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吧,他其实一点都不害怕,一点都不在乎,哪怕是要陪着我一起与世界为敌,只要我给他勇气,他便会一直站在我这边。
我习惯象征性安抚的拍了拍他的头,直到此时此刻我才发现,这是一个多么具有占有欲的动作。
我的默认动作给了他莫大的鼓励,手不由自主就环上我的脖颈,还未发育完全的身体比我稍矮上一头,惦着脚仰着头的姿势似乎不太舒服,反正已经如此了。
我伸出手从他腋下穿过揽住他的后背,两人间几乎没有丝毫的缝隙,低下头在他注视间贴上他的额头。
鼻尖触碰在一起,缠绵的相互磨蹭着,唇与唇,牙齿与牙齿触碰,舌与舌交缠,尽是缠绵。
天地之间,只此一瞬,我想与他共赴良辰,勿负美景。
沈书钰的家还是老样子,那只白猫躺在庭院间的花圃中晒太阳,也不怕生,摆弄着尾巴懒洋洋的叫唤一声,便又不管还有客人在,悠然自得的追着尾巴玩耍。
明川的土地是贫瘠的黄色,其实一点都不适合这些名贵的花种,沈书钰却将它们打理的很好,枝叶繁茂,花枝摇摆。
晨曦逗了一下不怕生的猫道:“以后我便种上满园的香槟玫瑰。”我知道这个花语。
爱上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想你是我最甜蜜的痛苦,和你在一起是我的骄傲,没有你的我就像一只迷失了航线的船,它的隐晦涵义:我只钟情你一个。
我扯了下嘴角,摸了下口袋,掏出块蓝莓买糖,剥开皮塞进他嘴里:“走吧,你沈诺哥哥应该也在家等着你呢吧。”晨曦鼓着一边脸颊,不满的瞪我一眼。
我揉了揉晨曦柔软的头发,扯过他跟上我,想必二楼的眼睛,看的也很是尽兴。
像沈书钰这种长的温润如玉,性格温和脾气好又居家的好男人,要是放在B市绝对是热销的货,在这里就成了中年丧妻带子过日子的孤家寡人。
父子俩往那里一站当真是静默如画,其实细下来看,沈诺和他爸长的一点都不像,不单单是外表不像,就连性子,都不像是亲生父子。
这么一想,其实性格很容易区分开来,从我和沈书钰仅有的几次交谈,他就像是一谭清泉,清澈见底,孕育万物,有点像我现在的职业,说好听点,是大爱无私,其实只是自私的不明显罢了。
而沈诺,我和他同处一个楼层,办公室也是紧挨着,对他的性子就了解的比较多一点。
虽然有些刻意的克制着任性的脾气,甚至是对旁人抑制本性的交往,我对他这种性格真是太熟悉了,简直就像是和我爸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沈诺见了晨曦,自然是高兴点的,直接忽略过去我去招待他的晨曦弟弟,末了还要挑衅我一番,我还没小气到这个地步,事实上,我只是突然觉得刚刚进来看到的那一幕,有些眼熟。
在见到沈书钰之前,我是知道有他这个人的存在,不仅知道,而且,还托人调查过。
而在知道结果前,我却是对他失去了兴趣,我不止一次梦到过他,在有了清晰的轮廓之前,有许多模糊的影子。
我甚至曾经很天真的让我爸做过选择题,是我重要,还是沈书钰重要,他没空理会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揉着我柔软的发顶,温柔的让我乖乖的听张妈的话,说他下班后会回来陪我,当然,他并没有履行他的承诺。
我们进来之时,沈书钰刚把手从沈诺发顶上松开,脸上祥和又温柔,目光深长悠远却又带着怀念之意,像极了我爸那时候的表情。
我看到了,所以一时间百感交集。
沈书钰的厨艺很不错,做的菜也挺合我的口味,不过四个人,烧了十多个菜,想来也是准备好久了,就连准备的干红,也很合我的心意,平心而论,见到他之后,我是真的没有任何的办法继续去恨一个困扰了我这么多年的人,我只是,还不能释怀。
书房在三楼,沈书钰领我上去的时候,沈诺还颇有些不乐意他爸有事瞒着他,被沈书钰三声两声一骗但还真兴高采烈的准备带晨曦去看昙花。
这个季节,应该是没有昙花的吧,我耸肩,跟上沈书钰的脚步,这个人,即便是睁着眼说瞎话也是面不改色形不变,让人应下后的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他话里的真假,而是,为什么下意识要听他的。
☆、陈年旧事〈一〉
