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没错,就是他。】
“让开,你挡着我路了。”褚裟穿好鞋子,不耐烦的扫开了李慎思,他在盆子里仔细洗了手,抽了一根筷子插起一块饼啃着吃。
【虽然形象不太好,但天道说它确认这位就是神君转世。】
“小兄弟,你的鞋坏了。”
“有眼睛的人大约都能看到。”褚裟啃了一口西瓜,又啃了一口饼,他奇怪的看着李慎思,对方看他怎么有点怪?
“我这里有双鞋,小兄弟要是不嫌弃,就先穿着。”李慎思不仅从怀里掏出来一双鞋,他还屈尊蹲下来给褚裟换鞋。
褚裟惊得不知道要不要继续吃瓜了,但沙漠的西瓜很甜,不吃可惜了,“你是不是被外面的风沙伤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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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剧场一
裟裟:后妈,你冥思苦想了半天,就给了我这么一个形象?
洋君:我突然想写画风清奇的攻略文,好吧,我承认,我实在是不会写修真文。上次写的我抓耳挠腮,差点返祖,于是,码不出来东西的我就把修真背景扔了。
小剧场二
裟裟:那你让我跟个野猴子一样在沙漠里乱窜是什么意思?
洋君:更正一下,沙漠里没有猴子,你是跟个撒欢儿的骆驼一样乱窜。而且,我主要是想用你的天真与不谙世事来突出攻略者们的不怀好意。不管怎么样,设定凡人攻与各路攻略者受上线。
裟裟:这福气给你,要不要啊?
第288章 第 288 章
沙漠中生命并不多,但是如果仔细看,就能发现沙漠中藏着很多动物,尤其是晚上才出来的动物。
褚裟蹲在地上,从远处看就是小小的一团,由于衣服乱七八糟的,像极了一个小乞丐。
“小兄弟,你在做什么啊?”李慎思善于先下手为强,既然已经找到目标了,他就没必要躲起来等别人也发现目标了。
“在找黄金。”
“这里有黄金?”
褚裟点了点头,怕对方看不见,又开口回了一个嗯。
李慎思对黄金一点儿贪念都没有,到了他这种境界,更强大力量和更多的功德才是他追求的。
一声狼嚎打破了沙漠之夜的宁静,山丘上仿佛站着一匹狼,它在凝视着人。
“这里有狼,我们快回去吧。”李慎思不等褚裟反应过来就拉着对方回了酒馆。
“你为什么拉我回来?”
“外面有狼啊,我们不回来被它们伤到了怎么办?”李慎思觉得这个转世神君有点傻,但这样也挺好的,他喜欢傻白甜,好糊弄,最好能在别的任务者发现目标前就把目标攻略了。
“它们不会咬我的,我们是好朋友。”
【宿主,这神君是野人吧?】
李慎思没有搭理系统小乐,系统只是他的工具,又不是他的伙伴,他没必要事事跟对方商量。
时空管理局攻略部的系统会监测被攻略者对任务者的好感度,也会提供一些道具帮助任务者攻略目标。
“小乐,目标对我的好感度。”
【当前任务目标对宿主的好感度为零。】
居然是零……
李慎思原本握着褚裟手腕的手收紧了,他还以为对方只是慢热,没想到是不热啊!
好感度是个很有意思的存在,有的人性格或者面容很讨喜,别人对他的好感度就不低;有的人天生刻薄,旁人见了他便不喜,好感度自然低。
李慎思自认长得不差,对目标的态度也温柔体贴,还给他穿鞋,怎么就能好感度为零?
那就只能从任务目标分析了,有的目标天生冷漠,对周围的人漠不关心;有的目标敏感多疑,对示好持怀疑态度。
“我能叫你小裟吗?”
“随便。”
“你喜欢小白兔吗?”李慎思觉得年纪不大的少年应该会喜欢活蹦乱跳的小兔子。
“喜欢。”
“那我给你变一个好不好?”
“好。”
李慎思用金币在任务商城买了个小白兔,他从背后拿了出来,“看,变出来了。”
沙漠里没有小白兔,褚裟也不在乎别人把他的智商按在地上摩擦,他收下了对方刻意的示好,“好厉害啊,大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李慎思,不过,你不能直接叫我的名字。”
“那我叫你什么?”
