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纳托斯单臂揽着白檀,一袭黑袍巧妙地将人置于自己羽翼之下,唯独露出一张倾城绝色的脸庞。
两人的身影浮于王宫之上,无数幽冥鬼怪、亡魂神侍,全都不约而同地停下自己的动作,满脸肃穆和尊敬地跪倒在地,毕恭毕敬地说道:“参见吾王。”
塔纳托斯前所未有的高兴,“死神”一职虽然仅在冥王之下,到底要受人牵制,不可随心所欲。现在他除去心腹大患,得以站到权力巅峰,连那些自远古之初就与他一起萌生意识的神明,都不得不避让锋芒,再加上夙愿一朝得偿,与青年一同享受众人朝拜,可以说是人生无憾了。
迥异于塔纳托斯的喜形于色,白檀从头到尾都安安静静,缄默不语,顺从地跟在塔纳托斯身边,在众人簇拥下来到一座格外精美华丽的宫殿。
室内摆满了不知名的奇珍异宝,饰以人鱼织就的纱幔,墙壁镶嵌着硕大圆润的珍珠、精心打磨过的翡翠,别具匠心地组成一幅幅清新悦目的画面,流光溢彩,明艳生辉。
塔纳托斯挥退侍从,弯腰行了一礼,十分绅士地冲着白檀笑道:“欢迎来到你的王国,亲爱的兰斯。”
白檀似笑非笑:“我的?”
塔纳托斯执起青年的手,爱怜地吻了一下,“这些当然都是你的,我的王后。”
“别忘了,我的寿命很快就要到尽头了。”白檀坏心眼地提醒对方,“哦,对了,这一切都是拜你所赐呢。”
知道他是想到了父母及汉娜的死,以及自己不久就要到来的死期,塔纳托斯快速回忆了一番当年的所作所为,生平头一次产生后悔的情绪:因为工作害死了岳父岳母,还有对象他外婆,又对幼齿期的对象出言不敬,一不小心把人给逗急了、逼狠了,也难怪对方一直耿耿于怀。
思及此处,塔纳托斯有些窘迫地说道:“亲爱的,那些都是命数,如果人人都能轻易改变,会让人界大乱的。”言下之意,有苏西一个例外就够让人头疼的了,不能屡屡扰乱秩序。何况,时隔多年,白檀的父母及外婆,早已又入轮回。
白檀追问之下,得知父母及外婆都投生在幸福和谐的小康之家,执念渐渐淡了些。
“兰斯,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你会与我一起享受无穷无尽的生命,不老不死。”塔纳托斯深情许诺道,“我这就取下一根肋骨,为你锻造神格。”
《圣经·旧约》中有载,上帝按照自己的模样捏了一个泥人,取名亚当,即为世界上的第一个人。后来,为防止亚当孤单,上帝从亚当身上取下一根肋骨,创造出女人“夏娃”,二人结为夫妻。
此后,神明选定伴侣,便效仿此法,为对方脱胎换骨。
然而,白檀抬手拦住了塔纳托斯的动作:“等一等,到我死的那一天再施法吧。”
塔纳托斯久久地凝望着白檀:“为什么?你反悔了?不愿永生永世待在我身边?”提到这些可怕的猜想,塔纳托斯立刻变了脸色,周身气势阴寒噬骨,层层荡开,风暴般瞬间席卷地下暗宫。
感受到冥界之王的盛怒,所有幽冥鬼物吓得匍匐在地,瑟瑟发抖,彰显着可怕的实力压制。
“我既然做出了承诺,就不会言而无信。”白檀微微叹了口气,努力压下心中芥蒂,第一次主动闭眼凑近男人。
塔纳托斯万万料不到白檀竟会如此,一时僵在那里,呆呆地任那柔嫩唇瓣覆上来。
蜻蜓点水似的清浅一吻,立刻平息了塔纳托斯汹涌澎湃的怒火,白檀正要退开,就被塔纳托斯珍而重之地拦腰抱起,放在王座上。
容颜越显俊美邪肆的男人慢条斯理地解开衣扣,喷洒着灼热的温度,一遍又一遍地对白檀道:“我的骨中骨,我的肉中肉。”【注1】
……
此后多年,白檀一直待在这座黄金打造的牢笼内,一步都不曾离开,他倒是央求过塔纳托斯放自己回枫叶小镇看看,但这男人独占欲强到人神共愤,无一例外地都给拒绝了,只在心情好时,放了一些画面给白檀看。
那时候,苏西身怀六甲,脸上带着慈和的母性光辉,依赖地靠在布莱克怀里,周围环绕着父母亲朋,看不到一点风霜愁苦的痕迹。
自此,白檀心中少了一份牵挂。
不知不觉,时间到了2040年7月21日这一天,塔纳托斯早早处理完冥界事务,兴冲冲来到寝殿寻白檀,毕竟他马上就可以用肋骨为爱人捏造身体,结为真正意义上的夫夫。
以后,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将他们分开,生同寝,死同穴。
殿内静谧如常,无人迎接,塔纳托斯以为自己昨夜闹得太狠,白檀还未消气,故意躲起来看书,就踱步欲往右侧书房走去。
经过那张温暖舒适的大床时,塔纳托斯脚步一顿,继而不可置信地扑了过去。
青年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眉眼紧闭,神态恬静,宛如此前无数次因为太过劳累,而不管不顾地趴在塔纳托斯肩头沉睡的模样。不同的是,此时的白檀失去了呼吸。
习惯了掌控全局的塔纳托斯蓦然有些心慌,兰斯分明应该死于夜间11点,为何会提前?
