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声音震惊中带着恐惧,下意识的往床铺里缩了缩。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萧煜:今天的思归看起来很好看,好想日
沈初:呵……
沙雕推送:萧煜不懂怎么去爱一个人,却为沈雁初,用生命造了一个太平盛世,用骨血为他加冕了荆棘皇冠。沈雁初却觉得,他嫁的是一杯□□。他为爱成狂,最后却恍然醒悟,原来萧煜,竟然是这世界上,最深爱他的人……
啊……培训课好累啊……
第68章 往事
“对啊,现在你才明白吗?”沈初坐在椅子上, “那个小倌同我如此之像, 你也一直没有察觉吗?”
沈初发出一声嗤笑,像是在嘲笑沈秋庭的愚蠢。
沈初说是小倌, 其实是他向系统兑换的道具。这个道具是仿真的娃娃,他按照他的模样向系统定制了这个娃娃, 并且要求里边带有花柳病的病毒。
这个娃娃可花费了他十五积分, 对于沈初来说已经十分昂贵了。不过效果确实不错,这不沈秋庭便上钩了?
既然你喜欢强迫别人, 那就尝尝强迫别人的后果。从私密处开始不断溃烂, 又痛又痒, 全身流出脓水。偏偏却无药可医, 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死去。
那种被人猥亵的恶心滋味, 一点都不比这种感觉舒服。
“你……你怎么敢!你怎么敢这样对我!”沈秋庭终于反应过来, 他的胸膛剧烈的起伏,呼吸因为愤怒而急促起来,他挣扎着坐起来, 两只手胡乱的打算去抓沈初,却被沈初轻松的躲过去。
“我怎么敢?我……怎么敢。”沈初面无表情的重复着,他的眼睛里仿佛结了千年不化的寒冰, 冷冷的注视着沈秋庭。
“那你可还记得回燕庭外的锦鲤池?”沈初冰冷的问。
一听到锦鲤池三个字, 沈秋庭先是一脸茫然,继而脸色骤变,变得扭曲而恐惧。“你……你还记得!你怎么可能记得!这不可能……不可能……你不可能的记得!你那时候才三岁……怎么可能……”
他的眼睛里全是难以接受的震惊与抗拒, 他用力的摇头,仿佛只要他否认,一切就都不存在。
沈雁初的母亲林梦之出身低微,能嫁给沈侯爷为正妻一是因为是淑贵妃的表姐,二是因为娘家是有名的富商,嫁妆丰厚。沈侯爷不喜欢沈雁初的母亲,所以极其宠爱贵妾白烟雪,也就是如今的沈夫人。
当时沈侯爷极少去林梦之的房里,所以林氏多年无子嗣,反而是白烟雪先生了儿子。直到如今的淑贵妃坐上贵妃之位,沈侯爷不得已才与林氏多同房了几次。
这才有了沈雁初。
以上这些是沈初记忆中原著的部分,沈雁初不是主角,所以内容并不完全。在系统发布任务的时候,沈初获得了一段沈雁初幼时的记忆和系统的补充记忆。
林梦之生沈雁初的时候因为白烟雪设计而难产,好不容易生下了沈雁初却落下了病根。平日里除了照顾沈雁初之外很少出门,只有偶尔在回燕庭外的锦鲤池里喂喂鱼。
那一日林梦之难得出来走走,碰见了在锦鲤池旁玩耍的沈秋庭。沈秋庭只比沈初大两三岁,如今不过是五六岁的年纪。那锦鲤池池水深,附近也没有栏杆,很容易掉下去。
正这么想着,沈秋庭脚下滑了一下摔倒在锦鲤池旁,离池沿就差那么一丁点的距离,只要稍微再往后一点便会掉下去。
林梦之心善,即便是白氏经常难为她她也不会把气撒在孩子身上。看到这样立马跑过去打算扶起沈秋庭。
沈秋庭自幼被白氏教导,极为讨厌林梦之,看到林梦之要过来扶他立马爬起来想要离开。结果因为着急,身子还没有站稳,摇摇晃晃的竟向锦鲤池里倒去。
林梦之也怕孩子掉下去,连忙去扶。谁知小孩儿刚一站稳就推了林梦之一下。若是平时林梦之也不会被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儿推倒,只是她本就体弱,去扶小孩儿的时候脚下一滑,没稳住竟然直接掉进了锦鲤池中。
锦鲤池是养锦鲤的水池,这样的水池往往极深,林梦之不会游泳,周围除了沈秋庭也并无旁人。她拼命的呼救,却只看到小孩儿被吓得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沈秋庭当时就是这样……眼看着林梦之淹死在锦鲤池中。
直到林梦之在锦鲤池中一动不动,他才反应过来,跑到回燕庭去求助。
就在他跑到回燕庭门口的时候,小小的沈雁初在门口玩小藤球。那个时候的小沈雁初被母亲照料的很好,长的唇红齿白,还带一点婴儿肥,穿着一件红色的小斗篷,像一个小仙童一般。
“哥哥可见到我娘亲了?”沈雁初从小聪颖,说话已经十分流利,口齿清晰,声音软软糯糯的十分可爱。
“她……她在喂鱼。”沈秋庭如是说道。
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小小的沈雁初抱着小藤球高高兴兴的去寻找母亲,却不知道他的母亲已经死在了锦鲤池中。
他那么小,那么天真,却最先看到了自己母亲的尸体漂浮在锦鲤池上。
当天晚上沈雁初发了高热,失去了这段记忆,而林梦之被判定为失足落水。
“你当时明明可以叫人来救她。”沈初盯着沈秋庭一字一句的说,“可是你没有,你当时才五六岁,你就敢眼睁睁的看着她在水中挣扎却不去求救!”