在晨小庄大多数人眼中,我们家就像是外来客,一个不属于这里的人家在这里落脚,一个不像是农村妇女的单身母亲带着一对龙凤胎来这里定居,我小的时候,是经常会听到些闲话的。
好在这里的人家大多数都很朴实,所谓的家常也不过是饭后闲谈并非什么恶意中伤。
我母亲不仅长的漂亮又有大家闺秀的气质,就连对我们的家教上也处处带着温和宽容,若非是身份尴尬,想必她和父亲也会是人人羡慕的金童玉女。
我母亲并非别人口中所谓破坏别人家庭幸福的狐狸精,她和父亲是真心相爱,只是我父亲没能有机会娶上她。
即便如此,在这个远离都市远离尘嚣却又并不隐市的村庄里,我觉得我们生活的都挺幸福的。
甚至于,即便父亲不在这个家里,我们也生活的比这里的大多数人家都幸福些。
人家都说我母亲有福气,受一次罪儿女双全了,是的,我有一个和我一胎的妹妹,长的漂亮,性格好,又聪明伶俐,似乎所有人都很喜欢她,就连我,都为有这样一个妹妹而感到骄傲。
书墨一直和我同班,人都说女孩子到了一定年龄不如男孩子头脑灵活,她倒是挺不服气的,初中时一股作气以比我多了几十分的成绩上的太中,而我却只能堪堪擦边的考上一中。
那时候的一中远远不如太中,好在明川两所重点高中离的倒不是很远,隔着一条不太长的小吃街,人来人往,有个大公园,平日里也是极其热闹的,衡权之下,母亲在太中附近临时租了套房。
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梦见沈书墨,用那双明亮的眸子,本该是亮如星辰,艳如朝阳的,却渗满了忧伤:“书钰,如果我没有更要强一些,是不是会更幸福?”她从来不喊我哥哥,甚至会很要强的和我争辩,如果不是她让着我,谁先出生还不一定呢。
看,不只是双胞胎,就连龙凤胎都会争个先后。
我母亲从小就教导我,我是哥哥,应该让着她,我们年龄相当,即便是她被母亲宠的有些没大没小,教养好些,也不至于太过任性胡来。
我便从来没有理会过她对我的没大没小,她要强,我便事事相让,好在她不会随意的惹麻烦让我来给她善后。
我虽然从没有觉得她是麻烦过,但是不在一个学校读高中时,仍是下意识的松了一口气,总算可以不用和她时时被人相较,即便我无意,她却在意着。
明川一中是这个市第一个评上省重点高中的学校,接着才是太中,这两个学校认真计较起来,其实并没有太大区别的好与差,不过哪几年出过几个名牌大学,哪几年便相较之下好一些罢了。
前几年一中略逊一筹,便是年年卯着一股劲,打算在哪一年一跃超越太中,将这几年的憋屈气好好的出一出。
在高一时,我的生活便彻底的被各种书本资料试卷填充的满满当当,一中重理,就连最好的两个实验班,都是专门为理科生而设立的,考一次试动一次,众所周知,实验班,都是往重点,最好的大学方向冲刺的。
我母亲虽然没有太多的过问过我和书墨的学习成绩,然而我知道,在她心里,其实仍然是想要我们出人头地的,甚至于,是想要我们能够回去有父亲存在的那个家里,在沈家能有一席之地的。
即便是到死,她都没有怨恨过父亲,哪怕小时候我对父亲有过怨言,她都没有过,她只是一遍遍告诉我,父亲是爱她,爱我们,爱这个家的,那个时候,我甚至不懂什么是爱,这只是自私的人找的一个看起来合情合理毫无破绽的借口罢了。
不和书墨在一个学校,也不知是不是同胞心有灵犀的缘故,高一下学期分科的时候,我们几乎没有思考的不约而同选择了文科,只是同样的选择,在不同的地方连受到的待遇都不同了。
我的班主曾经劝过我,他带的理科班,在他看来,只有理科才是正途,文科就是斯文败类,其实我选文科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只有文艺,理科没有太好的艺术学院,仅此而已。
在这一点上,母亲其实是偏向我的,曾经她也是手拿画笔,充满理想的文艺少女,只是时间磨平了她的棱角。
因此在我班主任不放弃之余喊她来学校沟通时,她也是不假思索的谢绝了班主任自以为是的好意。
从小母亲就教我画画,从素描水粉到国画油画,我们家客厅里唯一挂着的一副巨型的素描画,我甚至都以为是出自母亲之手,母亲很是骄傲的说,这是出自她此生最爱的男人之手,她有多爱父亲,就有多爱我们,这么算起来,我们倒是都沾了父亲的光了。
