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一无二》——锦瑟

作者:锦瑟  录入:12-26

那个全身上下充满光明、温情的男人。
他一身白,跪在朦胧的细雨里,肩头垂下,但朝天仰起头的姿势似乎是在表现对任何事的不认输。
莫名地,男人的神情触动他心灵深处的禁地,他的寂寞正一点一滴地释放,全身上下的神经也因他而变得温热起来。
没来由地,他好想伸手触摸相片里的主角,更贴近温暖的光明……可是管理员却制止了他。
管理员冰冷的声音暂时克制他的冲动,但却关不住他想认识这男人的心,上官低头一瞥,看见介绍照片的小纸片上出现的标题写着“心非”两字,其它的什么他没写了。
“心非……”
关于心非──他想不出有任何意义。
或者,心非是他的名字?可能吗?
完全沉溺在相片里,直至管理员呼唤他,上官才回神,为心非心动的情绪仍旧兴奋。
“抱歉,我们要关了。”
“请问,这张相片也是天使拍的吗?”
管理员摇头。“我只是管理员,不清楚。你要不要明天再来问这里的柜台小姐。”
“谢谢。”得不到答案,上官有着数不尽的失望充塞心间。
罢了,管理员也说了,说不定明天的柜台小姐就能回答他的问题。
临走之际,他又回头多看两眼“心非”,最后才把刚刚男人给他的外套披上,紧紧地抓着袖口。
他知道今天的冷锋会有多冷,但那个男人给他的温暖却足够他整个冬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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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就算上官用尽方法,也得不到有关那个男人和那张相片的任何消息,间柜台小姐,一问三不知;问解说员,也是摇手兼歉然。最后,他放弃了,放弃在展览场找寻他的踪迹,因为接二连三天,都不曾再见过那个男人的影子,他失望了。
却又不死心地想将希望转向其它地方──同为这块土地上的人,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会找到他!
今天,是展览的最后一天,他依旧前来报到,身上穿的是男人借他的长外套,既保暖又好看。
“小娟,妳看,这男人好好看,是哪一家经纪公司的模特儿呢?”
“天使拍的,就要问天使了,我怎么知道?”
“可是只有一张耶!他会不会只是天使的朋友而已呢?”
“!就算只是朋友,经过天使之手,我相信不久之后他也会出名的,放心吧,小姐。走了,该回去了,待会儿还要补习耶。”
“小娟,走慢点,等我!”
身旁两位女学生的对话一字不漏地被上官听见。是啊,他差点忘了另一个管道──模特儿,说不定他正是某家经纪公司的模持儿,他怎么没想到这点呢?
除了模特儿以外,还有摄影师这一行业。既会成为天使镜头下的主角,相信天使对他肯定有印象,反正只要进了这两个行业其中之一,要找人就容易些。
不知道男人的名字,上官决定称他“心非”。
“心非,我一定会找到你,我发誓!”上官看着照片,心中升起无限希望。

 
 

你,是否听见我的思念?
也是否因为听见我的思念才出现我面前,让我一解相思o
五年后。
萧瑟的秋天。印象中,秋天应是这个写照才是。
落叶纷飞、枫树盎然,秋意本该这么有趣,但随着温室效应的影响,秋天慢了,慢了的不只是温度,还包括大自然的变化,不再单调、凄凉,而是仍停在夏末的脚步上。
有点绿,又不会太绿;有些热,又不会太热。现下的秋天,便是如此。
不过今天反常,跳过了秋天,直接来到冬天,因为有波大陆冷锋来袭了。
清晨,学生上课的途中,有个雅致的公园,步道上学生的嬉闹声与公园内的安静形成强烈的对比。
公园内有个穿著黑色风衣的男人,伫立一方,前方还摆了个脚架,上头放着一台照相机。听见笑闹声,背对着学生的男人,忽地回了头。
那一回眸,使得步道上几个正要上学的女学生暗暗惊叫。
男人的俊美容颜、优雅的身形实在是让她们太霞惊了。那张上帝最精心的杰作上充分显示出神亦有私心,似乎全世界的美好都落在他一人身上了。而他嘴角上的淡淡笑痕搭配得更是相得益彰,就好似一个来到人间的天使,如此优质的男人怎会往他们这小镇上的公园里呢?
