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精灵说完,毓秀才说:“我过去看看他。”
“嗐,你有没有把我的话听进去?哎呀你怎么飞走了?我的话还没说完呢!”
精灵眼睁睁看着毓秀展开翅膀向塞斯飞去,气得双手叉腰,脸颊上鼓起两个小球。
他很快察觉到什么,抬头一看,正好捕捉到上面那根树枝上的梅飞快地把脑袋缩回去。
“梅?”
“嗯。”梅很淡定,一副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都没看到的态度。
但精灵无论如何都淡定不下来,他飞到梅的那根树枝上,气呼呼地和梅说起了毓秀的坏话。
“你弟弟也太喜欢那个暴君了,一醒来就到处找那个暴君,他眼里和心里都只有那个暴君!”
梅脸上没什么表情,轻飘飘地说:“等你以后爱上一个人,你就会理解他的心情了。”
精灵诧异地睁大眼睛,把梅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
梅被他看得莫名其妙,摸了摸自己的脸:“怎么了?”
精灵说:“我还以为你会不高兴呢。”
“我为什么不高兴?”
“你弟弟爱上了一个巨人族。”
梅心想,她确实不高兴,直到现在也没从那股后劲儿中缓过来,可是她的不高兴改变不了秀的主意。
而且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没有秀和塞斯陛下的这层感情,只怕她现在还被困在比尔公爵的寝殿里,连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她这条命是秀捡来的,她也想为秀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即便所有人都不理解秀,她也会毫不犹豫地站在秀的身边。
“我尊重我弟弟的选择,我觉得塞斯陛下还不错,至少他眼里和心里都只有我弟弟,不是吗?”梅说,“还有你也别再说这些话了,我弟弟对塞斯陛下爱得越深,你们才越有机会改变现状,换句话说,你们最应该理解和支持我弟弟。”
“……”精灵被梅的一番话说得脸颊通红,他挠了挠头,愧疚地说,“抱歉,以后我不会再说这些话了。”
另一边。
毓秀刚飞到塞斯眼前,塞斯就注意到了他的到来。
塞斯没有对他伸出手,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塞斯,该走了。”毓秀一边说道一边引着塞斯往回飞。
塞斯好像听懂了毓秀的话,又好像纯粹只是被毓秀吸引而已,他没有留恋这个阳光充足的地方,转身追随着毓秀走到了树荫下。
毓秀抱起梅,同精灵们一起继续下山。
由于精灵们身上也背着大大小小的包袱,因此他们赶路的速度并不快。
就这样走走停停了七八天,他们终于抵达山下,也来到山下的一个人类聚集的镇子里。
不过虽然在这个镇子里生活的基本都是人类,但是他们并不排斥其他种族的到来——当然,这个“其他种族”里不包括巨人族和精灵族。
巨人族体型太大,一脚就能踩踏他们的房屋,他们自然无法为巨人族提供服务。
而精灵族已经被巨人族逼得销声匿迹,如今有些巨人族为了寻找精灵族,不惜悬赏千万金币,由此一来,精灵族无论走到哪里都是香饽饽,也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带来一场灾难。
赏金猎人满大陆地捕捉精灵族,自然希望遇到精灵族,可是普通过日子的老百姓就不一样了,他们不馋那千万金币,也不想让精灵族的出现打破自己平静的生活。
于是他们这一行人里,只有梅有资格踏入小镇。
精灵族拜托梅拿他们的金币去买一些物资,可惜梅瘦瘦小小,每次都拖不回太多东西,往返了十多趟才将将买好精灵族需要的物资。
这期间,毓秀带着塞斯躲到了树林更深处。
他只拿了精灵族给的干粮,每天吃上一点,几乎全部时间都用在观察塞斯身上。
他发现阳光能压住塞斯白骨里溢出的黑气,只要塞斯走到阳光灿烂的地方,那些黑气就会消失得一干二净。
然而当毓秀试探性地落到塞斯身上后,塞斯没有恢复原貌。
怎么回事?
为什么会这样?
毓秀愣了下,又在塞斯的肩膀上走来走去进行各种尝试。
直到塞斯伸手抓住他。
毓秀忘记躲避也忘记反抗,由着塞斯把他举到眼前,好像在仔仔细细地观察他。
“塞斯……”毓秀抚摸上近在咫尺的头骨,头骨很凉,和塞斯的体温一样,即使在阳光中晒了这么久也没有沾染上丝毫温度。
塞斯似乎很享受毓秀的抚摸,低下头,又靠近了些。
毓秀福至心灵,情不自禁地问道:“你能听懂我说话吗?”
