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豪门反派恶毒男妻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xs拂梨

作者:xs拂梨  录入:10-25

  “我也去,我妈会昏迷不醒跟龙虎帮也有莫大的关系,我得去看看能不能找到解咒的方法。”尚清远道。
  尚母会被下咒的确跟墨老爷子有关,先前尚清远还去找墨老爷子威胁让他给尚母解咒,却得知墨老爷子懂的只是皮毛,咒不是他下的,他也不会解咒,要解咒,只能找龙虎帮的祭司。
  以前他忌惮龙虎帮的实力不敢贸然行事,现在实力已经提升到S级了,还有溟玄带队,他自然是要跟着去的。
  “算上我算上我!”原西也道,“那些人身上有能诱发我哥病发的药,我得找出来销毁,还要找解药!”
  原西都要去了,林翰宇自然是要陪着他的。
  叶明笙和顾则荀当然也想去,他们实力不低,肯定也能帮得上忙,但这里的亲人也的确需要照顾和保护,不能所有人都去。
  相比于其他人都有必须去的理由,他们反而没有什么理由非要去,于是就选择留下来。
  “你们先别着急着去T国,我先配制一些防身的药出来给你们,做好万全的准备了再去。”叶明笙道。
  溟玄等人知道这次也很危险,龙虎帮整体实力是没有保罗实验室强,但也不若,而且上次去接顾父顾母只是在外头等人,只要跟保罗对峙一会儿就能逃走,现在的目标,却是去捣毁龙虎帮。
  这可是比接两个人难多了,他们当然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听叶明笙这么一说,众人都纷纷点头答应。
  边铭道:“那就辛苦明笙了。”
  “这没什么,研究药剂本来就是我喜欢做的事,你们趁这几天也多准备一些路上需要到的东西吧。”叶明笙笑了笑,又跟他们说了几句,就进了实验室。
  五天后,溟玄、边铭、尚清远和原野一起出发去T国。
  这跟五天前确定好的有点出入,但也在顾则荀的预料之中。
  原野不会让原西去那么远的地方冒险的,如果他不知道就罢了,知道的话,肯定会自己去。
  一行人是秘密出发的,出发的前一晚,原西还跟叶明笙抱怨他哥太专横霸道了,竟然不让他出远门。
  叶明笙:这又不是去旅游,你哥的实力比你强,对危险的应对能力也比你好,当然是他去比你去更合适。
  上次他配制出来的血煞抑制剂效果很不错,原野喝了之后第二天就好了,还从叶明笙这里购买了一批血煞抑制剂,以备不时之需。
  原西:我当然知道,但他也太霸道了!
  叶明笙笑着摇了摇头,写道:你哥也是关心你,你在家保护叔叔阿姨也很好啊!
  原西:话是这么说,但不能去冒险还是少了点刺激感啊!对了,师兄,你觉得,我哥和尚尚有可能吗?
  叶明笙:……
  按照这已经歪得不成样子的剧情,他还真不敢确定。
  还有原西啊,你的人设崩了你知道吗?那个乖巧可爱的小天使呢?怎么突然就变成爱冒险的熊孩子了?
  叶明笙心里吐槽,面色平静地写:难说,得看缘分吧。
  就目前来说,原野对尚清远不错,但那仅仅只是因为尚清远是原西的队友,关系还很好,原野爱屋及乌,这才对尚清远多了几分关注。
  若要说有什么情愫,那就很牵强了。
  原西:也是,但愿他们这一回被溟玄和边总刺激一下,擦出爱的火花!这样,我就能有嫂子了!我跟尚尚还能变成亲人!
  叶明笙:你这整天尚尚长尚尚短的,林翰宇不吃醋吗?
  原西:吃啊,他还吃你的醋呢,不仅如此,他还吃路边一个小孩儿的醋,就因为我觉得小孩儿可爱给了小孩儿一颗糖!不用管他的,吃着吃着就习惯了,不能惯!
  叶明笙:……看不出来,你还挺有悍夫的范儿。
  原西:那当然,翰宇哥现在可是被我制得服服帖帖的!
  字里行间都透着一股骄傲和自得。
  然后,叶明笙这天晚上就再也没得到他的任何回复。
  叶明笙等了半天也没见聊天页面有动静,嘴角抽了抽,原西这个悍夫,简直跟气球一样,一戳就破。
  叶明笙放下手机,跟顾则荀一起睡觉去了。
  次日一早,两人早早起床,易了容之后去给溟玄等人送行,并将这些天配置好的防身药分给他们。
  “一路小心,有什么事记得联系,虽然隔得远吧,但也就是一趟飞机的事,很容易就能赶过去!”叶明笙嘱咐道。
  “知道了,你怎么比爷爷奶奶还啰嗦呢!”溟玄哼了一声,面上不耐烦,心底却是乐开了花。
  以后要是有机会回星际,他一定要把边铭和叶明笙等对他好的人都带回去,然后带到那群嘲笑他没人疼没人关心的家伙面前,告诉他们,他溟玄也不是天生会被人厌弃的,只是他得到的温暖来得比较晚!
