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豪门反派恶毒男妻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xs拂梨

作者:xs拂梨  录入:10-25

  叶明笙精神力敏锐,知道这些人里面有些人对他不满,指导的时候还有人处处提出质疑。
  有些书呆子成天跟药物和研究打交道,研究所是家,实验就是伴侣,很少跟人交流,也就不太会拐弯抹角,直接质问他抗癌药和特效降压药是否真的是他研究出来的,他有没有抢别人的研究成果。
  叶明笙向来自己不受气,这些人这么质问,他就直接翻了个白眼,道:“你们要是不信,要不干脆到网上提问,问我是不是抢了人家的研究成果?要是证明我没抢,你们吃屎,你们敢吗?”
  医药师们:“……”
  他们不敢。
  之后,就很少有人敢正面质疑了。
  而随着叶明笙指导他们完成越来越多的药剂,并且慢慢把研究所那些他们研究了很久都没多少成果的异植异兽研究透,利用这些资源配制出很多适合异能者使用的药剂之后,私下的质疑都没有了。
  他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比他们都要强上很多的天才药剂师,曾经的质疑都变成了崇拜。
  时光如同白驹过隙,很快三个月过去了。
  叶明笙几乎是每隔三天睡一次觉,大部分时间都在研究所度过。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他终于将研究所里的各种异植异兽都研究得差不多了,利用这些资源,配制出了上万支药剂。
  按照之前跟禾所长说好的,制作出来的药剂他要三成,他相当于什么资源都没出,白白得了三千支药剂和一大笔积分,以及珍贵的研究经验。
  “叶少,你真的不在研究所多待一段时间吗?这段时间,特别小组又从外面找到了新的异植异兽品种,你要不研究完了再回去?”
  医药学部的詹部长得知叶明笙想要离开研究所,不禁有些不舍,立马带上几个人,邀请他多留一些日子。
  这三个月,是医药学部过得最舒服的日子了,原本有很多新东西等着他们研究,但叶明笙来了之后,以非常可怕的速度将那些他们费了很多心思都没法确定特性的异植异兽都研究了个遍。
  医药学部的人就跟在叶明笙身后记录就行,脱发都没那么严重了。
  现在叶明笙突然要离开研究所,大家想到以后又要回到想秃头都很难研究透的东西,就一阵头疼,不舍的情绪也就更加真诚了。
  叶明笙也很喜欢在研究所的日子,虽然开始有点不愉快,但很快他就用实力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和敬重,跟一群聪明人做实验、完全不需要考虑其他事的情形,让他有种回到前世的感觉。
  他精神力挺强,眼睛又可以识别药性,做起实验来简直跟作弊没什么两样,还比前世顺畅多了。
  但研究所跟前世的研究所一样令他心境安稳,他却已经不再是前世那个可以随心所欲研究医药学,其他什么都不用管的叶明笙了。
  他还有很多事要做,所以,该走了。
  “特别小组找来的东西每隔一段时间就更新一次,要真全研究完再走,我就不用走了!”叶明笙哭笑不得,见众人不舍,便道,“我们不是相互交换了联系方式么,有事可以经常联系啊!”
  “等我把外头的事处理好了,说不定还能又回到这里跟大家一起做实验呢!”
  众人见他去意已决,也不好一直挽留,就每人将自己准备的礼物送给他,说期待他早点回到研究所。
  礼物太多了,叶明笙不得不请人帮忙送回住处。
  结果回到住处,他发现不仅是他,顾则荀也收到了一大堆礼物。
  “看来荀哥在特别小组很受欢迎啊!”叶明笙看了看堆在客厅里的礼物,挑眉看着顾则荀。
  顾则荀把他拉到自己怀里,跟他接了个绵长的吻,直亲到他喘不过气来,才放开他,笑着道:“彼此彼此。”
  叶明笙本来想问他这些日子过得怎么样的,被他这么一弄,压制了三个月的欲念就被牵了出来,直接把人按在墙上,踮起脚亲他。
  等一切平息下来,已经是好几个小时之后了。
  叶明笙穿着浴袍从浴室出来,抱着条大毛巾擦头发,走到顾则荀身边坐了下来,整个人就犯懒了:“荀哥,我有点累,你累吗?”
  “不累,还挺精神的。”顾则荀笑着亲了亲他,自然地从他手里接过毛巾,动作轻柔地给他擦头发。
  叶明笙被他伺候得舒服的闭上了眼睛,长长的“嗯”了一声。
  明明知道怀中人只是舒服的喟叹,没有别的意思,但顾则荀想到刚才的情形,身体还是有了些许异常。
  叶明笙笑他:“荀哥,你的自制力下降了!”
