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人走茶凉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玉修奈何

作者:玉修奈何  录入:06-10

  他的容颜极为美艳,但镶嵌在这美艳绝伦脸上同样妖媚的眼睛中的神色截然不同!
  那双罕见的丹凤眼眼角微微往上勾,看着极是妩媚诱人,可那其中嵌着的墨色眼珠包含的神色却是与妩媚的眼型与容颜不一样,那看似毫无波澜墨色的眸子如同看透了世间所有一般,无喜无悲,波澜不惊。
  给人一种清艳绝伦,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跟在那个小村庄给人的平易近人的样子没有一丝联系。
  可能是因为从小身体比较弱的缘故,十六岁的他看起来与他的弟弟一般大,看起来小小的,却没有姑娘的样子。
  虽瘦小,但与那个同样瘦小的小姑娘给他的感觉是一样的——危险。
  两个人在交汇的目光在无声中较量,不过很快,雁十三就转移了目光,对雁家其他人行礼问好,发礼物。
  雁十三却被雁北岑莫名其妙打发去带着这位厉世子爷出去看看,游玩游玩一番。
  两人相对无言,气氛尴尬到了极点。
  雁十三无奈,果然除了雁家人和女主外,他不太擅长与其他人打交道。
  “厉世子,你觉得战事还要维持多久?”雁十三单刀直入,问清楚了就可以提前跟沈竹叶说一声了,他也可以有个提前准备。初见,并不是很可靠啊!
  初见:“宿主,我说过!他们都是存在的!世界发展并不是一成不变,你的到来就意味着改变!并不是我不可靠!”
  雁十三哄道:“好好好,我的错。现在不是聊这个的时候,你乖啊!”
  “哼!“
  厉梓梣沉思道:“你问这个做什么?如果我说,至多今年冬末,那些蛮夷大概会联合起来一举进攻西南边境。”
  今年冬末!
  雁十三皱眉,果然剧情提前了。
  看来得加紧让沈竹叶弄出防水的布料了,他也得与雁北岑说明自己参军的意愿了。
  “多谢世子爷。小生还有急事,就先行告退了。”
  才回江南,一天不到又得离开,近两个月的时间又是在船上度过,真的是命苦。
  不过两个月,男主女主感情在不断升温,虽然是男主单方面。
  抵达花开村,正是黄昏时分,一望无际的麦子发出灼热的金黄,在夕阳的轻抚下绵延到远方。
  而远方的村子好像巨大的阴影在金黄色的麦野上坐着,矗立于四周的梧桐在麦田和路上投下长长的树影。
  晚风一吹,干旱的土沙路上尘沙飞扬,若是风再大一点,怕是可以迷人眼了。
  看来最近很少下雨,不然怎么会这么干。
  金黄色的麦子因为成厚重的熟,低下了曾经无比骄傲着高昂的头颅,悄然屹立在麦田里。
  雁十三来的很是时候,沈竹叶家刚好要吃晚饭,沈竹叶他们似乎很惊讶雁十三为什么这么快就又过来了,不过既然来了,就再次热情的邀请他留下来住下了。
  雁十三有些庆幸,男主刚走不久,不用正面面对。
  吃完饭,雁十三因为受不了这里的灼热,便随着沈竹叶来到屋后桐树林歇凉。
  “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沈竹叶拿着一片桐叶,心不在焉问道。
  “我问了,今年冬末可能有大型征兵,你记得准备。”雁十三将消息告诉了沈竹叶,接着又笑道:“你这一脸不高兴的,是怎么了?”
  沈竹叶晃了晃脑袋,道:“没怎么。你是说今年冬末吗?没事,东西已经做出来了!就差你了。”
  雁十三:“我已经将消息给了大哥,后天应该就会到了。”
  沈竹叶:“噢。”
  “你这一脸少女怀春的模样,是有喜欢的人了吗?”雁十三笑着调侃沈竹叶。
  没想到沈竹叶竟然迟疑着点了点头!
  雁十三摸了摸沈竹叶额头,奇道:“你这是万年老铁树要开花的节奏?”
  “滚!”
  雁十三不得不感叹,男主女主之间感情升温果真是不能用正常速度来看待的!要知道曾经的他是与艾未笙磨磨蹭蹭耗了一年多才开始交往和承认喜欢的。
  他这才离开多久啊?女主就让男主拐了?这也太神速了吧!
  天坅十一年冬末,蛮夷齐齐举兵进攻大玺西北边境——
  战争,一触即发。
  雁十三与沈竹叶一齐奔赴战场。
  任务,正式开始。
  “叮~主线任务开启——
  “任务一:与女主一同晋升为四品武将。
  “任务二:确保女主男主人身安全。
  “任务三:拿到西部金部的宝物。
  “任务四:帮女主坐稳军队的地位。”
  雁十三:“这次任务怎么这么多?”
