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为我痛哭流涕[快穿][穿越重生]——BY:西十危

作者:西十危  录入:09-23

  明乐瘦了许多,他戴着帽子,出着虚汗:“朝玉。”
  顾明乐是得病死的,艾滋。
  他乱约乱玩,可以说罪有应得。
  区别于顾明乐是约炮得病的,明乐是通过血液传播得病的,同样的是他们都即将离开这个世界。
  朝玉难以置信,只是一年而已:“你怎么了。”
  他下意识伸手,明乐躲开了。
  男人脸颊凹陷,仍然英俊,但那双眼睛失去了原来的色彩,黯淡冷漠:“我不舒服。”
  似乎是意识到自己状态不对,他舔了舔下发干的嘴唇,“不好意思。”
  “你生病了?”朝玉嗓子有点哑,还有点愤怒,“乔遇呢。他怎么……”
  明乐咳嗽了一声:“我们分手了。”
  朝玉突然卡壳,他强迫自己冷静:“对不起,我不知道。”他抬头,捏着手指,“你生的什么病,缺不缺钱?有人照顾你吗?”
  艾滋这两个字是羞耻的。
  顾明乐得病后就没有吃药,他活的不好,也不想活了。
  他放任自己的死亡。
  “没什么。只是感冒了。”明乐坐够了,这次他没有喝咖啡,穿着很旧的大衣,他起身,“我要走了。”
  朝玉暂且信了。
  可他还是很不安,这是他第一次对明乐强硬起来:“卡没有密码。顾哥,你去医院好好查一下身体。”
  顿了顿,还是不放心,“你住在哪?我等会让医生过去。”
  明乐很怕这个:“朝玉!”
  他声音有些尖锐,“你以为你是谁,不要管我!”
  朝玉被吼到了。
  他拿着卡,站在咖啡店里有些不知所措。
  明乐走得更急了。
  背影匆匆,很快消失在人海里。
  朝玉回国后有些魂不守舍。
  他很害怕,真的很害怕。
  ……
  明乐很渴,他蜷缩在床角,廋的就剩下一把骨头。
  全身痛的要死,“统哥。”他痛哭流涕,“我不想活了。”
  系统全程冷漠脸:“再坚持几天。”
  马上就可以脱离世界了。
  朝玉很久才找到明乐。
  推开门,房间又潮又小,气味难闻。
  地上扔着很多外卖盒子,看着铁架床上缩成一团的人,他的手指一直在抖:“顾哥。”
  明乐还以为自己是幻听了。
  他勉强看过去。
  是朝玉。
  时间很优待他,年过四十的人像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肌肤很白,睫毛很长、浓密卷翘。
  可他此时看起来很难过。
  明乐闭眼:“滚。”
  他现在真的很难堪。
  朝玉想碰一下明乐,但床上的男人看起来好脆弱,像朵凋零枯萎的玫瑰,一碰就会碎:“没关系、没关系。”
  “只是生病而已,会好起来的。”他自言自语,“顾哥,跟我回去吧,我照顾你,我会照顾你的。”
  明乐没说话。
  他时日无多了。
  他也不想麻烦朝玉,他只想快点死。
  朝玉好像知道。
  他几乎跪在床前:“这里不好……你跟我回去。顾明乐……”
  怎么都可以,以后再也不见都好。
  你不能死。
  “我们结婚吧,我照顾你,哥,我照顾你。”朝玉觉得自己再来晚一点就见不到明乐了,他看见的就是一具发臭的尸体,握住明乐的手的时候,像是抓住了五根骨头,细细的、粗糙的、染着汗渍,他很用力。
  一点泪水滴在了他的手腕上。
  明乐好像清醒了一些,他的眼神浮现些许温柔,男人的声音仍旧低沉:“朝玉。”他腾出一只手摸了摸朝玉的头。
  朝玉的发丝又凉又软,他贴了过去,和朝玉碰了下额头,“不要难过。”他这一生荒唐多过正经,“回去吧。”
  他想保留最后一点尊严,死的体面一点,“玉玉,小玉弟弟,不要哭。”
  “等我死了,就把我火化掉。”
  “还麻烦你不要告诉岸岸我是得这个病死掉的……跟岸岸说我是冒险时死在大海里的吧,我要死的酷一点。”
  “朝玉。”
  “回去吧。”
  朝玉不想走,可明乐希望他走。
  他好绝望,眼泪把睫毛都打湿了:“顾明乐……你不可以、不可以这么对我。”不能让他眼睁睁看着他死掉。
  床上的人真的很虚弱。