难道对方要离开自己了?不,不可能的,即便是死亡,灵魂也仍然由他管束,无论如何,兰斯都不可能摆脱自己。
塔纳托斯念了一串咒语,空气中氤氲起玄奥的光波,像是湖心的涟漪,一圈圈扩散。然而,一直等到术法结束,殿内还是什么都没有出现。
“这怎么可能……”塔纳托斯尽力稳住越来越狂乱的心神,不死心地一遍遍重复着咒语,甚至运用神识,将冥界每一寸土地都仔仔细细地搜索了几遍。
没有,没有,还是没有……
冥界,人间,散落在各地的神殿,到处都没有青年的身影。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塔纳托斯的表情越来越暴戾,身上狂暴气息再也克制不住,肆意流窜着,整个人越来越疯狂,赤红着双目道:“兰斯,兰斯,你到底在哪里……”
在塔纳托斯看不到的地方,不久前才化作鬼魂,呈乳白色半透明状的白檀慢慢飘过来。他狠不下心杀死塔纳托斯,又不愿轻易放过这个狂妄自大的男人,干脆选择离开。白檀知道,这对塔纳托斯来说有多么难以接受。他在男人前额落下一吻,轻不可闻道:“再见。”
纵然塔纳托斯掌管世间轮回又如何,他本不属于这个世界,死后自然找不到。
最后一抹熟悉的气味消散后,塔纳托斯心口不受控制地疼了起来,他似有所觉,望着空荡荡的宫殿,双眸中无尽悲哀与痛苦,爱意与痴缠,统统消失不见,只剩下空洞无机质的麻木,像极了一具行尸走肉。
他回身,小心翼翼地抱起青年的尸身,叹息着唤道:“白檀。”
与此同时,周围所有景物开始分崩离析,大块大块的碎片跌落成粉末,一切都将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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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我的骨中骨,我的肉中肉”出自《圣经》,是亚当对夏娃说的话。
这个世界终于完结啦,明天开启新篇章,开心^_^
提前小小剧透一下,来一波女装大佬可还行?
第141章 雪夫人(一)
法华花事爱留宾, 障目浓堆富贵香。
红紫浅深夸名种, 就中最赏雪夫人。【注1】
洛阳牡丹名满天下,素有“国色天香”之美誉,根据花的颜色, 可分成上百个品种, 千姿百态, 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常见如黄、绿、紫、肉红、深红、银红为上品, 因黄、绿较为罕见, 尤显名贵。偏又极得天地钟爱, 生于东都洛阳这般温柔富贵乡,也无怪乎历来为文人骚客钟情倾慕。
其中,有一品白牡丹,色若初雪,洁净无瑕,本已非凡俗。每值清晨, 晓露未晞, 微风轻拂, 但见玉笑珠香, 风流潇洒, 更添了十二万分的妩媚。虽学名叫做“青山贯玉”, 当地人爱它婀娜多娇, 恰似一绝色美人, 有倾国倾城之殊容,故另拟了一个雅号,名曰“雪夫人”。
人间四月花开早。洛阳此处地界好,依山傍水,土质肥沃,再加上春光融融,直暖入人心扉。草长莺飞,万物复苏,漫山遍野都是姹紫嫣红,牡丹仙子亦是姗姗来迟。
往年此时,必然早已是游人如织,蜂围蝶绕,以牡丹为题的诗词画作,非但能铺满整座洛阳城,说不得还有富余,可谓是独占鳌头。
然而,今年洛阳城里却出现一件奇事,亦可谓是一件怪事——城内最为萧条破落的销金窟,秦楼楚馆里数得着的寒酸店面,“芳菲阁”,不知从哪儿讨来了一位靡颜腻理,霞姿月韵的妙龄女郎。
说起这芳菲阁,也算是洛阳城里一桩妇孺皆知的笑谈了。
芳菲阁位于洛水之畔,共有三层,左右都是勾栏瓦舍,尽得天时地利。按理来说,芳菲阁应当是寻欢作乐的好去处,但因鸨母张月娘经营不善,宾客稀少,渐渐式微,竟到了入不敷出,朝不保夕的境地,不过一日日苦捱罢了,眼看着是要关门大吉。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十天前。
张月娘记得很清楚,那天早上,整座洛阳城内含苞多日,迟迟不见吐蕊的牡丹花,忽然齐齐绽放,且异香扑鼻,色泽艳丽,尤胜往昔。