  初见恹恹道:“之前那个世界只是练手,这才是真正的开始。”
  “这次有奖励吗?”之前就只在所有任务完成后才给了5000积分做奖励。
  “有。”
  “叮~主线任务奖励查询——
  “完成任务一,奖励5000积分。
  “完成任务二,奖励1000积分,赠送“瞬移”技能x1。
  “完成任务三,奖励10000积分,赠送“起死回生”丹x5、“妙手回春”永久、“控灵”x1。
  “完成任务三,奖励1000积分。”
  雁十三对任务三充满了好奇,什么宝物这么有价值,能换这么多奖励积分和技能?
  雁十三在军帐里看到沈竹叶的时候人都是懵的!剧情崩的有点过了啊!
  他是在江南报得兵进的营,沈竹叶开始在北方啊!天南地北的他们俩为什么在一个营帐里相见了?这不科学!
  “嗨!”
  “……嗨!你,你怎么来这里了?”
  “被分配过来的。好巧啊!”
  “是挺巧的。”
  军营生活对沈竹叶与雁十三来说很容易适应,没觉得什么奇怪。
  这个军营一共有五十人,大部分全是阴柔的白面江南书生,不过,雁十三看向了角落的那个不怎么起眼甚至是削瘦羸弱的“哑巴李”。
  “哑巴李”是这里人给他取的外号,因为他一直没有说话过,也不理其他人,所以就有了这么一个诨名。
  雁十三倒是知道他,他本名李世游,是被雁家的竞争对手李家抛弃的庶子。
  自幼不受重视,看起来也没什么能力,若不是上头那位独坐高位的皇帝脑子进水要求各大家族至少有一位直系子嗣参军,怕是这李世游好得在李家藏拙个几年才能施展才华。
  李世游,沈竹叶在军营中收复的追随者之一,也是之后沈竹叶训练的“独狼”里的重要人物。
  雁十三时常拉着沈竹叶去和“哑巴李”说话吃饭,沈竹叶见所以人都疏远李世游,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对他倒是有了一种惺惺相惜的情感。对李世游也更加亲切,还把她带来下饭的本就不多豆浆蛋分给了李世游一些,这也导致李世游与沈竹叶的关系日益加深。
  雁十三每天都在训练,可这种训练也只是让这些人听话了些,之所以不好好训练,雁十三与沈竹叶自然是知晓他们的作用的一肉盾。
  他们就是排头兵,真正的作用就是损耗敌人的兵器,消耗敌人的士气。
  他们是权贵的玩物,是他们走上高位的踏脚石,那堆砌起那人人敬仰渴望的黄金高座下的枯骨罢了。
  这便是他们的价值所在,所以,不用训练,只要在前面做肉盾,保护后面的那些什么都没做的将军军师们,成为他们的夺取政权的傀儡就行了。
  想必到时候,雁十三也会因为某种原因被拉走,成为军功授予的一人。
  毕竟,雁家可是为了他,捐了几百万两黄金。就是为了能让军营士兵的伙食可以好一点,也让雁十三可以光明正大的过好一点。
  只是,雁十三看着手里黑黢黢硬邦邦的窝窝头,讽刺的笑了。
  想不到,他就是到了战场上也还是给雁家添了大麻烦!
  只要他不死,只要战争还未结束,那么雁家就会源源不断往军营里送银钱。而这些雁家的钱,不会改善士兵们的生活,反而会让那些胆小懦弱却贪得无厌虚伪至极欺上瞒下的官吏中饱私囊,富贵荣华。
  雁十三就是他们向雁家索财的筹码,雁家就是军营中那些狼柴虎豹取财的金库,毕竟,雁家这是自愿捐款。
  可没有经过朝廷允许,那么他们这些人就是扣下来雁家也没有证据和正当理由来索回。所以无论如何,他们都是不会让雁十三死在这里的,不然,就没有雁家捐善的银两来“赡养”他们的军队了不是吗?
