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是只史莱姆[快穿][穿越重生]——BY:沙缇

作者:沙缇  录入:08-26

  涂宗钦的大眼睛瞪的大大的,仿佛不敢置信怎么魔鬼的话是自己敬爱的哥哥说出来的:“还要温习一遍!?”
  涂宗冶:“那宗钦你是觉得一遍不够?其实两……”
  他还没有说完就被小家伙打断了:“不不不一遍就够了!哥哥我现在去读书去了!”那小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看着涂宗钦连忙从自己的行李包袱中翻出书本大声朗读起来,阿全偷偷笑了一下,心想小少爷还真是被少爷管得死死的,下一秒又挂上了好奇的表情:“少爷,那您的那位……”
  涂宗冶沉思了片刻:“暂且就这样吧,今日天时已晚,待明日一早再备点见面礼再去拜访。”


第43章 未婚夫第三天
  欧姆这还是第一次逛人类远古封建社会的集市。
  不得不说, 除了街道两旁的小贩以及周围来往的行人, 似乎和星际中的集市中的仿古集市差别并不是很大。
  当然, 这只是欧姆的看法,事实上, lady此刻已经兴奋起来了——为什么当初设计这个项目的时候会被标注“半记录”?正是因为当初的设计者最多只能完成百分之九十的设计,剩下的百分之十则要靠着全息世界里的“程序”自动补全。
  而且这百分之十会跟着体验者的不同走向不同的补全方向, 可以保证就算后期网上出了攻略也不会影响热度。
  这也是为什么lady兴致勃勃地要进行记录的原因——事实上,这也还是她和宿主完成了第一个体验世界后才有权限得知的。
  而且还有一个新增的权限……或者说是功能——曾经欧姆在作为狞猫的时候, 须得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走遍大部分区域,lady才能在系统内生成地图,最多探查距离也不过方圆百米;而现在,虽然依然探测范围只暂定在百米,但是只要进入某地, 那么该地相约的地图便会自动点亮。
  就好像他现在进入这沿海小镇大屿镇后,这个小镇上的房屋坐落、街道走向等地理信息就完全被lady记录了。
  因此哪怕他是第一次在这个小镇行走, 却完全不用担心迷路。
  ※※※
  哪怕这只是沿海旁边非常偏僻的一个小镇, 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该有的一样不少,至少欧姆看两边都是鳞次栉比的店铺和摊贩。
  而且为了避免串味, 官府将仅有的几条街道也粗略地做了规划,像是欧姆走得这条街, 基本上就是卖吃食面店、酒家、酒楼和客栈。
  脂粉铺子、布店、绸缎铺、成衣铺、金玉阁等等这些又在另外的街道,除此之外还有其他青楼、当铺、打铁铺、当铺、医馆等其他两条街。
  不管是作为史莱姆还是作为狞猫,欧姆对人类的吃食基本上是一无所知——虽然随着星际发展, 各个种族丰富了食谱的种类,但很多食物都比较猎奇。
  欧姆曾经也吃过几个种族的特色美食,很遗憾的是并没有合他口味的,本打算去下一次就去尝试一下人类的特色美食的,却突然被抽中了体验项目,因此不得不暂时按下这个打算。
  现在嗅到鼻端的香味,或许在别人闻起来可能腥味浓重,但是在他现在闻起来只觉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他也不知道之前没有先在现实世界吃到人类美食是好是坏了,不过能够肯定的是,从今天起只要他好好活着,可以吃好几十年的人类美食呢——而他作为史莱姆的时候,可是吃不起天天嘤。
  若不是他现在作为人类的胃口并不大,而且身上也没有那么多钱来挥霍的话,欧姆怕是要将这整条街的吃食都给打包回去。
  lady的系统里虽然有大部分的美食描述,但无论是作为系统的lady还是作为史莱姆的欧姆,都对那些有些抽象的文字描述无法感同身受,因此欧姆只能做个“学人鬼”——看看哪样卖得好而且买家多就跟着蹭上去买。
  于是,大约半个时辰之后,欧姆手里已经多了好几个油纸包和几个小罐子。
  用竹瓮盛放腌好的鱼肉片,在鱼肉片上敷上一层米饭,再撒上盐、酒、切碎的橘皮等佐料,放到阴凉处发酵。待到时日成熟,便做成了酸中带甜,十分开胃爽口的鱼鲊。
