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昭要救一个人,当然不按基本法走,余欣的样子一看就是被人掠夺或者是借走了某种东西才会如此,他要做的,就是拿自己的功德先将人稳住。
这种方法,普通人还真做不到,毕竟谁也不会像谭昭这样功德多到论斤算的。
在所有人诧异的眼神下,余欣的心电图……缓缓有了波动。
医生一见,正准备喊人抢救呢,他就见这位大师居然掏出了银针,那动作快得他眼睛根本看不过来,等到人停下来,银针已经插在病人身上开始微微地颤抖了。
我擦!这是陆总哪里请来的高人啊!
谭昭将人精魂锁在体内后,立刻转头问陆总:“认识靠谱的大师不,赶紧找人来破局。”
陆总:“……你算吗?”
“不算,我这个治标不治本,我对命理机缘一窍不通。”
“她被人借运了。”
程家父子俩这话,几乎是前后发声,陆总今天简直是三观反复刷新中:“借运?”
程衍八岁的小孩,此刻却肃着张脸指着病床上被扎成刺猬的余欣道:“她身上的气运被人借走了,有借无还那种,要想救她,需要把她被人借走的气运要回来。”
听说过欠债还钱的,还真没听说过还运气的。
“怎么要回来?”
要不是看在陆扬给他递纸巾的面上,程衍根本不会开这个口,但开口之后他就发现自己现在并没有处理此事的能力,说与不说没有任何的分别。
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亲生父亲……似乎比他想象的还要厉害一些。
“很简单,找到借运的媒介,反向抽取回来,然后毁掉它就行了。”
这说得简单,做起来可是让人摸不着头脑啊。
“借运借命,媒介肯定是时常相伴的东西,而且必须跟她有接触才行。”
这么一说,范围就小了很多,余欣出车祸后,身上的饰品和其他东西都不再佩戴,除了结婚戒指。
“戒指!”
程衍提示得这么明显,陆总不可能想不到。
余欣已经非常瘦了,原本合适的戒指已经松垮,陆总非常轻易就将戒指从无名指取下来,几乎是拿在手里的一刹那,他就发现……这根本不是他买给老婆的结婚戒指!
“这些是什么?”
戒圈内很小,但刻了密密麻麻的符文,陆总只看了两眼就觉得两眼发晕。
谭昭一见,立刻拿过人手里的戒指,哎,也是奇了怪了,这戒指到了他的手里,忽然发出了“呲呲呲——”的声音,就像是他的掌心温度过高,烧热的铁迅速入水的声音。
甚至伴随着这个声音,还有股浓烈的恶臭味散发开来,真的非常臭,谭昭瞬间就屏蔽了自己的嗅觉,就在他准备将戒指放下时,躺在病床上的余欣忽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了起来。
其实当初余欣出车祸,并没有大伤,可就是躺在病床上醒不过来,陆总请了很多高明的大夫都找不出原因,早知道不是科学能解决的事,他早就托人请大师了。
余欣的脸色恢复到有些血色时,戒指终于承受不来“高温”,“叮——”地一声,应声碎成了两半。
谭昭低头,对上程衍带着诧异的眼睛:“如果我说我什么都没干,你信吗?”
第100章 鬼见不愁(六)
程衍上辈子曾经听过这样一个传闻, 说是只要拥有足够多的功德,就能辟万邪驱百鬼,无往而不利。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件事情, 上辈子的程司没有找到他,或许正是因为这一身功德惹的祸事。
他忽然有些懊恼, 上辈子他不该只听到消息就离开梧桐市的。只是不管因为什么, 这辈子的程司躲过了死劫,作为血缘亲人, 他算不到程司的命, 也不知这劫是暂时避过还是跨过去了。
或许, 他应该找个法子替程司把功德遮掩起来,普通小鬼当然惧怕有功德之人,但鬼王可是以功德之人为食的。
“嗯, 我当然相信爸爸。”
谭昭闻言,立刻伸手rua了一把儿子的头:“好儿子!”
陆氏父子&围观吃瓜医护人员:……反正我们不信。
戒指在谭昭指间一碾,立刻成为了一抹黑灰, 这种感觉他非常熟悉,乃是符纸燃尽的灰烬, 看来这戒指是被人用了障眼法才能不被人发现的。
谭昭看向病床上的余欣, 此刻的她已经不再是形神将陨的模样,他到旁边的水龙头上将手上的灰烬冲洗干净, 将手擦干后,这才返身将余欣身上的银针尽数取了下来。
而就在最后一根嬴银针取下没多久, 病床上的余欣居然醒了过来。
医生:!!!
