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了一只青龙一只红富士,每只苹果一切八瓣,放在果盘里。
肯尼思煎了一块鳕鱼,煮了一份意大利面,拌上罗勒和番茄酱,加半勺老干妈。
“谢谢,honey。”张文雅随口说。
“你总是这么客气。你和我之间不用这么客气。”
“要的要的,不能因为你是我的未婚夫就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
他看她一眼:他说不好,一方面他不认为她需要总是说“谢谢”,但另一方面,没错,她的一句“谢谢”又总是令他高兴。她是习惯性将她和他分开吗?他说不好,好像没有什么不好,但总是……是因为他们还没有结婚吗?
他赶紧琢磨起到底要送给她什么礼物。
*
之前的四样聘礼很好,她很满意。接着要送她什么,他已经想了一个月还没有头绪。
她喜欢的东西很多,但仔细想想,也不是很多,实际他到现在都不知道她最想要的什么。她对婚礼没有什么期待,可能是因为她已经有过一次盛大的宫殿婚礼了;对结婚本身……好像也没有什么期待,他不提婚期的话,她压根就不会主动提及。
他内心隐约忐忑,总觉得没有那一纸婚书总是不很牢靠。
双方律师就婚前协议已经讨论了好几轮,两个人互相为了对方的资产感到惊叹,主要是他在惊叹,没想到她不声不响的已经有了一大堆资产!主要是太喜欢买房了,前几年是有点钱就拿去买房,去年买的少,但买的都是更好的房子,都开始买独栋别墅了,几百万砸下去眼皮都不眨,果然是亿万富豪。
她现在把房产都放进信托基金里,前不久终于立了遗嘱,他也再次更新了自己的遗嘱。她的遗嘱是什么内容他无从得知,自己的遗嘱则是将所有资产一分为二,不管他与张文雅是否结婚,张文雅会得到他的一半财产,另外一半留给姐姐卡罗琳;如果卡罗琳先他去世,这一半留给卡罗琳的三个孩子。
话说回来,她到底喜欢什么礼物呢?
房子?还是钱?送房子是没有问题,他可以把曼哈顿的三处房产全都送给她,再加上今年必定要买的费城的别墅,这样就是四份礼物了。
可这有点太简单了,也太……没有诚意。
他苦思冥想,还是想不出来。
*
周一上午,先开车送张文雅去最高法报到。
最高法就在国会大厦后面,正面看国会大厦,大厦背后左边是最高法,右边是国会图书馆。这一片以前张文雅常来,只是从来没有进去最高法的大楼。
今天她穿的很学院,简单低调,天蓝色牛津布长袖衬衫,水磨蓝直筒牛仔裤,卡其色平跟鞋,一头黑发简单的扎了个马尾,拎一只普通的手工真皮包——实习生拎一个几千美元的爱马仕有点太张扬了,这是第一天就跟别人划清界限的做法。
“有事就打电话给我。”肯尼思很不放心的叮嘱,“不懂的问别人,再不懂的问金斯伯格大法官。”
“知道了。”张文雅点点头,略有点嫌弃他的婆婆妈妈。拎着皮包下了车,抬头看看最高法门前的古罗马廊柱——美国佬真是超爱廊柱的,华盛顿到处都是廊柱——很是稳重的迈步上去。
肯尼思直到看着她走进最高法大楼,这才开车离开。
他在国会大厦有自己的停车位,不过平时很少用,也忘了到底在哪里,于是随便停在一个车位上。
整个上午他都有点心不在焉,不知道她第一天去实习会遇到什么事情。他法学院第一年暑假肯定不能那么有远大志向的来最高法实习,只能听去了最高法实习的同学稍微提及一些,多年过去,都已经忘了。
实习生的遭遇各种各样,但应该不会有人比他和卡罗琳过的更轻松了,母亲托人将他塞进曼哈顿最大的私人律所实习,每个人都小心翼翼的对待他,没人会惹怒他。
卡罗琳也差不多。
张文雅呢?他们是订婚了,很多人也确实喜欢她,可总会有不喜欢她的人,这方面他没法帮助她,她只能自己解决。
一整个上午,电话铃都没有响起。
*
张文雅直接到金斯伯格大法官的办公室报到。她在门卫处领到了通行卡,挂在脖子上,然后根据地图,找到了办公室。
秘书带她去见鲁斯·金斯伯格,“大法官,张文雅到了。”
“你好,大法官。”张文雅赶紧说。
“你好。”金斯伯格抬头看她一眼,“佩罗洛是分配给你的书记员——”
一旁的西班牙裔年轻女性对张文雅点点头。
“不懂的先问佩罗洛,接受她分配给你的工作。每周五下午我会给第一年实习生讲课,为时一小时。希望你尽快学习我们教给你的一切。”
“我会的。我努力。”
“不,要做到最好,懂吗?”