是被谁遗落了吗?还是迷路了?
男人瞧见女孩子们与他对望,也不禁再报以更灿烂的笑容。笑,对他来说是稀
松平常的事情。经年累月处在异地的他,常需要人类间最温和的语言──微笑,来达到最初的沟通,所以对于笑,他不会吝惜。
女孩子们见了,兴奋地挥手响应。
“早安!”她们齐声以浓厚的法国腔说。
“早。”男人觉得有趣,也温柔致意。
“今天很冷,不要在这里待太久了。”有名女学生提醒道。
“谢谢,快去上学吧。”望着公园内只有两、三只流浪狗和一小群在地上觅食的不知名鸟类即可得知今天有多么冷了。
喧闹的声音渐渐远离他,男人拉拉自己的衣服,确实感受到地球另一边的温度了。
人影稀疏、洒了满地的落叶与小狗作伴──就是他要的感觉,他今天想拍的主题便是“流浪狗都会”。
镜头摆好、焦距调正、光圈选定,这下就等他的主角愿不愿意配合了。
但由清晨五点等到现在,主角显然也因为冬天的关系懒得动了,同样的姿势趴了两个钟头,动也不动,似在同他比耐心。
随即,男人燃起一根烟,落座。
剩几张照片,他这次的专辑就完工了,拍摄一年的时间,也该交出点成绩了,否则放他长假的老板想必会念上几句。
且,他也想回家了。流浪一年之久,他的心有些疲惫,想念家里的温暖和亲人的关注。
突地,一只流浪狗睁开了眼睛,无辜的眼神直直地望着男人。
时间,那似渴求的眼神触动了他的心。
何其无辜的牠们竟成为人类手上的牺牲品,若没有自私的人类,牠们未必会受这样的对待。
他浅浅一叹,起身,对准主角,连续按下快门。
直到一卷底片用尽,男人才缓缓收起拍摄装备。接着,他走向牠们,因被人类弃养的流浪犬随即防备地瞪着男人。
男人温柔一笑,对着牠们说:“等我一下,待会你们就会有一顿丰盛的早餐,不要走开。”
拍了一年的流浪狗,对于牠们,他有着很深的感情,即使牠们听不懂他说的话、也无法回答,他仍是喜欢对牠们说话,当牠们是朋友。
之后,结束了这小镇的拍摄工作,男人扛上行囊,带着有些不舍的情怀离开了朴实的小镇,回到真正属于他的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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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底,各大学纷纷开学。
刚走过一个台风,如今天气又恢复到夏末的感觉,路上行人也多了,来来去去,上课的、上班的都在马路上交错而过。
时间始终慢慢推前,这世界亦呈日复一日。
卖着早点的快餐店里,停驻的客人并不多,一楼里站着快速解决汉堡的上班族,二楼只有两桌优闲自得的学生;时间都过了八点半,他们还能优闲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是大学生,今天早上没课,所以起早来吃早餐。
坐在靠窗的双人座上,有个男人倚着椅背,眼神注视着窗外的景致,神情冷然,桌上摆着咖啡和一本原文书。今天开学,他要上课的,还要去帮教授整理资料,但仍是一派清闲地坐在位子上,是何原因?也不就是学校就在隔壁嘛!
九点的课,他还有二十几分钟的时间可消磨呢!
