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们才走进大厅, 就觉得她们身上的大衣厚重了,但还没等她们自己动手, 她们身边体贴的绅士就帮她们脱下大衣。
女士们都穿着精致华美、现下最为流行的长裙, 她们露出雪白的肩膀, 丰满的胸脯,拿着酒杯、三三两两地站在一起, 谈论这场值得祝福的婚礼。
艾斯站在大厅的二楼, 他今日穿着一身宝蓝色的礼服, 收起平常吊儿郎当的样子,像是一个知礼的贵族小少爷。
艾斯:“我从来没有见到庄园里这么热闹过。”
安吉莉卡一如既往地站在艾斯身后, 她说道:“是的,巴特索登已经有数十年没有领主在这里举办婚礼了。”
艾斯虽然心里这么期盼过,但他完全没有想到诺依曼子爵会真的再婚,还是在现在。此时此刻,他心里倒有些说不出的滋味。
像是他长久以来担心的事一下子消失了,又像是缺少了目标的茫然无措。
诺依曼子爵的信是寄到不莱梅城的,再由诺欧不莱梅城别墅的管家转寄给安吉莉卡,再等安吉莉卡联系上艾斯,几经辗转,艾斯紧赶慢赶赶回巴特索登的时候,已经是婚礼的前一天了。
诺依曼子爵对艾斯这么晚回来,倒没有什么责怪。
父子两人只是静静地吃了餐晚餐,诺依曼子爵还罕见的和艾斯提了一点他与他母亲的事情,“因为一些原因,当时我与卡洛琳的婚礼很匆忙,没有邀请亲人朋友,甚至没有来得及得到爱德礼男爵的许可。”
卡洛琳夫人的生父是帝都的一位小贵族,爱德礼男爵,卡洛琳也是爱德礼男爵最小的女儿。爱德礼男爵家里子女总多,卡洛琳最开始并没有得到许多重视,但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了惊人的美貌,还有让所有人都喜欢上她的本事。
诺依曼子爵可能是酒喝多了,也可能是马上要走入一段新的婚姻,有些别样的思绪,这天晚上他话少见的有些多,“我们决定结婚的那天,帝都的天已经很晚了,就是在街边讲学的学者都找不到了。但婚礼,只有学者主持,才会被帝国的法律认可。我们一直在帝都的大街上乱走,好不容易,我们遇上了一位原服务于宫廷,给王子讲学的学者。”
“那个时候,先王已经快不行了,帝都的局势很乱,宫廷里的学者也不免受到波及。我和卡洛琳向他诉说了我们的爱情,我们想要结合的心愿,他很感动,破例为我们主持了婚礼。原本,我以为那会是我最幸福的时刻,我人生中唯一的一场婚礼。”
后来,诺依曼子爵再也没有说话,他拿着酒杯,静静望着庄园里的灌木,在初夏的时候,整个庄园都会被红色的玫瑰覆盖。
这是卡洛琳来到巴特索登后,他为了卡洛琳欢喜亲自种下的。玫瑰妖娆美丽,叶柄上却有细小的皮刺,不慎就会扎伤人手。
昨夜,艾斯陪诺依曼子爵待到深夜,他又去亡界见了阿诺德将军,等他今日出门的时候,庄园里已来了不少贵客。
不过现在,庄园门口已经很久没有受邀的贵族进入,婚礼快要开始了。
学者早已站在大厅的最前面,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诺依曼子爵也站在了学者的身边。
诺依曼子爵不同于平时的严肃、不苟言笑,他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亲切的与在场的贵族打招呼。几乎所有的贵族从小耳濡目染,对于这样的场合都是如鱼得水的。
乐队演奏起舒缓的音乐,之前已经关闭的大厅的大门被花童打开。
一个四十岁不到的男子挽着一个头披白纱的妙龄女郎,缓缓步入大厅。虽然新娘的婚纱做得宽松,但还是能看出她的身材区别于现在贵族的审美,肉乎乎的,说不上胖,只是稍显丰腴。
安吉莉卡站在艾斯的身边,轻声道:“挽着新娘的是格拉芙总督,新娘是他的妹妹,今年二十六岁了,听说不是很美丽。”
