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完本[种田甜文]—— BY:回眸已半夏

作者:回眸已半夏  录入:05-18

小包子懵懵懂懂。
以往都是阿爹给他穿衣,为何今日换成了爹爹?
但这显然让他更为开心,对着黎锦笑个不停。
秦慕文起来的时候,下意识揉揉腰。
黎锦见状问道:“腰疼?”
秦慕文赶紧摇头,今日一家人都要出门登高,他可不能掉链子。
再说了,昨日阿锦已经明显放过他了。
至于腰疼,大概是他太过主动的挺着腰了吧……
这个认知让秦慕文想要直接捂脸。他只能面上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下床穿衣洗漱,准备今日的早饭。
吃完饭,李柱子还来了一趟,送了半袋子红豆。
“你嫂子娘家送过来的,我想着这东西甜,好吃,就给你带来。”
黎锦收下了,李柱子就说:“我那边一大家子等着上山呢,先走了。”
“柱子哥路上小心。”
秦慕文在厨房洗碗,看着黎锦手里的红豆,愣了一下:“柱子哥给咱家送红豆?”
黎锦反应了一会儿,才想起来古代红豆象征爱情……
他想,秦慕文的出身真的应该非常好,要不然看到红豆的一瞬间也不会是这个反应。
黎锦说道:“村里人没那么多讲究,就是图个好吃,给咱家送一点。”
黎锦见秦慕文放松下来,也不知道他刚刚想到了什么,突然紧绷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滴,十点卡。

第55章
黎锦找了一个和面盆,把这些红豆全都倒进去,然后用井水泡着。
但他依然觉得秦慕文的脸色有些奇怪。
黎锦看着他把东西收拾好,皱眉问道:“送红豆,讲究很大吗?”
秦慕文抱起小包子,看着黎锦,认真的点了点头。
“这种红豆与另一种原名叫‘相思豆’的红豆同名,相思豆是传递情爱的信物。
但因为相思豆产地远在南方,运送不方便,所以北方许多人家就用红豆来代替相思豆。”
黎锦觉得自己额角跳了跳,他指天发誓:“我跟柱子哥绝对清清白白。”
这话成功让秦慕文脸上带了笑意,刚刚的阴霾也一扫而空。
黎锦不知道的是,因为这个时代有哥儿这种性别,所以大家对真正的龙阳之好也不那么排斥,毕竟外表看起来都一样的。
有的村子穷,家里人又特别希望生个男孩,甚至一见刚出生的婴儿是女孩或者哥儿,直接就溺死。
这就导致那些村子里基本上全都是男孩,但又因为穷,民风不开化,邻村才不愿意把闺女嫁过去受苦。
那些村子里很多男人一把年纪都娶不上媳妇,连哥儿也娶不到,只能内部消化,结为契兄契弟。
秦慕文在家里还未破败的时候,读过一些游记,里面都有类似的记载。
当然,他当时年纪小,不喜欢读那些‘之乎者也’,最喜好故事类的话本子或者就是各种见闻游记。
此前他得知自己要被卖掉的时候,真的担心被卖到那种地方去。
后来万幸,他被黎锦的母亲看中了,带回家嫁给黎锦。
秦慕文看着黎锦一脸无辜却又对他无可奈何的表情,唇角抿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他把小包子放下,自己走到阿锦跟前,踮起脚,在他下巴上亲了亲。
“我知道,是我之前想错了。”
黎锦心里惊讶,但脸上表情依然没变,这还是少年第一回 主动亲他。
黎锦看着少年背过身抱起小包子,露出红彤彤的耳尖。
他说:“那我们现在出发,下午回来给你炒红豆沙。”
同样的对话也发生在李柱子家里,他媳妇儿听到他居然给黎锦送红豆,差点气地吃不下饭。
李柱子更是无辜:“是你说这东西好吃,咱家人有个头疼脑热都麻烦的黎锦,我这才眼巴巴送过去。”
李柱子的媳妇儿说:“黎锦收下的时候脸色没有什么变化?”
李柱子无比耿直:“很正常啊!你到底想说什么?”