  听热情的店主介绍道,除了鱼鲊,这种制作方法还能用来制作黄雀鲊、羽鲊等多个品种。只不过因为这边猪肉、牛羊肉还有鸡鸭肉都很少,所以最原始和最大众的还是鱼鲊。
  虽然酸腐味道比较重,可是正因为料重,所以能够保存更长时间,而且一点点就可以下一大碗饭。
  除了鱼鲊这种便宜大众的食物,欧姆还买了比较贵的鹿醢——由鹿的大腿肉和酒曲、盐巴、蒟酱、八角、桂皮这些放到一处腌制一个多月而成。
  鹿肉在沿海地区本来就比较难得,制作成腌制食物更是价值上升。不过欧姆尝了尝,曾经作为狞猫的时候他吃过不少鹿肉,用作原料的鹿肉算是上等,因此忍不住被勾起回忆的他奢侈了一把。
  因为欧姆买了很贵的鹿醢,掌柜的还送了两小罐子酱料用作添头——蜢子虾酱和蟹酱——前者是用整只小蜢子虾直接加工而成,颜色红润,味道鲜美;后者则是用梭子蟹制作而成的。
  欧姆自然是十分高兴的,毕竟他和区叔都不是会做饭的,而听掌柜的说海酱吃起来比较方便——不管是米饭还是面条,直接舀一点拌上就可以了。
  ※※※
  欧姆并没有买太多,虽然在临出门前区叔给了他十几两银子,但是他从资料里知道现在区家的情况,也不过一千两,或许这点银两在普通农家够爷孙俩嚼用一辈子的了,但是欧姆却不想好不容易来到第二个体验世界就守着这一千两然后在这个小镇上的宅子里过一生……
  就像他在作为狞猫的时候,明明可以独来独往过活,却收养了阿图姆,后来他们打下了一片草原却选择外出游历一样。
  买好了晚餐,欧姆压住了自己的好奇心,准备立刻转身回去——虽然还没到吃饭的点儿,但是选择回去还能帮老人家收拾一下。家里除了他俩也没有其他人口,什么事都得亲力亲为。
  只不过这一天注定不会这么平凡度过了,欧姆才走到一个客栈的外面,突然听得“吱呀”一声,然后侧腰就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力道一下子给撞了一下!
  欧姆的警觉性已经降低了,再加上对方并不是心怀恶意,lady自然也不会示警,因此不像之前对付歹人那样直接反应过来,而是慢了半拍。
  这一慢,虽然自己没受伤,手里提溜的小罐子却没有保住,“噼啪”一声就摔在地上砸了个粉碎,里面黑黑红红的酱撒了一地,同时空气中弥散开来一股咸鲜的海潮味儿。
  “对、对不起……”颤巍巍的道歉声响起,欧姆看向小罪魁祸首,一下子就被对方那双又圆又大的黑溜溜眼睛给吸引了。
  虽然颜色不一样,但恍然间却和阿图姆小时候做错了事讨饶时水汪汪的委屈眼神高度重合了。
  “啊!你是那个超厉害的大哥哥!”欧姆只是晃神了一瞬,就被对方带着惊喜的话语打断了。
  欧姆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紧张和期待,看着这个不过五岁左右的小豆丁:“你……你认识我?”
  ※※※
  并没有听出欧姆说话的语气,小男孩还沉浸在偶遇的缘分中:“今天上午我见过你!那个时候我在马车上,但是我看到过你出手,还听阿全说过你一下子就打飞坏人了!”
  这个小男孩正是本应该在空着房间里读书习字的涂宗钦。
  欧姆刚刚接受体验世界的身份时,涂宗钦正在和他哥哥在马车里,虽然涂宗冶再三要求不许涉险,但是小孩子总是好奇心强的生物,趁着涂宗冶在闭目休息,小家伙偷偷挑起马车帘子就往外瞧,正好看到镖师制住了那个用鱼叉偷袭的歹人后一脚踢中那男人让对方瞬间蜷缩成虾米直接倒在地上的场景。
  小家伙还小,根本不知道那一击对雄性生物会造成多大的伤害以及多么浓厚的心理阴影,只觉得一击就让对方扑街的欧姆实在是太帅气了。后面在阿全的叙述中得知欧姆之前还一巴掌将一个彪形大汉打飞,哇,欧姆瞬间在在他心目中的地方直线上涨,直逼他敬爱的哥哥低一点了——这种一击必杀的本事,不正是他崇拜的吗?
  听到涂宗钦这么说,欧姆不知道是该松了一口气还是该失落,但面上却不免带上了几分怅然若失来。
  ※※※
  小孩子看不懂复杂的表情,只是看欧姆没有笑模样,以为对方还是在为自己刚才的过失生气。虽然他是不想读书好不容易找着机会溜出来的,但男子汉大丈夫,做错了事情自然得赔偿,他现在身无分文,只能让哥哥先帮他“擦屁股”了。
  唉,还不知道两罪并罚自己要被怎么修理呢。
  话虽如此,涂宗钦却没打算逃避,而是直接拉着欧姆就往他刚刚离开的门口进去:“大哥哥请一定要接受我的歉意,我一定会赔给你的!”
