会快乐。
小红叹息道:“我以前是真的不懂你们这种跨越种族的爱恋,直到……那时魔君血洗星海,仙帝祭出噬魔剑讨战,我等也在旁,我没有想到魔君竟然会对那剑魂一见钟情,我们是魔,自诞生之日就与仙有不共戴天之仇,可是他是魔君,爱了便是爱了,无怨无悔,闯仙宫,夺仙剑,弑仙帝,就连我们这些属下,也不知如何评价。”
沈木敬佩魔君,魔君敢爱敢恨,能为了剑魂闯仙宫、夺仙剑、弑仙帝。
可是他又何尝不是为了那人祭献出生命。
“我之爱,比之魔君无不及。”
小红微愣,又庄重地盯着沈木:“沈木大人当年和妖灵大人的事,我也听说过几分,传说妖灵大人为了沈木大人负了整个妖界,此事至今还在魔族流传,成为一段风流佳话。”
沈木来了兴致,“哦?你们是怎么夸我们的?”
小红:“……”我就随口一说。
小红随即谄媚地说道:“他们都说沈木大人你爱憎分明,敢爱敢恨,而妖灵大人重情重义,敢作敢当。”
敢作敢当……这个词实在太久远了。
只有那个傻瓜,才会甘愿为了别人牺牲生命吧。
沈木轻道:“说正事吧。”
小红语气一变,玩笑之意全然不见,“进了这瀑布里去,生死未知,你可……”
沈木闭目,摇头道:“当年他为了我负了整个妖界,我还在乎我这条命吗?”
这些年,他不快乐。
这些年,他好想他。
妖灵已经死去了一万四千五百六十年,每一天对他而说都是一种煎熬。
活着比死了更痛苦,可是他不敢死。因为他害怕,害怕妖灵在某一个他不知道的地方等着他。
他不敢死,他要紧紧抓住能复活妖灵的任何机会。
小红见状,心悦诚服,恭恭敬敬道:“魔君说,我族凝魂戒是开启血瀑后面的轮回大门的开关。在轮回界里你可以去寻找妖灵大人的残魂,让他的残魂爱上你,这就是凝聚妖灵大人的魂魄的唯一办法。”
爱上我?沈木笑了笑,将情绪收敛,接过戒指,向血瀑淡然走去,突然他说了一句,“若是我回不来了,替我向魔君说声谢谢。”
小红摇头道:“魔君说,你一定会回来的,带着你的伴侣回来。”
沈木闻言,笑了笑,但愿如此。他知道,魔君一直不肯将凝魂戒交托给他,就是害怕他迷失在三千世界里。
那时魔君不懂爱,不知沈木为何愿意对妖灵苦苦付出。直到魔君爱上了剑魂,他愿为剑魂献出一切,从那时起,感同身受的他就已然决定要将凝魂戒交给沈木。
沈木垂眸,手指摩挲着血戒上雕刻的古朴花纹,尔后将血戒戴到手上,走近血瀑,血瀑倾斜而下发出的轰鸣声越来越大,震耳欲聋,好似有千军万马踏来,顷刻间山河夷为平地。
血瀑好像感应到了什么,流得愈快,瀑底形成了一个漩涡,其中发出的巨大吸力让人无法拒绝,沈木眼神一凝,并没有抗拒这股吸力,不一会儿他被卷入这个漩涡之中,消失不见。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股吸力并没有消失,漩涡越来越大,飞沙走石全被卷入进去,离它稍近的小红也被卷入。
小绿离得微远,没有被卷入,她惊讶地看着这一幕,看来魔君把这个异象算漏。
她一咬牙,害怕小红会有危险,又察觉吸力越变越小,不再犹豫,向漩涡飞近,身子也被卷入漩涡中。
作者有话要说: 日常表白看文的小可爱,少一个收藏不少,但多一个收藏很多~爱你们么么哒
☆、初醒
沈木醒来,头顶是明亮刺眼的灯光,强烈光线入侵,促使他不得不半眯眼睛偏头,恰巧就看见自己旁边躺着一个秀气的男孩。这男孩看起来不大,留着一头卷发,有点小可爱。
还有什么会比醒来发现身边躺着一个陌生人更刺激?如果有,那就是两个陌生人。不幸中的万幸,大概就是身边躺着的只有一个人吧。沈木望着这个男孩,忍不住笑了笑,“这么刺激的吗?”
没想到一睁眼就发现自己身边躺着个陌生人,而且还是凡人。
这里就是妖灵残魂飘荡的世界吗?
这个问题冒出来以后,脑子传来一阵剧痛,沈木忍不住闭眼,在疼痛中勉强吸收着脑海里传来的烦琐记忆。从远古的修真/世界穿梭到科技发达的现代,不断涌现的新东西一次次刷新沈木的世界观。
这个世界并没有神,这个世界甚至有一部分人是不信神,将那些东西统一定义为封建迷信。
沈木好想带着仙帝来到这里,让他看看自己苦苦维持的信仰是怎么被人践踏。
不过就算世界再怎么变化……有一个原则不曾改变。
每个世界都会有天骄,沈木一向知道。
在他原本的修真/世界里,他沈木也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天娇之一,是跺跺脚天地都会害怕得颤抖的人物。
遥想天地之初,尚未有其他生灵诞生,他便从盘古手缝间破土而出,成长为一棵顶天立地的仙树。
他采天地灵气,吸日月精华,一跃成仙。多少仙魔妖羡慕他的大气运……羡慕都来不及,也谈不上嫉妒。
他掌控自然生灵,没有谁会主动招惹他,就连仙帝都给他三分薄面。而魔君本就是他的知已好友,更是不会来招惹他。
唯有妖灵……
唯有那个妖族之主,凤凰转世,才会嗤笑他。
他也只允许妖灵一人嗤笑他。
沈木说话不害臊,常常说些令人脸红心跳的话,妖灵被他调戏得红脸,随即笑骂:都说树是木讷的,你怎生得这般不知廉耻?