塞斯竟然点了点头。
其实对着一副骨架说话是毓秀以前想都没有想过的事,光是想象一下那样的画面,就觉得格外诡异,让他头皮发麻。
可此时此刻,毓秀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惊喜。
滔天的惊喜在瞬间充盈他的内心,甚至有那么一刻,全身的血液都不受控制地往上涌。
他大脑空白,两耳嗡鸣。
只有怦怦直跳的心脏好似随时都要撞破胸膛。
他不说话,塞斯就耐心等着。
等了许久,久得宛若有一个世纪那么长,他才听见自己有些发抖的声音响起:“你还是那个塞斯陛下吗?”
塞斯点了点头。
“那你能说话吗?”
这下塞斯摇了摇头。
毓秀有些失落,但这些失落和刚才的惊喜比起来不过是一颗小小的沙砾没入潮水中。
潮水退去,那颗小小的沙砾也就找不到了。
毓秀说:“不知为什么,我现在没办法帮你恢复原貌,以前我就是这样做的,只要碰到你就好,可是现在不行了。”
塞斯用另一只手轻轻摸了摸毓秀的头发,他没有说话,但毓秀能感觉出他安慰的意思。
随后,塞斯转身把毓秀放到最近的树枝上。
毓秀看着和他齐平的头骨,想象着塞斯恢复原貌的样子。
他忽然想起这一路走来,都是他引着塞斯,最初塞斯没有意识,只是出于本能地跟着他,如今塞斯恢复意识了,不知道塞斯是否还愿意跟着他。
“塞斯。”毓秀攥紧手指,喊出塞斯的名字时,他内心忐忑到了极点,“抱歉,我之前的所作所为没有经过你的允许,所以我想问一下,你愿意跟我走吗?”
塞斯没说话,也说不了话,只能无声地看着毓秀。
毓秀被他看得额间的冷汗都冒出来了,他连指甲嵌进手心里都没察觉到,他感觉自己像极了奔赴刑场的人,全身的神经都在这个时候收紧了。
尽管他问出了这个问题,可他并没有做好塞斯摇头的准备。
倘若塞斯摇头的话……
他不敢想象这个可能性。
就在毓秀忐忑得连呼吸都提起来的时候,眼前的阴影越靠越近。
下一刻,脸上传来冰凉的触感——塞斯将头靠在了他的脸上。
塞斯依然没有说话,也没有点头或是摇头,可他的回答已经非常明显了。
毓秀猛吸口气。
明明他没有展开翅膀,可他整个人都好像要飞起来了。
第54章 巨人
精灵族让梅帮忙在小镇里补充好物资后,便打算和毓秀分道扬镳了。
毓秀和塞斯要往科马宁大陆的最南边走,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沿着横穿整个大陆的科马宁河一直往前走,但是科马宁河的两岸有许多人类小镇。
精灵族想要远离人类以及其他种族,只能往和毓秀他们相反的方向走。
不过精灵族要去的地方会经过毓秀和梅所属的阿森斯国,如果毓秀和梅愿意的话,他们可以帮毓秀把梅送回家。
对于这个提议,毓秀是有些犹豫的。
除了把梅送回家外,他还想找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伊芙奶奶说一下关于卡帝国和巨人族的事。
如今卡帝国开始内战,塞斯也离开了巨人族的群体,估计从今往后,卡帝国和巨人族都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卡帝国还能否庇护山下的小人族这件事暂且不提,以后不管卡帝国被哪个巨人掌权,想必小人族的日子都会越来越难过——就凭巨人族对待小人族的态度。
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和卡帝国以及巨人族划清界限。
如果可以的话,毓秀希望伊芙奶奶可以出面劝说其他小人族,或者下个月不要参加卡帝国举办的国庆庆祝会。
至少先保证自身安全。
可让毓秀犯难的是,他没有原主的记忆,也不了解梅经常提到的伊芙奶奶,他不知道伊芙奶奶会不会以为他在胡说八道。
梅似乎看出了毓秀的担忧,他对毓秀说:“你带着塞斯陛下去找精灵巫师吧,说服伊芙奶奶的事交给我。”
毓秀问:“你可以吗?”
