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嘞。花斑立刻精神起来,乖巧地在地上打了个滚,然后起身抖了抖皮毛,仰头讨好似的看向林思阳,仿佛在说:“妖尊大人,我表现得不错吧。”
“乖。”林思阳满意地笑道。
很快,周围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和叫好声,有人甚至丢过来几个铜板,被明眸一一捡了起来,递到林思阳手里。
见大家都看得兴致勃勃,惊奇不已,守门官员摆摆手,笑道:“好了,快进去吧,相信你们的表演一定会很受欢迎。不过,一定要看好它们,绝不能伤人。”
“这个自然,多谢。”进了城门后,林思阳走到一处僻静的笑道,突然停住了,无奈地瞥向身后,懒懒道:“出来吧。”
过了一会儿,才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走出一个黑衣蒙面弯腰驼背的身影。只见他低垂着头,用脚尖磨磨着地面,不敢上前。
“过来。”林思阳对他勾了勾手指。
蒙面人这才一点点蹭过来。
第62章 小别胜新婚
“刺啦——”“刺啦——”蒙面人走路时,两只脚一直磨在地上,几乎没抬离过地面。因为他不敢,怕一抬脚,便忍不住想跳。
他没怎么学过人类走路的样子。
待这蒙面人走上前,林思阳伸手扯开了他脸上的面巾,哼笑一声,道:
“蠢,你以为扮成这样我便认不出你吗?”
蒙面人低着头,咬着唇,委屈地抽了抽鼻子。
他的年纪看上去不大,也就人类十七八岁的样子,却总是含胸驼背,低头看着地面,不敢对上林思阳的眼睛。
“抬起头来。”林思阳似乎很不习惯他如此乖顺畏缩的样子,厉声道。
蒙面人又抽抽鼻子,缓缓抬起了头。
只见他面容苍白,嘴唇发紫,气色极为不好,似乎有什么不治之症,命不长久。
细看的话,他的长相很奇怪,上唇好像是三瓣的,像极了兔子的嘴巴。一双长长的耳朵跟寻常人不同,不是长在脸颊两侧,而是长在头顶,向上竖着。一双眼睛漆黑一片,跟两颗黝黑发亮的黑珍珠一般。
此时,这双眼睛里蓄满了泪水,极力维持着欲落不落的状态。
没人知道,这般楚楚可怜的少年便是曾经追随皓日妖尊的忠诚属下惊魔,是一只修炼了几千年的兔妖,曾杀人无数,凶残暴戾。
他虽走在人群中,穿着人类的衣服,却无比憎恨人类,恨不得人类彻底在这个世上消失。
也就只有在林思阳面前,才会展现出纯良无害的样子。
见他如此,林思阳不得不放缓声音,“记住,太白天不要黑衣蒙面,太引人注目,很容易被周围的人当成歹人。”
察觉有人惊奇地看过来,林思阳设下一道结界,阻隔外界视线,以免惊魔的长相吓到他人。
“是,大人,属下记住了。”惊魔擦了擦眼泪,用力点点头,乖巧的模样好像一个听话的好孩子。
林思阳抬手在惊魔脑门上敲了一下,无奈道:“不是让你留在妖界吗?怎么跟来了?”
林思阳拿着水神仙上的令牌赶到净魔湖,救出了惊魔,将他送回妖界调养。
谁知道他前脚刚离开妖界,惊魔后脚便跟来了,还一路跟到了祥威国。
惊魔努力直起身体,抱拳正色道:“属下是大人的随从,誓要生生世世跟随您,护卫您。”
林思阳哭笑不得,“我去寻心爱之人,又不是去打架,无需护卫。”
一听心爱之人,惊魔的眼神略有些怪异,急声道:“大人,人类大都狡猾阴险,两面三刀,您不应跟他们太过亲近,以免被他们蒙蔽,伤害。”
这么多年过去了,惊魔对人类的憎恨始终不减当年。甚至提到“人类”二字,便咬牙切齿,恨不得食其肉喝其血,大开杀戒。
林思阳自然知道惊魔的顾虑,揉了揉他的脑袋,笑道:“那呆子不同,虽喜欢口是心非,但对我的心意从未变过。”
惊魔恨声道:“他若真心喜欢大人,又为何会离开大人,让大人您如此辛苦的寻找?”
“......”林思阳侧头想了想,道:“你不懂,这是情趣。俗话说,小别胜新婚,找到他之时,便是我最得意之日。”
“得意?”惊魔懒得研究人类的情感,大为不解:为何找人是情趣?找到会得意?
