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道:“我有个学生的家在这里,来家访啊。”我们东一句西一句闲聊了一会,晨曦拎着一袋子皮薄稍微偏青色的橘子过来,我目测了一下里面还有不少的药,这个熊孩子,真是。
到后来,我们还是没有免于坐老头子的电动三轮车回去,因为桥溪镇离他老家的村庄还有十多里的路程,不过开着窗户走在人少车少的乡道感觉上倒是舒服多了。
沿着一条路走了好远,终于在晨曦的示意下老头停了车子,我拖着行李箱下车。
许是深秋时节的缘故,地上堆积了不少的落叶,现在也不过中午,晨曦背着双肩包走在前面带路。他家在村子的最外头,倒是修好的水泥路一直到门口的胡同,又往里走了十多米的铺的砖路。
红色的大铁门长时间保养有些生锈,院墙上爬满了不知谁家种的依架而生的蔬菜,顶着绿色的叶子生长的正旺。
进了院子,更是满院子的杂草看着我一阵头疼,里屋除了长时间不住人结的蜘蛛网外,别的家具倒是用布盖着没有落上太多的灰尘。
我放下行李箱,顺势就撸起袖子扮演好角色,挑眉看着掀沙发白布的晨曦道:“是先休息还是先吃饭?”
☆、乡村生活
我到底是没能和晨曦一起打扫一下子院子,喝了一杯老酸奶,又吃了点药,抵制不住头疼的难受和药效的来袭,歪在沙发上就睡了过去。
我虽然睡到夕阳西下才醒来,头脑清醒了不少,然而这一觉睡的并不舒坦,浑身都是又酸又麻,果然,我不喜欢沙发是有原因的。
我出了门,偌大的院子里的草已经拔的干干净净,房间也打扫了一遍,没有尘土味倒是清新了许多。
晨曦正抱着晒了一下午的床单被子往屋里走,看见我扬起脸笑了笑,我确信他晒得被子只够一张床铺的。
他并没有直接铺床,而是又去了厨房,端出尚还有温度的饭菜,看到那些冒着热气散发着香味的家常便饭,我才发觉自己已经快一整天没吃东西了。
即使饿的厉害,我觉得自己吃饭的面相应该还算得上斯文的,不然,他怎么会一直盯着我看?
不过倒是没有对我造成什么影响,别说他一个,就算再来一群,也丝毫妨碍不到我什么。
吃饱喝足又抽了几根烟后,顿时觉得神清气爽,便自告奋勇帮他洗碗,只是被拒绝了罢了。
这里比起明川来,节奏又是慢了许多,我看着周围参天的大树,风一刮过,顶端便摇摇晃晃,晴天的话,也能看到美轮美奂的夕阳,火红的映着半边天。
晨曦收拾的很快,连洗手间都收拾了一遍,看来,他比苏长华要贤惠的多,我极满意。
等他收拾好,便提出要去田地里看看豆子的成熟程度,要找收割机来收,还要犁地,去买小麦的种子再种上小麦,听他这么说一通我就觉得种地真是麻烦。
洪灾旱灾虫灾都是受自然因素影响,普通人只是考虑到太热或者经常下雨太烦躁,而农民对着这莫名其妙的灾害首先考虑的就是今年的收成问题,因为这有可能关乎着他一年忙到头为了生计的目的。
其实哪个行业都不容易,不过现实仍然是弱肉强食,这是大自然的生存规则,无关乎法则。
乡间的小路走起来确实有种别样的感觉,道路两旁是成排的树木,听晨曦说是杨树,因为长的快所以种的人也多。
树根被更茂盛的野草缠绕着,我对这里所种的一切都很新奇,曾经是只吃过根本连它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晨曦这一路上倒是很欢快,给我介绍各种各样的谷类,豆子,玉米,红薯,长在地里的桔梗。
我看不到他的嘴开开合合,只能看到那干净清澈的眼睛和那双活动着的手,欢快又明朗,而我,只需要始终保持着精神看他的手语即可。
偶尔碰到热情的从田地里回来的邻居,还会热情的打声招呼,顺便问晨曦一句:“这是?”