沈木听到他这话,丝毫不气,回以一笑,坦坦荡荡地回道:树是厚脸皮,妖妖不知道吗?
只有他,敢唤他为妖妖。
这个世界的天骄叫做李若慎,李家也算个名门望族,世代经商,在商业里也算是有一席之地。
而李家家主李雷厉人如其名,早年间继承家业,雷厉风行的手段令人闻风丧胆,多少人暗自佩服。
可惜世家子弟也有他们的不幸,他被逼着娶了一个他不爱的女人,那女人叫卫灵。
他和那女人没有几分情谊,新婚之前尚未见过几面。他反抗过这段婚姻,可最后还是在利益面前妥协。结婚领证办酒席,新婚之夜,新娘独守空房,新郎夜不归宿。
李雷厉原以为那人会暴跳如雷大肆咆哮,没想到那女人脾气好,将这些通通归咎为自己的错,在李雷厉面前表现得越发温顺乖巧,像只兔子,耸拉着两只耳朵。
可被猪油蒙了心的李雷厉看不到女人的半点好,纵然那女人将内务打理得井井有条,纵然那女人为他诞下一子,纵然那女人爱他成痴甘愿守护,李雷厉都不曾多看她一眼。
因为李家家主在外有一个宠爱的情妇。
甚至还有一个私生子。
就是这个世界的天骄,李若慎。
这个世界的天子骄子并没有一个很光明的身世,但是这并不能阻碍他顺利上位,走向人生巅峰。
伴随着原配夫人的死亡,李雷厉喜闻乐见,顺水推舟将小三以及小三生的儿子迎回家中,从未想过他那个刚失去母亲的大儿子是否能挺过去。
没想到这不知羞耻的小三竟然待大儿子很好,连小儿子看着都吃味,李家家主见了十分欣慰,他喜欢的人果然是最优秀的,而小三这份好,让大儿子那颗失去母爱的心得到了滋养。
久旱逢甘露固然欣喜,只是这甘露被人掺了毒。
在小三毫无底线的纵容下,大儿子无拘无束生活,有人养没人教,被宠出来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坏脾气。年少轻狂的时候经常在学校恃强凌弱,胆子小的人看见他就害怕得绕路走,胆子大的还能瞪他一眼再灰溜溜走开,将这种状况看在眼里的大儿子心中无比得意,以为天下人都怕了他似的,越长越张扬跋扈。
本来混了个大学毕业以后待在家里啃老就罢了,没想到不知足的他现在还嚷嚷要进李家公司当总经理。
李家家主怎么可能同意让他这种人当总经理?他早已把所有希望都放在了二儿子身上。
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的二儿子随着时光的变迁成长成了他身边的左右手。
公司的总经理之位,肯定是要给李若慎的,至于大儿子那个纨绔子弟,最多给他留5%的股份。
李家家主曾把这个想法告诉他现在的妻子,可是他现在这个妻子曾经的情妇心里可就不开心了,凭什么要给那个小贱人的儿子留股份。
作为小三上位的华梅不想给那个孽种留一点可以翻身的机会,尽管这些年她似乎对那个孽种很好的样子,实际上她不知道有多么厌恶这个臭小子。她还是有点小聪明的,知道如何去捧杀一个人的。每次她听到那个孽种给她喊妈时,她心里就洋洋得意。
就算是5%的股份,华梅也不想这么白白让给李默瑾。她将这事告诉她儿子,李若慎。
她的好儿子那真是想了个好办法。
今天李家举办一个很重要的商业宴会,前来赴宴的客人都是商业上的名流,李若慎让人给李默瑾敬了杯掺了料的酒水,又打晕了冉家那位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小少爷,把他送到已经中了春/药的李默瑾房中。
一场好戏就要上演了。
若是冉家发现他们的小少爷不见了,怕是把李家翻个底朝天都不罢休。
李家在商业上或许已经颇有建树,可是这些成绩跟纵横商业的冉家相比,不足一提。如果冉家发现他们的小少爷被李家的大儿子强上,不知道会是何等面目,这样撕破脸的节奏,李若慎很期待。
不过李若慎作为李家的二少爷,为什么会整出这种方法呢?若是李默瑾真上了冉家小少爷,那估摸着李家和冉家也会到水火不容的局面,对他有什么好处呢?
作者有话要说: 推一下预收文《女装大佬在末世》
亲亲
☆、美人
沈木吸收完记忆,大概也明白了一些,伸手揉了揉发痛的眉心,难怪说他感觉身体有异样,连呼吸都暖洋洋的,原以为是这副身子得了风寒,没想到竟是中了那欲生欲死的春/药。他嗤笑了声,哈了口气,双颊带着红晕,呼出来的气体是温热的。
沈木那双如星辰般明亮的眼眸弥漫出笑意,要说刚刚他翻阅原主的记忆里,发现这原主竟然还有点可怜,大约是从小吃的补品有点多,虚不受补,落下病根,这次喝了那杯掺了料的酒,直接冰火交融而死。原主咽气的时候,正巧赶上沈木穿梭到这个世界,让沈木占了个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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