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男配成为首富后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不辞金盏

作者:不辞金盏  录入:07-27

  舒子宁天生狼子野心,从进舒家第一天起,就开始觊觎这偌大的家业。这些年他跟在舒子安屁股后面,撺掇着舒子安干了不少脑残的事,而且每次都能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是个不可小觑的人物。
  从刚才对方眼里一闪而过的讥笑,江森就能确定这事起码有他一半功劳。
  不过他为什么针对自己,就不知道了。应该不可能是为了莫航宇,此时,他俩的交集不算深,还达不到让舒子宁耍手段的地步。
  江森懒得与一个注定会被灭掉的炮灰计较,扭头说了一声:“凌霄,走吧。”
  “你走什么走?你是心虚了是吧。不行,你今天不能走!你得保证不再找小宇的麻烦才行!”
  被拦住去路,江森无奈停下,对舒子安说:“你认真看看我。”
  “看……看看你?切,你有什么好看的?”
  “我没什么好看的么?你仔细看。”江森嘴角微扬。
  舒子安这才认真打量对方。
  头发,很浓密。额头,很饱满。眼睛,很明亮。鼻子,很挺拔。嘴唇,不薄不厚。
  组合到一起,额,还挺好看的。
  不对,是很好看。
  江森眼中笑意带着疑惑,舒子安不自在的后退了半步,磕磕巴巴的说:“是,是很好看的。”
  “嗯,你说的对。”
  说着,迈着大长腿,三两步出了大厅的门。
  舒子安愣怔了半晌:“我刚刚是为什么堵着他来着?”
  舒子宁动了动手臂,说“子安,咱们也回去吧。”
  “哦,回吧。”
  江森和凌霄先是一前一后走着,江森可刻意走的慢了些,让凌霄跟上。
  “有什么你就问吧?”
  凌霄眉头紧锁:“刚刚,你是在干什么?为什么要让舒子安他看……看你好不好看?”
  “因为他是个颜控,某些时候,颜值也是一种手段。”江森停下脚步,打量了一下凌霄,点点头,“嗯,你就很好看。”
  什,什么意思?
  这是在夸我,还是在告白?我的脸就这么让他喜欢吗?
  可惜江森没让他回答,率先转过头。
  他松了口气,应该只是赞美吧。堂堂一公司总裁,如果被拒绝,肯定也下不来台,估计不敢轻易表白,只能暗示一下。
  “叮一”
  凌霄正要往前走,手机来了微信信息提示音。
  【余枫:图片/图片/图片】
  他点开来看,是他在会场的背影照,以及会场人走后,他站在江森身后的照片。
  前两张照片只有背影,后一张照片拍到了他整张脸,想抵赖都抵赖不了。
  凌霄抬眼看去,并没有发现余枫所在。
  【余枫:霄哥,出会场大门右拐一百五十米新茶色奶茶店见,否则,你的照片将会出现在很多地方/威胁】
  “江森!”
  江森?江森脚步一顿。
  他多久没有听过他的本名了?
  “江森,我有点事,要出门一趟,半个小时后回来。”凌霄估摸着时间。
  原来不是他的幻听,真的是江森这两个字,竟然出自助理之口。
  难道他……
  “你为什么叫我江森?”
  “不是你说,叫名字就行。”凌霄诧异。
  “不是,我是江申,你为什么叫我江森?”
  “没错,就是江森。”
  凌霄的语气很笃定,但江森确定他不认识自己这个穿书人。看来,只是口音罢了。
  江森收回探寻的目光:“你以后就叫我江森吧,我喜欢听。”
  毕竟是我的本名,可能是我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他暗暗想。
  凌霄点点头。
  他爸喜欢他妈,他妈放个屁他爸都能觉得是香的,推爸及森,江森肯定也是怎么都喜欢自己的。
  哎,有点头疼。
  刚好去找余枫取取经,看如何拒绝一个对自己疯狂迷恋的人。
  这个点,奶茶店门口竟然冷冷清清,空无一人。
  江森走进去,果然看到余枫正大辣辣坐在沙发上。
  见他来了,将点好的乌龙茶推到对面,“霄哥,你什么时候变成凌助理了?快,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作者有话要说:凌霄:我放个屁你都喜欢
  江森:你放屁感谢在2020-05-2320:32:32~2020-05-2419:53:0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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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挑菜
  既然打定主意要寻求帮助,倒没什么可隐瞒的,凌霄便一五一十的将这段时间发生的所有事情都说了。
  余枫全程听的目瞪口呆:“霄哥,你这是玩卧底游戏?”