晨曦的手语没几个人能看得懂,我只能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晨曦的朋友,过来游玩两天。”然后那人就咧着嘴笑笑,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只是单纯的表达友善罢了。
到了晨曦家的田地,澄黄的豆子已经是饱满待收的状态,黄黄的枯叶已是落了满地。
我看着已经长的很不错了,晨曦倒是摇了摇头,查了查天气过后,决定还是晚两天再收,我看了半天愣是没看出有什么差别。
晨曦笑了笑道:“现在天气不错,让它多长两天等收了就不用再晒了。”说着从地头的野草中提了一把长着毛茸茸的尾巴的东西。
很快的将嫩绿的挑出来,十指灵活的编着,我叼着烟看着他的动作,很快,让我看不太清楚。
不多时,一只憨厚的小兔子就躺在手心里,毛茸茸的,让人看着就心痒痒。
“这是狗尾巴草,很好活,很常见的草科,生命力极其的顽强,这里到处都是。”晨曦笑着向我解释。
“我们小时候的时候,这里其实很热闹,每天都会玩到很晚,人多,各种各样的游戏都会玩。”他指了指从我们来的那条路过的一座小桥。
“那个时候我们一起玩捉迷藏,警察抓小偷的游戏。”他露出怀念的神情。
我干咳一声道:“你玩捉迷藏肯定是个高手。”
他一愣,又咧嘴笑道:“没有,那个时候我还会说话。”我诧异的看着他,我一直以为他是天生无法开口的,这么一说来,似乎不是我想象的那样。
我将烟掐灭掏出随身带的棒棒糖,撕开一个包装塞进他嘴里:“行了行了,豆子不能收割的话我们先回去吧,忙了一下午累不累啊。”
他的脸颊被糖弄的鼓了一个大包,颇有些不服气的看着我。
这熊孩子。
我笑道:“你苏老师的数学卷子都在我手里,信不信我扣你的分。”我当然不会无聊的这么报复,只是逗逗他罢了。
“那种题目,我才不在乎呢。”他看我一眼,又很快移开视线,看起来就像是又和我闹别扭一般,我却看到他那被夕阳的晚霞渡上的一层绯红。
乡间的虫子有点多,我们没有在外面呆太久,我就有些受不了蚊虫的骚扰了,哪怕穿着长袖长裤,也仍然觉得浑身的难受,都是养出来的毛病啊。
回去后我就去洗手间冲凉,晨曦倒是没有马虎的写了几套试题,从语数外写到政史地,我也没有这么早睡的习惯,干脆也掏了份试卷在他旁边批改,也顺便指点他一下。
一旦专注起来,时间似乎也是过的很快的,有他在我也不好将这里弄的都是烟味,只能泡着咖啡提神,谁知这第二杯还没开始就被他夺了去,去烧白开水给我找了茶叶来泡。
我哭笑不得的看着他忙来忙去的,忍不住打断他:“我都喝惯不加糖的咖啡了,一时半会改不掉的。”再说,我还真没必要改。
他翻出一盒茶叶,打开,是环成一个个圆圈的嫩芽,清香的倒像是花茶的气味。
“这是我哥哥弄的茶叶,他平时很喜欢,我喝着也不错,给你尝尝。”然后果断的端走了我的杯子,去一通刷洗泡上茶叶。
我看着那嫩芽在热水中舒展着身子,若有若无的清香随着越来越浓郁的开水散发出来,确实挺香的。
我的赞叹更是让他眉开眼笑,又开始拘谨的有些不安道:“老师,很晚了,要不要先休息?”
我若有所思的看着里屋里铺好的一张大床,也不知是该睡觉,还是先收拾一下打个地铺。
☆、故人相识
人这一生真是要经历多种磨难才算完整啊,我此时真是有些忐忑不安,直到现在,我才充分理解苏长华的那句话。
“每个人做什么事情都是以一种目的,不管是什么,总有些目的,也许是为了得到什么,也许是无聊找些乐子。”那是我们一起在B市泡吧时,苏长华趴在我耳边的话。
我正准备嘲讽嘲讽他的幼稚,他便用食指并拢中指堵住我的唇。
在七彩灯光下,笑的神秘又优雅:“明伊你看,你来这里是为了找乐子,这是你的目的,我其实一点都不喜欢这种地方,可我还是来了,或许你觉得是因为我也无聊了想来找点乐子,其实,我是来看住你,这就是我的目的。”
我清楚的记得,那一天是我第一次从我爸的口中听到一个陌生的名字,在他喝醉之后,有那么一瞬间,将我当成他。
而此时,别说是三字经了,就是大悲咒估计都难以让我静下心,尤其是禁欲许久的身体被人不轻不重的骚扰着。