  顾则荀摁着他亲了好一会儿,亲到他求饶了才放过他。
  食指轻轻弹了一下他的额头,更正道:“不是自制力下降了,是对你从来就没有自制力。”
  “你可真会说话!”叶明笙脸上的笑容加深,“对了,你实力是不是提升了?感觉好像比我的强不少了呢。”
  这三月他吃住都在研究所,顾则荀则是在特别小组,开始是单纯的指导特别小组的人修炼精神力,后来就跟他们一起去狩猎了。
  因为有了顾则荀这个精神力A级后期的强者加入,特别小组的业绩跟医药学部一样蹭蹭地往上涨。
  顾则荀也在历练中得到了不少好处,叶明笙明显感觉到他精神力提升了不少,就是不太清楚是A级巅峰还是已经S级了。
  “运气比较好,吸收了一颗充满精神力的S级兽核之后,我实力就提升到了S级。”顾则荀坦白道。
  “什么时候的事啊?”叶明笙问。
  虽然顾则荀每次出去狩猎回来,都会到研究所看叶明笙,但两人毕竟没有做太亲密的事,叶明笙本身精神力又比顾则荀低上一些,加上他忙着做实验,也就没注意到顾则荀的精神力变化情况。
  “一个月前。”顾则荀道,“在柏溪涧遇到的。”
  “那你干嘛不早说!”叶明笙抓起他的手咬了一口,不满道,“你当时是不是受伤了?还瞒着我!”
  能让人精神力提升到S级的精神力兽核,那异兽肯定在S级以上。
  叶明笙没有越级挑战过,但想也知道,A级精神力对付S级有多难,而特别小组里,只有顾则荀实力最强,出力最多的肯定是他。
  “没受伤,当时那里有两只S级异兽,我设计让他们相互撕咬,我坐收渔翁之利。”顾则荀搂着他,温柔解释,“之所以会瞒着你,是想给你一个惊喜,没想到是给了惊吓,对不起。”
  叶明笙还是不放心,检查过他的身体,确定他没有致命伤之后,才放了心,但还是道:“你以后要是还碰到这样的事,起码先跟我说一声,要是真出事怎么办?”
  “放心吧,我有分寸的,好不容易娶了这么好的老婆,怎么也得活久一点是不是?”顾则荀感觉到他的不安,亲着他慢慢安抚。
  叶明笙被他的话逗笑,心情平复了下来。
  顾则荀本来就是沉稳谨慎的性格,如果没有把握,是不会做危险的事的,他是关心则乱了。
  “记得你的话,要活得比我更久。”叶明笙哼了一声,咬住了他的唇。
  “嗯。”顾则荀温柔地回吻他。
  叶明笙搂着自家伴侣,心道:这澡白洗了。


第272章 世界大变【一更】
  次日,两人直到下午才醒来。
  虽然跟研究所和特别小组约定好的事情办好了,但他们在帝都还有别的事情做,就没立即回去,醒来后简单地吃了个饭,就靠坐在一起看新闻。
  现在这个世界几乎是一天一个样,异能者对于人们来说,已经没什么好新鲜的了。
  现在大家更关心的,是比异能者长得更快更可怕的异植异兽。
  面对异能者时,即便对方是个恶人,也多少有点求饶的机会,但面对异植异兽,大多数人是连求饶的机会都没有。
  叶明笙一打开国际新闻频道,就看到国外一个大森林的秃鹫变异,成群结队飞到附近的城市吃人。
  一个穿着西装的女主持人用温柔的声音报道:“目前为止,这群由一头A级秃鹫首领带领的变异秃鹫群,已经导致329人死亡,一千多人受伤,V国政府部门向全世界请求援助,但由于变异秃鹫太过可怕,A级异能者又少,暂时还没有国家能腾出手来帮助V国……”
  叶明笙看着电视屏幕几乎覆盖了整个屏幕的巨大秃鹫,忍不住有些忧心,对顾则荀道:“这些异兽长得太快了,我们国内的情形也很严峻,你先前遇到了两头S级异兽,也不知道其他地方还有没有别的S级异兽,A级杀伤力都这么大了,S级就更加了。”
  “相比起来,我们国家算幸运的了,起码我们有S级异能者,遇到这种情况,只要及时接到消息,就能赶过去救援。”
  顾则荀搂着他,轻声道,“特别小组经常出去狩猎,不少异兽都早早被杀死,这样一来,能成长起来的就少了。”
  “幸好我们提前碰到异兽,还跟上头说了。”叶明笙长出了口气,心里庆幸不已。
  “嗯,多亏了笙笙。”顾则荀笑着亲了亲他。
  两人看了一会儿新闻,顾则荀的手机就不停的震动。
  他拿过来一看,就见群里几个哥们儿在聊天,聊天的内容正是身边的异能者和异植异兽。
  于信先发了一张猪头上长角,身上的毛发变长变尖锐的图片,又发了个惊恐的表情,然后才切入正题。
  爱の信鸽:哥们儿,这是我老家朋友发过来的猪,说是昨天还好好的,今天一大早起来就变成这样了!