“我在家排行老四,你可以叫我四郎或者四哥,又或者……叫我李哥哥。”
褚裟顿了一下,他实在不知道该选择哪个称呼,“四哥哥,天晚了,我再不去睡觉,娘亲要生气了。”
“去吧,早点睡。”李慎思温柔的看着褚裟离开的背影,哪怕对方头也没回过,他也依旧保持温柔大哥哥的形象,笑的脸都快僵住了,“系统,汇报好感值。”
【当前好感值为0,望宿主继续努力。】
“我就喜欢有难度的挑战,神君嘛,自然跟旁人不同。他要是这么快就攻略了,我才觉得没意思呢!”李慎思展开折扇,上面有一幅山水画,他看了许久才有了一个好主意。
第二天,太阳从沙漠的一头升起来。
黎明前的黑暗总是最黑的,它会在太阳出来后立马躲起来,躲进阴暗的角落里,可这沙漠一望无际,它又能躲到哪里去?
“小裟,起来了,这是去哪儿?”
“去堆沙子。”褚裟举了举自己做的木铲,他挠了挠后脑勺,原本比鸡窝强不了多少的头发更乱了。
【宿主,这就叫朴实无华。果然,金子都是被埋没在沙子里的,如果不是我去跟天道确认了这是神君转世,谁能想到他居然有这么大的来头呢?】
“你喂过小兔子了吗?”
“兔子?”
“对啊,我昨晚给你的那一只。”
“哦,想起来了,你说的是很好吃的那一只吧?”褚裟突然笑开了,一说吃的他就来劲了,“你看,它在哪儿呢!”
李慎思顺着褚裟指的方向看过去,只看到一堆骨头,心里有了一个不好的猜测,他脸上的笑容渐渐变冷,“兔子呢?”
褚裟也不知道李慎思从哪儿弄来的小白兔,但味道是真不错啊,所以他是真心实意的开心,笑容也比李慎思真实多了,“我真的特别喜欢它的味道,谢谢四哥哥,我要去堆沙子了,四哥哥再见。”
“小乐,汇报目标对我的好感度。”
【当前好感值为0,望宿主继续努力。】
“他是白吃我一只兔子吗?”
兑换活物很贵,李慎思平时一向舍不得用积分或者金币买东西,昨晚为了哄褚裟高兴,花了不少金币买了一只小白兔,结果今天就只剩下一堆骨头了。
【宿主,冷静,他是任务目标。】
“他就是个小兔崽子!”
“阿嚏!”褚裟抽了抽鼻子,脸上还带着几分迷茫,“我要做什么来着?”
“你要去堆沙子。”妖七九突然出现在了褚裟身后,他一直在这里找人,难免有被撞见的时候。
妖七九来自遥远的未来,他穿过时空隧道,来到这个位面为的就是探索神秘的天人,为他们的文明提供素材。
“头陀,这是早饭,您有什么想要的就跟小裟说,让他给你拿。”
“好。”沙头驼的声音嘶哑,像是被什么伤过一样,他唯一露在外面的手貌似比昨天还要苍老、丑陋。
褚裟蹲在酒馆门口堆沙子,他从太阳出来就一直在这里堆,折腾了许久也只是堆了一场空。
“孩子,过来。”
“老头,你是在叫我吗?”褚裟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不小心把沙子弄到了鼻子上,他拍了拍脸把沙子拍了下来。
“对,孩子,你过来。”
褚裟踢了一脚沙子,走到沙头驼身边坐下,放在桌子上的手立马被对方握住,他想抽回来,“你……你有事吗?”
“我这里有糖,你吃不吃?”
寻常人都知道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能吃,但褚裟连尸体养出来的粮食都吃得下,也没什么不敢吃的。
“吃。”
沙头驼从怀里掏出一个布袋,满是沟壑的手从里面拿出一颗糖,他将手伸向褚裟,“好孩子,吃吧。”
“谢谢爷爷。”褚裟没有犹豫的吃下了糖,有些圆润的小脸微微鼓起,像个小松鼠。
“年轻,生命,真好啊!”沙头驼抚摸着褚裟的头,他浑浊的眼睛死死盯着那纤细的脖子,“以后,我会给你很多很多糖。无论你想要什么,我都会把它送到你跟前。”
褚裟警惕的往后推了一步,他拿起自己的木铲跑开了,还是堆沙子比较好玩。
“这孩子都十二岁了还天天玩沙子,也不知道帮大人干活。不好意思啊,头陀,我们家小裟不懂事,没给你添麻烦吧?”