  说话都轻飘飘的:“……对不起。”
  朝玉浑浑噩噩的走出去。
  他没有走。
  他靠在门板上。
  隔着一道门,房间里躺着他的顾哥。
  里面开始还有声音,痛苦、挣扎、临死前的幻觉让他喊了很多名字。
  岸岸、张小星、乔遇。
  还有一个朝玉不认识的名字,崔缪。
  喊岸岸最多,崔缪排第二,接着是乔遇,他真的不清醒了,可能还记得朝玉这个名字,但又不记得是谁,就喊了两声。
  朝玉听着,房间里渐渐没动静了。
  朝玉麻木的拨打了电话。
  ……
  朝玉送走了明乐。
  他们逢于盛夏,别于盛夏。
  初见时那人一身烟火气。
  离别时他变成了一把灰,住在一个小小的盒子里。
  朝玉回国。
  他知道了崔缪是谁,崔缪是顾明乐初恋,他劈腿很多次,顾明乐原谅了他很多次。
  顾明乐真的很爱崔缪,为了尊严分手后,仍然背着崔缪送的吉他好几年。
  朝玉终于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他无法是释怀,也理解了顾明乐当年的决绝。
  朝玉没有做什么。
  他说自己不喜欢崔缪,看着崔缪从人人追捧到穷困潦倒,他始终知道自己生性凉薄,不是什么好人。
  崔缪冻死在街头时,朝玉也活不了多久了。
  他思念他的顾哥。
  想他十九岁那年。
  身边的人一直劝他往前走,只有朝玉固执的等在十九岁的那一天。
  可他等了他一辈子那个人也没有回头。
  “我不是他第一个小朋友,也不是最后一个。”
  “所以他对我并不包容,也不宽容,更没有耐心陪我长大。”
  “我犯了一次错,他就永远离开了我。”
  “没关系。”
  “……没关系。”
  “一辈子而已。”
  朝玉是顾明乐人生里的一个过客。
  顾明乐是朝玉的全部。
  那个少年没能走出他的十九岁。
  仅此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终章啦。


第84章 造反将军的小哥儿
  也有男人是会生孩子的。
  他们外表与普通男性无异, 只是要娇弱一些,更为秀美,身上会有红痣, 颜色越深越容易怀孕。
  他们唤做哥儿。
  即会生孩子的男性。
  古代世界。
  种田文。
  *
  剧本《造反将军的小哥儿》。
  柯明允是二十一世纪一大学生,为救一落水儿童不幸遇难,
  再睁眼时他来到了在历史上没有记录的朝代,大钦国, 更令他欣喜的是, 他是gay,还重生到了一个哥儿身上。
  他不用在隐藏自己的性向了。
  家穷没关系,弟弟妹妹不听话没事。
  卖麻辣烫、火锅,造镜子、烧玻璃,教育弟妹,扳正愚孝憨厚的父母, 和爷爷奶奶分家、甩掉大伯一家吸血虫,他把日子过的风风火火。
  唯一令他有些苦恼的是,他刚穿来捡的十分合他胃口的男人不见了……
  *
  明乐穿过来好几个月了。
  他是文里主角受的极品堂弟,一个爱慕虚荣、眼高于顶、天天把“我要嫁给县里高老爷当续弦”、“我要给高老爷生个大胖小子”挂在嘴边的哥儿。
  他非常看不起主角受和主角受捡来的主角攻,每次见面都极尽嘲讽之能事,眼睛恨不得长到脑门上的蠢货。
  但他也有骄傲的资本。
  小哥儿打小就好看, 红痣生在了眉心, 极红、极艳,好似能滴血一般。
  容貌姝丽,一身皮肉白的跟雪堆一样。
  系统以为明乐多少会羞耻两天,结果它高估了明乐的节操。
  他当时就兴奋了,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哥儿好啊。”跟abo里的o一样天赋异禀,能做许多高难度动作。
  反正任务者是不会在任务世界有孩子的。
  系统:“……”
  它的错。
  对不起。
  是它浅薄了。
  鲤鱼村不大, 柯家的允哥儿捡了个男人的事闹得人尽皆知,那男人很是英武,罕见的俊朗,就是好像脑子不太好使。
  村里人打趣是允哥儿思春了,想男人了,那傻子就是他捡来当未婚夫的。
  柯家老太太发了好几次脾气才把这话茬压了下去,他们柯家不至于让自家哥儿嫁给一个傻子!