  明月何时照我还:(/可怕)
  理科毕业生:(/可怕)
  木很谦虚:这算什么,鸡变异才可怕,能在高空飞翔不算,还把老鹰给吃了!动物界食物链这会儿要重新洗牌了!
  理科毕业生:我觉得都可怕,不管是鸡还是猪,以后都不是随便可以吃的东西了,想吃他们,还得跟他们搏斗一番!
  明月何时照我还:对啊!
  顾则荀:这变异的猪,伤人吗?
  爱の信鸽:攻击,但可能等级比较低,攻击力不高,老家正好有异能者,那异能者还是个喜欢行侠仗义的大侠,很快就帮忙解决了。
  顾则荀:那就好,除了猪变异了,还有其他变异的吗?
  爱の信鸽:目前还不知道,要是有,我会第一时间在群里说的。
  顾则荀:嗯,你们现在精神力都什么等级了?
  明月何时照我还:C级后期。
  木很谦虚:B级巅峰。
  理科毕业生:想打穆文谦一顿,C级巅峰。
  爱の信鸽:想打穆文谦一顿+1,C级中期。
  于信、李科和徐照桓比穆文谦更晚觉醒精神力,也不像穆文谦跟着叶明笙做实验,时不时就能得到一些提升药剂,能达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错了。
  顾则荀:升级还挺快,你们想出去狩猎吗?
  此话一出,群里有瞬间的安静。
  但很快,这群哥们就都激动了起来,纷纷表示自己非常想,求带。
  顾则荀见状,唇角勾了勾,写道:我已经让人送了一些东西回去给你们,你们吸收完,实力应该又有一些提升。你们好好修炼,等我回云城了,就跟你们组队出去寻宝。
  群里立马清一色地发膜拜和感谢的表情包。
  爱の信鸽:老大,你和嫂子也在帝都三个多月了吧,怎么还不回来?
  顾则荀:还有点事没办完,等办完就回去了。
  明月何时照我还:我还以为你们要在帝都定居呢!
  顾则荀:有这个打算,房子都已经有了,什么时候选个良辰吉日就可以搬家了。
  爱の信鸽:真要到帝都去啊?
  顾则荀:当然是真的,对现在的我们来说,定居帝都的话,办事比较方便,不用跑来跑去。
  众人一想,觉得也是,就纷纷恭喜了。
  几个哥们儿就顾则荀搬迁帝都的事聊了一会儿,李科突然道:对了老大,你和嫂子是不是还没办婚礼?
  顾则荀一愣,片刻后,写道:还没,等事情稳定下来先吧。
  说是这么说,手却是摸了摸无名指上的戒指,他想到了叶明笙穿越来的那年他生日那天,叶明笙送他戒指,跟他求婚。
  那时他说,以后他会把婚礼补上。
  叶明笙则说,等他站起来,牵着他走进婚姻的殿堂。
  后来没多久,他双腿就被叶明笙治好了,可惜之后他们被各种事烦扰,又得知父母还活着,被关在了保罗实验室,自然就不好在那种时候举行婚礼。
  现在父母回来了,他们又得忙着应付突然变化的各种事物,还得提防着保罗可能的报复。
  因此,不管是顾则荀还是叶明笙,都无心想这些形式上的事。
  现在李科提起,他才觉得,好像的确可以慢慢准备起来了。
  顾则荀侧头亲了叶明笙一下,状似无意地问:“笙笙,你理想中的婚礼是什么样子的?”
  “嗯?”叶明笙正在刷微博,闻言抬头看他,“怎么突然想问这个了?你想举办婚礼了?”
  顾则荀当然想,就是不知道自家伴侣想不想了。
  “想,你想吗?”顾则荀含笑道。
  “我其实不是很在乎这些形式,只要跟你在一起,有没有婚礼都没关系。”叶明笙笑道,“要是你喜欢的话,我们就举办一个。”
  “不过,我不喜欢太热闹的,所以不要请太多人。”
  原主的记忆里有这个世界豪门的婚礼,那婚礼简直跟新闻发布会似的,热闹是热闹了,但也很嘈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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