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寡兽求生记[种田][穿越重生]——BY:鬼酉蜡烛

作者:鬼酉蜡烛  录入:05-08

  “所以……“陆迩小心翼翼地问,“我们是不是分开更好?”
  角整个人都凝固住,耳中听着那句简简单单的话语,清晰透彻却让他怀疑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全身的肌肉都紧紧地绷了起来。
  ——分开?
  ——分开!
  ——他的亚兽要跟他分开?!
  隔了半晌,角才听到自己的声音,好像隔着茫茫的草原传过来一般模糊:“为什么?”
  这个问题就是陆迩最难回答的,真实理由当然是性别不合适,但这话说出来就露馅了。
  于是他祭出现代分手时最常见的理由:“我们性格不合适。”
  “性格?”
  角脑袋好像被雷轰过,现在还是乱的,只愣愣地看着自从他回家就对他态度大变的亚兽,心里委屈、迷茫、愤怒纠缠在一起,让他一时根本不知道说什么。
  等到陆迩连续叫了他几声,角才从那些如同水藻般纠缠在一起的杂乱情绪中挣脱出来,猛地站起身,大声道:“我不同意!”
  他靠近陆迩一步,一米九的身高在陆迩头上投下一道阴影,碧色的眼眸中蓄满了怒火,双手都捏成拳:“你是我的亚兽!”
  说完这句话,角低头看到这个亚兽瞪得有些圆圆的眼睛,惊觉自己太激动,不由得懊恼地后退一步。
  ——他该不会又吓到他的亚兽了吧?
  “我不会同意的。”角努力平复下自己的怒火,害怕自己再说下去又要吓到陆迩,转身掀开帐篷跑了出去。
  心里郁结难消,角化为兽型,奔驰在草原上,让疾驰而来的风呼啸着冲过他的耳边,直到跑到一处河边,才慢慢地减缓速度,一边回气一边沿着河流踱步。
  停在水边,角没有变回人型,怔怔地望着水里的自己,看着那只全身雪白、额角锋利的狮子,心里有些伤心,又有些迷惑。
  ——为什么呢?
  为什么他终于等到自己的伤势彻底恢复,以最威猛的姿态重新回到部落,等待他的不是他的亚兽的崇拜和迷恋,而是客气却疏离的眼神,还有那冷冰冰的“分开”……
  ——不要分开!他为什么要和他的亚兽分开?
  角变回人型,一头扎进水里,让冰凉的水给自己发热的脑袋刺激降降温。
  在水下憋气了一会,角冲出水面,长长出了口气,抹了抹自己脸上的水,冷静下来之后脸色重新变得坚定起来。
  他不会放弃他的亚兽。
  确定这一点,角慢慢走上岸,又变回兽型甩干身上的水,舔了舔自己身上的毛,狮眸中闪过一抹深思。
  明明陆迩之前对他一往情深,跟所有人都说“一辈子都只跟角在一起”,没道理现在突然变了心。
  一定是他回来之后有什么地方做错了。
  思来想去,可能是自己在陆迩面前变成狮子杀死那条毒蛇的行为吓到了他。
  毕竟“绿耳”不太像亚兽,对兽人们的威猛强悍没多少崇拜之意。
  ——甚至也不太像兽人。
  想到这里,角心里还有点委屈:他当时冲出来时,还特意怒吼咆哮了一声,努力把他的威势展现得淋漓尽致。
  在他还没流浪到红木部落、被腾捡走之前,父亲天天跟他炫耀,说他就是当初凭借威猛的吼声虏获了姆父的心。
  结果自己反而起到了反作用。
  哪天有机会回去,跟父亲打一架好了。
  角在河边发了一会儿呆,重新振奋起斗志:兽人追求亚兽失败也是常有的事,看勇追求花尾的时候不就失败那么多次吗?
  没道理那头傻豹子能坚持住的事情,他作为威猛的狮子做不到!
  既然找到问题的症结,那他就去好好安抚一下他的亚兽!
  他作为小咪的时候都能把他的亚兽的心紧紧抓住,现在恢复人形,难道还会更差?