陆总激动得手都在颤抖, 倒是旁边还挂着泪痕的陆扬反应快,一下就冲到病床前,告起了爸爸的黑小状:“呜呜呜呜, 妈妈!爸爸他欺负扬扬!还不让扬扬来见你!呜呜呜呜!”
刚醒来但其实一直能感知到外界的余欣:……
这个时刻,显然其他人是多余的,只不过因为戒指的莫名燃烧,这个房间充斥着一股莫名的臭味,就算是“久别重逢”,也遭不住啊。
很快换到顶层病房,一家三口哭了一场后,陆总很快就恢复了总裁该有的冷静,在得知这种借运术会形成反噬之后,立刻就打电话让人去查了。
“这次,真的是多谢程大师了,这个您一定要拿着。”
……连称呼都变了,他真的不是什么大师啊。
谭昭很无奈,但这钱不收陆总心里还难安,他这来了一趟市里,本来是来花钱的,却没想到花出去一千,净赚两百万。
这有了钱,他就能给程衍买一些贵价药材调理身体了。
医院给程衍做过全面的身体检查,除开营养不良,因为长久的挨打和体力劳动,身体上有不小的损伤,谭昭也给便宜儿子把过脉,确实有不少身体隐患。
调理身体方面,的确是中医比较擅长。
“走,咱们先去吃饭,等吃完饭再去古街买药材。”谭昭带着程衍从住院部下来,准备绕过医院的中心花坛从医院侧门离开,却没想到……
“……好巧啊,这是你后来生的孩子?”
五年过去,岁月对这位前丈母娘显然做了很多事情,不仅胖了一个圈,连眼神都差了这么多,谭昭冷着声音道:“这是程衍。”
“什么?这是小衍?”凌母吓得声音都尖了好几个度,她看着眼睛黝黑的小孩,心里陡然升起了一丝凉意,缓了好久,她才开口,“谢天谢地,菩萨保佑,上天不负有心人啊!小衍,我是你外婆啊,当年是外婆不好……”
凌母伸手想拉程衍亲近,却没想到这小孩直接推了她一把,一双眼睛又黑又亮,让她接下来的话怎么都说不出来了。
“抱歉,小衍才刚回来,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我们就先离开了。”
“好好好。”凌母再想说什么,人却已经走远了。
等她在太阳底下缓了好久,这才掏出手机准备给女儿打电话,但她很快就想到女儿正在拼二胎,这个时候……凌母没犹豫多久,就又将手机收了起来。
看程司现在的样子,又穷又黑,还是不要跟女儿牵扯上了。
谭昭却带着程衍很快离开了医院,对巧遇前丈母娘一事,他丝毫没放在心上,毕竟他并不打算跟原主前妻有任何的接触,据他所知,原主前妻凌蕊已经再婚且育有一女,也不会跟他抢程衍的抚养权,当初离婚交割得也很清楚,并不需要再接触。
就是不知道重生的程衍是怎么想的了。
“你想不想,去见见你妈妈?”
程衍转头,对上程司的眼睛,反问道:“为什么是我去见她,而不是她来找我?”
是个好问题,谭昭也没准备在这个上欺骗程衍,非常可观地将程家往事简单叙述了一遍,并不带任何的主观感情。
“你不怨她?”程衍难得有点好奇地开口。
这个问题他没有什么立场回答,但原主应该是没有时间去怨的,于是谭昭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但程衍,人是往前看的,我们要过好自己的生活,是不是?”
程衍忽然感觉到一股暖气从心底泛起,不知为何,他突然就觉得……未来或许可以期待了:“嗯,不想见。”
这就是明确回答了,谭昭当然不会勉强人。
两人去旁边的砂锅米线吃了饭,本来是准备去古街的,但医院在北,古街在南,谭昭捏着陆总给的银行卡,干脆带着程衍先打车去了趟附近的车城。
“儿子,你喜欢什么颜色?”
程衍:“……蓝色吧。”
这以后还要养儿,谭昭非常节约地挑了辆二十来万的车,付了全款两天后就能来提车,还车险牌照一条龙服务,当然,车选的宝蓝色。
在市里跑了一整天,谭昭在古街老字号药店有成斋定了药材后,这才擦着天黑回到了枫桥镇。
“先去洗个澡,明天就不出门了,在家把家里拾掇一下。”
谭昭一边将院门关上,一边开口,等他将门关上,程衍却仍然站在原地,以防他们又开始大眼瞪小眼,他率先开口:“怎么了?”
