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传来阵阵食物的香气。
噢!味道虽香,但请不要一直扰人清梦好吗?佟伶半梦半醒的脑袋瓜子乱轰轰地,四肢百骸酸痛得直要他的小命。
香气搞得他宿醉的身体,更加恶心想吐。
「起床了,小懒虫!」
昨夜不停在他梦中回荡的好转声音,犹如天籁般再度响起,那美妙的声音镇住了他的头痛。
「嗯……再多说点话……」
咦?佟伶到底醒了没?怎么从昨夜至今晨都一直要他说话呢?他不多话的。
「再说啊!」
「你要我说什么?」
「什么都好。」
「为什么?
「那还用问吗?因为你的声音很好听啊!」
「这么说来,你是爱上我的声音啰?」
「嗯。」佟伶未加思索便应道。「如果你能唱首歌,那就更好了。」
「我不会唱歌。」
在这一来一往的对话中,再会睡的人想必也该逐渐清醒。
「哇!你是谁?」佟伶面露惶恐。
昨晚到底发生什么事?这个陌生人怎么会往他房里?惨了!他一点都想不起来。
「我明闇已,这句话你昨晚已经问过了。」
「不、不好意思,昨晚我意识不清,有没有做出什么奇怪的事?」
「看在你那么诚恳地央求我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地告诉你好了。」
佟伶气愤地看着对方一副很跩的样子,要不是他真的不记得了,怕自已昨晚做了什么糗里,否则哪容得下这号人物在他的地盘上这么嚣张。
他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和平主义者。
「你真的不记得了?」
「记得还用得着问你吗?」佟伶焦急万分,生怕自已昨晚真的曾铸下无法挽回的大错。
「不过,我有个条件。」
「你再不说,我也不想再坚持虚伪的礼貌了,送客!」
他现在无暇惹麻烦,既然问个问题也这么多条件,那他干脆别问好了,反正不知者不罪。佟伶有些违背本性的以驼鸟心态安慰自已。
「唉!你别那么心急。」闇已手拿盛满食物的托盘,递同他,「你先吃完再说。」
「我不想吃。」噢!他真的开始反胃了。
「你不吃,我就不说。」
呜……佟伶只好忍住胃的翻腾,一口一口地进行鸟食般的动作。他终究还是想知道答案。
「依照你这种吃东西的速度,可能要到晚上才能听到你想要的答案。」
听到他这么说,佟伶于是狼吞虎咽地吃着满盘的食物,吃得有点食不知味。
这种吃法,真是浪费了闇已隔空移来的大饭店美食。
「咳……咳……」
果然,吃太快的结果就噎着了。
闇已适时地递上一杯果汁。
「咦?咳……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佟伶突地噤口,心想这人跟自已又没有什么关系,怎么会知道他喜欢喝什么果汁,所以这一定只是巧合罢了。
「啊!太好了,原来你跟我一样也喜欢喝葡萄柚汁呢!」闇已高兴地说。
闇已刚到人间时,尝过很多人间的食物,第一次喝到这种又苦又甜的古怪液体时,差点很不雅地当场吐了出来。
为了不辜负主人晓星的好意,他只好勉强将它喝完。可是后来他愈喝愈上瘾,从此以后,只要做在晓星家叨扰时,总不忘餐后喝上一杯。
发现他人和自已有一样的嗜好时,闇已竟异常地感到兴奋,因为对象是他的关系吗?
他觉得现在的自已赏在与平日大不相同,怪哉!怪哉!他何时变得如此多话?