他媳妇儿被他气地不说话了。
后来在两个男人都不在家的时候,李柱子媳妇儿借着给黎锦家送菜的空挡,与秦慕文交流了这件事。
他俩最后共同一致的认为自家男人太粗心,在这方面都不注意。
不过这件事也算揭过去了。
=
上次中秋只有夫夫俩在,小包子则被忽略了。这次重阳节,是一家三口第一个准备一起游玩的节日。
虽然早上有个小插曲,但有了黎锦的解释,丝毫不影响秦慕文的准备游玩的兴致。
一路上黎锦抱着小包子,秦慕文背着行囊,里面装了一些烙饼和果子。
当然,他怀里还抱着一个罐子,用布层层叠叠的包起来,这是包子的米糊,需要保温。
黎锦见自己想到要准备的东西,少年完全不用提醒,一个个也都准备好了。
他揉揉秦慕文的脑袋,说:“我们出发。”
重阳节的气候没有六七月那么热了,今日又是节日,路上行人也比往常多了一倍,大部分人都拖家带口,指望着今天祈福。
这要绕到山东面去,与以往去镇子上的路不一样,而是一直沿着河边走,路也没有多宽敞。
小包子第一回 出门,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极了他阿爹。
当然,他被黎锦抱着,也只能看到一点点风景罢了。
树梢上的叶子逐渐变黄,蝉鸣早在不知不觉间消失了。
往日黎锦一直都是镇子和村里两点一线,每日忙碌又充实,很少注意外面景物的变化。
而现在,他看着树上半黄的叶子,才恍然意识到自己来这个世界已经三个多月了。
如今他非但没有一点不真实的感觉,反而还十分享受这宁静的日子。
吾心归处,便是家。
沿着河边走了半个时辰,终于看到一处较为平坦的上山路。
黎锦带着秦慕文,抱着黎若,跟着人群慢慢往上走。
耳边都是周围人或说或笑的声音,好不热闹。
“爹,快来看,那些红艳艳的果子是什么啊?能吃吗?我摘回去给弟弟吃!”
一个七八岁的女童拉着她爹的衣角,指着路边的树问道。
“那是茱萸,不好吃,你牵着你娘,别走散了,爹给你摘一串,别在头发上。”
黎锦顺着他们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那山茱萸叶子扁圆,每一节树梢都挂着红彤彤的果子。
一颗颗结成串垂下,像极了垂落的流苏。
他一贯不喜欢凑热闹的,但却又觉得这些果实的颜色与少年眉梢的朱砂痣即为相配。
于是也忍不住,上前摘了一串。
黎锦说:“你头发梳的太好,我怕别上去会弄散,就别在你衣领处,如何?”
秦慕文自然答应。
但反观周围,都是家长给小孩子头发或者耳后别着茱萸,亦或者就是长辈给晚辈插茱萸……
只有他家阿锦,认认真真,把茱萸插在他的衣领处。
黎锦的手极为漂亮,骨节分明,指尖带着淡粉色,他拿着茱萸的时候,像极了画中的贵公子。
有那么一瞬间,秦慕文眼眶里充满了泪水。
自从阿爹去世后,再也没有人给他插茱萸了。
等秦慕文回过神来,刚刚那个说话的女娃娃站在原地,昂着头看他。
秦慕文脸刷的一下红了,十分欲盖弥彰的把自己藏在阿锦身后。
幸好女孩儿的娘亲很快把她牵走了,“今儿人多,你可不能乱跑,娘要担心死了。”
“娘,有个姐姐好漂亮,大丫多看了‘他’两眼。”
“那不是姐姐,是哥哥……”
“旁边给他插茱萸的哥哥也很好看。”
“女孩子不许说男人好看,再说回去教训你。”
再往上走,黎锦还发现了一片山楂园,周围用渔网围着,看来是有主的,禁止随便采摘。
看着这红彤彤的山楂,黎锦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
他问秦慕文:“喜欢吃山楂吗?”
秦慕文摇摇头:“酸,阿锦喜欢吗?”
黎锦没有回答,只是走近了那片园子,招呼园主。
“少年郎,我这儿的山楂不能随便摘。”
黎锦问道:“现在九月已过,山楂即将完全熟透,您可是还没找到这些山楂的买主?若是如此,可否卖在下一些?”