“你不问问我,为什么会懂那些吗?”
谭昭一怔,既然脸上露出一个轻快的笑容:“那你不问问我,为什么会用银针、会看得到鬼魂吗?”
程衍语塞。
谭昭又想伸手rua一把小孩的头发,但小孩头发下午已经剪过,他忍不住后才开口:“我们父子重逢才几天,肯定会有不了解的地方,那爸爸问你,你会用这些手段害人吗?”
程衍想了想,摇头:“这辈子不会。”
这个措词,小朋友,你掉马都N回了!谭昭有些心累地再度当没听出来,只语气轻松地说:“那不就成了,洗完澡早点睡,你是第一回 当我儿子,可以稍微犯点错的。”
“嗯?”
谭昭挠了挠鼻尖:“相对的,你爸爸我也是头一次,所以有什么让你不舒服的地方,你也可以直接跟我说。”
……真是个奇怪的人,但程衍抿了抿唇角,心情出乎意料的轻松。
这一夜,程衍依旧睡得很好。
第二天,两父子就开始旧家翻新改造工作了,院子里的草得除了,围墙也得清理一遍,还有各种陈旧的锁和窗,谭昭还在网上的家具店订购了一批家具和软装类产品。
程衍人小,谭昭当然不会使唤童工,但程小衍有自己的想法,他悄么么在院子里布了个阵,谭昭就当做没看见,随口说道:“小衍,想不想去上学?”
其实这事儿吧,还是他带着程衍去街道派出所时,民警点醒他的,谭昭差点就给忘了,八岁的孩子,现在应该在上小学两年级。
只是考虑到程衍情况特别,谭昭并没有立时立刻就带程衍去镇上的小学报道。
程衍手里的动作一滞,难得语气轻缓地说话:“我可以不去吗?”
上辈子他从山里出来,已经过了义务教育的年纪,当初他在社会的帮助下去上过两堂课,但他的基础太差了,根本听不懂,还被人嘲笑说话有口音,后来他要给婴灵们找轮回的法子,才逼迫自己去认字读书。
“为什么不想去?是要爸爸教你吗?哎,也对,咱们要不要先把一年级的知识学起来?”
程衍立刻拒绝:“不要!”
“真的?”
程衍的态度非常坚决:“我可以自学。”
但很快程小衍就发现,小学知识……真难,这些都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小学生要学这么多东西?
不过作为酷哥,程小衍自然不会开口求助,他一边看新闻矫正口音,一边死磕小学生题目,七天之后,谭昭基本将翻新工作做完,程衍的耐心也终于告罄。
语文还好,数学也凑活,但英语……程衍觉得自己真的学不来。
“为什么我要学英语?”
你这个问题,不应该问他啊,谭昭有些无奈地开口:“因为英语是考试必考科目,直到高中。”
程衍难得露出了几分绝望的表情,也有了几分小孩子的模样:“人为什么要读书?”
谭昭停下手里的动作,想了一想,才说道:“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的答案,但至少读书能让人得到知识,充实自我,无知和傲慢的人会让人讨厌,读书是最简单也是最容易摆脱这两点的途径。”
第101章 鬼见不愁(七)
程衍没读过多少书, 但也听过井底之蛙的故事,陷在井底的蛙无知又傲慢,就像曾经他在五谷村那段不堪的时光, 整个五谷村就像一个巨大的井,即便他后来走出大山, 却一直没有走出心里的井。
他不知道别人的爸爸是什么样子, 也无从比较,但程衍就在这一刻清楚地意识到程司真的是个非常睿智豁达的人。至于吴大旺, 他就是个畜生, 根本不配当人。
相处没多久, 谭昭就明白程衍并不是一个擅长表达自己的人,但这崽儿心思却并不难猜,其实本质上来说, 程衍一直都是个孩子:“当然,如果你真的不想学,爸爸也不会……”
“不, 我想学。”程衍坚定地开口,“爸爸, 请你教我。”
程衍是有傲骨的, 上辈子他走出大山进入社会,最初的最初, 他非常羡慕别人,羡慕别人一些习以为常的东西, 可以说流利的普通话, 可以正常走路甚至疾跑,手上没有老茧,眼里没有忧愁……这些, 他都没有。
他没有钱,没有足够健康强壮的身体,没有学历,甚至连字都认不全,他就像一个被社会丢弃的存在,只能疯狂地去报复那些对不起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