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人走茶凉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玉修奈何

作者:玉修奈何  录入:06-10

  “雨湖你变了,但也没变。”又无其他人在场,源华干脆懒得爬起来,直接赖在地上,“你经历了什么?你眼中再没了野心的光。”
  “野心?你何时从我眼中看到了野心?”雁十三颇感有趣,他一直认为自己掩藏的很好,想不到发觉的第一人竟是源华。
  他知道自己对源华一直带着个人主义的偏见,也因着j这偏见,让他下意识忽略或扭曲对源华的能力和人品,让他不能以正确的观点来看待和了解源华的本质。


第102章 第九十八章:微尘里,爱与憎(16)
  “你确实是变了。”
  “雁十三看着赖在地上不起来的源华,道:“你倒是一点都没变,还是跟以前一样混不吝。想想你的身份,爬起来。”
  源华:“不爬!”
  雁十三瞅着他,微微颔首,理了理自己微微散乱的发冠,道:“哦。那你趴着吧。”
  源华:“……”不是,这跟他想象的不一样啊。
  源华立马坐了起来,雁十三撇了他一眼,道:“不趴了?”
  “不是!“源华急切道:“雨湖你怎么这样?你怎么能这样!”
  “我怎样了?”雁十三莫名其妙的看着坐在地上却依旧矜贵的源华,“那你觉得我应该怎样?”
  “不是!不是!你怎么不像以前……”源华突然有点说不出口,以前是怎样?与如今的相处还有不同吗?其实并没有不同,若是以前,他这样缠着雁十三也依旧是这个态度,可为什么他会觉得雁十三与以前不同了?
  变得是谁?是他源华?还是雁十三?或者说是这世道?明明看着谁都没有变,却恍然间觉得陌生,觉得他们之间的相处不应该是这样。这莫名而来的陌生和诡异的不习惯,就是他们之间流逝而去的时间。或许他们谁都没有变,但时间却将他们愈推愈远,且在每一分每一秒将他们默默改变,只是无人察觉。
  在见到故人的那一刻,明明用的是如今的态度,自己看到的却是过去的态度。自以为是别人变了,实际是自己变了。
  源华起身往前走了几步,他日思夜想的人就在面前,坐着他的位置,喝着他的茶,近在咫尺,只要一伸手就能触碰到。
  “雨湖。”源华站在雁十三面前,从怀里掏出一个锦囊,他说:“我给你求了块玉,去寺院请大师开过光的,听人说很灵。你给我戴好了,在战场上是能保命的,这辈子都不许摘下来可知道?”说着,源华从那锦囊里掏出一块刻着猴子的青玉,拴着一根红线,低头给雁十三戴上了。
  “知道。”雁十三应道。他也莫名感慨,还记得初见时那个狂妄自大不信也不拜神佛只拜自己的源华,却在这五年的时间里,信了神佛。他经历了什么雁十三不清楚,但源华的改变肉眼可见。
  “雁十三,你可千万别死在战场上了,不然我收不了你的尸。你得活着啊!”源华抱住雁十三纤瘦的腰身,他把头埋在雁十三的脖颈,喃喃自语:“不然,我就让整个符国给你殉葬。”
  雁十三并没有听清源华的话,但这并不妨碍他踹开源华,“我说过让你少碰我的。”
  源华摸了摸摔疼了的屁股,看着风采依旧,眼中却多了沉重和压抑的雁十三,“雨湖你告诉我,你到北疆之后,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你跟我说,我一定帮你!”