他在闇冥界时,有时一整天说不到一句话,也很少有人会主动过来与他交谈,晓星老爱笑他有点自闭。
而且闇冥界又大,有时连着好几天碰不到一个人,也不觉得奇怪,自已亦鲜少想要出门找朋友,这也许是他话不多的缘故吧!闇已这么想着。
佟伶赶紧吃完整盘的食物,将筷子放下,「我吃完了。」并马上接着说:「你快说啊!」
闇已故意放慢脚步拖延时间,他就是喜欢看佟伶焦急的模样,那可爱的表情真是令他百看不厌。
果不其然,等他慢慢地跛回床边后,佟伶已经满脸不耐烦了。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就知道,自已再怎么醉也不可能会铸下多大的错误。佟伶心里甚是安慰。
「不过是你在喝醉后脱我的衣服,我们抱在一块儿睡了一晚而已。」
「什么!?」佟伶猛地从床上站了起来,低头看着自已。他的确有些衣衫不整,裤子的拉炼开了些,衬衫皱得像一团梅干菜,见状,他赶忙将衣服拉好。
「你……你说、说什么!?」他曾经由朋友口中得知,自已喝醉酒会出现一些奇怪的举动,但不是只会巴着人不放而已吗?难道朋友好心地语多保留?
「你说话怎么变成这样?昨晚你『强压』我上床时,命令我的话可是像连珠炮似的未曾断过呢!」
是啊,昨晚他在央求他多说些话时,语气可是一气呵成的呢!
「真、真的吗?」他真的饥不择食到将一个男人给……
虽说他真的长得很帅,拥有一切他所欠缺、所渴望的外貌,可不管怎么说,他都不该……
「当然是真的。」
佟伶的脸一下子刷黑,罩上一片乌云。
「我们昨晚真、真的抱在一起睡?」
「是啊,而且你抱我抱得好紧,害我现在全身都很痛呢!」
佟伶抱着他一整晚,害他连翻身都不敢,生怕会吵到他,又怕他喊冷。所以现在的自已,全身僵硬、肌肉酸痛。
「会、会痛?」
对了,曾听人家说过,第一次交欢时,是会疼痛难耐的。
「是啊。」
惨了!不管对方是女是男,既发生亲密行为,不管是不是第一次,他都有义务要负责的。但对一个大男人,佟伶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负这种责任。
「对了,我没地方住。」闇已不想住在小弟那儿,晓星的另一半每回一看到他,总是让他明显的感觉到自已是不受欢迎的。
虽然晓星必定会很乐意收留他,但他可不想一天到晚挨别人的卫生眼,而他暂时又想留在人界……
「那你就住在这里吧。」啊!直觉地说出口的话,覆水难收。
真想改掉自已说话常不经大脑的坏习惯,他就是说话太直接了,才会常不小心得罪人,他是反省过了,可惜成效不佳。
佟伶轻斥自已,怎可二话不说地就邀请一个陌生人在自已屋里住下,他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真的?我真的可以住在这里!?」
佟伶看他那副高兴的模样,想反悔的话更是说不出口。算了,反正他也得为昨夜的事负责,就当眼前这个人在找到住所前的安居是自已的责任吧!
佟伶点点头表示闇已真的可以住在这里。
「我待会儿就去打一副新的钥匙,对了,你叫……」
「你果然还是将我的名字忘掉了。」
闇已一脸哀怨的说,令佟伶更加内疚。
「对不起,请你再说一次,这次我一定不会再忘掉的,我保证。」
「我明闇已。」
「咦?有这个姓啊!好少见。以后我就叫你阿已,你就叫我小佟,好吗?」
这么俗气的叫法,令闇已一时间反应不过来。
「就这么说定了。」
事情竟如此成了定局,闇已心想,要是哪天被晓星听到自已被叫作阿已,一定会笑破他的肚皮。
不过往后他就能亲密地叫佟伶为小佟了,如此一来也许值得。
「阿已,你有什么行李要搬的吗?要不要我帮忙?」
唔……被叫「阿已」真的很俗气。
闇已开口:「小佟,不用了,我没什么行李要搬。」
是啊!阿已果真很穷,不然也不会落得没地方住,就当他是在负责,顺便做善事好了。
这么一想,佟伶也就愈来愈能接受从今以后他就要多一位室友的事实了。
「那我要去上课了。」
「我跟你一起去。」
「啥?」
「我刚转学到你们学校,从今天开始上课。」
***
佟伶看着坐在他身旁与他一起听课的闇已,知道待会儿下课,他一定会不得安宁,因为已经有好多好奇的目光盯得他浑身不舒畅。
昨儿个跟他一样宿醉的家伙们,也忍住头痛偷偷地想打探「隐情」。
拜托!哪有什么隐情,他也是刚刚才晓得的。
还好今天只有下午二堂课,老师又舍不得休息,钟声一响,他早点开溜就是。
钟声一响,佟伶连忙转头对闇已说:「阿已,钥匙先给你,我急着去打工,拜拜。」
「喂!」
佟伶一溜烟便不见人影,闇已只能对着他消失的方向空唤。
依赖惯法力的他,还有点记不得路,如果用魔法是一转眼便能回到佟伶租赁的房子,但这里是人界,他想入境随俗,不想引人侧目。
一堆人拦住了他想追上佟伶的去路,七嘴八舌地丢出一大堆问题,害他有听没有懂。他只好使出魄力,大喊:「停!一个一个慢慢来。」
一群人只好暂时住口,派出平常与佟伶交情最好的岳冬生代替众人间问题。
「你叫什么名字?」
不能直接问最想知道的事,这是说话的技巧之一,岳冬生谨记所学。
「我叫闇已。」
「你是转学生吗?」
「是的。」
「怎么会在这个时候转来?」开学好一阵子了,怎么会有人在这个时候转学?
