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澹愣了愣,旋即笑道:“大概……还有十年吧。”
“十年?也够了。”张玉凉好像松了口气,“我会尽量比你活得久一些,这样,你就不必承受失去我的痛苦。当然了,我也不会让你等我太久,你放心吧。”
程澹哭笑不得。
这有什么可放心的,真想让他放心,不是应该说好好活着、长命百岁之类的话吗?
不过,这种话倒也符合张玉凉的性格,他一向很看得开。
……
时明帝这一卷,张玉凉花了整整半年才写完初稿,字数超出太.祖卷两倍还多,足足有三十万字。
倒不是时明帝的生平里真有这么多可以载入史册的大事,而是时明帝在位期间,值得写的人事物太多了。宫帏秘事、朝廷重臣、江湖轶闻、市井奇才……每个部分都能单独成卷,内容之丰富远超他的想象,以至于花了半年时间,他也才完成初稿。
这就是生在当代的好处了,因为活在这个时代,所以什么事都知道一点,不缺素材。
将初稿前十章的点校做完,张玉凉放下笔,起身舒展了一下手脚,走出房间休息。
转眼又是十月深秋,云天低阔,枫红叶落,园中一派萧索之景。
程澹和篷歌坐在树下,一人拿着新出的话本《我在宫中的日子》看得津津有味,一人捧着绣绷在给用来做香囊的绣品锁边,顺便和前者讨论《我在宫中的日子》的剧情。
这部话本的大名张玉凉也有耳闻,据说作者是一位放归宫女,她用第一人称和流水账文风详细描写了后宫生活,里面不少情节都有原型,写得很真实。
话本还在连载中,目前写到了第三卷 ,一卷十余万字,读者甚众。程澹和篷歌很喜欢这部话本,连扶子缘也断断续续看了一些,给出了很高的评价。张玉凉若不是要修书,现在应该也是追更大军的一员。
他是学者,但闲书也看了不少。
张玉凉走到树下,坐在程澹与篷歌中间。身前的矮几上有刚泡好的热茶,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捧在手里,左看看右看看,倚着程澹笑道:“团团,你看完了吗?”
程澹头也不抬地说:“早就看完了,这不是新书没出在重温吗……你把时明帝卷写完了?”
意识到自己身边也有个大佬,程澹抬头目光灼灼地盯着张玉凉。
张玉凉莞尔:“完成了初稿,刚校好前十章。想看?”
程澹点点头。
“看可以,不过,你得给我读《我在宫中的日子》。”张玉凉竖起一根手指,正色道:“读一章换十章,成稿。”
程澹一把抓住他的手腕:“成交!”
说完,他翻出《我在宫中的日子》第一卷 ,从头读起。
“三月初九,晴,进宫第一日。”
“我家世不好,出身贫微,又不如同批秀女们漂亮,只封了个从八品宝林,住在李昭仪宫里。
李昭仪是个冷美人,面冷心热,酷爱投壶,平时最喜欢的消遣就是在面前摆一排水缸……水壶,投哪儿指哪儿,随缘投掷。
人是好人,可惜不会说话,请安时夸皇后娘娘的新衣颜色喜庆,是五彩斑斓的红,聊天鬼才。
我进宫第一天拉我打牌,四个牡丹牌拆成两对打,纯属喝多了。”
翻过一页,程澹继续读:“三月二十,晴。
隔壁宫住的是元妃,甜食爱好者,喝杯牛奶加三罐糖,恨不得生成一只活在糖罐里的蚂蚁。
早上起来牙疼得在床上打滚,找御医看完牙就找我过去吃她从宫外买回来的十倍甜度的蜂蜜酥。我吃一口喝三杯水,她忍着牙疼一个人吃掉两盒。
晚上,牙疼得在床上打滚。
李昭仪曰:该。”
再翻过一页:“三月二十九,微雨。
今天是陛下生辰,各宫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宫里的习惯是礼轻情意重,意思是给陛下的贺礼不需要多名贵,只要是自己做的,尽到心意即可。
于是李昭仪亲手写了一幅狂草作为贺礼,陛下看了微微一笑,说她的字有狂士,尤其是“天”字写得极有气势,李昭仪纠正说那个字是“千”;元妃做了一盒十五倍甜度的杏花糕,陛下就着醋和酱油勉强吃了半块,夸她手艺又进步了,我听着觉得很不真诚,但元妃好像当真了;最别致的礼物莫过于白昭容的那份,她送了一碗醒酒药,八百里开外熏我一跟头,闻一口精神百倍,李昭仪悄悄告诉我里面黄莲加多了。
