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点到的手下立马应是,对视几眼,朝着黑暗中的方向追了上去。姜离忧并不担心他们追到人,沈兰因的异能“疾行”让她在全力奔跑时, 速度比猎豹还要迅速。
沙匪走掉小半,红头巾领着剩下几个回到屋内, 这时姜离忧已经在附近找到了最合适的狙击位置, 端着枪,放缓呼吸,他犹如潜入黑暗中的幽灵,而红色的瞄准镜头则是死神的镰刀。
亲眼见证过这群沙匪的凶残, 姜离忧知道, 他们已经不具备作为人类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的资格!
砰!
两声枪响, 两条人命,沙匪们惊慌又色厉内荏地大喝:“是谁?!是谁在开枪?!”
此时,不知哪里吹来的一阵邪风,竟然吹灭了照明的油灯。
一共九个沙匪,追出去三个,崩掉两个,还剩下四个。狙击手最重要的就是不要暴露自身,开枪弄死两个之后,姜离忧离开狙击位,像鲨鱼潜入深海般,深入黑暗的屋内。
他有着神之眼,在黑暗中看东西也像白天一样清楚。从后腰摸出匕首,悄无声息地划开面前沙匪的脖颈,鲜血噗滋飙溅,旁边的同伙吓了一跳,伸手一接,却只接住了一具温热的尸体。
“老大,他在这个屋子里!”
接连被干掉三个人之后,剩下的沙匪也不傻,连忙在黑暗中背靠背聚集在了一起。
没法像之前那样各个击破了,姜离忧感到了棘手。
如果他拿的是攻击系异能就好了,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被动。
黑暗中,能看见被驱赶在角落里的绿洲城居民,像一群待宰的羔羊,脸上满是惶恐。
姜离忧的视线无意中往对面一瞥,却发现那里的沙匪不知不觉中少了一个,与此同时,一股危机感从身后传来。一双粗壮的手臂将他抱起,狠狠压在了墙上。
这是一个兽化的异能者,力气大得惊人,姜离忧尝试掰开他的手臂,一按上去全是坚硬的毛刺。
“虽然你身法很好,也很会隐蔽自己,但是你身上的气味暴露了自己。”那人嘿嘿两声,将他的两条手臂往后反拧,“你太香了。”
油灯被重新点亮,另外两个沙匪也朝这边走了过来。
灯光重新亮燃的那一刻,众人都被那美艳至极的容貌夺走了呼吸,不仅三个沙匪,连那些惊恐的人质都呆呆地看着他,有一瞬间的寂静。
“我艹,这长得真带劲儿啊!”
死去的同伴就在脚边,未干的鲜血还在流淌,存活的沙匪却已经开始意淫起该怎么折腾到手的美人。
对于这种没人性的牲畜,根本没有同伴的概念。他们就像沙漠上会啃食同类尸体的秃鹫,说不定同伴的尸体也是他们饱腹的肉粮。
“送上来的极品,该怎么处理?”其中一个沙匪跃跃欲试地问道。
红头巾,也就是勒住姜离忧的那个兽化人,咧开嘴露出邪恶疯狂的笑容:“先奸后吃,这么嫩的肌肤,吃起来肯定像甜羹一样嫩滑。”
几人猖狂大笑起来,似乎已经胜券在握。勒在姜离忧腰间的手臂也越发用力,姜离忧能听见骨头错位发出的声响。
他鞋尖在地上一碾,一枚柳叶小刀悄无声息从鞋底的暗槽弹出,正要动作,勒在他腰上的力道却松了。
姜离忧回头一看,原来红头巾脖子上戴着一条金属项链,此时的金属项链像条活过来的蛇在他脖子上缠绕三圈,狠狠勒紧,猛地将他拽向墙壁。
剩下两个沙匪见状不对,立马转身想跑,远方却传来破空的嗖嗖声,将人钉在了墙壁上。
红头巾也被项链勒得双眼暴突,白眼球上爬满了红血丝,脸色涨得红紫,眼见就要毙命。
姜离忧道:“等一下!”
勒在红头巾脖颈上的力道稍稍松了一些,对方瘫在地上,捂着脖子恐惧地喘气。
秦影的身影出现在黑暗中,他还是穿着黑色的风衣,脸不红气不喘,连头发丝都妥帖。要不是在末日里的沙漠见他,还以为他马上要去参加时装周。
直到看见姜离忧,他的表情才变了,露出一抹担忧:“学长,你没事吧?”
“是秦影!”
“秦城主!”
人质们就像看见了世界上最亲近的家人,一个个脸上都露出的喜极而泣的表情。
沈兰因也从秦影身后跑了出来:“唐冰哥哥!”