「家庭因素。」闇已还没想到借口,只好含糊带过。
「你和小佟是什么关系?」岳冬生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
原来大家都叫佟伶为小佟,这不是他独享的权利,闇已有些失望。
「我们现在住在一起。」
这句话在人群里造成不小的骚动。
「等等,我去过小佟的房间,那里不大,而且只有一张床,那、那你睡哪里?」
「我们当然睡在同一张床上。」闇已说得理所当然。
难不成要他睡在冷冰冰的地上吗?他才不肯,而他更舍不得让小佟睡在地上。
「啊——」女同学们兴奋得尖叫。
岳冬生问不下去了,佟伶是他们心目中的宝贝啊!他有些害怕知道实情。
班上自称小女子三人组中的黄雅惠终于逮到发言的机会。
「那你们是抱在一起睡啰?」黄雅惠笑得有点邪恶,她拐个小弯问出所有人心里最想知道的疑问。
「是啊。」
「拘传很紧吗?」
「是啊。」昨晚每当他想移开一点,佟伶就会喊冷,所以他只好乖乖地任他抱着。
他们怎么问个没完,他还想去追佟伶呢!
「啊——」女生们又开始尖叫。
她们好吵喔!难怪佟伶方才溜得比谁都快,闇已后悔自已没有马上跟上去。
「走吧!你刚转来,对这里的一切一定很不熟悉,我们带你四处走走。」
「不……」
这群人根本不接受别人的拒绝,在他们的簇拥下,闇已开始了他在升平大学的生活。
***
晚上十点多,佟伶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缓慢地步行回家。
他没有可以代步的交通工具,也不喜欢坐公车,因为他会晕车,所以他都尽量找步行便可以到达的打工地点。
还好依他们学校而形成的小城镇,占地并不大,能让他打工赚钱的地方也都不会太远。
朋友常笑他这个人只有当穷人的命,坐车晕车,坐船晕船,搭飞机也晕机,只能骑脚踏车或摩托车。
既不能坐昂贵的轿车,也不能坐头等舱,更不能搭乘豪华邮轮好好享受一下贵族的生活,不然只会落得晕得半死的下场。
记得以前他好不容易存够了钱,可以参加毕业旅行时,在晕车药效果不佳的情况下,他在车上都是呈现半昏睡状态,下了车才能再度活过来。所以下车后听同学说沿路风景有多美,他都无缘目睹。
他偶尔会不是很认真的自嘲,果真他只有当穷人的命。
突地,脑海又闪过已经盘据脑中一整天的人影。他以后就多一个室友了!
过惯一个人生活的他,说真的还真有点不习惯呢!不过答应别人的事就必须办到,他是个信守承诺的人。
他认为这是做人的原则之一。
经过蛋糕店时,佟伶不禁买了些小糕点,他想意思意思庆祝一下他们同住的第一天。哦,不!是第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