  这么一想,感觉距离抱着亚兽睡觉的甜蜜生活也不远了,角转身向着部落里飞奔而去。


第36章 晋江独发(36)
  陆迩看到角怒气冲冲地离开,心里有些愧疚, 也多少松了口气。
  角和他又不熟, 对原身也没什么特殊感情,不过是因为责任感所以才要跟他在一起;现在反应这么大, 应该也只是兽人的面子抹不开,出去冷静一下估计就能接受了。
  到底是他自己造成了误会, 陆迩想了想,取了一块鲜肉, 在陶锅里把油脂煎出来, 然后把角带来的云斑鸟加花椒和葱姜翻炒了一下,又熬了一锅小米粥, 等角回来给角赔礼道歉。
  角对部落的影响举足轻重,后面种植业想推广最好也能得到角的支持。
  银发的兽人回来时,帐篷充斥着花椒与鸟肉的香辣和小米粥的丝丝醇香,让角低迷的心情微微一振。
  可口的饭菜抚慰了角隐隐的低落,吃完饭,他站起来,看着陆迩,神色有些严肃:“绿耳, 我想过了,我不会和你分开。”
  陆迩没想到角出去散心一趟得到的还会这个结果, 怔了怔刚想说点什么,就听到角继续说:“我们已经在首领和部落的见证下结成了伴侣,我不会放弃我的亚兽。”
  陆迩知道兽人们的脑筋都比较直, 放下手里的陶碗,试着劝他:“角,我不了解你,你也不了解我,你难道想跟一个陌生人过一辈子吗?”
  角微微抬眸,碧色的双瞳中闪过一丝恼羞:
  ——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人会比你更了解我了!
  ——自从他有记忆,就算父亲和姆父都没有摸过他的、他的……
  想起那次闻了猫薄荷之后自己的失态和被陆迩把玩两个毛球球的经历,要是他现在是兽型,可能全身的毛发都羞耻得要蓬松起来。
  努力不让自己去想那些耻辱的事情,角定了定神,看着陆迩温和的眼神,抿了抿唇:“我们可以互相了解。”
  反正分开是绝对不可能的。
  陆迩在角碧色的眼眸中看到一丝执拗,无奈地叹口气。
  虽然不是他本意,但是他到底顶着绿耳的身份,又自己散布的谣言,角好不容易大难不死,回来发现自己的亚兽要跟他“离婚”,肯定不能接受。
  既然是他理亏,陆迩便让了一小步:“好吧,那我们可以先尝试着互相了解,如果我们不能互相接受的话……”
  “会接受的。”
  角不等他说完,便斩钉截铁地道。
  ——他一定会注意不再吓到他的亚兽。
  陆迩没有跟他争,心里倒不是太过担忧。
  他的生活习惯和生活节奏和部落里的兽人差异太大,自己一个人住还好,跟另一个兽人做室友,也不知道角能不能适应……
  从这个帐篷原始的状态看,角和其他兽人差不多,也都是不拘小节的豪放型,和他这种严格一板一眼规划自己日常生活的人截然相反。
  姑且当作多了个室友,只要自己小心藏好灵水指环,别的应该没什么需要注意的。
  陆迩和角各自都得到了各自觉得满意的结果,便心平气和地开始讨论起共同生活的一些细节。
  角的帐篷还蛮大的,住两个人其实也绰绰有余。
  首先是床铺问题。
  陆迩本来的打算是先仿照角以前的兽皮窝给他重新布置一个窝,将来等河狸兄弟和锋他们从蛇毒中恢复之后,为角做一张更大的床——昨天晚上角嫌弃他的床太小来着。
  角回想了一下自己还是小咪的时候,当陆迩给他准备了猫窝之后就不许他睡在床上之后,表示了坚决的反对,理由也很光明正大:“我习惯睡地上。”
  ——他可不想有两张床之后被他的亚兽以“不浪费另一张床”的名义一直分开睡!
  解决了住的问题,其他方面便简单许多,陆迩考虑到将来要和角分开,便把两个人在食物和劳作上互相应该负责的方面均匀列出来,保证不偏不倚。
  角看了陆迩列的清单,着重注意了一番陆迩负责的工作,微微皱眉:他现在都恢复人型了,怎么还能让他的亚兽干这么多辛苦的农活呢?
  他指了指陆迩分配给自己的一些农田工作:“这些我来。”
  “这些和种粟相关的工作,你刚回部落,可能不太熟。”陆迩委婉地劝他,“还是我来吧。”
  角稍稍瞥他一眼,自信地道:“放心。”
  ——他早就偷偷干过不知多少次了。
  ……
  第二天,角站在猪栏面前,手里提着一罐陆迩调配好的干饲料,脸色有些阴沉。
  昨天晚上他没怎么留意他的工作,耍帅的时候划了一堆体力活给自己,今天早上才发现,养猪竟然也被他揽到他的工作范围内!
  没想到兜兜转转,照顾这只笨猪的事情又落到了他的头上!
  角把饲料倒进猪食槽,看着小噜乐呵呵地冲过来埋头大吃的画面,有些不情愿地打开门,进去清扫起猪舍。
  小噜沉迷在干饲料中不能自拔,吃了好一会儿才注意到它的家里多了一只大个儿的生物,好奇地凑过去嗅了嗅,闻到了熟悉的味道。
  ——是哥哥!