她跑到姜离忧面前,担忧地上下打量他,直到看见姜离忧并无大碍才松了口气。
“那些人给我设圈套,我差点就被捉住了,幸好遇见了秦城主!”沈兰因道,“你没有受伤吧?”
“我没事。”姜离忧摇了摇头,走到沙匪面前,“你们人数一共多少,其他人在哪儿?暗号是什么,目的是什么?”
这样一群凶残的匪徒游荡在绿洲城附近,危险系数比姜离忧想的还大。
红头巾问道:“我如果说了,你们会放了我吗?”
“你说呢?”姜离忧不耐烦道,“说了让你死利落点,不说让你生不如死,你选一个吧。”
红头巾嘿嘿两声,闭上嘴巴一言不发,似乎是笃定姜离忧拿他们没办法。
直到秦影走过来,他脸上才流露出惊恐的表情,双手蹭在地面上不断后退。
秦影道:“学长,不用问了。这些人根本不会说实话,不如干脆杀了。”
秦影站定在姜离忧身边,表情还是那副温温柔柔的。姜离忧现在站在他身边就有一股无与伦比的安心感:“谢谢你救我。”
秦影歪了歪头,温和道:“不客气。不过学长下次还是不要这么莽撞行事了,如果没有我,那该多危险啊。”
他的语气轻柔,拍了拍姜离忧的肩膀,像是在拂去上面看不见的灰尘。
“况且像这种同类相食的人,已经难以称之为人了。”
红头巾脸上的表情扭曲了一下:“秦影,我们吃的是不是人你心里清楚!我们是替天行道,是消灭异常!”
姜离忧愣了一下,大为困惑,不知他何出此言。
沙匪明明就是在吃人,为什么说自己没有吃人?又为什么说自己吃的并不是人?
下一秒就见红头巾转向他,似乎是察觉到秦影对他的态度不一样,红头巾也一改之前的闭口不言,话语如倒豆子一样噼里啪啦。
“你是绿洲城出来的人?那是一座魔鬼之城,你被诅咒缠上了,你逃不掉了!”
“秦影比魔鬼还恐怖!快离开他,这是我以人类的良知,向你发出最后的忠告!”
话音刚落,却见红头巾双眼暴突,脸色涨成了猪肝,像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在挤压他的头颅,人的头颅本应该是人体身上最坚硬的部位,却在此刻不断扭曲,最终,砰!
话应刚落,他的头颅像西瓜一样炸裂开来,那带着鲜血的脑浆,就是西瓜红红的瓤,伴随着爆裂,涂射在四面八方的墙壁上。
姜离忧吓了一跳,后退一步,却撞上了一个坚硬的胸膛。
秦影眼眸微垂,笑眯眯地看着他:“学长。”
姜离忧迟疑道:“刚才他说那话是什么意思?”
秦影眉头微蹙,露出逼真的不解:“我也不知道,但是学长,像这种吃人的魔鬼,他说什么话都是不可信的。”
见姜离忧沉默下来,秦影双眼微睁,露出愕然的神色:“你……你是,怀疑我吗?”
他的愕然中,流露出几分不被信任的脆弱,迷茫和无助稍纵即逝,却足以让人心碎。
心底还未来得及凝聚起的一点异样稍纵即逝,姜离忧心想,这说不定是沙匪挑拨离间的手段,自己可不能中招。
他连忙对秦影道歉:“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抱歉,是我糊涂了,我不该怀疑你的。”
被救下来的人们上前对他道谢,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快要满溢出来的真诚,感激涕零。
这时一家三口走上前来,其中作为一家之主的男人对姜离忧道:“我刚才听说您要去A区。”
姜离忧上下打量他一眼:“是呢,怎么了?”
男人摇了摇头道:“A区已经封锁了,现在没法进去。”
“封锁?”姜离忧神色微讶地扬起眉梢,他在原著中可没听说过这件事,“为什么?”
男人道:“A区是南方最大的幸存者基地,势力划分一直十分混乱,听说是军方为了肃清叛徒。在这场动乱平息之前,只进不出,任何陌生面孔都格杀勿论。”
“我们就是A区出来的,和您无冤无仇,没必要骗你。”
姜离忧问那什么时候A区重新开放,对方却说至少要半年之后了。
半年?绿洲城早就被异潮踏平了。
秦影转过身来看着他:“学长,看来A区最近局势也不稳定。你独自离开我不放心,如果还是执意要去的话,不如我陪你一起?”
姜离忧却摇了摇头。利用A区堤防异潮已经不可能,那还不如留在绿洲城,想别的办法提醒秦影这件事。
第44章
回绿洲城的路上, 姜离忧和1028说起这件事:“我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1028当然不可能给他剧透,降低通关乐趣,于是转移话题:“你什么时候穿裙子?”