  凌霄想了想:“算是吧,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江森对你一往情深?马上就要跟你告白?”
  凌霄重重点了点头:“没错,怎么拒绝他,这是我最头疼的问题。”
  “等等,那个,霄哥啊,我听你描述,感觉人家不像是喜欢你啊。”余枫面带为难的说。
  “不可能。”凌霄喝了一小口茶,又“呸”“呸”“呸”吐出来,“是凉的?凉的伤胃,给我换热的。”
  得,忘了还是个养生祖宗!
  余枫克制的翻了个白眼,冲着门外吩咐服务员:“麻烦了,要一杯热的乌龙茶。”
  听到服务员一声“好的,马上就来”的回复,凌霄才又接着说下去。
  “他表现的还不明显吗?破格录用没有学历的我,给我买价值不菲的衣服和鞋,专门绕路送我回家、接我上班,走哪里都带着我,连参加拍卖会都带着我,从来都是对我温柔的,我跟你说,他对他弟弟都没对我好。”
  您还是那个惜字如金的霄哥吗?
  听起来,好像也就这么点顺水人情,怎么就被霄哥串成了一个求而不得的爱情故事?
  不过他不敢问。
  他挠了挠头,状似纠结道:“这样说来,好像是有点。”
  “不是有点,是有很多。”凌霄一本正经的纠正道。
  “可是,你想怎么办?人家不是还没跟你表白吗?”
  “你懂什么?等他表白就晚了,他这么执着的人,到时候一定非我不嫁。你知道的,我的性取向。”
  “嗯。”余枫点点头,一想问题不对,又皱眉,“霄哥等等,什么我知道你的性取向?你的性取向我怎么知道?你这么多年来连个恋爱都没谈过,凡是有女生表白你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拒绝,要我说,我如果知道,那也是你喜欢的其实是男生,这些年才会对女的不假辞色。”
  余枫颇为激动,差点打翻了服务员送过来的乌龙茶。
  服务员长的挺漂亮,但好像懂的太多了,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挤弄了好几回,好像看透了一切。
  偏偏当事人一点也没觉得有啥,一向板着身子坐的他居然开始一手托着下巴:“你这么说,好像也有一定的道理。”
  余枫绝倒,他很想知道这几个月凌霄到底经历了什么,怎么把一个正经到不行的人变成了这样。
  余枫眼睛滴溜溜的转:“所以,你想怎么拒绝他呢?直接说我不喜欢你?”
  “不行,这样太直接了。如果能这么直接,我找你干嘛?吃饱了撑的吗?”
  凌霄看他的眼神仿佛看傻子一般,余枫差点气个仰倒,但为了他的八卦大业,他可以忍,忍出个王八。
  “那你可以送个礼物给他,不如就送双运动鞋,最近morer有一款兄弟品牌,只要送给他,他就知道你只把他当兄弟了。”
  “这,这不太好吧?”
  “这有什么不好?你不是说他送了你西装?买双鞋作为回礼有什么不行的?”
  凌霄也说不清哪里不好,反正就是直觉不太好。
  如果真的买那双鞋,是不是代表,两个人就是朋友了?永远的朋友那种?
  突然,他想到了什么,眼睛都亮了:“这个真不好。”
  “怎么不好?”
  “我在他眼里是个穷人,怎么可能买得起morer?”
  “这也是。那,你不如在他面前讨论哪个漂亮女明星,说你喜欢那个类型的。他看你性取向是女的,必定不能够继续纠缠你了。”余枫一拍大腿,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主意妙,却见凌霄面露难色。
  “他……也没纠缠我。这样会不会伤害到他?”
  艹,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霄哥什么时候变得婆婆妈妈了?
  “我说……”
  “等等,我看个短信。”
  凌霄打开手机,打开扫了眼,两秒钟后,关掉手机,脸色再没有刚刚的为难:你看,他连半个小时都离不开我,要等我一起回去吃饭。”
  余枫:“……”
  这隐隐透露出的炫耀感是怎么回事?
