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我曾是个大人物[快穿]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兰陵笑笑梦

作者:兰陵笑笑梦  录入:02-01


他已经想起了一切,他是山溪村云家大房长子,眼前这个小童叫云清,是二房的孩子。因本朝“父母在不分家”的传统,云家如今是三代同堂,爷爷云山是一家之主,共有三个儿子,除了最小的幺儿老三,一个个都娶妻生子。

云桑是长房独子,也是云家长孙,在家中比较有地位。

一家多口皆下地劳作,祖祖辈辈都是农籍,可“读书人为官做宰治理天下”、“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理念深入人心,是改换门楣、光宗耀祖的最佳途径。

所以到了云桑这一代,一家人想法变了。

云桑一出生,因是早产儿身体孱弱,明显不是下地干活的那块料,父亲云大海抱着这皮肤白嫩嫩、眼珠子似黑葡萄儿的云桑,十里八乡的都没有这么标致俊俏的孩子出生过。云大海突然不甘心这孩子,以后跟他一样一辈子跟土地打交道,面朝黄土背朝天,世世代代都被困在这片土地上。

于是一咬牙,他决心供奉一个读书人。

这年头,只要稍微学点字、会写会画,就能在县城找到一份月钱二两的工作,岂不是比干农活来得有出息?

可是要供奉一个孩子读书,花销可不便宜,不说笔墨纸砚、私塾束脩,哪怕是买书本、或者去县城赶考的钱,零零总总一年下来也要七八两打底、十多两不止,远不是他这一大房两夫妻能承担的,于是云大海就跪着求父母、求兄弟一起供奉云桑读书。

一供奉就持续到了现在。

好在云桑本人也争气,今年去县城通过了县试、府试,一个县城只录取七名,他很幸运的成为了其中之一,获得了童生身份。可以继续下场参加院试,院试三年两次,被录取后叫生员,也即秀才老爷。

考过后也不是人人都能去参加举人考试(即三年一次的乡试),举人可以授官,所以竞争极为激烈,只有在院试里表现足够优秀的生员才能去。

云桑原以为考上童生就算出头,殊不知这只是读书人漫长又艰难考试的一个开始。

院试由巡回各府、州、县的省学正主持,规格较严谨,一个农家子要在人才济济、神童汇集的院试内考到前三甲又谈何容易?在这种精神压力巨大的情况下,为了不辜负家人的期待,云桑便不顾夜晚寒凉坚持要熬夜看书,奈何身体孱弱,持续没两天,很快精神不济病倒了,烧得迷迷糊糊神志不清,把家人吓了个够呛。

直至前日才醒,今日才身子舒展。

为了给他治病,这些天云家前前后后又支出了近半两银子,确实很不容易。

想到这里,云桑喝完药,手捂住唇,清咳了两声道:“兄长以后不会再熬夜看书了。”

他会努力出人头地,但不会以性命为代价,要知道越高级别的科举考试,书生们可是要在封闭式空间里,一连考上几天。如果身体底子不好、过于虚弱的读书人,就算有资格参加考试,很快也会被考场侍卫抬出来,本次考试资格作废。

奈何他现在还手不释卷,人小鬼大的堂弟云清目光灼灼地盯着他,似乎在说:我不信,可我会好好看着你!

云桑知自己前科太多,云清不信也正常,他伸出一只骨节清瘦的手,扶了扶对方脑门上歪掉的童子髻,严肃道:“经历了这次病痛,兄长会把握住分寸,待我考上秀才,会下场再考举人,不管我会不会接着往下考,我都会教你读书写字。”

天下没有平白的供奉,这些云家省吃俭用供奉云桑读书,不让他参与田间劳作,所以云桑成了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文弱书生,而云清小小一个孩子,上山砍柴掏鸟蛋、下河捉鱼捕河虾,甚至是喂鸡喂猪,站在矮脚凳上为他热炕饭等,事事都极为拿手。

因为家人的态度感染了他,他伺候云桑这个兄长,也伺候得理所当然、一点没有不情愿。

作为投桃报李,云桑心里一直很愧疚,希望自己早点出人头地,为家里减轻负担,等自己出息了,再好好报答一家人的恩情。

一听要教他写字看书,云清的脸色当即就变了,似乎很不喜欢,也唯恐避之不及,嘴上说着“大哥你还是自己学吧!我去看看母鸡下蛋没有!”,然后连药碗都来不及收拾,赶紧一溜烟就跑远了。

一听就知道是个借口。

云桑:“……”