  欧姆本来想着早点回去,对方态度诚恳而且被撞坏的小罐子正好是刚才买东西时掌柜的送的,便打算不追究这事,但被对方一拉,鬼使神差地便跟着他踏进了客栈。
  进入客栈之后右转,穿过一道大约十来米的走廊之后,欧姆便被小男孩带到了一个小院子里去。
  刚一踏进去,一个看起来颇为机灵的书童打扮的少年就急切地迎了上来:“小少爷您刚刚去哪儿了?刚刚少爷说要来检查您的功课却找不见人,可急死小的了……啀,这位是?”
  欧姆来到这个体验世界的时间还不长,认识的人还不多,因此一下子就记起这个似乎就是那个坐在马车旁看了自己一眼就打冷颤的人?
  正在这时,一个略带怒意的声音在欧姆的身后响起:“宗钦,你是我的话当耳旁风吗?你是打算……”训斥的话在看见欧姆转过来的面容时戛然而止。
  涂宗冶自认前世早已经见过不少天香国色,他自己也是容貌顶出众的人,但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比得上他在面对眼前这个容貌还带着几分稚嫩的少年时反应剧烈。
  此时此刻,他的头脑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声音在反复——想要和对方成亲!现在!立刻!马上!


第44章 未婚夫第四天
  区家在清水镇买的住宅并不大, 也就是两进两出的院子——当初的穷小子虽然做了富商千金的上门女婿, 但是夫妻俩都不是奢靡之人, 况且清水镇也不算太大的地方,建得太过了反而扎眼, 因此当初的区父用自己做生意的第一笔收益在这儿盖了个院子。
  虽然说是要等夫妻俩年老之后在这儿养老,但是比起一般东西厢房的南山墙之间加障墙、将院落划分为内外两重、障墙合拢处设二门, 以供出入的普通两进两出的格局,区父还在此基础上多增加了抄手游廊、厢耳房这些。
  这样一来, 原本东西宽度不过十五六米,南北深度不过二三十米的院子就被扩大成了东西宽度二十二三米,南北深度三十多米,由正房、厢房的外廊、抄手游廊和垂花门共同构成内院的环形院落。
  只不过他们俩都没想到,不过短短十来年, 区家人就只剩下区慕和一个老管家了。
  但对于欧姆来说,这个房子并不会给他很大的感觉——当初他和阿图姆也并不是一刻不停在草原上游历的, 偶尔他们也会占据一个水草丰茂的地方定居一两年, 他们曾经占地面积最大的有近千平方公里, 现在这个几百米的“地盘”着实不能让他有“好大啊”的感叹。
  老管家也是曾经见识过区家鼎盛时期的情况的,老实说这个两进两出的院子在过去给主家做临时落脚的地方都不够格。
  可是世事无常, 现在没有任何丫鬟小厮的他们想要将这三间正房、四间耳房共七间北房打扫干净都是要耗费好几天功夫的辛苦差事,更不用说那些抄手游廊、分隔内外院的障墙、四柱垂花门式的二门……
  不是没想过请人来帮忙, 只不过他们手里就两千多两银子,老管家觉得完全不够小少爷长大成年还要娶妻生子重拾家业的,所以对于请人来打扫这件事情, 他是咬定牙不放松——不过就是两进院子嘛,他老家伙还有的是时间和力气呢!
  虽然现在老管家是仆,欧姆是主,但欧姆也不会眼睁睁看着老人家佝偻着身子颤颤巍巍地忙得腰都直不起来,所以他也挽起袖子无视了老管家一边摇手一边“使不得呀使不得”的哀求声,干净利落地做起大扫除起来。
  因此当涂宗冶上门来的时候,欧姆脑袋上正包着个蓝色的头巾,身上也穿着一件灰扑扑的短褐棉衣,只露出一张白嫩嫩的脸颊,一双黑亮的大眼眼尾微微上扬,唇红齿白的让他像是一茬从泥地里刚掏出来的小莲藕,嫩生生的让人想咬一口,看能不能“咔嚓”一声出汁来。
  欧姆作为史莱姆以前也没有模拟人类的形态,也不知道他自己变成人类之后会是什么样的模样。但光看这个眼睛还真和他原本狞猫的眼睛有些相似,如果不是眉骨明显眼睛大而长,鼻梁高挺这些男孩子特征比较明显的话,真会让人觉得像是个小少女。
  用lady的话来说就算是体验世界,也会让宿主和体验的身份某部分特征重合,这样才更有代入感。
  ※※※
  欧姆对涂宗冶还有印象,毕竟昨天才见过面,而且对方的长相和气度极为突出让人难以忘怀。
  只不过昨天他还惦记着在家里的老管家,因此只随便和对方说了两句,连那小罐子的赔偿也没要,就很快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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