  男人傻是傻了点,但力气大,是干活的一把好手。
  破布缝的衣衫,走线都歪歪扭扭的,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英俊,剑眉星目,挺鼻薄唇,骨相一流。他很高,将近一米九,腿长肩宽,搁在现代就是t台超模。
  田埂上。
  明乐在乘凉,柯明允给失忆的主角攻起了个名字,叫秦天。
  主角攻被捡到时,里衣被绣了个小小的秦字。
  主角受猜他姓秦,就给他起了这个名字。
  秦天这时在看明乐。
  麦茬扎人,热浪滚滚,汗水洇湿了胸膛的衣衫。天空万里无云,明晃晃的太阳晒得人心肺烧的慌,但地里还真没有就这么看着的。
  五六岁的小童都撅着屁股在田里拾麦穗,就柯家的这个小祖宗在躲懒,他那身衣衫是新裁的,水红色的,对村里人是很好的料子了,但他却有些看不上眼,总觉得应该有更好的。
  小哥儿娇生惯养的,皮肉白的反光,书都拿倒了,还搁哪装。
  不学无术,满脑袋稻草。
  秦天的视线过于赤.裸了。
  明乐把书页从脸上扒拉下来,他手指也白,嫩生生的跟白豆腐一样,指尖还有些桃粉。更漂亮的是他的脸,眉心的红痣像是要燃起来。
  他瞪了眼秦天,差点没直说让他滚了。
  秦天笑了下。
  ……
  剧情已经进行到柯明允一家分家出去了,他们一家没分多少东西,村里人都猜着他们会不会饿死,结果柯明允拿出麻辣烫去县里摆摊赚钱了。
  十天就赚了上百个铜板,家里天天吃肉。
  这就是掐准了这个点分家,卖麻辣烫那个法子指定是早就想出来了,老太太被气的不轻,大骂二叔一家不孝,她还让明乐一家不许和二叔家往来。
  老太太最疼明乐,明乐不好意思逆着老太太来,但柯明允做的麻辣烫真的好香,两家就隔着道墙,那香味馋的明乐抓心挠肝的,但他要去买柯明允做的麻辣烫指定能把老太太气个半死。
  他只能天天蹲那道墙下流口水。
  蹲了几天,他心思就有点歪了。
  麻辣烫只是汤底好吃,菜他自己会煮。
  他打算去偷点汤。
  月黑风高正是行动的好时候,他刚踩着小板凳爬上墙头,好死不死撞上了秦天。
  他骑在墙头上筹措,很为难接下来该怎么收场。
  令他没想到的是秦天没大喊捉贼。
  他整理着衣袖,那似笑非笑的眼神令明乐羞耻都觉得他这辈子都忘不掉了:“要不要我抱你下来?”
  明乐脸都气红了:“要你管。”
  他伸着腿,好半天够不着地儿,胆子又小的不敢直接跳。偷看一眼秦天,再偷看一眼,见他还挺纵容的,小尾巴又翘了起来,指使人的老毛病又犯了,“你去给我搬凳子。”
  秦天扬眉:“凭什么。”
  明乐卡壳了。
  他骑墙骑了有一会了,又羞又怕,眼一眨就要哭:“你好讨厌,你欺负我,我要告……”
  明明是个农户家的哥儿,养的跟个小少爷一样。
  动不动就要哭,调子软的不行。
  秦天声音低沉,很有磁性。
  他半蹲着:“踩我肩膀下来吧。”
  “……不要。”明乐哼哼唧唧,“你要故意摔我怎么办。”
  他一脸“我很聪明“的样子,拿脚蹬蹬秦天的肩,“我要凳子,要高点的……秦天!”
  秦天拉着他脚腕把他拽了下来,明乐要吓死了,几乎是盘在秦天身上:“你疯啦,我要告诉我奶奶!你好大的胆子,你敢拽我……”
  他气的哆嗦。
  “小声点,吵醒了明允,小心他送你见官。”秦天闻到了一股很香的气味,应该是哥儿的体香,熏的他眼神发暗,怀里人挣扎的像条活鱼,不轻不重打了下明乐的屁股,“不要闹。”
  二哥像是变了人。
  一点都不像被他欺负大的那般懦弱,还动不动拿报官、大钦律法说事,村正爷爷都站柯明允那边,明乐现在很怂柯明允,他下意识看向柯明允房间的窗口:“你不要胡说,我蹲好几天了,他肯定睡了……”话虽如此,他还是跟鹌鹑一样埋了下去,小声道,“你开门送我出去。”
  秦天掂了下明乐:“蹲什么呢?”
  “我要偷……”明乐反应过来了,“你刚刚是不是打我屁股了!”哥儿跟男人也是有大防的,但他并不害羞。有钱的男人在他眼里才算个男的,秦天这样的,最多算个壮劳力,“秦天,你好大的狗胆,你……”
  他的屁股又被打了一下,小少爷惊的眼都瞪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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