原文书翻了几页,他已无心在书本上,便专注于路上的动静。
路上,川流不息。来来去去的人,换步移位,彷佛是精心策画的一场竞走游戏,没有任何出错的场面发生。
从很久以前开始,他便喜欢这样盯着每个行经路上的陌生人。他与他们彼此都不认识,但观察他们的穿著、神色、步伐,他就能漫天猜想着有关那个陌生人的任何事情,天马行空,不被拘束。
问他为什么喜欢这么做?是有原因的,因为他是个孤儿,想藉此动作来满足地渴望亲情的空虚灵魂。
很久以前,他习惯满心憎恨遗弃他的亲人,但受了心非的帮助后,他的人生观渐渐有所改变。若是达一个陌生人都能对自己好,他其实也不该再责怪亲生父母,说不定他们也是有苦衷才不得不丢弃他。
或许刚刚穿越马路穿著时髦的都会女子是他姊姊,又或是那个开着出租车的中年男人是个父亲,也或许……
收回永远不可能成真的心绪,上官从编织的想象里回过神,回到这个现实到不堪的世界里。
认识心非后,他很快便振作精神,找了家供食宿的工厂,白天工作,晚上挑灯苦读。老板见他有上进心,主动减轻他的工作量,又把儿子考大学时的参考书统统送给他。为了回报老板的关怀,他更是努力不懈,不敢怠惰,因为他晓得机会只有一次,错过了,就等同于失败。
最后三个月,老板更干脆要他别工作了,专心读书就好,俨然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呵护。直到此时,他才认真体会到亲情的无价,要是他有千万财产,也不惜拿来换得一场亲情。
后来,他果然不负众望考上第一志愿。知道老板的独生子出国留学,他刻意选离工厂比较近的大学,为的是能就近照顾老板。大学四年,他白天上课,下了课又回工厂打工来偿还老板的恩情;老板说不要的,他依然坚持。
大四快毕业时,老板的儿子从美国回来,在南部买了一栋房子,准备接他去养老。
“阿啊,我就快要离开台北了,如果你不嫌弃,这间房子就给你吧。”他果然没看错人,上官的确是个有上进心的孩子。
“李伯伯,就当是你卖给我好不好?我会每月汇钱给你。”上官另有作法。
了解上官的性格,李老板也不坚持,因为他若坚持,这孩子肯定不要了。
“好吧,你怎么说就怎么做。毕业后有什么打算呢?”上官算是他另一个儿子,他自然关心他的前途。
“我想考研究所,继续念书,顺便找人。”
“找人?”
“嗯,找一个人。”
“亲人?”
上官点头。“嗯,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我,他对我来说跟您一样重要。李伯伯,你对我的恩情,我永远不会忘记。有空,我一定会去看你。”语毕,他的眼角不自觉泛出泪光。
李老板拍着上官的肩,笑道:“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
对上官来说,李老板虽然不是他的亲生父亲,但在他心中,早已取代了父亲的地位。
离开李老板之后,他开始计画下一步,为了能缩短找人的时间,他决定运用他天生的资本──容貌和身材。透过朋友介绍,他认识了陈志华,总而进入模特儿世界。
但,等着他的仍是无边无际的人海,对于心非的消息,始终没有音讯。
“早!”
熟悉的声音惊动了他的听觉神经,他收绪转头,来人是他的同学──蒋芬睛。
“早,妳今天早上也有课?”依着礼貌,他问道。
蒋芬睛放下早点,落座上官身旁。
她今天没课,但自从上学期发现上官会往这里吃早餐后,她每天风雨无阻地来报到,只为多争取一点时间与他相处。
她暗恋他整整一年了,暗示了无数次,她不知上官懂不懂,不过她的心的确累了,但又舍不得放弃。
于是,她总跟在他后面。明知傻,也无法阻止自己的心靠向他。
好朋友都劝她不要这么傻,她也是笑笑地继续一意孤行,谁让她爱上了嘛!
“没课。”
“那为什么起得那么早?”上官随口一问。
为了见你一面!
她腼腆一笑。“早起收集资料,准备论文啊。”
是了,为了能在两年之内毕业,有些学生早早就准备起硕士论文了,上官亦然,而且还快写到结尾了。
在旁人眼中,他永远是那么光鲜亮丽、自信幽默,但只有在一人独处时,他才会表现出他最自然的一面。
孤儿出身的他,自小生长在基督教的孤儿院里,很早便离开孤儿院独立生活,一直以来,他都是一个人。
他的外表是假象,内心世界也唯有他一人明白,特殊的背景养成他矛盾的性格,喜孤独又厌孤独,爱奢华又恨奢华,双重的矛盾,他却如鱼得水,悠游地游走于极端的两个世界。
他,上官就是这么样的一个人。
研一初,就发现蒋芬晴喜欢自己,懒得拒绝、也不想说破的他,希望与她只是同学的关系就好,不想再深入。
对于情爱这回事,他还不想太早沾上。一个人过活,何尝不好?