一时满城惊动,众人纷纷引以为奇。
张月娘心有所感,遂去白马寺上香还愿。返程的途中,看到一身形纤弱,窈窕娇俏的女子伏于路边,像是病重不抵,晕了过去。
那女子脸部覆有污泥,看不清五官长相,但以张月娘多年浸淫风月的眼力,还是看出对方姿容不俗。
张月娘自认并非是什么菩萨心肠的烂好人,却也见不得别人在自己面前断气,况且又是一个有利可图的,当下就和随侍的丫鬟一起,将人带回了芳菲阁。
因着阁里姐妹众多,难免有个头疼脑热的,再加上偶尔会遇到一两个口味特殊,人面兽心的斯文败类,为了防止闹出人命官司,芳菲阁里倒是养了一位粗通医理的老婆子。
那老婆子粗粗搭了一下女子的脉,胡乱从屉子里捡了些草药,几碗水煎作一碗汤药,灌了下去。
金乌西沉,新月初升。
细柳街上,鳞次栉比的铺子渐次闭窗闩门,打烊休息,洛水河畔却是行人汇聚,灯火辉煌,一点点热闹起来。
身着绫罗绸缎,衣冠楚楚的恩客们三三两两结伴而来,见到相熟的姑娘,忍不住出言调笑,更有甚至,直接凑过去动手动脚。穿红戴绿,描眉扑粉的姑娘们也不恼,娇笑着左支右躲。
一时门庭若市,笑语不断,迥异与平常冷落凄清的惨状。
有道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纨绔无赖们也都是相识的,且背后关系盘根错节,牵连颇深,遇到了少不得勾肩搭背,称兄道弟。
“刘四哥,近日可好?”
“托贤弟的福,一切安好。”
“听说家里新添了两位美娇娘,刘四哥爱得跟什么似的,如今正是如胶似漆,蜜糖般缠人呢,亏得四哥还有精力出来。”
“贤弟说笑了,这美人嘛,就如同四季花草,环肥燕瘦,春兰秋菊,各有胜场,哪有嫌多的道理?倘若芳菲阁真出了个好货色,错过了岂不可惜?”
“哎呦,了不得,了不得,李公子也在,真是好大的福气,出门便遇贵人。只不过,李公子不是一直对春景苑的窈娘情有独钟吗?今儿怎么有空来这儿找乐子?”
“徐二,你这般就没意思了,芳菲阁放出消息,说得了一位绝代佳人,这事儿你敢说自己不知道?”
“正是如此,大家同为男人,彼此心知肚明罢了,徐二,你装什么清高圣人?怎的,难道你放着家里的万贯家财不打理,来到这儿是特意吃茶的?”
“不错,食色性也,又有什么好遮掩的?”
……
说笑间,众人都摸清了对方的来意,有性子急躁耐不住的,拉着迎客的粉衫姑娘问道:“红绡,且告诉爷儿一句实话,那女子当真一副好颜色,比之窈娘又如何?”
那位窈娘虽沦落风尘,但据说琴棋书画皆通,更是一等一的好容貌,整座洛阳城里的男子,便没有不爱的,已经连续三年稳坐花魁娘子宝座,不知道有多少人争着抢着成为入幕之宾,不惜为此一掷千金。
粉衫姑娘手绢一甩,偷偷翻了个白眼,“罢么!还真当那个窈娘是天下第一了不成?倚仗着她就三番两次欺压我们芳菲阁,红绡我是拿不出手的,但咱们阁里新来的这位,真个是神仙天人一般,窈娘便是给她提鞋也不配!”
同行是冤家,红绡的话未必没有夸大其词的成分,众人虽觉得不能尽信,但听完之后,也不禁心旌摇曳,想入非非。
无论如何,总要等见到那人,才可识得庐山真面目。
二楼某处轩窗悄然支开了一条缝,一双美眸静静注视着下方,又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四周,良久,无声无息地收回视线。
质地精良的雪色薄纱被人细细剪裁,不知耗费了多少心血,才得了一袭长裙,裹在那人身上,束出纤细窈窕,不盈一握的腰肢,让人凭空生出几分惋惜,如斯美人,怎可被俗物亵渎?
肖似远山的纤长黛眉,状若桃花的缱绻眼眸,凝脂白玉般的肌肤,殷红姣好的菱唇,光洁饱满的额间,一粒朱砂红痣,灼灼夺人。
这样一张脸,简直可谓是得天独厚,占尽风流。
白檀揽镜自照,愁得一个头两个大,虽然他生来昳丽秾艳,受人青睐追捧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在系统的帮助下,对以往几个世界的记忆也早已模糊,但无论在哪个世界,他也不该是这么一副雌雄莫辩,美到超越性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