那人把黎锦迎进去,脸上十分客气,还随手摘了些树梢上的果子,递给黎锦尝尝。
晒得太阳多,也更甜一点。
“今年山楂收成好,确实有一些存货,如果你要,价格一定优惠。”
黎锦之前在医馆呆过,这个时代还没有药丸出现,生病了都得喝中药。
但在他看来,很多时候其实没必要那么费事。
正好最近他闲了,可以买些山楂回去做大山楂丸,如果可以卖出去,估计还能盈利不少。
在宋先生提议他买房之后,黎锦虽然当时没有表明意见,但他还是心动了,于是稍微了解了一下行情。
想要在镇子上买房,一套最便宜的二进院子是三十两。
但得打听好哪家愿意卖,然后得跟邻里沟通好,邻里同意你住在这里了,才能付钱买。
如若邻里不同意,房主同意卖也不行。
邻里这件事黎锦暂且不担心,他有大夫的名声在外,一般人不会专门跟他过不去。
现在最关键的就是钱。
黎锦不是没想过用其他的法子赚钱,但这毕竟是古代,交通不方便,镇子上的人购买力有限。
他之前当大夫,一个月三两月银已经算十分高的工钱。
如今吴大夫回来,掌柜自然不可能给两个大夫都这么多工钱。
黎锦本来也说好自己是过去帮忙的,最后肯定不能鸠占鹊巢,掌柜的最后都没开口留他,他就算名气大,也只能回家。
黎锦买笔墨纸砚的时候,也问过老板可需要人抄书。
但因为镇上读书人少,老板只能抱歉的说:“咱们这里也没几个人能买得起书,如果你以后去县里,那边书肆有专门雇佣读书人抄书的。”
这么一来,黎锦这边赚钱的路子就断了。
毕竟他总不能跟村子里的同龄人一样,从早到晚去卖力气。一来是没这个时间,二来就是那样赚的钱太少了。
幸好家里菜地可以自给自足,宋掌柜又不断地送肉,这才没让黎锦有捉襟见肘的感觉。
但黎锦也知道,如果他一直找不到活儿干,家里迟早要被坐吃山空。
到时候很可能又演变成秦慕文做针线活赚钱养他。
黎锦有心理压力,却并不表现出来,他不是那种喜欢诉苦的男人。
反之,一切事情他都愿意默默做好,不让自己想保护的人受半点委屈。
最后,黎锦跟山楂园的园主商量过后,带了几斤山楂回去。
在黎锦要给钱的时候,园主说道:“如果你要跟我做大生意,这些山楂就当我送你的。
但如果你之后不再过来,我也不缺这几斤山楂。”
黎锦笑着接受了:“多谢。”
其实他想,古代人做生意的头脑还是太简单了。
这山楂园的位置如此好,如果现在开放,让这些人采摘一番,最后论斤卖,肯定会赚上一笔。
但重阳节这么好的日子,周围连卖香囊的小贩都没有。园主也用渔网围着他的树,生怕别人偷。
秦慕文找了一块空地,把行囊放下,和黎锦坐在一起,一边给包子喂米糊,一边问道:“阿锦,要这么多山楂做什么?”
黎锦说:“给你做冰糖葫芦吃。”
第56章
黎锦说这句话并不是心血来潮,也没有给秦慕文逗趣儿的成分在内。
他确实是想在赚钱之余,给少年改善一下伙食。
就连李柱子送来红豆的时候,黎锦的第一反应就是给秦慕文炒红豆沙吃。而不是煮汤什么的。
秦慕文喜好甜口,他从刚穿越过来那会儿就知道。
红豆只有在煮烂后,混着饴糖,精心、一刻不停的炒半个时辰后,才能把所有的甜味都融合炒进去。
家里的饴糖还有些剩余,正好来炒红豆沙。
至于做糖葫芦和大山楂丸,用饴糖来熬制糖浆的话,未免太过浪费。
毕竟一小袋就得二十文,黎锦如今还穷着,不能奢侈。
他打算去镇子上买糖块回来,自己用水兑了煮上几遍祛除杂质,之后熬成颜色发黄的糖浆。
分出一部分给山楂裹上糖衣,剩下的就用来做大山楂丸。
秦慕文幼时吃过冰糖葫芦,一串八个,阿爹托丫鬟出去采买的时候带回来的。
如今,他已经快要忘记冰糖葫芦的味道了。
听到黎锦的话,他才恍然想起,还有这么个食物。
秦慕文给小包子喂完米糊后,从黎锦怀里把小包子接过来,拉起襁褓保护着小包子不被山风吹到。
他就坐在阿锦身边,但周围都是人,他也不好意思靠着黎锦的肩膀。
秦慕文说:“阿锦,我有好多话想跟你说。”
黎锦视线落在他眉梢的朱砂痣上,对他颔首。
此前少年虽然没有刻意隐瞒自己的出身,却也没有说明自己家在何方。
黎锦根据村里人的说法和自己那零零散散的记忆,拼凑出一个大概的故事。
但他并没有当面跟少年证实,毕竟以前就算再怎么富裕,那也全都过去了。
以如今贫苦的生活跟以前做对比,无异于揭人伤疤。
所以他一直在等少年主动告诉他。
因为,当少年真正开口的那一刻,就代表他放下过去,代表他觉得现在比以前更加幸福。
黎锦想,村里、包括镇子上,男人识字的都不多,更别提女人和哥儿。可他家秦慕文识文断字,而且对男女大防表现得更为谨慎。
这都证明少年有良好的教养。
“阿锦,我家以前在京城,很大,有很多族人。我爹是家里老大,剩下还有二叔和三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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