张文雅一怔,马上回答:“是,我一定做到最好。”
金斯伯格做了个手势,示意她可以走了。
*
呼!真的很严厉呢!
佩罗洛带她出了大法官办公室。
“我带你去实习生办公室。实际上我们没有专门给实习生的办公室,实习生都只能随便在哪儿找张桌子。”实习生的办公室在楼上一间会议室,佩罗洛带她上楼,“你要尽快熟悉最高法的所有楼层,别迷路。我很忙,没有太多时间,有不懂的问题随时来问我。凭通行证可以去图书馆借书,如果最高法图书馆没有,就去隔壁国会图书馆。”
她推开门,会议室里已经有七八个人坐着,“这是大法官今年的实习生,一年级的三人,你,还有达丽雅,哥伦比亚法学院;艾尔温,佐治亚法学院。其他是二年级实习生。达伦,你来教阿妮娅。”
一个黑发的男青年站起来。
佩罗洛看起来真的很忙,匆匆走了。
达伦给她搬来座椅,在他旁边。
“今天周一,先看卷宗。”达伦很有耐心,“每年下面的联邦法院会有几千件案件递交过来,但最高法肯定无法处理所有的案件。”
张文雅点点头。
“实习生先筛选一遍,我是组长。金斯伯格大法官办公室一年要审核大概七百件案件,顶多只会挑选十五个案件来审理。”
差不多。如果按照九名大法官一年审理大概一百二十件案件来计算,每个月十个案件,平均算一下,一名大法官一个月审理一个案件。但当然最高法不是这么审理案件的,每位大法官挑选的案件都是九名大法官共同审理;没有陪审团,最后以投票决定结果。
这种情况下也不是说一个月只能挑出一个案件,而是会有三到五个案件送到大法官的桌上,再由九名大法官开会决定到底审理哪一个。
达伦分配给她三个卷宗,这还是因为她今天刚来,别人面前都堆了至少五六个卷宗。
还为她说明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实习生:最高法大法官的实习生名额也不止一人三个,实际可以无上限,首席大法官据说能有十几个实习生,第一年实习生不拿薪水,甚至有一大半要付费实习,是因为实习算学分。另外还有第二年实习生,最高法的实习生履历非常好看,如果想要进司法系统,能拿个最高法实习资历肯定是最优选。
达伦就是第二年实习生。法院系统每年只有暑假才有这么多实习生,平时主要靠法律助理,法律助理也是法学院毕业,但不要求律师执业执照。
作者有话说:
*作者不知道美国法院是啥样的,全是瞎掰,勿较真。
第331章
最高法的正式职员从低到高是法律助理(Central Staff Attorney), 书记员(Clerk)或法官助理(Chambers Law Clerk),然后是大法官,每个人都很忙。法律助理为整个法院服务, 书记员或法官助理为单独的法官服务, 还分长短期,最短一年合同,长期的则无年限分别。
实习生主要任务是学习写司法决议书, 其次是参与案件的筛选和前期文字工作;司法决议书主要是学习已审结案件的决议书,大法官会抽时间给实习生们上课,讲解决议书为什么要这么写,思路是什么;筛选案件就是纯苦力工具人了;
了解!