不过那碗醒酒药的确有效,陛下靠着它一人战一群,放倒了所以敬酒的宗亲重臣。”
第一 章就这么点内容,程澹很快便读完了。
张玉凉和篷歌边听边笑,笑完了张玉凉说:“醒酒药这篇是真事,有一年父皇生辰,怕自己醉倒在各位皇叔和臣子们之前,所以让母后熬了一碗以黄莲为主材料的醒酒汤。那天晚上,父皇喝两杯酒就闻一闻醒酒汤的味道,靠着那个味儿喝倒了在场所有人。这件事应该就是第三节 的原型。”
“真有这事?”程澹惊讶地瞪大眼。
他还以为有原型只是作者的宣传手段。
“是啊。”张玉凉摸摸他的头,笑道:“前十章的成稿我放在桌上,你去拿吧。”
程澹眼睛一亮,放下书欢天喜地地跑进房间拿稿子去了。
第115章 史书有云
张玉凉在校对时明帝卷的初稿,程澹倚在他身上一边磕瓜子一边看《我在宫中的日子》最新卷。不远处烧着火盆,屋子里暖融融的,被午后的阳光渲染出慵懒的氛围。
人在极度温暖的环境里会产生困意,但程澹不会,不仅因为他是只猫,也因为他正在看的书太有趣了,他光顾着笑和吐槽,根本困不起来。
“玉凉玉凉,你写完时明帝卷后一定要根据这书和你对宫廷的了解再出一部匿名野史,或者直接写成话本也可以,一定会流传很久的!说不定到了后世,你写的史书会是学子们的必备篇目,而这部话本则是杂文小说里的传世精品,还会被人翻来覆去地研读呢!”
程澹说得兴高采烈,眼睛都在放光,激动得瓜子壳洒出来了也没发现。
张玉凉宠溺地笑着,为他拂落掉在身上的瓜子壳,又给他盛了一碗温在炉上的冰糖燕窝羹:“你想看我便给你写,会不会成为传世精品,流传千古都不重要,你看得开心就好。”
这话土甜土甜的,是熟悉的张氏情话!
程澹嘿嘿一笑,玩心大起,抱着张玉凉的手臂说:“其实你可以多写几部,写成一个时国系列。宫廷生活来个上中下,市井生活来个一二三,江湖生活来个甲乙丙,写完之后再出一部总集,就叫《时国沙雕记事录》!”
“沙雕……是何意?”张玉凉顺手一揽,将他整个抱进怀里。
程澹拱了拱,在他臂弯间找个舒服的姿势靠好,磕着瓜子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沙雕就是有趣、使人快乐、令人心情愉悦的意思。”
“这样啊……”张玉凉恍然大悟,笑眯眯地捏着他的耳垂道:“那于我而言,你便是世间最大的沙雕了。”
闻言,程澹差点笑出声,虽然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不过听到“沙雕”二字如此正经严肃地从张玉凉口中说出还是特别好笑。
他憋着笑点头说:“对对,在我心里,你也是世上最大的沙雕。对了,你修书时若需要用到这个词,记得把意思标上,否则别人很可能会看不懂哦。”
“我知道。”张玉凉舀起一勺燕窝送到程澹嘴边,“来,张嘴——”程澹“啊呜”一口吃掉,下一刻,张玉凉低头亲了下来。
这是他们此世的第一个吻,也是捅破最后一层窗户纸的媒介。
……
答应程澹的事张玉凉从未食言,说写话本第二天就开始动笔列细纲,上午校对和修改时明帝卷,下午做话本写作之前的准备工作,晚上再听程澹念《我在宫中的日子》,闲散的生活一时变得充实无比。
这天傍晚,篷歌说晚上要做酸笋火腿汤,程澹和张玉凉便坐在长廊下帮她剥笋。
原本用来读书写字喝茶下棋的矮几现在变成了砧板,左边放着一大篮子的冬笋,右边放着用来盛放笋壳的小木筐,中间则是两人低伏的头。
剥冬笋说着简单,实际操作起来还是有些困难的。
首先要切掉根部,再用刀划开笋皮,一点点将厚厚的笋壳剥下。冬笋的笋壳有点硬,一不小心就可能割伤自己。程澹有前几世的经验动作还算娴熟,但张玉凉依然延续了他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设,三颗笋还没剥完手上已经多了好几道划伤,虽然不深也没有流血,但摸着还是有浅浅的刺痛感。
“你这辈子基本算是告别厨艺了。”当张玉凉再一次被笋皮划伤手指,程澹无奈地放下剥到一半的冬笋,握住他的手,“你晚上还要写话本,别剥了,再剥下去你连笔都拿不了了。”
张玉凉笑道:“那我帮你把剩下的笋皮割开好了,这个不会伤手。”
程澹想了想,点头:“也行。”
