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大佬他保姆[穿书][穿越重生]——BY:狸滴滴

作者:狸滴滴  录入:07-21
  《穿成大佬他保姆[穿书]》作者:狸滴滴
  文案:
  秋陆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成了某本爽文里的恶毒男配
  给大佬男主兢兢业业当了十年保姆,末了还被按在地上逼着学狗爬、叫爸爸的那种
  但这是他应得的,谁让原主先害男主他妈,又弄死男主他爸,让男主和女主因误会而分离五年
  简而言之,他是男主一路成神的路上最臭最硬的那块绊脚石
  穿书后,秋陆在脑子里预想了一百种让自己死的不那么难看的方式,结果看到大佬男主后
  秋陆:咦?
  眼前这个头发毛绒绒、脸蛋肉乎乎、看起来最多十一岁的小正太,好像也没有那么可怕嘛!
  虽然过不了几年自己就要被他整死,但是,浪的一时是一时!
  于是秋陆真的兢兢业业给幼年的大佬男主当起了保姆,却眼看着画风一路跑偏……
  直到男主再一次打着睡不着的旗号蹭到他这个反派男配床上来的时候,秋陆终于忍不住了,一把推开他熟练的将脑袋埋到自己胸前的动作,怒道:“方霍!你已经是个大孩子了,怎么还这么黏人,我是你妈吗?”
  方霍的大眼睛里迅速蓄起一汪泪:“不是,陆陆是我最喜欢的人。”
  扮猪吃老虎人前狠人后乖的狼人攻(方霍)×看似是个不解风情铁直男其实很软很善良的单纯受(秋陆)
  年下,攻受年龄差四岁
  1V1HE

  小贴士:
  1.本文养成系,时间跨度比较长
  2.每天晚上9:00日更
  3.其他的想到再加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甜文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秋陆,方霍┃配角:道馆一众人,反派┃其它:
  一句话简介:哥哥哥哥哥哥等等我呀
  立意:励志


第1章
  C市是一座沿海的小城市,每到夏天时,那炙人的高温都能让人热的如同浑身泡在水里一般,烦躁又黏腻。
  小六子推开门进来的时候,秋陆正和道馆里其他几个人一起瘫在训练室的木地板上晾肚皮。
  今天中午食堂里有萝卜炖牛肉,这些半大不小的孩子都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食量个顶个的大,闻到味儿个个口水直流,饿虎扑食般的吃了一顿饱的。又是周末,吃完饭懒懒散散的在训练室里活动了一下,大多数人都懒得回宿舍,就干脆在这里睡午觉。
  这是一间篮球场那么大的训练室,看起来就像是舞蹈室又或者是跆拳道馆一类的场所,高高的天花板上是几盏略显刺眼的灯,脚下的木地板有些年头了,上面遍布着各种踩踏或摩擦过的痕迹,房间靠墙的左边是一道一米多高的用来压腿的木制栏杆,上面还雕着稀奇古怪的花纹,给这座场馆平添了几分古朴的意味。
  小六子一进来,看见七七八八歪在地板上的人,小脸顿时气的通红,“嗷”的一声就要往上扑:“我靠!你们居然都在这里偷懒!陆哥,我找你半天找不到!”
  地板上的人发出几声无意义的哼哼唧唧的音节,但是却没人动。
  小六子脱了鞋子“咚咚咚”进来了,几步就走到了秋陆旁边,把他从地板上扯起来,拍拍他脸,“陆哥,陆哥?快醒醒,原叔找你呢!你再不去,一会儿被骂我可不管你啊,话我反正是带到了!”
  秋陆猛的睁开眼睛,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迷迷糊糊的问:“找我?今天是周末呀,要干嘛啊。”
  “我哪知道啊,今天外面来了几个人,他们一来,原叔就把他们请到会客室去了,然后就让我来找你,”小六子小跑过去,把鞋递给他,“快走吧,都等了好一会儿了。”
  秋陆迷迷瞪瞪的答应,“哦,好。”
  走过一群横七竖八的人体时,秋陆的脚踝被一只手给拽住了。他一低头,就对上了敖智明坏笑的眼睛。
  敖智明扯着他脚脖子,笑嘻嘻的道:“陆哥,我猜又有好吃的单独带给你。”
  秋陆嗤笑一声,把脚抽出来,轻轻踹了一脚他肚子,笑骂道:“滚蛋,哪次少了你的?”
  敖智明捂着肚子翻滚了几圈,又把手伸过来抱住:“那我们说好了啊,要是有你得分我一半!”
  小六子看他们还在这里拉拉扯扯,都急了,叫道:“敖志明你怎么就知道吃?”