  叶明笙知道他的性格,忍不住怼他:“既然这么嫌弃,那我把刚才的话收回来好了!”
  溟玄一下子急了,“说出去的话怎么能收回去呢!”
  叶明笙呵呵了两声,懒得理他,按照自己的想法又跟他们说了些话,然后就目送他们登机了。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溟玄、边铭、尚清远和原野四人也易了容,换了身份才去T国的。
  以他们的实力,就算不能达成目的,也能顺利逃脱。
  唯一怕的,就是剧情突然起作用,生生把尚清远拉到墨子航身边,这样的话,就太可怕和可恨了。
  “希望一切顺利。”叶明笙回头看了一眼机场,轻声道。
  顾则荀伸手搂上他的肩,“会的。”
  叶明笙笑了笑,是的,尚清远现在实力可是S级,墨子航升级再快,也不可能超过尚清远,否则根基就会有所损坏。
  而且,尚清远身上有很多他送的防身药,真遇到紧急情况,把药撒出去,都够墨子航吃上一壶的。
  回去的路上,叶明笙接到牧城打来的电话,说他和江婉、牧子奇已经到云城了,什么时候方便上门拜访。
  “现在就挺方便的。”叶明笙笑道,“你们先到我家里等一下吧,我们在外头,现在正在回去的路上。”
  牧城道:“好。”
  回到山间别墅后,牧城夫妻还有牧子奇已经客厅等着了。
  见他们回来,几人都站起来打招唿,牧子奇直接跑过去抱住叶明笙的腿,奶声奶气地喊:“师父!”
  叶明笙低头,就看到脑袋圆乎乎的小豆丁正仰头,一双乌熘熘的大眼睛看着他,瞬间被萌到了。
  他弯腰将小豆丁抱起来,腾出一只手来捏他的小脸,“哎呀,看看这是谁的徒弟呀,这么可爱!”
  “是师父的徒弟呀!”牧子奇乖巧道。
  叶明笙忍不住笑,又逗了他一会儿,才跟牧城和江婉寒暄。
  牧城和江婉将准备好的拜师礼递给叶明笙,牧城道:“叶少,小小心意,以后子奇就劳烦你教导了。”
  既然是拜师礼,叶明笙当然不会不接,不过等他打开礼盒看到里面的东西,却觉得有些烫手。
  “你们确定不是拿错了东西?”叶明笙愣了一下,问。
  盒子是特制的玉盒,里面装着的是一颗朱红色的珠子,巴掌大小,珠子上散发出一层炽热的光芒,根据溟玄给他的资料里的那些记载,这颗珠子应该叫金乌血珠,对光明系异能者来说,是至宝。
  有了这颗金乌血珠,他的光明系异能从C级升到S级都不缺资源了,牧家竟然拿出这样的东西来当拜师礼!
  “没有错。”江婉笑道,“这是我们家老爷子拿出来的,据说是早年间下海捞金的时候捡来的,因为一看就知道是宝物,老爷子就一直藏着,据说是传说中三足金乌的血经过长年累月风化而成,老爷子觉得这对叶神医可能会有些用处,就让我们拿过来送给叶神医。”
  “这也太贵重了,拜师意思意思就行了,不用送这么重的礼。”
  叶明笙摇头,为了避免金乌血珠的能量继续散逸,很快合上了盒子,“这东西对子奇来说也有用,你们把东西留给子奇吧。”
  本来他收牧子奇为徒,主要是因为他很喜欢牧子奇这个孩子,正好牧子奇又是光明系异能,就顺手收了。
  现在牧家送这么重的礼,都比人家的传家宝要贵重了,他倒是不太好接受了。
  这东西给牧子奇的话,他偶尔借过来用用也能有奇效,不需要将人家的宝物占为己有。
  牧城和江婉对视一眼,更加觉得儿子的这个师父值得托付了。
  牧城不善言辞,还是江婉道:“叶神医是子奇的师父,徒弟有了好东西,多半不都先呈给师父,师父再给适合徒弟的东西作为赏赐么?这金乌血对叶神医有用,叶神医不妨就先收下,再给点适合子奇的东西,不久好了?我看上回那个清神补脑液就挺好的。”
  叶明笙失笑,清神补脑液是好东西,他量身定制出来的更好。
  先前他给牧子奇的清神补脑液只是提升智商的,对精神力没有多少用处,之后倒是可以给他再配制一份可以提升精神力的。
  但即便是提升精神力的清神补脑液,跟金乌血珠也不能比啊!