于是张玉凉的工作从剥笋变成了割开笋皮,因为每根笋只需要划一刀,他很快就割完了所有的笋,转而拿起本书倚在桌边看了起来。
程澹瞟了一眼他手里的书,手上动作不停:“最近京中新出了不少话本,写的都挺不错的。”
“是啊,几乎都是受《我在宫里的日子》大卖的影响。”张玉凉看书的速度很快,一目十行,转眼就翻了两页,“人们总是喜欢跟风,不过这么多跟风之作中也不乏精品,最重要的是,这些话本的出现,给百姓和权贵们都提供了一个不错的消遣方式。”
听到这话,程澹忽然有些触动。
跟风啊,这应该是人类的共性吧。只要某一样东西证明了它的价值,就会有无数人争相追捧,重复创造。
《我在宫中的日子》本质上只是一篇流水账甜文,之所以大卖是因为之前从来没有过类似的内容的话本出现,是新颖的角度和有趣的剧情造就了它的大火,而它的大火又导致跟风作品的大批涌现。
跟风并不是全然不好,还要看跟的风是什么。至少现在这些跟风之作放到后世会变成研究时国这个时期的风土人情的重要史料,而且有不少话本确实写得不错。
程澹最近都在看张玉凉写的时国史,一直没时间看新出的话本,现在见张玉凉在看,索性拿着笋坐到张玉凉身边:“你在看什么?我也想看。”
张玉凉翻过封面看了看:“《红团扇》,写的是一个书生与一把团扇谈情说爱的故事。”
“……跟什么谈情说爱?”程澹挑起一边眉毛。
“团扇。难以置信吧?我一开始也觉得奇怪,但这篇写的很有趣。”张玉凉笑眯眯地道,“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的话本大多写的都是人与妖、与仙人、与花草树木、鸟兽虫鱼相爱的故事,多数还写得格局小,内容单薄,若非《我在宫中的日子》出现,他们恐怕还走不出这个怪圈。”
顿了顿,他翻回第一页:“这篇是旧瓶装新酒,除了其中一个主要角色不是人,其他的剧情都很新颖。你剥笋吧,我给你念第一 章 。”
“好的好的!”程澹噌一下坐直,剥笋的动作也加快几分。
张玉凉笑着捏捏他的脸,慢悠悠地念了起来。
不远处,篷歌叹了口气,假装看不到这对剥个笋都能黏到一起的糯米糍精。
……
夜间,张玉凉坐在书桌后写话本。
两边窗户大开,凉风吹得烛光轻摆,明明灭灭,为他笔下创作的剧情添了几分幽深曲折的意境。
程澹披着毛领披风端着两碗药小碎步走进房间,接近桌前时脚步倏的慢下,把其中一碗轻轻放到张玉凉手边。浓郁的药味在屋子里弥漫开来,苦涩又突兀,冷不防打断了张玉凉的思路。
“这是什么?”张玉凉捂住鼻子,眉头嫌弃地皱起。
程澹正要回答,忽然鼻尖发痒,连忙别过头打了个喷嚏。
“怎么了?着凉了吗?”张玉凉忙放下笔,倾身去探他的额头,“好像是有点发烫。”
“没事没事,就是吹了点风,你看篷歌给我也熬了药,我喝了发发汗就好了。”走到张玉凉身旁坐下,程澹笑嘻嘻地端起另一碗药喝了一口,药汤刚入口脸上的笑容就扭曲了,“好苦!”
张玉凉猝不及防地被他的表情逗笑了,但下一刻就被他踹了一脚,赶紧收了笑声,老老实实也双手捧起自己的药。
程澹白他一眼,跟他解释了这两碗药的来由。
药是篷歌熬的,一碗是张玉凉的补药,据说是太医新开的药方,非常滋补,除了苦一点没有别的缺点。另一碗是给程澹的,这几天气温降的厉害,他吹了风有些着凉,这是治风寒的。
“唉,你说咱俩造的什么孽,别人晚上都是赏雪喝酒吃太平锅,我们却只能相对喝药,篷歌还不让我吃糖。”程澹撇了撇嘴,忍着反胃强行一口气灌了半碗,喝完忍不住又打了两个喷嚏。
见状,张玉凉单手端着药,起身关上了窗户,又走回他身边。
“倒也不是不能吃糖,只是不能多吃。”张玉凉说着,拉开书桌底下的暗格,从中取出一只白玉盒。
玉盒只有巴掌大小,打开一看,里面装着十几颗金澄澄的……蜜饯。
“这是……”程澹惊讶地眨眨眼。
“宫廷御厨做的蜜饯,我亲自尝过的所有蜜饯里最好吃的一种。这些是我上次进宫时带出来的,每回喝完补药之后我都会偷偷吃两颗冲掉苦味。”张玉凉眼底漾起狡黠的笑意,“来,你把碗里的药喝完,我分你两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