  敖智明撇撇嘴,放开了手,重新又躺了回去,道:“算了,你走吧。”
  秋陆这才和小六子一起往外走去。
  一边走,秋陆就一边跟他打听来的人是谁。
  小六子年纪还小,没见过什么市面,说起来人,一双眼睛顿时变得又大又亮:“不知道是谁,但是好厉害啊!有三辆车,很气派的车,然后有好几个黑衣人,还有一个人长得很高,很壮,很好看……”
  “行了行了,”眼见着小六子的形容逐渐夸张,秋陆哭笑不得的摆摆手,“照你这么说下去,啥用没有。”
  小六子不服气的鼓了鼓嘴。
  说话间,两人就来到了会客室。
  说是会客室,其实就是一间比其他建筑稍微高大上一点儿的平房,坐落在这所道馆里的一角,是往常调皮了或者惹了事的孩子们挨训的地方,此刻却比平时显得更神秘了一点,因为它的门口有着两个黑衣人在把守,另有一个大约五十来岁的大叔站在一旁。
  大叔一看到秋陆,就迎了上来,道,“小陆,你来了,快进去吧,先生在里面等你呢。”
  秋陆点点头,“梁伯。原叔找我做什么啊?”
  梁伯摇摇头,“这我哪知道呢?先生那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事从来不会事先跟别人说的。”
  说完,就把门打开了,让秋陆一个人进去。梁伯则带着小六子一起走了。
  秋陆无奈,深吸一口气,调整好了面部表情,挂上了一个轻松的笑容。
  在道馆众多孩子里面,他是光顾这间会客室最多的人之一,原因不外乎就是又跟谁家的小孩打架了,或者又弄脏了谁家的车、砸坏了谁家的玻璃等等,秋陆对被传唤过来见怪不怪,却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煞有介事的场面——就连梁伯都不知道到底为的什么了,还有两个门神似的陌生人,实在太过诡异。
  莫非是原朔终于发现他三天一打也照样上房揭瓦,所以要采取些什么极端措施了?
  秋陆心里打鼓,但也不慌不忙,脚步依然轻快。
  一推开门时,秋陆和屋子里面的人,都愣了一愣。
  秋陆愣住的原因是因为,房间里的那名陌生的男人,真的是一个“很有派头”的人,小六子没诓他。
  只见他穿着一身一看就很考究的黑色西装,暗色花纹的领带一丝不苟的贴在衬衫下面,再往上是一张雕塑般棱角分明的面孔,要不是眼睛里面的情绪实在傲慢冷酷的吓人,可以说是一个相当英俊、相当有大佬气质的男人。
  男人见到推开门进来的秋陆时,也几不可见的愣了一愣。
  来人是一个大约十五岁左右的少年,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和浅青色的运动短裤,四肢如同嫩竹子一般细瘦,长了一张婴儿肥未褪的娃娃脸,整个人就像一汪泉水一般清淡、秀弱,偏生两只眼睛透出点灵动的光来。
  这么一个弱不禁风的苗子,就是这儿的“老大”?
  男人眯起眼睛打量了秋陆半晌,皱了皱眉,“原老板,你没有搞错吧?”
  被称作原老板的男人呵呵一笑,朝秋陆招了招手,道,“小陆,过来这里,这是方总,你打个招呼。”
  秋陆乖乖走过去,双脚并拢站好,叫了一声,“方总好。”
  一边叫,他又一边抬起眼睛悄悄的打量这个男人,有点疑惑。
  方总?这称呼怎么听起来有点熟悉?
  被称作方总的男人轻哼了一声,也不搭理秋陆,自顾自的跟原老板说:“算了,我也没时间跟你了解这些鸡毛蒜皮的东西,事情呢,就这么定了,相关的合同和文件,下周我会让我的助理送过来,内容都是我们早就说好的,方霍就在你们这放到十八岁,到时候,他拿着该他的那一部分钱,爱干嘛干嘛去……”
  偌大的房间里面只有他们三人,两个男人慢条斯理的交谈着,秋陆则在旁边竖着耳朵听,一边听,他尘封已久的大脑一边开始重新转动了起来。
  方总……
  方霍……
  合同……
  越是听下去,秋陆的心就一点一点的开始下沉。到了最后,秋陆整个人的表情都渐渐凝固了。
  他怎么忘了!!
  今年,正好就是方霍来到“原氏道馆”的那一年啊!!!