另一边

云娇娇不顾脚磨出了水泡,柔嫩的手掌被刮破,翻山越岭来到了山溪村另一头的地方,来到了上辈子熟悉的地点,她开始认真搜寻。

在这里,她即将遇到自己今生最大的机缘。

这些天云家发生了两件不大不小的事情,云家长孙熬夜看书病了,二房孙女则平地摔了一跤然后迷怔了。因为前者比较严重,后者看上去没啥情况,大夫来了也摆手说无事,大家便没有上心了。

可殊不知,那一跤把原来的云娇娇跌没了,再次醒来的是上辈子生活不幸的已婚妇人云娇娇。

清醒过来的她,看着大家对风寒缠身的兄长嘘寒问暖、连她都顾不上的眼熟场景,眼中闪过一丝微不可查的怨恨嫉妒。

再世重生,还是跟上辈子一模一样,父亲愚孝忠厚,母亲怯弱老实,弟弟稀里糊涂。大伯一家最受爷奶看重,三叔正值青年、最受奶奶疼爱,老两口明显偏心眼,唯有他们这个二房不上不下,在家里干最多的活,还备受冷落排挤。

明明可以分家、一家四口和和美美地过小日子,却为了大伯一句“桑娃儿考上一定会报答叔婶”的谎话,他父母勒紧自己的裤腰带,供奉大侄儿云桑去私塾读书,连自己的一双儿女都顾不上,明显都是被大房一家描绘的愿景给洗脑了。

上辈子云娇娇经历过后宅的磋磨,两世为人后,她也算是彻底明白了,大房一家子明显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不然云桑明明是一个注定要面朝黄土的农家子,却被养得十指不沾阳春水,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而她一个黄花大闺女,却天天纺织刺绣、补贴家用,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到了出嫁时,连一笔拿得出手的嫁妆都没有,而小弟云清更是从小受尽压榨,大字不识几个,注定是劳碌命。

对比结局,这一切更像是一场笑话。

两个老实疙瘩为了供奉别人,让自己过得半生清苦,最后云桑也没考上,不,应该说考上了,可病秧子没那个命享福,一切荣华富贵都化为泡影一场空。

随着他去了,整个云家的灵魂根也没了,真真是讽刺至极。云娇娇扬唇冷笑。

再次重生的她知道上辈子很多事,知道云桑这个备受家人期待的病秧子注定会早夭,会被科举考试熬得油尽灯枯,一个将死之人,有什么资格接受全家的供奉?

同时她也知道自己未来会如何的不幸福,所以这辈子她要努力改变,远离前世花言巧语将自己蒙蔽的丈夫,戳穿大房一家伪善不慈的真面目,再怂恿自家愚昧的父母分家,改变他们被压榨的命运,为自己多做筹划。

想到这里,云娇娇又回过神,努力在河岸边间搜寻。如果她记忆没出错的话,应该就在这附近才对。

当朝凤帝是一名励精图治、野心勃勃的帝王,他一生立志于收复前朝版图,而他弟弟萧恒和其所率领的骁勇善战的青狼军,是他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刀。

有对方征战南北,凤帝才能好生生在京城垂拱而治。可没想到边境势力在萧恒进京路途中种下埋伏,萧恒受了重伤,失忆流落民间,经历了不少虎落平阳被犬欺的事。

直到上辈子被云桑那个病秧子捡到,将其带了回去,才有了一个温饱之地,对方也因此对云桑格外感激。起初见他皮肤黝黑、满身风尘,云家没人把他当回事,都把他当做一名山野村夫或者落难匪贼,直到进京了,才知道此人竟是权倾朝野的威远大将军、当朝的齐亲王。

云桑也从此平步青云,这本是一场极极好的机缘。

可惜那个病秧子命中注定有一死,无法把握住,这辈子就让她来吧。

很快她就在河岸边发现了那个男人,她暗暗打量对方,男人长得极高大伟岸,臂膀的衣衫已经被划破了,露出勃发的肌肉,脸庞上一双修长的剑眉斜飞入鬓,锋锐冷峻的眉眼之间有几分睥睨之感,透出一种令人心惊肉跳的威压。

云娇娇呼吸一窒,差点透不过气,她想了很多。

这萧恒哪怕衣衫破败、失去记忆,可这种见惯风雨的凌人气势,看上去也远不是普通人,上辈子的她怎么没发现呢,还成天对人家横挑鼻子竖挑眼,喂人家吃粗糙的红薯稀粥,白白便宜了云桑。

这一次她绝对不会那么傻,她会无微不至地照顾对方,让对方把自己当做救命恩人。

想到上辈子她随云桑进京城,在王府看到那些气派非凡、富丽堂皇的亭台楼阁,云桑被奉为座上宾备受尊敬荣宠。想到那一切换成自己,云娇娇情不自禁就心潮澎湃。

施以援手的速度忍不住更快了,很快她就对上一双深邃的凤眸,男人咳嗽了两声道:“是你救了我吗?”