“没有。”
沙头驼名叫贺水月,他来这里为的是长生。
在贺水月在垂垂老矣的时候,有人给了他一滴血,那人跟他说,“这是神君的血,能延长人的寿命,还能让人更加强大。”
贺水月得了那滴血活了几百年,他已经记不得具体时间了。
他还换了很多名字,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最后只剩一个他。
哪怕一直很孤独,贺水月也想继续活下去。
传说,沙漠之中会出现一位转世神君。这个消息来自这里的世界意识,时空管理局、系统公司和独立任务者都得到了这个消息。
有很多人接了这个任务,但活着来到沙漠的人并不多,一轮的厮杀已经折损了一半人,来这里的路上又因为空间不稳定,被卷入乱流的人又是一半。
贺水月跋山涉水而来,他要找到那位神君,不光要一滴血,他还想要更多,他想要永远永远活下去,拥有健康的活下去。
广袤的大漠,死寂的沙海。
谁也不知道这是生路还是死路。
作者有话要说:
这才三个,洋君还想加,但我又怕人物太多你们看不明白。
第289章 第 289 章
这沙漠有一股悍匪,名曰七十二地煞,作恶多端,让人闻风丧胆。
他们原是一个小国的百姓,只因中原皇帝与他们国家开战,他们战败后被赶出了中原,这才来了沙漠。
七十二地煞是道家的说法,它是阴阳五行九宫八卦之“术”变。
通幽为七十二地煞之一,他可以通晓以及洞察幽冥之事,又能在地狱中来去自如,与神鬼交谈。
“如何?”地煞头目叫唐孟芹,她本是小国公主,战败后带着一干贵族和侍卫组了这股势力,只为再次回到中原,夺回她的国家。
七十二人要如何跟上万士兵打?
他们国家崇尚道教文化,有诸多术士,精于奇淫技巧,可与鬼神对话,能知未来事。
使童子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
缚少女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
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
这是在炼化恶煞,集这些怨气置于一人身,此乃他们的王。
一个面容青白的男人坐在一个药桶中,他紧闭双目,面容俊朗,身上用药汁画着诡异的纹路。
“醒来,醒来,我们的王。”国师举着权杖高呼,“恭迎我们的王。”
这场法事失败了,他们的王没有醒。
“我可怜的王弟,为什么失败了?”长主翻月尖锐的指甲指着国师的眼睛,难以压抑的怒火像要把所有人烧掉,“狼国如果毁在你手里,你就是千古罪人!”
唤醒失败的这个男人是他们的王,他们狼国指望着王复活,然后带领他们入主中原,收回国土。
“长主,和我对话的鬼神告诉我沙漠中有一个转世神君,他的血可以让王醒来。”
“找到他,把他带回来。”
“是。”
什么鸟语?听不懂啊!夜阑封蹲在上头听半天了,他为了找转世神君才来这大沙漠的,没想到这么空旷的地方居然还有这么凶恶的土匪。
“有人,在上头。”
“去,杀了他。”
夜阑封虽然听不懂下面的鸟语,但他察觉到对方已经发现他了,于是立马往外跑,他掏出指南针,愤怒的跟自己的系统吵嘴。
“傻缺系统,我让你给我定位,你让我花金币买了这不管用的指南针,你让我找个屁神君啊!”
【宿主,别看这指南针贵,但它贵有贵的好处,你只要跟着它指的方向走,一定能找到转世神君的。你倒好,在这里看戏,你听不懂你也听了半天,被人发现了又怪我,你这过分了。】
也不管系统靠不靠谱,夜阑封只能跟着指南针给的方向跑,可怜他两条腿,身后的地煞都是骑着马的。
眼看着身后凶神恶煞的土匪就要追上夜阑封了,他咬咬牙狠狠心买了一个主角光环。
主角光环为以少胜多,以弱制强,以神奇般的方式战胜对手。
它是主角定律的副产物,一般出现在形容由主角定律引发的不合理现象的时候,被描述为“史上最强最逆天的光环”。
主角光环能够不断地为主角创造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有利条件,其唯一的作用就是所有的不合理做解释。
夜阑封一拿到主角光环就看到了前方出现了一个酒馆,而他手里的指南针不再转动,而是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