他虽然对自己的人生暂时没有计画,但他非常明白即使是还未成型的计画,里面也不会有蒋芬睛;他对蒋芬晴,仅止于同学的浅淡情谊。
因为他心中已摆着一个人了,永远没空考虑其它人的进驻。
两人简单对话完毕,上官便陷入他的神游里。此刻的他,正好处于爱孤独、恨奢华的状态下,所以不太爱搭埋人。
这是他个人的世界,不容许有人侵入。
蒋芬睛算是来错时间。
他静,她跟着静。
十几分钟过去后,他再开口的第一句话是──
“早上有课,我该走了。妳慢慢吃,改天见。”
上官消失得仓卒,头也不回,薇蒋芬睛呆愣在座位上。
在她的印象里,上官一直都是自信的,举手投足间净是丰采,像个恒星的发光体,令人不中自主地就想靠近他,即使被灼伤了也不会退缩。
有句中国成语,便是形容这情况的──飞蛾扑火,
就她所认识的人当中,
班上、社团里就有不少喜欢上官的女同学,其它不认识的,她虽不清楚,但从她们爱慕的眼神里,也能探出端倪。
喜欢上官的人可比天上繁星,但无论星星多么美、多么亮眼,他却是连一眼也不看。是什么原因,没人明白,
喜欢他的人也从来不曾向他表白过,什么原因,更没人探究,大家总是默默地在他背后喜欢着。
到底谁能踏入上官的心呢?
她好想知道。
★☆★☆★☆
清早,背着摄影器材的男人,将一袋行李放下后,腾出空闲的右手按下门铃。
等了一会儿后,一个年轻男人的咆哮声由远而近随着脚步声传来。
“搞什么啊!大清早的,谁那么无聊来按门铃,不知道今天星期天啊?”咆哮一停,门也开了。
站在门口的男人,摘下墨镜,笑得腼腆。“真不好意思,我出门忘了带钥匙。”
按门铃的不是别人,正是裴家去了欧洲将近一年的老大──裴心非,而那个前来开门的是裴家老二裴云昊。
“大──哥!”揉了揉眼,看清看似陌生却又熟悉的面孔后,裴云昊兴奋地喊了声。
“不介意帮你大哥开个门吧?瞧你那副德行,是八百年没见过我了是不是?”许久未见到弟弟,裴心非调侃道。
“你终于舍得回来啦?”一改先前的口吻,裴云昊皱着眉,斥道。
“你的高倍望远镜在那袋行李中,要不要拿随你。”裴心非丢下这句话,便跨越门槛走入。
裴云昊嘀咕了几声仍是把行李搬进去,谁教他盼了许久的东西在大哥的行李内,他怎能不提呢?
裴心非连头也没回便笑了起来,一年不见,他还是挺能掌握弟弟的喜好。
“妈呢?”
“去运动了。”
行李二度落地,裴云昊就忙着翻地想了许久的望远镜,待拿到手后,他喜孜孜地笑了起。不愧是他哥,果然有办法弄到台湾进不了口的东西。
“这么劝劳。”
裴心非记得自己出国前,母亲还为了早上爬不起床而多买了三个闹钟,没想到持续至今,看来他这次离家是有点长了。
“可不是,对面王伯母说妈妈自从运动之后就愈来愈年轻了,害得妈妈每天风雨无阻地跑去运动,刚开始虽然还真有点不习惯清晨五点有六个闹钟伺候,但现在已经用不到半个了。”裴云昊边拆开望远镜边说。
裴心非微微一款。“我离家太久了。”弟弟说着母亲的事情,他却一点参与感也没,真是一个不孝子!
“你终于知道啦?记得别再这样就好。”裴云昊瞪他一眼。
让弟弟数落,裴心非苦笑。“工作嘛!对了,不是开学了,你不用上课?”他的工作有得有失、有好有坏,他也莫可奈何,只得趁着待在家里之际好好补偿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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