林思阳笑得狡黠,眸中甚至闪过几分邪魅,“因为,能与他大战三百回合。”
“大战......”惊魔突然觉得自己的脸有点烫,心跳也越来越快,他怀疑自己听到了不得了的东西。
想到妖尊大人会跟一个人类......惊魔便很不甘,“大人,您真的那么喜欢他?”
回到妖界后,惊魔曾向蛇无形,虎有威等首领打听过这个叫云昭的男人,只知道他长了一副勾魂摄魄倾绝出众的好相貌,总是令人眼前一亮,移不开眼。
至于性格嘛,好像不太好,脾气暴躁,傲慢无礼,喜欢骂人和踹人,并无什么讨人喜欢之处。
惊魔不明白,妖尊大人为何会喜欢上这么一个人,难道只因为他长得漂亮?可妖界美貌的男男女女也不少啊。
林思阳看了惊魔一眼,笑道:“惊魔,你可知,没有他的相救与照顾,我可能已经死了;没有他的陪伴和引导,我绝不会是现在这样,说不定此时的我还跟从前一样,到处杀人,然后被天神追杀,战斗,逃窜,永无宁日。”
他仰头看向天空,发现太阳已缓缓升起,耀眼的阳光一束束照射着大地,所及之处,一片明亮。
他摊开手掌,接住一缕阳光,看着那光芒在手心跳跃,笑道:“现在这样不好吗,咱们可以跟人类和平相处,共同生活在阳光下。我找到他,你也会找到自己的归宿,开始全新的生活。”
惊魔呆呆地看着林思阳俊美的侧脸,眸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但很快,他便垂下头去,哑声道:“可人类若知道您的身份,必定会对您不利。”
“那又如何?”林思阳冷哼一声,清浅的嗓音中带着一贯的强悍与霸气,“我会让他们有贼心,没贼胆,看着我逍遥快活,却又无可奈何。”
惊魔知道如今的妖尊大人比从前更厉害,更强大,可他还是不希望妖尊大人活得像个,人?
“可是......”惊魔还想说什么,被林思阳打断了。
只听林思阳不耐道:“好了,别可是了,我很忙,没空陪你胡闹,你若想跟便跟着,只一点:不许伤人。”
“大人,您真的答应让我跟着您了?”惊魔突然变了个人似的,几乎跳起来,瞳孔一直兴奋地跳动着,声音大得如惊雷一般。
林思阳揉了揉被他震到的耳朵,突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惊魔就喜欢这么欢快地跳着,毕竟,他是一直兔子啊。
可如今,他的身体已被掏空,还不知能活多久,如今一跳,竟没以前跳得轻快灵活了。
他纵容一笑,“嗯,不过,你要变成人类的样子。这样太过惹眼。”
惊魔低头看了看自己,有些不甘心,“大人,咱们是妖,为何要伪装成人?”
林思阳扯了扯他大于常人的耳朵,笑道:“既如此,你又何必修成人形?”
“......因为大人您修成了人形。”惊魔用只有他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嘀咕着,身体却乖乖转了一圈,完全变成了人类的样子。
身形瘦小娇弱,皮肤苍白如纸,五官清秀明丽,上唇微微翘起,一双眼睛滚圆漆黑,倒映着林思阳的影子。
如今看来,他就是一个娇小可爱,气色不好的病弱美少年,跟普通人类没有任何异样。
林思阳上下打量他一番,点头道:“对嘛,这样多好看。”
惊魔有些局促地捏着衣角,不太习惯自己人类的样子。
林思阳:“好好学学人类走路的样子,不许蹦蹦跳跳,否则,别人会以为你是个智障。”
“......是。”惊魔极力模仿林思阳的步伐。
林思阳缓步在前,突然开口问道:“对了,我刚才的表演怎么样?”
惊魔看了看两人身后又忠心又乖顺的瞎子,心想,大人刚才表演什么了,不是瞎子表演的吗?但他还是点点头道:“大人表演得很棒。”
花斑闻言,很不屑地翻了惊魔一眼,心想:又来个马屁精。
瞎子对此倒是毫不在意,蹭了蹭走在身边的伴侣明眸,向它飞了个不太熟练的媚眼。它刚才看见有个女人向男人抛媚眼呢
明眸抬起一只前爪捂了捂眼睛,好像害羞了。
“嗯,那就好。”林思阳似乎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继续道:“既然很棒,之后的这段日子,咱们便以此为生吧。对了,你可有这方面的才能?”
“......”惊魔有点懵,哪方面的才能?驯兽方面,还是杂耍方面?