在三色堇帝国,平民女孩大多16岁结婚,贵族女孩稍晚些,但也就18岁左右。若是遇上爱玩的、家里管得也不甚严格的贵族女孩,20多岁结婚也是有的,但25岁以后,不管怎么说,都是老姑娘了。
艾斯听着学者说下祝福语,诺依曼子爵和他的新娘彼此宣誓,诺依曼子爵慢慢掀开新娘的头纱。在美人遍地的贵族里,新娘的确生得普通,但她眉眼平和,看起来是个温和性子。
也不知道哪里传来一声叹息,相对美艳之名卷席这个威斯特法伦行省的卡洛琳夫人,这位新娘实在太平凡了。有受邀请的客人克制不住心里的失望,叹息出了声。
但这只是婚礼的一个小小的插曲,总的来说,这场婚礼都是温馨而动人的。
艾斯在巴特索登又待了数日,除了在婚礼第二天午餐的时候,诺依曼子爵让艾斯称呼他的新夫人为母亲外,艾斯基本没有见到过巴特索登庄园新的女主人。
艾斯没有称呼新的子爵夫人为母亲,诺依曼子爵也没有强求。
在艾斯准备回不莱梅城时,诺依曼子爵嘱咐他,“艾斯,不要在权利的斗争中过早地站队,除非你遇到了你死亡也想支持的人。”
诺依曼子爵这话说得突然,艾斯不知道诺依曼子爵是指他跟诺欧走得太近的事,还是其它。
艾斯虽然有很多事想问诺依曼子爵,但他有看出诺依曼子爵不想提,只是道:“知道了,父亲。”
马车里装着不少箱子,艾斯少见的骑着马离开了巴特索登。
诺依曼子爵目送着艾斯渐渐离开这个平凡的小村庄,前往远方。
没有人知道,这个少年将来的路,会有多远。
艾斯又往不莱梅城的方向骑了一段路程,就下了马,坐进马车里。
马车上,艾斯悄悄装了两块风系魔晶,外面看不出来,但坐在里面,平稳极了,基本感受不到颠簸。安吉莉卡拿着针,正在给艾斯做衣服,她旁边放着一个木箱子,里面时不时的会有响动声传出来。
艾斯一屁股坐到安吉莉卡对面,把木箱子拿过来,放到腿上。他打开木箱,里面是一只金色的小龙,也是艾斯的龙儿子诺恩。
诺恩看到艾斯把它从木箱里放出来,第一反应就是用龙翼拍艾斯的脸。
艾斯被它扫了一下,看它还要再拍,赶紧双手抓住小金龙的龙翼,“哦,诺恩,乖……”
虽然艾斯是四级亡灵法师,但他剑士的实力只有二级,更何况同等级下,人类的肉体力量远远及不上龙族,没大会功夫,艾斯脸上就被小金龙抓出几道红痕。
只是诺恩爪下还算留情,艾斯的伤口没见血。
安吉莉卡看小金龙好不容易消停下来,赶紧打圆场,“小少爷,诺恩在小木箱里关了半天了,难免有些不高兴。”
艾斯朝安吉莉卡无力道:“它哪里是为了这个啊,它是不高兴我骑马。”
饶是安吉莉卡聪慧过人,也不是很理解诺恩的思维。
艾斯:“就是几个月前,我玩笑的说了一句,以后要当诺恩的龙骑士。哪晓得,诺恩记在心里了。在魔兽森林的时候,它既不让我骑魔兽,也不让我骑马,想让我骑它呢。”
艾斯本来也没发现诺恩的心思的。只是在魔兽森林,有一群3级的犄角牛魔兽误闯进大峡谷,艾斯无聊着,又瞧它们长得高大威猛,想驯服着在魔兽森林溜达着玩,等他与诺恩离开,再把它们放走。
没想到,那天诺恩从天上下来,就看到艾斯骑在一头格外高大的犄角牛魔兽背上,当场就大闹了一场,吓得那群犄角牛魔兽屎尿齐流,臭气熏天,那头被艾斯骑过的头牛一口龙息下去也被烤熟了,成了艾斯和诺恩当天的晚餐。
艾斯那时才知道诺恩的小心思。
艾斯趁着诺恩不注意,悄悄与安吉莉卡吐槽,“等它长大到我能骑了,少说也得千八百年以后吧,我估计那个时候,我坟头上都长草了。”
艾斯还在那边碎碎念,“本来还想靠着诺恩的关系,去龙岛上找头龙,签订了契约,正儿八经当次龙骑士。现在想想,它不使绊子就不错了,哪里会帮忙啊。”
安吉莉卡从不觉得艾斯做错事,但还是委婉地提了一句,“小少爷,你可不能看诺恩小,就乱说话啊。”
艾斯呐呐,“它那个时候才月余大,我哪知道。”
说它该懂事的是你,说它不该懂事的也是你。安吉莉卡不再管艾斯的事,她看着她已经给艾斯做好的衣服的袖子,想着要不要在上面纹些什么。
突然,艾斯打断了安吉莉卡的思路,他问道:“安吉莉卡,我们在巴特索登的几天,他回过村里吗?”