  雁十三蹙眉:“什么事?差一点死在刀枪剑戟还是被人背叛?还有你这人变脸变得也忒快了点吧!突然这么煽情,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源华:“雨湖,你变了。”
  “人活着谁不会变?”雁十三起身,朝门外走去,“希望你还记得给我准备换洗的衣服以及安排我暂住的厢房。”
  “雨湖。”源华看着雁十三日渐成熟的身形,他说:“你是真的和以前不一样了。你的眼睛里,再没了那妄图推翻一切的光。连带着你的桀骜,你的放肆和疯魔也一起没了。”他这话说的隐晦,但也告出他察觉了雁十三曾经可以说是荒唐的想法。
  雁十三身形一顿,也没有回头,“战场是个磋磨人的好去处。磨去了我的桀骜、放肆和疯魔不是很好吗?总比让我那样不知天高地厚疯下去的好。”
  我宁可你像往日那般不知天高地厚疯下去的好,连带着你的桀骜与放肆,成为这人世间唯一的曙光。
  换好衣服的雁十三早早的随了源华二人去了皇宫参加帝王为雁十三等士兵准备的洗尘宴,一路上许久未见的薛沉吟拉着雁十三说了很多这些年他和源华经历的一些事。但雁十三却没讲自己在战场经历过什么,比如他为什么会放弃他曾经的想法。
  丝竹管弦繁奏,宫女袅袅婷婷自带香风如蝶儿一般,脚上踩着轻快的小碎步,且手里规规矩矩的端着菜碟在大殿里进进出出。
  雁十三无所事事的坐在他的位置上,把玩着手里精巧的金镶玉酒杯。
  他是武将不错,却也是当年的状元郎。
  雁十三没有穿御赐的银甲,也没有像其他武将一样穿着短褂,而是如读书人一般穿着一袭青色长衫,白玉发冠束起他乌黑的长发,利落的垂在身后。剑眉星目,韧若青竹,
  刚将酒杯置于桌上,旁边捧着酒壶袅袅婷婷立着的那位粉衣双丫髻的宫女便微微倾下身,为雁十三桌前的酒杯蓄上了酒。
  动作优雅从容挑不出一丝错漏,滴酒未洒。
  雁十三也抬眼看了这倒酒的宫女一眼,不过二八年华的少女,虽身体稍显稚嫩,但面若桃花,带着一丝羞涩的晕红,本只有六分的少女瞬间因着这青涩与羞怯提高到了九分。
  目光流转间波光潋滟带着一丝羞怯,如调了胭脂般的小脸,胜过了一切言语的动人和诗意。
  恰到好处的羞怯和带着仰慕的目光,加上只有二八年岁大,还带着独属于少女的青涩。若是性取向为女的人坐在此处,再如何的谨慎,怕也是会因着这而放松,若是没经历过大事的那些公子王孙在,怕还是会动点心。
  这撩汉手段不可谓不高,撩人于无形,将这些技巧融进了骨子里浑然天成一般。若非雁十三看到了这女孩眼中一闪而过的精光和野心,怕也是会误认为这是一个仰慕自己的小姑娘。
  加之雁十三本是一个读书人,就是上了战场也不会对一个姑娘家动粗。又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人,就算不喜欢女人,也会因此对这小姑娘多了两分怜惜之情,之后说不定皇帝的赏赐中,就会有几个精心挑选前来伺候他的宫女里就会有这个让雁十三带了怜惜之情的宫女。
  而之后会怎么,请自行脑补。
  雁十三不着痕迹的离这位倒酒的小宫女远了点,虽然他刚刚是在阴谋论,但这小姑娘的撩汉手段确实是比薛沉吟身边那个弯腰附在他耳边窃窃私语的小宫女高出一筹不止。
  同样的年纪,一个动作稚嫩一个熟练,这么一对比,孰胜孰败孰高孰低一目了然。要不是知道这是皇宫,雁十三真误以为自己是进了某处的勾栏院。
  虽然也清楚这是为他着想,这其中有君王和后宫那些人的手笔,但雁十三还是莫名不爽。反而觉得自己谋反这件事是不是放弃的太早了?
  但这个念头一起,雁十三就想起了那个在北疆战场上救了他一命却自己丧命与澹台军剑下的副将。
  那位副将从一开始就一直陪伴在他身边,虽说是皇命难违,但却是也没像雁十三刚到北疆军营时,人人都瞧不起歧视厌恶违奉雁十三一样对待雁十三。他是少有的忠臣,在那个已经散成沙且蛀虫侵蚀了根基的北疆军里,少数的愿意听从这位京城来的从五品“文野将军”的命令。尤其是在大司马掌权之下,除了一些忠君爱国的老臣和热血的兵蛋子外,军中也就这位比较年轻的副将愿意听从雁十三的调遣。
  后来雁十三雷厉风行用堪称残暴的手段将大司马、护军校尉、副都统等人的势力一一推倒,更是在掌权不久后便将整个北疆军血洗了一番后,所有人才看清这位被皇帝派来的以读书人出身的“文野将军”并非是他们眼中的文弱书生和贪生怕死之辈。
  明明是第一次上战场,却比他们这些在战场上厮杀了几十年的士兵下手更果断狠辣。他们训练的那些士兵还不如他一个第一次上战场的读书人更勇敢强大,甚至在战事结束后都没有像普通人一样呕吐反胃和恐惧。
  副将说:“文野将军生来就是属于战场的。”
  副将是一个近九尺高的大块头,长的憨头憨脑,膀大腰圆,行动更是雷厉风行,是一个忠臣,也是愚忠之辈。
  奉皇命为天,杀敌他是冲锋,他是将保家卫国当做此生信仰,也因此有了一往无前的勇气.。
  却在半年前的那场泄密围剿行动中,为了保护雁十三,死在了一位叛徒手里。
  近九尺高,一百七十来斤重的汉子,足以顶天立地,那么轻易的就倒在了雁十三的面前。
  雁十三这辈子都忘不了他接过副将倒下的躯体感受到的重量,那是生命、信仰、忠诚的重量。只有一百七十来斤,却重的像是整个世界的重量。
  那么重,那么沉,像一般铁枷套在身上,压的雁十三喘不过气。
  永远都忘不了,副将临死前对自己说的话:“将军,我李忠国是个目不识丁的大老粗,这段日子难为您了。”
  副将姓李,是军户,所以,他的父亲为他取名——“忠国”。他的爷爷死在战场上,他的父亲死在战场上,现在,他也要死在战场上。他们一家都是忠君爱国的忠臣,只是不惜命,都死在了战场上。
  李副将是个大老粗不错,但他却能察觉感受到雁十三的些许想法,于是到死,他都紧握着雁十三的手,强撑着将他想说的话都说与雁十三听:
  “您眼睛里‘爱国’的光太浅了。您确实是不会叛国,可您对符国却并无太深的感情。所以我晓得,您将来绝对会做一件大事,让天下的害怕的大事。我活不长久,晓不得您会做什么。但,我李忠国!李家三代皆为忠臣,忠君报国。在此请愿,望文野将军,莫伤我符国百姓、君王一分!莫毁我符国江山、土地一毫!李忠国感激不尽!”