  他灵机一动:“这样吧,我跟你一起去见他,亲自见着他,才能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帮你拒绝他。”
  凌霄狐疑的看了他一眼,半晌,才说:“那好吧。”
  三人约在附近的一家隐私极好的酒楼,服务员引着余枫和凌霄进了事先预定好的包间,一进门,江森已经坐在一旁的沙发上。
  见到他们,江森站起身,伸出手,面上是无可挑剔的标准谈生意般的微笑:“余先生,幸会,凌霄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请自便。”
  余枫面上客气,暗暗在心中点了点头,这江申,果然与新闻中报道的不太一样,一看就是条浸淫在人群许久的年轻老狐狸。
  不过,他倒是对江申印象极好。美人自古以来就是会得到许多优待的,他人长的比霄哥还好看,待人接物不卑不亢,也挑不出丁点毛病,笑起来让人如沐春风,他想,应该没人不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
  在余枫打量江森的同时,江森也在打量着对方。一身剪裁良好、价值不菲的西装,一双定制皮鞋,领带是奢侈品牌,袖扣都能上五位数。
  跟之前来面试穿着打补丁西服的凌霄格格不入。
  况且看他打扮,也是来参加拍卖会的,家世只怕不是一般。
  不过他没有多问,这样反倒更加印证了他的猜测。凌霄之前定然家境不错,才能和这等人物交朋友。
  三人坐定,服务员拿着菜单走进来。点了几个菜,又走出去。
  这是个私房菜馆,面积非常大,包间很多,保密性极好,虽然预定的人很多,但江家与这私房菜馆的老板有些合作,因此老板提前给留了包间。
  三人才说了几句话,服务员就又敲响了房门,进来上菜。
  四菜一个汤,都是家常菜,分量不多,应该是刚好够三个人,看来作为凌霄的朋友,也知道他不浪费食物的品质。
  几样菜都用的是上好的食材,专门请了江淮名厨,烹饪出来倒是很可口。
  江森最喜欢那道竹笋煨腊排骨,闻着就香飘四溢,跟他之前在原来的世界吃的很像。
  鲜嫩的青笋,红红的腊排骨已经将汤熬的白白的,上面浮着的一层绿色给这道浓汤提供了生命力。
  可惜那末生命的绿色却是香菜,让他望而却步,几次筷子要伸过去又缩了回来。
  余枫也吃的很香,这会儿已经十二点半,已经晚于他平时吃饭的点,方才喝的山楂茶又开胃,他便更饿了。
  况且,这几天跟着他的陈依依为了减肥保持身材,每次拉着他去吃草,本着怜香惜玉的心思,他也忍着,可嘴里都淡出鸟来了。这会儿好不容易能吃顿有滋味儿的,真是让人浑身舒畅。
  他大口喝完一口汤,满足的叹了口气。
  正要抬头问问霄哥的“老板”,就见霄哥舀了一碗竹笋煨排骨,放在自己面前,拿了一个小碗,将汤里的香菜一颗颗挑进小碗里。
  此时已经一碗汤里的香菜已经挑的连根毛都不剩了,凌霄把汤推到他“老板”面前,自己香喷喷的吃那一小碗香菜。
  余枫:“……”
  妖孽,还我霄哥!
  作者有话要说:余枫:妖孽,还我霄哥!
  江森:我就是个穿书的,不是什么妖孽


第41章 项目
  凌霄,一个龟毛直男癌,看到别人挑食不一脚将人踢出去就算好的了,还能一个菜叶子一个菜叶子的帮人挑菜?
  余枫迷惑了。
  “你……你们?”
  江森自然的端起没有香菜的竹笋煨排骨,满足的喝了一口,果然美味,和他之前喝的分毫不差。看来写小说的作者口味和他一样,总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他抬头,见凌霄朋友的目光在他二人之间来回逡巡,便解释道:“我从小便不吃香菜,凌霄习惯好,不浪费食物,帮我挑出来。”
  凌霄眼睛都没抬,只在一旁赞同点头,手中的动作一点没停。
  余枫:“……哦。”
  重点是这个吗?重点明明是凌霄居然不逼着一个挑食的人硬吃下去,反而帮忙挑出来,还不嫌弃地自己吃?
  还记得当年,他的挑食,应良东的挑食,甚至应良东他爸的挑食,哪个不是凌霄治好的?
  不仅用眼神监督他们,鄙视他们,凌迟他们,最无耻的是,不知在哪儿找了几个幼儿园小朋友,一到他们吃饭,就见缝插针的背《悯农》,直到他们害臊地自动把食物全部吃下去为止。
  妈的,双标狗!
  还人家暗恋他,分明是他暗恋人家,到我这炫耀喂狗粮来着。
  还是太年轻啊。余枫替自己抹了一把辛酸泪,需要一碗竹笋煨腊排骨才能勉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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