安吉莉卡:“回小少爷,威斯特法伦骑士团训练营比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要早一点开始训练,我们可能刚好错过了。不过,如果我们的消息没错的话,他每个月都会回趟巴特索登村庄。”
虽然艾斯与安吉莉卡都没有说,但他们都知道他们指的“他”是谁。
艾斯:“我给你的那箱魔法药剂都放到他家里了?”
安吉莉卡:“是,整整一年的量,全都放到他家里了。有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团长大人关照着,他家里的老房子没人敢去的。”
对于这件事,艾斯没有再提出什么指示,只是道:“如此就好。”
不莱梅城。
艾斯回到别墅的时候,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已经开始训练一周了。
诺欧对艾斯微微有些不满,“你总算回来了。”
三个月没见了,艾斯与诺欧没有什么生疏,他们伸出手,互相撞了撞拳头,有一种默契同时从心中升起。艾斯道:“家族临时有点事,我写信给罗斯大骑士长告假了的。”
诺欧关心道:“诺依曼家族出什么事了吗?”
艾斯摊了摊手,道:“我父亲娶了一位温柔的新妻子,是威斯特法伦行省总督的妹妹,算事吗?”
诺欧皱了皱眉头,虽然不少有钱的贵族都是独生主义者或者老鳏夫,但诺依曼子爵再婚也不是完全想不到的事,若是新娘出身普通还好,威斯特法伦行省总督的妹妹,这个身份就耐人寻味了,等她有了孩子,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艾斯的继承权。
至于艾斯的母家,爱德礼家族,虽然在帝都,还有个世袭的男爵爵位,但这个家族的风评一向不怎么好,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支持艾斯。
诺欧关切道:“那你……”
艾斯完全没有理解诺欧的担心,只是道:“我不在家,巴特索登附近诺依曼子爵也没有什么朋友,有人陪他也好。”
诺欧知道,艾斯看起来不着调,心里其实比谁都明白,也不多说,只是道:“不管怎么样,你把佐治亚骑士团的审核通过了,才是正事。”
艾斯胡乱点头应了。
但让诺欧没想到的是,艾斯在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第一年已经是他最勤奋的一年。今年,艾斯去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次数竟然连他上一年的一半都没有。
可因为某些原因,这一年,诺欧常常避着艾斯,更无法管他的。
这时,安吉莉卡走进房间,她手上还拿着一盏魔法灯,身后还跟着几位侍女,每个侍女手上都拿着纯银的餐盘,所有餐具上面还雕刻着格林家族的标志,现在是晚餐的时间了。
艾斯看到安吉莉卡,让她们别走进来了,他说道:“把晚餐放到我房间去吧。我等会有点东西要给诺欧。”
诺欧好奇道:“你从魔兽森林还是巴特索登给我带了礼物吗?”
艾斯是准备了东西,但不知道算不算礼物,他说道:“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只是刚好想起来了,等会给你,免得忘了。”
诺欧:“哦。”
诺欧从一个木箱里拿出一件软甲,递给艾斯,“给你的。生日礼物。”
艾斯疑惑道:“这是什么?”
软甲不大,背心式样,看起来是贴身穿的。软甲是黑色的丝线织成,哪怕以艾斯的见多识广,也没有认出这丝线的来历。艾斯用手用力撕了撕,软甲没有一点破损或者抽丝的痕迹,看起来质量不错。
诺欧看着艾斯手里的软甲,道:“这次我回格林城堡,我父亲的旧部听说了黑袍人的事,给我的。艾斯,你也知道,格林家族是以战争晋升的,先祖跟随亚历山大一世征战如今帝国的西面,立下赫赫功劳,后来受封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这件软甲,就是先祖当年穿过的,曾数次救了先祖的性命。”
艾斯突然觉得手上的软甲沉重了许多,他道:“这太珍贵了,我不能收。”
诺欧:“没有关系,这软甲我有两件。”他把外套除去,里面的确穿着一件海蓝色的软甲。
诺欧:“你拿去,让安吉莉卡改成符合你的大小吧。与其让它放在格林家族的储物室里蒙灰,还不如你拿着。如果它有机会能救你一命,哪怕能让你少受些伤,也不算白费了。”
艾斯抱了诺欧一下,“兄弟。”
虽然艾斯与诺欧不是兄弟,但在艾斯心中,他们的关系胜过兄弟,两人之间,说什么话都是多余的。
晚上,艾斯与诺欧在艾斯的房间里用了晚饭,诺欧讲了些他在格林城堡的事,“我下马回到格林城堡的时候,我叔叔就站在城堡的前面,他带着路易斯安那行省东部平原上所有的官员迎接我,所有的人都丢下了正事,就是为了迎接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从骑士团训练营下课,你能想象嘛?”
诺欧的语气不无嘲讽,他当然知道他的叔叔在捧杀他,想让他在格林家族封地官员面前留下自以为是、唯我独尊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