姜离忧愣了一下, 愕然:“我为什么要穿裙子?”
1028道:“你得跟着剧情线走啊, 你不能崩人设。你忘记原著‘姜离忧’在来绿洲城之后干的事了吗?”
当然知道,姜离忧怎么可能忘。原著中的绿茶穿着红裙引诱秦影。但是问题在于,原主这么做了, 他就也要这么做吗?
“当然了, 你拿的是‘姜离忧’的剧本,你肯定得按情节走。”
“九尾阁下是我见过最敬业的宿主了,您一定能行的,加油哦!”1028用一种激励的语气鼓舞他。
回到绿洲城, 姜离忧安分了一段时间。他也并不是无所事事,而是在思考可以解决异潮的办法。
有句话怎么说, 留得青山在, 不愁没柴烧。在他看来,绿洲城的根基是人, 只要人口没有出现太大的伤亡, 重建绿洲城就会容易得多。
原著中记载,异潮从北方来。而想要让秦影相信异潮, 最有力的说服无疑是让他亲眼看见证据。
要找个借口把秦影引到北方吗?
姜离忧还在思索,夏泯那边却已经给他安排起了工作。
“和沙匪作战损失了不少的队员, 你可以加入治安队吗?最近人手真的太紧张了。”
闲着也是闲着, 能为这个世外桃源般的宁静城市出一份力,姜离忧也很愿意, 没怎么犹豫就应了好。
治安队的工作其实挺清闲的, 也就是早中晚各自巡城一周, 姜离忧原本还有点路盲,这几天这么走下来,对城中的路线逐渐摸清。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也有点焦虑。异潮是一个方面,还有一方面是1028的任务。
1028说为了避免原著人物的ooc,姜离忧必须完成标志性情节,坐实这个人物贪慕虚荣又鲜廉寡耻的绿茶特质。
这个任务是有时间限制的,现在离那个限制只剩下不到四天。
“姜哥,你走什么神呢?”
前方传来一道好奇的声音,原来是同行的治安队队员看见他站停,不得不转过身来提醒他。
“现在还是工作中。”小贾指了指袖标。
和姜离忧组队的治安队队员小贾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皮肤黧黑,浓眉大眼,笑起来很阳光。
他是个各个方面都有些马虎的人,正因为知道自己性格大大咧咧,每次工作时就格外认真,不放过一丝一毫的异常。
姜离忧刚来治安队的时候,小贾每天都带自己的午餐和他分享。因为姜离忧是刚到绿洲城的新人,他以为他吃不起饭。
小贾是个B级异能者,比周哥还高一级。在治安队这么多年干下来,按理说也不缺功勋,可是姜离忧看见他好几次凑活吃饭,只买那种最便宜的黑面包。
糙米粉里掺了沙子,口感粗糙,味同嚼蜡,唯一的作用是管饱。
后来姜离忧发现,他偷偷在喂城里的流浪小孩。
“我也是孤儿,看见他们就像看见了自己一样,心里挺难受的。”小贾是个很纯粹的好人。
“抱歉,想起来一些小事。”姜离忧为自己的走神道歉。
这时,两人正巡逻到绿洲城中的集市区,这里是居民们进行买卖交易的地方,比别的地方热闹很多,也更容易滋生事端。
姜离忧站定在原地,仰头看了眼城中央的地方。
白塔像卧在沙漠中央的明珠,无论走到绿洲城的哪里,一眼看过去它都很明显。它是整座城池最高的建筑。
“小贾,你就从来没好奇过白塔里面是什么样子吗?”姜离忧总觉得白塔对他有股莫名的吸引力。
小贾很困惑:“为什么要好奇?白塔就是白塔。”
“不过,秦城主让大家不要靠近白塔。离忧哥,我们都是绿洲城的人,没有秦城主,就没有现在的我们,你千万不要去打白塔的主意啊。”小贾苦口婆心地劝道。
姜离忧哑然失笑:“知道了,我就是问一下,我不会去打白塔的主意的。”
他算是发现了,这绿洲城里有一个算一个,全是秦影的迷弟。
两人巡逻完之后,正要像往常一样离开,就在这时,远处发生了一起争执。
一个女人站在菜摊前,指着手上的蔬菜道:“你这菜都生虫了,也好意思卖半功勋一斤?你抢钱呢,我不买了。”
沙漠中植物稀少,但人又必须吃蔬菜补充必要的维生素C。绿洲城的蔬菜只在恒温大棚里栽培,数量有限,价格十分高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