“是我救了你!是我!”云娇娇立即道,迫不及待的声线,稍微暴露了激动的声音。

第39章 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2

第二章

云娇娇就这样装作上山采药归来, 带着这个男人回家了。山溪村顾名思义,就在一个依山傍水的好地方,村民大多淳朴老实,见云娇娇背着一个药篓急匆匆出去, 却领了一个男人回来, 都大感惊讶,云娇娇只好出言解释, 这是自己采药时候遇上的, 见他可怜决定将其收留。

“娇娇真是心善。”有人赞了一句。

不过大家伙儿都是村里的邻居,谁不知道云家为了供出一个读书人, 几乎快穷得揭不开锅, 于是有人提议不如把这个男人送到村长家,或者送到周员外家去当佃户,不然多一口人吃饭,云家的生计可还得了。

这些提议太孬了, 云娇娇步履匆匆,就当没听到了。快到村尾家里,她便开始了唉声叹气。

“姑娘你为何叹气?”男人严肃地问她。

云娇娇蹙了蹙娥眉,幽幽地叹息了一声:“那我也不瞒你了。”她将自己家中艰难之事告知, 说这些年爷奶偏心、父母愚孝,自己一个女儿家被兄长苛待, 日子过得有多么艰难。

萧恒失忆了, 可不代表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 他当即对云家长子先入为主就是一个极为糟糕的印象:一个少年人既然读书读不出什么名堂, 为何还不事生产、苛待弟妹?

一个因为体弱多病, 被全家惯坏了的任性读书人形象已然呼之欲出。

看着男人对云桑印象不好, 云娇娇满意地笑了, 她就知道威远大将军是战场上杀进杀出、以一敌百的人物,平生最讨厌弱不禁风、还需要女子照顾伺候的男人,哪怕没了记忆,但潜意识的喜好还留着,这种东西是忘不掉的。

她再随意挑唆几句,恐怕男人对云桑的印象还要继续往下跌。

到底是上辈子萧恒对云桑太好了,她不放心,能趁机多抹黑几句是几句,这辈子谁也挡不住她的荣华富贵。

这个点正赶农活结束,除了三房拉货物去镇上卖还未归,大房、二房俩夫妻已经干完农活回来了,正坐在堂屋休息。

见到云娇娇领回来一个形容落魄的男人,一个个都愣住了,该怎么形容这个男人呢,身材高大伟岸,浓眉凛然,鼻若悬胆,张扬锋利的五官轮廓似用刀雕刻出来,眼角有风沙的痕迹,下巴的胡茬有一股男性魅力。

那眼神更是冰冷而凌厉,仿佛沙漠上空盘旋的秃鹫,哪怕失忆了,威远大将军的气势依然不减。

不过谁也不会把人往那上面联想,看对方这粗野落拓的衣衫,更像是山间出没的匪贼。

可把云家人吓坏了,这年头山贼可不是普通老百姓惹得起的,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掠夺妇女他们样样都做,许是向天借的胆,他们连走官道的商队他们都敢劫持,还杀了好几个赶考的读书人,官兵前来剿匪有时都感到束手无策。

山溪村已经算是太平的了,没想到云娇娇突然领了一个回来,能不惊吓吗。

云娇娇连忙解释说,此人失忆了,不记得自己的姓名、亲人、籍贯等,但绝对不是坏人。

“娇娇,这个大叔什么都不记得了,连自己姓名、出身都忘记了,你怎么能保证他绝对不是坏人?你贸贸然领人回来,焉知不是引狼入室?”云桑放下筷子,冷冷地说道。他一双漆眸探究地打量着萧恒,似乎在判断有无威胁性。

看着他,男人微微失神,云家长孙比他想象中要容色出众,眸光明锐,哪怕身着一身粗布麻衣,也遮掩不住一股翠竹出尘之气,确实是读书人模样。只是脸色苍白,没有半点血色,连两片薄薄的嘴唇,色泽也是极淡。再加上身形纤长清瘦,眼皮下氤氲着一丝病恙的青色,看上去气质较为柔弱清冷。

不似一般的农家子,也让人生不出恶感,反倒奇异地升起一股淡淡的怜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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