生在理科班却选择了文科班,还未到分班的时间,顽固的老头对我们失望了,很明确的将打算选文的人喊去了办公室下了通告,反正总有一天会分道扬镳,上生理化的时候准许我们不听课不交作业,甚至可以不用来教室。
旁的人都是一脸羡慕的看着生理化课上时我们尽情的听着音乐抱着武侠小说看的尽兴,我不想与他们一起,只是坐在教室的最角落,靠着透明的窗户。
画远处的操场,露着尖顶上红色闪闪明亮的探射灯光的第一人民医院,远方尚未落下去的夕阳,塑料跑道上,也向来不缺体育生在训练,尽情挥洒着青春张扬的汗水。
我向来不喜欢多动,唯一会点跆拳道也还是初中时母亲不放心书墨晚上赶夜路回家,而作为哥哥,我有义务尽我所能的保护她。
高二时,我分到了文科班,并且如愿以偿的学了美术,更是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在别人埋头苦练时悠闲地借口去美术班而逃掉无用的自习课。
我不喜欢在一群除了学习什么都不会的书呆子里面变得和他们一样,在我看来,明川的教育即便是每年考上多少多少名牌也改变了它腐朽的事实,它将人所有的时间压榨的除了学习别的什么都没有时间做,它生生将一个活泼的人变成学习工具。
我曾眼睁睁的见过一个我现在几乎记不清名字的学生,从一百度的近视在短短一年增加到七百多度,那厚实的眼镜遮住了他眼中全部的神采,我想到了四个字,行尸走肉,学习的行尸走肉。
我虽然逃课,但也不喜欢去网吧或者别的什么乌烟瘴气的场所,只是想要换个地方,换个不太压抑的地方,安安静静认认真真的画上一副画。
明川没有什么太出名的地方,只有一片幽深的巷子,是曾经很老很老还尚未拆迁,青石板铺成的道路,不仅凹凸不平还因为少有人的缘故长满了青苔。
大多数人都已经搬到了新开发的地方,据说这里在不久的将来也要规划着要开发的,是要建广场,或者是开发成住宅小区,我并不是很清楚,毕竟,我并不真正属于这里。
我喜欢的,只是这里过于安静的气氛,以及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了的趴在好大一整面墙上的白蔷薇,雅白色的碎花点缀在巨大的绿色丛之间将那近五米的墙面遮盖的严严实实,清香扑鼻,这也是我今日想要作画的主题。
☆、陈年旧事〈二〉
世间所有的深情便先是来一场美好的初遇,而我们所无法预料到的便是何时何地会在哪里相遇,又是怎么能够,万千人海中,只一眼,哦,就是你了,这不过是书墨爱看的言情小说中所具备的情节。
事实上,那个人出现的确实如同小说中的王子般,闪耀夺目,遗世而独立,我本端坐在那边开满蔷薇花的墙边作画,画笔摩擦着白纸,整个天地之间,似乎只有这一丁点声音。
再一抬头,就见墙边站着一个白色的人影,单单是轻仰着头的背影,生生让我瞧出了与这里的许多人的不同。
那人看花,我在画花,并没有什么影响,更何况,多了这么一个背影,那面开满寂寞花藤的墙此时倒也显得有些不同了。
我换了支削的尖些的笔,趁机抬了下眼,那人还站在那里,也不知是不是在想些什么,就这么站在那里,又像是我画中遗落凡间的天使,他不是寂寞,只是忘记了回来的路。
我乐的有人陪我,也乐的那人充当我的画模,只是偷看了人家一下午,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待到日暮夕下,坐了一下午,腰酸肩膀的厉害,才觉得极为不舒服。
快速的收拾完带来的画具,一样样放好,用完后的空颜料盒子也装在一起,手上沾的满是五颜六色的颜料不说还刺鼻的厉害,我迫不及待想找个地方洗洗手,只是,那个少年。
用肩膀蹭了蹭鼻尖,犹豫退缩也没多少意思,我几步跑上前:“你好,请问你还要呆在这里一段时间吗?”那人终于回过头,有些疑惑的看我一眼,先是一愣,像是思考我的随意搭讪的话是什么意思。
我露出一个自认为很和善的笑意,反正我是真的没有什么恶意:“我想去找个地方洗一下手,能帮我看一下东西吗?”这样拜托一个陌生人帮忙看东西,想必当时他也会以为我是个神经病吧。
我只是不想现在把东西放回家让我母亲知道我逃课,也不想赶回去上晚自习听那死板的生物课,好吧,我是对这个独自呆了一下午的少年有一些些的兴趣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