“要说服整个小人族可能不行,但只是说服我们佩德家族的人,我应该是可以的。”梅说,“小人族太多了,光是我们阿森斯国就有五万以上的人口,而且由于权利和金钱的纷争,大家被划分为好几派,面和心不和,我不想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那些不会相信我的人身上,我只会找那些会相信我的人。”
毓秀觉得梅说得很有道理,他想了想,点头道:“那就交给你了。”
梅看着毓秀,眼眶开始泛红,她张了张嘴,勉强挤出一句话来:“我们都等你回来。”
“嗯。”毓秀叮嘱她,“我带着塞斯去找精灵巫师的事,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伊芙奶奶。”
“那你和塞斯陛下的关系呢?”
“说吧,也好让他们有个心理准备。”
毓秀和梅抱了一会儿,分开后,梅已经流泪满面,她把为毓秀准备好的包袱递给毓秀,里面装着干粮和赶路时可能会用到的东西。
毓秀背上包袱,转身向精灵们挥了挥手,随后展开翅膀飞走了。
塞斯站在不远处的阳光下等他,见他飞过来,便下意识伸出手拖住他。
沉浸在阳光中的塞斯身上不再溢出那些黑气,毓秀可以放心大胆地坐在塞斯的肩头休息。
毓秀从衣领里摸出精灵给他的牛皮纸,展开牛皮纸,仔细看了看,无奈他分不清东南西北,只知道前后左右。
“正南方有两个人类小镇,我们先往西南方向走。”毓秀摸了摸塞斯冰凉的骨头,问他,“你知道西南方向怎么走吗?”
塞斯抬头看了眼太阳的位置,又对比了下太阳和群山的距离,他收回目光,点了点头。
“那我们走吧。”毓秀在骨头上轻轻拍了拍。
塞斯迈开步子朝着西南方向走去。
他们越往前走,所见的树木就越稀少,走出树林后,映入眼帘的是绿色覆盖面积不足的土地和一簇簇低矮的灌木丛。
毒辣的阳光直晒下来。
虽然阳光压住了塞斯身上的黑气,但着实把毓秀晒得够呛,他扶着塞斯的脖子,垂头丧气地扯着包袱的一角,连背后透明的翅膀也耷拉下来了。
忽然,眼前的光线一暗——有什么东西挡在了他的上方。
毓秀愣了愣,抬头看去。
率先看见的就是一片绿油油的树叶,正好把晒在他身上的阳光挡得结结实实,拿着树叶的是两根森白的指骨。
他这才意识到塞斯不知从哪里摘来了一片很大的树叶。
塞斯一边举着树叶一边往前走。
没有了太阳的直晒,毓秀总算能喘口气了,他说:“谢谢你,塞斯。”
塞斯摇了摇头,继续往前走。
他们连着走了好几天,有阳光的时候,毓秀就坐在塞斯的肩头休息,塞斯通常会摘来一片叶子帮毓秀挡住阳光,没有阳光的时候,毓秀就展开翅膀在塞斯的周围盘旋。
他们沿着科马宁河一直往前走,但是他们刻意避开了人类聚集的小镇,只从偏僻无人的丛林经过。
渐渐地,毓秀发现科马宁大陆比他想象中更加富饶。
这里没有人类的过度捕猎和开采,只有疯狂生长的植物和活蹦乱跳的动物。
仅是塞斯走几步路的功夫,毓秀就看见了好几只野兔从塞斯的脚下窜过。
应该是野兔吧?
看外形很像野兔,就是它们同体发黑,颜色和毓秀认知中的野兔有着很大的差别。
想到包袱里的干粮快吃完了,毓秀便让塞斯停下来。
闻言,塞斯立即停住脚步。
尽管现在塞斯不会说话,可他十分听毓秀的话,毓秀说什么就是什么,毓秀叫他往东他绝不会往西。
有时候毓秀甚至怀疑塞斯是不是还没完全恢复理智,毕竟还是卡帝国的君王时期的塞斯可没这么听话。
可无论他问什么问题,塞斯都能点头或者摇头地答上来,又不像还没完全恢复理智的样子。
不过这不是什么大事。
毓秀想了几次,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很快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
他飞到塞斯脚下,四处看了看,居然看到有只野兔鬼鬼祟祟地从一处草丛后面探出脑袋,圆溜溜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他。
不知为何,毓秀硬是从那只野兔脸上看出了贼眉鼠眼的感觉。
毓秀深吸口气,尝试着轻手轻脚地朝那只野兔走去。
结果他刚走到野兔面前,还没来得及伸手,野兔就咻的一下转身消失在了草丛里。
毓秀只好往回走。
谁知他才走了两步,就冷不丁听见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回头看去,那只野兔又回来了,还带了两个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