  话音未落,这位忠臣便死在了雁十三怀里,死前眼睛瞪得大大,死死的望着雁十三,他来不及听到雁十三的回答,死不瞑目,眼睛怎么也合不上。
  雁十三答应了他,这才将他的眼睛合上,让他入土为安。
  也在那一天,雁十三想要大闹的心熄灭了。
  他不会真的死亡,这里的一切对他来说只是一个任务,死了还可以回到系统空间。
  且,他的这具身体本死于二十,现在也已近二十,死于战场于他于原主都是最好的归宿。却不料这死劫却让一个漠不相关的爱国忠臣替他挡了。
  他的这条命是被李忠国救回来的,而李忠国却不知道自己救得是一个不知因何而疯魔的人,他的死,无意间救了整个符国。
  因着这,他只能拼尽全力,浴血奋战,不敢负了他这条命,也不敢再起一丝于这符国不好的心思。
  源华说雁十三眼中的光散了,没了以前的疯魔桀骜与肆意。整个人也变得平和了许多,只是对他,还是那么凶残。
  雁十三当然不会告诉源华,他对他不好,只是因为他是他国来的间谍。他不敢对源华好,只是因为心中的不好受。
  军营里的叛徒,被安插的间谍,一桩桩一件件,都与这位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莫不是这几年的情谊和他对符国与薛沉吟的帮助,雁十三早就与他一刀两断,老死不相往来。
  他知道源华手段高明,做事不留一丝痕迹,他一个只知道挥剑杀敌的士兵,再来十个也斗不过一个源华。而他唯一能做的,也只是让源华安分,好让自己的心,不那么难受。


第103章 第九十九章:微尘里,爱与憎(17)
  这种逃避的心态,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逃避就好像系统的防御数据,会将一切对于系统有损害的数据防御或清除,然后重新下载入新的数据模糊去之前的数据。
  雁十三没看见,坐于前排的源华的余光一直都围绕在他身上,当源华看见那个小宫女引诱雁十三时,他手里握着的金镶玉酒杯已经让他捏出了几道不易见的裂痕。
  尽管如此,源华也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他只是死死盯着那个宫女和雁十三,怕是只要两人有什么亲密接触,他当场就能跳起来把两人分开。
  但还没等那个宫女有所行动,一个同样身披战甲,面容冷峻的将领端着酒杯来到了雁十三面前,他对雁十三说:“西江军指挥同知方志毅,敬北疆军文野将军。”说着,就当着雁十三的面将手里的酒一口闷了。
  雁十三下意识起身,将手里的酒也一齐饮尽。
  而这位西江军指挥同知方志毅同志,敬完这杯酒就迈着严谨的步子回了自己的位置。
  雁十三对于方志毅同志莫名其妙的介绍和莫名其妙的敬酒有点摸不着头脑,但他也没有多想,笑着举杯,隔着人流再敬了方志毅一杯酒。
  他也是保家卫国的英雄,值得他尊重。
  雁十三参加过很多次的宫宴,在过去的那些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的记忆中,皆是这般繁华,仿若这世间的人都是像这般的醉生梦死,活在这样的盛世之中。
  繁华盛世也有不少冻死饿殍,硝烟乱世中也不缺荣华富贵。
  但人们都只看到完美的好或极致的坏,他们只愿意以自己的眼光评判标准世间的一切,而“正常人”的标准就是由大众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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