“甚至在这之后,白氏还教唆你什么都没看到,你什么都不知道!”沈初的心仿佛从中间裂开,裂开无数的伤口,在缓缓地流血。
虽然林梦之不是他的母亲,但是因为这个任务,因为沈雁初的记忆,他就像是在现场一样,目睹了所有事情的发生。
这让他想起他去世的母亲。
林梦之在水中求救的时候是有多绝望,她的孩子不过才三岁,在这吃人的侯府里该怎么活下去。无边无际的水慢慢淹没她的所有,她甚至来不及看一眼她的孩子。
“如果她不去扶你,她完全可以避过这一劫。如果你跑去回燕庭求救,她也不会淹死在锦鲤池里。”
沈初轻轻的摇了摇头,不知道是在感慨,还是在惋惜。
沈秋庭苍白的脸憋出一抹潮红,他瞪大着双眼,眼珠几乎要凸出来。他浑身颤抖,呼吸急促,胸膛剧烈的起伏着。
脓水腥臭的味道越来越浓,再浓重的熏香也遮盖不住这种味道。
“你……你……”他紧紧的咬着牙想要说些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突然间,他的身体猛地绷直,眼睛一闭晕倒在床上。
沈初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转身离开了沈秋庭的房间。
在他离开房间的那一瞬间,他听到了系统的叮咚声。
[沈雁初的融合:作为一个穿越者,您已经完全融合到了本世界,您就是真正的沈雁初,您了解沈雁初的一切。使用该物品,您可以获得一次新生。]
“呼……终于拿到手了。”沈初自言自语道。这个[沈雁初的融合]应该是一个非常稀有的道具,它甚至可以让他获得一次新生。按照他的理解,这个道具是可以保命的。
而获得了这个道具……也证明着他完全替代了原著里的沈雁初。
如今,他就是这个世界里的沈雁初。
不过是换个名字,因为这个任务突然有了一种仪式感。
沈雁初关上房门,淡定的带着既明离开沈秋庭的院子。
不过他终究不是原著里的沈雁初,他没有那么心狠手辣,他给了沈秋庭机会,而且不止一次。
本来那个勾引沈秋庭的娃娃是可以短暂套上他的“被日光环”的,他选择了不加上光环。然而沈秋庭在即使没有“被日光环”的影响下也选择了强迫别人,所以沾染上了娃娃上的病毒。
但是这种病毒并不致命,只有沈秋庭强迫别人的时候才会出现,所以沈秋庭根本不会死。
然而活着……有的时候却比死亡还痛苦。
当初林梦之选择扶住沈秋庭,他不愿意违背林梦之的心意。
明日便是元宵节,沈雁初记得答应了和萧煜一起到灯会上瞧一瞧。见如今时候尚早,沈雁初拿了些扎纸灯的材料,回到自己的院子里做了一盏纸灯。
如今抱个大腿还要多才多艺,舔狗的日子也挺艰难的。
做好纸灯沈雁初便坐着小轿子去了军营,现在他学乖了,专挑没有人的小路走,生怕又碰到大部队在“被日光环”上再加上几个人。
沈雁初到达平时处理政务的大殿的时候萧煜已经到了。他毕竟是楚王殿下,还要上早朝,所以比他劳累得多。
“今日杜大人参了吴王,说他卖官鬻爵。”萧煜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说。他眉头微皱,显然事情可能不如他们预想中的那样好。“吴王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父皇应该也有所察觉,但是按父皇的性子并不会处理吴王。”
沈雁初一边听着一边磨墨,他记得原著里吴王是一个比较聪明的人,身边军事幕僚很多,当初萧煜可是同他斗了许久才打败他,怎么现在感觉吴王智商完全不在线?
是这个世界吴王变笨了……还是吴王一直在装傻?
沈雁初不得而知。
“赵大人……参了你父亲和你的兄长。”萧煜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思归可会介意?”