林思阳轻易看穿他的疑问,补充道:“驯兽,杂耍都可以。”
惊魔仔细想了想,最后乖乖点头,“有的,我会跳高,无论多高的地方都能跳过去。”
“跳高,这个技能不错。”林思阳先是点点头,后来又摇摇头,“只是,搭台子太过费事,你还会不会其他的?”
惊魔很认真地想了一会儿,乖乖道:“我还会柔术,贴墙术,钻火圈,变戏法。”
“你怎么会这么多?”林思阳惊叹。
“......”惊魔不敢说。其实,这些都是他被关在净魔湖中时,为了躲避闪电和惊雷,被迫学会的。
柔术能让他的身体更灵活,及时躲过一道道惊雷;贴墙术能让他贴在湖中地牢的墙上,这里是死角,雷电劈不到;钻火圈能让他躲过一圈圈有迹可循的闪电;至于变戏法,纯粹是为了打发漫长的囚禁时间......
见他心有余悸,林思阳怎么可能不明白他被关押期间的痛苦和心酸,怜爱地揉了揉他的脑袋,开玩笑道:“不错,咱们以后不愁吃喝了。”
“......”惊魔很想说,大人,属下吃草,到处都是,一直都不愁。不过您放心,属下会努力卖艺,养着您。
林思阳解除结界,在街边找了家铺子,做了一副招牌,上面写着“杂耍”二字,豪迈地扛在肩上。
“大人,您这是......”惊魔看得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妖尊大人这是要做什么?怎么那么像走街串巷卖艺的?不行,霸气的形象跟搞笑的招牌一点都不般配,他受不了啊。
林思阳指了指瞎子等,笑道:“有了这块招牌,人们便不那么怕瞎子它们了。”
惊魔一看,果然如此,人们看到瞎子等三只猛兽时本来很惊慌,但看了“杂耍”的招牌后,立刻不害怕了。
他们知道这三只猛兽已经被驯化,不会轻易伤人。
“大人,还是我来吧。”惊魔伸手便要接过招牌自己扛着。
但林思阳没给他,继续自己扛着,“行了,你那么瘦弱,扛不动。”
惊魔无语凝噎,心中哀嚎:大人,您能不能不要这么接地气?你可是堂堂妖尊啊。
见惊魔捂着胸口,西子捧心一般,花斑凑过来,蹭了蹭他的裤脚,仰头用兽语说道:“惊魔大人,习惯就好,习惯就好。”
两人三兽一路行走,所到之处,接收到无数敌视的视线,当然,大部分都是针对林思阳的。
这种视线很奇怪,像极了“情敌见面,分外眼红”那种。
三头猛兽齐齐不解,心想:妖尊大人是怎么就成你们的情敌了?
第63章 林思阳:我是来参选的
但在看到林思阳肩上的“杂耍”招牌后,敌视的目光纷纷变成了不屑,最后直接无视。
当然,还是有一部分人一直戒备地偷瞄林思阳,怀疑他扛着“杂耍”的招牌是不是幌子。
可见他眼神强势霸气,神情阴郁凶悍,却无人敢上前询问。
林思阳站定,仔细听了一会儿,才知道祥威国的太子要选妃。
所见之人都在议论纷纷,比自己选妃还兴奋。
什么“太子花容月貌,倾国倾城”,什么“太子体带花香,令人心旷神怡”,什么“太子能生育子嗣,为咱们传宗接代”
惊魔痛恨人类,躲得这些人远远的,没听清他们说什么,不解地问道:“太子选妃有何好议论的?”
林思阳侧头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问惊魔道:“你有没有发现一件事?”
惊魔托着下巴,仔细观察很久,恍然大悟道:“所见之人无女子,只有男子。难怪一路走来,总听有人把祥威国叫做男儿国。所以,太子选的都是男妃?这不合理啊,太子应该是男人吧,男人娶男人?”
林思阳:“对啊,就是男人娶男人,因为这太子是百花族人。”
“百花族?”惊魔困惑。
“你在净魔湖多年,可能没听说过,据说是祥威国的守护神凤翔帝君,点百花成人形,助祥威国繁衍生息的。这位太子,应该是百花族的后代,同样具有生儿育女的特质,可繁衍子嗣,因此,人人求嫁。”
“原来是这样。”惊魔看向周围,发现但凡官宦之家,富贾之家,都在打理行装,准备将自家适龄的儿孙送去皇城参与竞选,希望能一举嫁入东宫。
对于祥威国人来说,能嫁给太子是一件天大的幸事,既能绵延子嗣,又能与皇家结亲,一举多得,谁都想赌上一把。
连一些家境贫寒,出身低微的都跃跃欲试,打算去碰碰运气。
据说太子选妃非常严格,容貌气度,人品德行,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武功骑射等等,具在考核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