  江婉很会说话,叶明笙几次想拒绝,都被她劝住了。
  “叶神医,你看我们家现在实力最强的也就是阿城,但他的精神力也才C级,这颗珠子在我们手里未必是好事。”江婉诚心道,“叶神医就收下吧,就算是给我们解决了一个祸端。”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叶明笙就不好再拒绝了。
  他将盒子收好,正色道:“那这份厚礼我收下了,你们放心,我一定会用心教导子奇,让他成为出色的药剂师和治疗师的,也会好好教他修炼异能和精神力,保护好他的。”
  让他起了收牧子奇为徒的心思的,不是光明系异能和小孩儿讨喜,而是先前叶明笙在还用着许建国的身份时跟牧子奇相处,跟小孩儿说起药学知识来,小孩儿都听得很认真,偶尔还会提问。
  当时他就觉得这孩子是个好苗子,即便牧子奇没有觉醒异能,他也会提出收牧子奇为徒,只是会有些晚而已。
  牧子奇刚好觉醒了光明系异能,倒是给了他提出收徒的理由了。
  只要他好好教导,牧子奇在医药学上肯定会很出色。
  江婉笑道:“有叶神医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拜师的环节很简单,孩子的父母送上拜师礼,孩子再像模像样地给师父敬个茶,礼成了,从此以后就是师徒了。
  叶明笙忽然觉得,仪式感还是挺重要的,牧子奇给他惊诧之后,他就忽然觉得自己肩上有了压力。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这个孩子,以后也是他的一部分责任了。
  “荀哥,咱们以后还是举行一个像样点的婚礼吧,昭告天下的那种。”叶明笙悄悄对顾则荀道。
  “嗯?”顾则荀有些诧异地看着他,“怎么突然改变主意了?”
  叶明笙莫名有些不好意思,轻咳了一声,一本正经道:“就是突然觉得,让全世界都看到我们的婚礼,好像也挺好的。”
  当了明星之后,他才知道爱他的人很多,也许这些爱的人下一秒就会去爱别人,但只要他们此时此刻是喜欢自己,并且为自己付出的,他就觉得这些付出不该被辜负。
  这个不辜负并不是说要答应他们的要求,那是不可能的,他好几千万粉丝呢,一人一个要求,那他还不得累死。
  叶明笙只是觉得,他和顾则荀办婚礼的话,可以让粉丝也看到,让他们知道自己过得很好,很幸福。
  他以前看到过黑子拿他和顾则荀没举行婚礼来说他们不是真爱的,粉丝被黑子气得够呛,却也只能憋屈地反驳,但反驳起来却不是那么有底气。
  如果可以,他希望他的粉丝不管何时何地,都能理直气壮地给黑子杠,而不是憋屈地替他找理由。
  顾则荀趁人没注意,轻轻亲了亲他的额头,含笑道:“这个家,夫人说了算。”
  明明类似的话已经听了很多遍了,但此时叶明笙还是有些心跳加速,觉得自家伴侣真的很撩人。
  牧家人一致决定让牧子奇跟在叶明笙身边学医和制药,但孩子毕竟还小,这么早离开父母也不利于身心健康。
  叶明笙想着横竖不需要再过多久,他们就要去帝都了,就干脆让牧城和江婉先在山间别墅的客居住下,等他们去帝都了,牧城和江婉也就能跟着回去了。
  牧城本来不好请假,但因为他是来云城找叶明笙和顾则荀,上司得知牧子奇能拜叶明笙为师,一边说酸话一边又为他高兴,利索地批了他半个月的假,还让他帮忙找叶明笙谈药剂生意。
  牧城哭笑不得,想了想,还是去找叶明笙谈了。
  军队要的药剂都是等级比较低的,叶明笙都不用自己出手,实验室里那帮手下就能完成,很爽快地答应了。
  上司得知生意谈成,心情更好了,直接跟牧城说:“牧城啊,能跟叶少和顾总打好关系是件好事,你要是没法及时赶回来也没关系,你要多少假我都批!”
  牧城:“……”
  他都不知道,他的上司竟然这么好说话,以前那个请一天假就跟要他命的上司到哪儿去了?
  只能说,叶少的药剂师身份太好用了。
  收了徒,自然就要好好教导,叶明笙定好接下来一段时间,每天早上教导牧子奇修炼、医学和药剂知识,下午牧子奇跟家教学其他科目了,他就去实验室或者消化药剂师和治疗师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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