  雁十三很快去了信,将自己的情况一一告知雁北岑,然后暗中隐晦提示雁北岑不要捐款给军营,因为那些钱,都进了那些将士的腰带。


第14章 第十三章:江南烟雨蒙蒙,书生弃笔赴戎(7)
  “呼吸八千人,横行起江东。
  “赤精斩白帝,叱咤入关中。
  “两龙不并跃,五纬与天同。
  “楚灭无英图,汉兴有成功。
  “按剑清八极,归酣歌大风。
  “伊昔临广武,连兵决雌雄。
  “昔闻著征戍,三年一还乡。
  “今来不换兵,须死在战场。”
  雁十三说的对,茶香能给人宁静,而剑,则是赐予人活下去的资格。
  沈竹叶死死的咬着唇,咬出血丝也不肯松,她怕自己一放松就会发出声来,暴露自己的脆弱。好久没有离这般血腥的大场面这么近了!视线上抬,沈竹叶看到那用尸体堆起来的山,断剑残矢插在尸体上,那些或绝望,或未瞑目的眼睛。在这样的氛围中,极容易让人陷入黑暗而无可自拔的堕落沉沦。
  且直觉告诉她,跪在这尸山上面的那个人现在一定很不好过。雁十三低着头,手臂上的青筋如骨刺。雨水血水丝毫撼不动他的姿势,它们只能小心翼翼划过那张被杀意笼罩的脸。跨过脚下的尸体,沈竹叶毫无惧怕之色的踏上这座尸山。
  她已然做好陪他共染这血色的准备,无论面前这条路有多泥泞。她都会走上前去,踏过这些尸体,与他相见。
  她对他的感情,不是爱情不是友情亦不是亲情,只是一种同道中人的相互扶持。她对他,是偏执,是依赖,是想紧紧握在手中不放开的执拗。
  他,是她的光明,她的神祗!
  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杀人,雁十三人还没有回过神来。以前不是没有杀过人,只是,他一直都是用枪。且,杀的都是那些丧心病狂的侵略者,自己也很少像这样沾染上灼热腥气的鲜血满身。
  一柄薄薄的剑刃,没有弹枪□□核武器的威力,夺人性命的方式也简单至极,直接往前一伸就可以了。不似开枪击毙敌人,拉拴,上弹,扳开机,麻烦却威力巨大,且还危险。
  雁十三只记得,杀的第一个人是一个大汉。他是一剑入喉,不用想就知道那人的血管张开,喷薄而出的血如决堤的水一般浇在他手上、身上、脸上。雁十三面色僵硬,神情有些呆滞的看着面前这个壮硕的大汉他的目光逐渐涣散,如一块破布萎落在地。
  脑中一瞬间被红色洗空,又被黑红的血腥占满。
  然后,雁十三为了保护自己,人虽呆滞着,可手上的动作却一点也不含糊,直直地插入每一个试图对他动手的人的身体了。当一切结束,雁十三人还未回神,第一次,用这样残忍简单血腥的方式杀人。
  明明以前也杀过,两者的感觉却却截然不同。
  再一次,感受到了那无边的寂静与恐惧,那是,第一次杀人的感觉,只是这一次,更加强烈。
  “哎?雁十三,你怎么样?”沈竹叶累得跪在雁十三旁边,气喘吁吁的问道。
  雁十三摇摇头,道:“还好。只是这样杀人,真的很让人觉得恶心。”
  沈竹叶了解,她摸了把脸上夹杂着自己与其他人鲜血的雨水,道:习惯了枪林弹雨,这种原始社会的方式确实不适合我们。不过,却唤醒了骨子里人应该遗存的原始冲动,例如嗜血与渴望战争。”
  雁十三将手里的剑丢在一旁,道:“人的皮囊下除了血肉,本就存在着一种不可言说的原始性的冲动。”
  沈竹叶将剑捡了回来,递给了雁十三,道:“‘在不是枪林弹雨的时代,握紧手中的剑,它是你唯一活下去的信仰’。这句话,还是你教我的呢!在这里,剑就是我们活下去的信仰,你怎么能丢了呢?”
  “对不起。”雁十三无力抬起手,摸了摸脸上雨血混杂的水,道:“我只是太累了!累得已经拿不动剑了。”
  “没什么的。”
  “?”雁十三疑惑的看着沈竹叶,什么没什么?
  沈竹叶喃喃自语道:“杀了这些人,其实没什么的。他们就是不被我们杀,也会被别人杀死。杀人,就要有被杀的觉悟。杀一个人,与宰猪杀羊没什么区别,都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没什么好愧疚的。这里的很多人,家里都有孩子老人妻子,可都是一样的,回不了家的。”
  雁十三摇摇头,道:“不是愧疚,只是恐惧。”
  沈竹叶歪头道:“恐惧?你在恐惧什么?”
  “战争和杀戮。”
  “可人的出生,不就是为了杀戮吗?杀戮万物供自己生存。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强者生存。”
  “话虽如此,却无法释怀。毕竟,都是同族的。”
  “人都是一种,没有所谓种族分别。文化差异罢了。”
  “说的也是!走吧!回去领赏!”因为雁家没有继续送财,所以某些人也就不管雁十三的死活了,任他自生自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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