  而眼前这个男人,无疑就是方霍那个爹。
  要是有人能此刻转头看一眼秋陆,就会发现,这个长相颇为清秀的少年表情非常的奇异,有点像被雷劈了,又像遁入了虚空似的,总之非常不正常。
  至于秋陆为什么早就知道今天有一个名叫“方霍”的人要来,并对此有如此大的反应,那还要从头开始说。
  秋陆,本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
  他在三年前,由于一场意外,穿越进了一本他曾经看过的男频小说里,并成为了书中跟自己同名同姓的反派男配秋陆,也就是此刻的他。
  要说这本小说,那真是在某点风靡一时,而秋陆作为一个一般直男有的爱好他也有的直男,理所当然的也看了这篇文。
  这本小说的文笔一般,但通篇描述男主如何从一名不受重视的豪门私生子一路逆袭成为家族话事人,拨开身世迷雾、重重危机的悬疑主线,配上夺取遗产打脸小人迎娶白富美的的苏爽副线,不仅使得众多直男热血沸腾,就连不少女性读者也颇为喜欢。
  秋陆当年躲在被子里面追连载的时候才上初中呢,还是个毛都没长齐的中二热血小男孩,在看到男主将一直陷害他的反派小人秋陆折磨的生不如死时,一边怒吼着叫爽,一边小心肝直颤。
  爽是因为,这个反派实在是大大的坏!
  他不仅间接害的年幼的男主失去父母、整个童年在道馆受尽打压欺凌,又直接导致男主和女主因误会而分离五年、受尽情伤折磨,还多次在男主打怪升级的路上使绊子,简而言之,这个人就是男主一路成神的路上最臭最硬的那块绊脚石!
  小心肝乱颤则是因为,这个反派男配,竟然和自己同名同姓……
  这使得秋陆很是纠结了一阵子。
  于是,他在追完这本小说的连载后,没有再次打开过,毕竟眼看着一个跟自己有着一样名字的人下场凄惨总是心情微妙的。
  直到高中之后的某一天,秋陆闲来无聊,将这本书拿出来重温。
  当时他刚好月考考砸,心情非常不佳,再次重温到这个跟自己同名同姓的反派男配被凌虐致死情节时,不由得心下一阵烦躁,在心里大声腹诽道:凭什么反派就一定是这种下场?我看这秋陆明明也是英俊潇洒一铮铮铁骨的男子汉,怎么就不能给他一个好的归宿了?
  大概是这句话槽点实在太多,老天爷都看不下去,秋陆眼前一阵白光,然后穿书了。


第2章
  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秋陆瘫在床上装死了三天,并用这三天时间弄明白了两点重要信息。
  第一,自己真的进到了书里的世界,变成了那个跟自己同名同姓却最终下场凄惨的的反派男配秋陆。
  秋陆那个郁闷。
  别人穿越,要么穿成人人都爱我的玛丽苏男/女主,要么有一堆金手指加成,而自己却偏偏一脚踏进了这个绕着方霍转的世界……不得不说,在弄明白自己不是男主而是为衬托人而生的男配时,秋陆的那颗中二热血之心就变得凉飕飕的。
  好在,秋陆很快意识了另一点,那就是他穿越过来的时间线,远在原文的故事正式开始之前,他秋陆,现在还是一个十二岁连毛都没长齐的小豆丁而已,而方霍更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里吃奶。
  这个事实让他狠狠的松了一口气。他天生心大,负面的情绪向来维持不了很久,在肚子饿的实在受不住开始咕咕叫的同时也想通了:既来之,则安之。
  抱着这个想法的秋陆,在道馆里面是一过三年。这么一过,就把自己到底是谁给忘到九霄云外了。
  这也不能怪他,实在是道馆里的日子太舒服了。
  秋陆上辈子好歹有个高中学历和智商,用在这个周围都是比他还要小的小豆丁的道馆里,简直是如鱼得水,仿佛猛虎归山,一时间无论是学习还是拳脚功夫他都遥遥领先,再加上他为人乐观开朗又爱说笑,总是一肚子不知道从哪看来的新鲜玩意儿,把一群小兔崽子唬的一愣一愣的,是个人都尊称他一声哥。
  令人得意忘形的时光飞驰而过,终于到了今天,故事正式开始。
  方氏集团的老董事长年迈,众子女夺权愈演愈烈。方正信作为老大,却有一个被其他兄弟姐妹抓住的把柄,那就是他有一个多年以前一夜风流留下的错误的私生子。他把这个孩子和孩子妈藏了十几年,现在却眼看着要藏不住了,因此想了个法子,将儿子送到了这座偏僻的小城里,一个退伍特种兵开的“托儿所”里来,一年给他两百万,让他帮他把儿子养大成人,成人后,还有一笔遗产可以继承,长大后随他做什么都行,除了认祖归宗。
  简而言之,一个很标准的美强惨大男主身世背景。
  而那位退伍特种兵,也就是秋陆称呼的“原叔”,大名叫原朔。原朔在退伍之后先是做了几年生意,攒了一笔本金,又回到了老家C市,开了这家“原氏道馆”。据说是为了圆他某位多年好友的遗志,可惜这一点在书中并未赘述,秋陆也不知道那位好友姓甚名谁、和原朔究竟有什么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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