男人撩拨欲望的手段真是天生习性,黑暗中,我听着外面的虫鸣鸟叫,一时间也不知道清醒还是迷糊的任由他的手就顺着腹部往下探。
他在背后环着我,紧紧的贴在我身后,呼吸打在耳畔,我清楚的感觉到他吐出的几个字,哪怕是没有声音,单单那缠绵的气息,都能让我察觉那六个是什么字。
然后,我一下子就清醒了,拦住他继续向下的手。
一夜没睡好,天快明了才渐渐困的难受,我的睡相一向不好,从床的一头一直能滚到另一头再滚回来,而现在,安静的蜷缩在大床的一角,竟是无法靠近分毫。
一直睡到正中午,被热醒的,风扇不知何时被关上的,床上只有我一人的温度,我穿着晨曦给我找的拖鞋,里里外外,倒是不见晨曦的身影。
这熊孩子,被吃豆腐的是我,他倒是先不好意思起来了。
我叼根烟,一边要小心着不要落到烟灰,又要去穿衣服,这么折腾下来,又过去了十多分钟,去刷牙洗脸,整理了一下子头发。
还正对着镜子,嘴里的烟便被人拽掉,晨曦干净的笑脸便出现在眼前。
我不耐烦的挥挥手:“干什么去了这是?”他的手上粘的满是土,看起来脏兮兮的,脸上有一层晶莹的薄汗。
“我去地里挖了几个红薯,做粥很不错,老师你喜欢吗?”清澈的眸子有些小心翼翼的期待。
其实我根本就不知道红薯是什么,不过看到他的样子,却不忍心摇头,只得点点头算是回应,他顿时笑的更开心了。
我们中午倒是没能喝上他说的粥,他的一个邻居知道他回来了,便亲自过来邀请他过去吃饭,我在屋里写教学反思,听到院子里一个温和的声音轻声细语的和晨曦交谈。
我既不认识,也不想出去打扰,反正从他临走又仔细的交待晨曦一定要去时我就知道晨曦怕是没有拒绝的彻底。
果然,没过多久他就进来一脸为难的看着我,诺诺着不吭声,他不说我也不开口问,只是这反思却是怎么都写不下去了。
干脆也不写了,看着他,手悄悄的就想拿烟盒挑了根烟出来,被那熊孩子眼疾手更快的按住,我耸耸肩,无所谓的放开手“怎么了?有什么事说吧。”
他比着手:“邻居沈叔叔约我们去他家吃饭。”
我嗯了一声,他笑脸顿时就垮了下来,小心翼翼的看着我:“你不高兴?那我去和他说,我们在家里吃?”他要是能拒绝还会等到现在再去。
我道:“以后要是不想干什么,就拒绝人家,这么大了,连拒绝都不会吗?”他顿时又眉开眼笑起来。
空着手去别人家里吃饭,我确实有点不好意思,哪怕我知道这里人心淳朴,晨曦像是看出了什么,竟然也是安慰的眼神道:“不用怕,沈叔叔人很好的,家里就他一个人也没其他人。”
我挑眉看他,随口问道:“这里既然是晨小庄,他为什么姓沈?你不是说这附近没有沈姓吗。”
他想了想道:“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他不是我们村子里的人,但是从我小的时候他就一直在这里,我以前也是经常去他家玩的,他有一个和我差不多般大的儿子,现在似乎送出国了吧。”
我心下一动,也没再问什么,我对别人的生活是没有多大的兴趣,只是听晨曦说的高兴,也不曾打断过他罢了。
这人的家是在这边极少见的庭院式建筑,别说是桥溪镇,就是在明川也不多见,干干净净的大院子种着些花花草草,倒是有几盆快盛开的菊花添了不少色彩,一只纯白色的大白家猫懒洋洋的咬着尾巴,时不时打个滚。
三层楼的套房,虽时间久远了些,倒是花了一番心思装修,一楼整个客厅摆着一架钢琴,一套沙发,一些不算名家却很具欣赏价值的壁画。
这些东西都有些年头了,我们上了二楼,他还在厨房忙活着,对多一个人造访也没有太惊讶:“小曦你先带朋友去客厅坐会,我这里马上就好了。”
我不动声色的打量着他,如果从刚进庭院就开始怀疑,现在其实已经可以确定了,晨曦说的不错,沈姓在这里是不多,这个世界还是太小。
这个四十多岁仍然风华无双的男人比起照片上,非但没有显老反而更添了说不清成熟的韵味。
我现在的脸色肯定不太好看,到底还是太年轻,还做不到我爸那任何时候都能面不改色的样子,那又怎么样,我毕竟不是他。
我有些烦躁的抓了把头发,晨曦坐在我旁边,看着我,干净的眸子里透着浓浓的关心,稍有些薄茧的手心还费力的想将我整个手包围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