  好几天没见到那只毛茸茸的小猫了,小噜欢喜地在角身边拱来拱去。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原来那只软绵绵的小猫咪会变成现在这只硬邦邦的大个头,但是味道和那熟悉的嫌弃感让小噜确定这就是它的小哥哥。
  角看着那只蠢猪用还沾着饲料的鼻子在自己小腿上拱来拱去,强忍着捏死它的冲动,低声呵斥:“别捣乱!”
  他喂完猪还得出门狩猎呢!
  陆迩这时候刚好从帐篷里出来,看他们一人一猪其乐融融的画面,脸上也带了点笑意:“小噜好像挺喜欢你。”
  角踢了踢脚把热情的小猪仔蹬到一边去,皱了皱眉:“什么时候吃它?”
  “现在还这么小,过阵子要劁一下,再等它长大。”陆迩解释,“还早呢。”
  毕竟他现在也没有太有营养的饲料喂猪吃。
  “什么一下?”角听到一个全然陌生的词汇,多问了一句。
  “劁,就是阉。”陆迩对于传授农牧业知识十分乐意,比划了一个切割的动作,耐心解释,“公猪要想养的好,就得把睾丸切除,这样它才不会进入发情期,脾气也会温顺很多,能够长得很胖,肉的味道也……”
  过于明确的解释让角整个人都傻了,下意识夹了一下腿,脑海中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下意识问:“你之前养的猫……也要阉割吗?”
  谈到养猫,陆迩也有很多可以分享的知识:“一般来说,养猫也最好阉割——公猫发情期会日夜不停的叫,到处尿尿,而且得不到满足对它们的身体也不太好。”
  角整个人都像被雷劈了一样,握着扫把的手臂都停住不动,任由一无所知的小猪在他腿上蹭来蹭去。
  ——这个亚兽在说什么?!
  ——他、要、阉、了、他?!
  一股凉气从角的下体缓缓升起直冲入脑髓,让他下意识后退了一步,心头浮起一丝庆幸:之前他还有些后悔自己逃掉导致没能及时保护好他的亚兽;现在来看,要是不逃,恐怕他就要成为史上第一个被自己亚兽阉割的兽人了!
  ——这个亚兽到底来自哪里?怎么会有这么凶残的想法!
  陆迩本来想继续说一下他养小咪其实没打算给小咪阉割——他不是专业的宠物医生,这个世界也没有正经的消炎药,万一小咪感染了那就完蛋了。
  反正这个原始时代也没有人管他养多少猫,他可以把小咪和小咪的母猫、小咪的崽儿们一起养。
  但是看角一副震惊的模样,陆迩以为角不爱听这个话题,又把后面的内容咽了回去。
  忽然他想起一件事,眼睛忽然眯了眯,试探着问了一句:“角,你怎么知道我之前养的是猫?”
  角回来不到两天,他们一直都在忙着处理部落里的大小事务,陆迩还没抽出时间来向角介绍他走丢的小咪呢。
  不过……
  陆迩想起以前茫说过,小咪身上有新鲜浓郁的角的气味,当时他猜测小咪可能接触过角的尸体,还想让小咪带路把角的尸骸找回来,结果一直没能找到罢了。
  但是现在角活着回来了,岂不是说明当时小咪接触到的就是角本人?
  可是角为什么又要对腾说他在很远的地方疗伤没能回来?小咪只是一只还没成年的小猫崽,晚上出去玩不可能走得太远才对。
  这些疑点在陆迩脑袋里盘旋着,忽然又让他想起一件事来:“角,当初我在黑土那边的树林里碰到一个挡着脸的兽人,是你吗?”
  这件事过去太久,陆迩原本已经忘了;刚才考虑小咪和角的联系时才想起来,自己去挖掘比红土更好的陶泥时,在树林里遇到一条蟒蛇袭击,被一个奇怪的兽人救了下来。
  那个兽人用一张叶子遮住了脸,露出的头发和兽皮裙和角一样都是纯白色,而且一开口就用明显认识的口吻跟他说话。
  现在想起来,那毫无疑问就是角吧?
  角那个时候就已经在红木部落附近了?可为何直到小石部落袭击才回来?
  角脸上的神情愈发紧绷,脑袋里飞速旋转着,感觉面对迎面而来的兽潮时都没有现在这么紧张。
  陆迩看着角脸上的神情严肃得似乎像是在生气,还没等他再说句什么,就听到角硬邦邦地丢出几个字:“我在那里养伤。”
  “在那里?”陆迩有些疑惑,“为什么不回部落?”
  如果角早点回部落,他也不致于塑造自己“痴情不悔”的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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