沈雁初内心表示完全不会介意,但是表面上还是做出几分黯然神色。毕竟他这个身体是沈家人,完全不介意是不正常的。“是父亲和兄长做错了,陛下有所惩罚是应该的。”
沈雁初这一席话听起来十分的大义凛然,大义灭亲,其实只有他自己里边有多虚伪。
但是显然萧煜没有听出来,因为他望向沈雁初的目光里充满了敬意与欣赏。
接受了萧煜欣赏目光的沈雁初表示他有点心虚……
作者有话要说:沙雕推送:一场冥婚,让沈初知道什么是日久生情!
沈初的眼睛能见到鬼。所有的鬼都不会说话,但沈初能看到他们的过去的一切。然而,有一个叫做萧煜的鬼,他的过去一片空白。
见到沈初的第一眼,萧煜就抱住沈初,吻上他的唇,“别来无恙,沈初。”骗他冥婚,爬上他的床,夜夜撩他,这萧煜莫不是个色鬼!
第69章 喜欢
转眼便是元宵节,元宵节当日休沐, 沈府都在忙活沈秋池的婚事, 无暇顾及着沈雁初,所以他难得的有了空闲。
书令史这份工作倒也不是很累, 平日里大多是做抄抄写写的工作,练了这么几日沈雁初倒是觉得他的字好了不少。
因为经常在军营里, 空闲时间萧煜还指导了他几次基本功, 现在他已经能勉强不发出尖叫鸡的声音,也算是小有进步。
近来系统也没有发布任务, 沈雁初感觉他最近越发懒惰, 好像还长胖了一点。
沈雁初望着面前的铜镜, 试图确认他是不是真的胖了, 却有点自恋的发现他现在模样真是好看。
“少爷, 楚王殿下已经在外边等着了, 请您快些出去呢。”既明小碎步进来催促,“少爷怎么像个大姑娘似的,出门还慢慢悠悠的不着急。”
沈雁初瞥了一眼既明, “我都不急,你倒是替我急上了。”
不过嘴上虽这样说,沈雁初还是加快动作, 把自己收拾的干净利落再出门。离开的时候也没忘记带上昨日做好的小宫灯。
听既明说萧煜还在侧门等他, 这一次沈雁初学乖了,纵使是心中雀跃也没有跑出去,怕再次撞上萧煜出糗。
不过今日沈雁初是想错了, 他一开门的时候萧煜正坐在一匹黑色的马,这匹马后边还有一匹马。
萧煜今日穿了一身玄色紧身衣衫,袖口和领口用金线锁边,看起来尊贵大气。他本来就因为常年练武背部挺拔,如今穿着这一身骑在马上看起来颇有谢饮歌的感觉。
然而在沈雁初看到马的时候……他的脚步顿时僵住了,笑容也凝固在脸上。
坐轿子不好吗?马车不好吗?走路也成啊?为什么非要……骑马。沈雁初想起之前在谢饮歌的胁迫下被马控制的场景,还没上马就觉得大腿内侧发酸。
或许是沈雁初望着马的目光过于视死如归,萧煜眼神里涌起淡淡的笑意,“不会骑马,嗯?”
那个“嗯”尾音略微上挑,低沉而有磁性。
沈雁初看了一眼马,又看了一眼萧煜,拼命点头。他真的不想骑马,哪怕是让他坐马车,哪怕是走路去灯会,他也绝对不会骑马的!
“那我带着思归可好?”萧煜拉了拉缰绳,分出一只手伸到沈雁初面前,“思归可愿与我同乘一匹马?”
萧煜伸出来的手修长洁白,骨节分明,淡粉色的指甲修剪得干净利落。手掌心里是淡淡的红色,停在半空中一丝颤动都没有。
望着萧煜的手,沈雁初下意识的不愿意让萧煜等待,伸出手握住了萧煜的手。萧煜的手掌心温暖而干燥,轻轻一用力沈雁初便被拽上了马。
沈雁初直接坐到了萧煜的怀里。在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的脸烧得绯红。偏偏身后的人还要打趣他。
“今日思归甚是……俊秀。”萧煜的声音很低,说话声就在沈雁初的耳边。
萧煜的声音略有有些小,但是沈雁初听得一清二楚,甚至他都能感觉到身后略微起伏着的胸膛,感受到萧煜的呼吸与心跳。
“咳咳,殿下莫要胡说。”其实沈雁初心里也觉得自己挺好看的,但是在萧煜面前他觉得有必要矜持一下。
“这是送给我的吗?”萧煜用下巴点了点沈雁初手里的宫灯。与此同时他双腿夹了一下马肚子,马儿缓缓地开始向前走。
“只是盏小宫灯罢了,殿下若是喜欢,以后便让它替你照明。”沈雁初把手里的小宫灯提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