二年级实习生有男有女, 一年级实习生是三名女生。
其他人都比她早一周报到,张文雅有点奇怪为什么只有她是晚一周才来。
达伦也不清楚, 只说要她不懂就问。他是哈佛法学院的,一年级暑期在马萨诸塞州联邦巡回法院实习。他俩四舍五入可以算哈佛校友, 她又如此有名, 达伦对她的态度可以说好极了。
张文雅打开放在最上面的第一份案卷:好家伙!上诉人名叫帕特里克·肯尼思,达伦真的不是故意的吗?
肯尼思是个常见的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姓,海恩尼斯港的肯尼思来自爱尔兰, 这个肯尼思不知道祖先来自哪里, 但拼写都是一样的。
圣帕特里克是爱尔兰的天主教圣徒,因而为孩子起名叫帕特里克几乎可以断定是爱尔兰后裔。
这份案卷非常特别而典型,也很棘手。帕特里克1960年出生,居住在路易斯安那州某市, 已婚;妻子带来一个和前夫生的女儿, 1985年出生。1993年, 时年八岁的继女在其母的陪同下到警察局报案, 声称在自家车库遭到两名男孩的性|侵|犯。
几周后,警方逮捕了帕特里克。帕特里克被捕后几个月,继女终于改口,指认继父是强|奸者。
帕特里克强|奸继女案随即进入审理程序,1995年底,地区法院经由审理,陪审团判定帕特里克强|奸罪名成立,法官遂宣判帕特里克死刑。
帕特里克不服判决,上诉到路易斯安那州州最高法院,律师在上诉状中辩称“根据最高法院1977年在‘库克诉乔治亚州案’中的判决,‘强|奸虽是一种严重犯罪,但毕竟不同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谋杀’,所以,‘对强|奸犯判处死刑属于宪法第八修正案禁止的‘残忍与不寻常的刑罚’’。”
诉求是要求取消死刑的判决,认为帕特里克“罪不至死”。
另外有路易斯安那州州最高法院的二审司法决议书,说明为何会维持原判:“库克案只禁止对强|奸成年女性者适用死刑,但幼童是需要特别保护的群体,奸|淫幼童对被害人与社会都危害极大,因此,对肯尼思的处罚不受库克案约束。”
帕特里克仍然不服判决,便将案件递交到最高法。
联邦最高法的开庭期是本年度十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到次年六月的第二个周五,也就是说还有两周最高法就不审理案件了,不管最高法会不会选择帕特里克案,都要放到下个开庭期进行审理。
美国的司法系统是“三审终审制”,最多就是到最高法进行三审。
一审二审是“事实审”,即以弄清案件真相为目的;到了最高法的第三审,则是“法律审”,只看法律依据和判例。
帕特里克案事实清晰,警方有明确无误的DNA证据证明帕特里克强|奸了继女,被告律师的上诉状也只是要求改判。
路易斯安那州是保守州,地区法院法官会判死刑不出奇,州最高法院会维持原判也不出奇。而根据美国各州越来越少的死刑判决来看,帕特里克强|奸继女案一定在路易斯安那州引起了轩然大波,民愤极大。
*
整个上午张文雅都在看帕特里克案,期间打电话叫华盛顿的“中国神秘之茶”送了咖啡和果茶过来。实习生们除了一个人之外都很高兴,放下卷宗开始喝咖啡、休息。
休息的时候大家做了互相介绍,另外两个一年级实习生达丽雅和艾尔温都是白人;达伦是中法意混血,自认法国后裔;其他五名实习生三女二男,只有一个非裔女性,可以说白得过分。
除了艾尔温是排名三十之外的法学院,其他实习生都至少是T20法学院学生。
于是除了张文雅这个名人之外,最特别的就是艾尔温。
艾尔温个子很高,有一米八,很瘦,胸很平,穿着印花长裙和男式的皮凉鞋,因为脚大根本买不到合适的鞋子,要么只有订做,但看艾尔温的穿着,不像是有这笔费用。
艾尔温拒绝喝她送的饮品,冷冷的说:“我不是来最高法喝咖啡的。”
气氛当场便有点尴尬。
张文雅不以为意,微笑着说:“没关系,也许你不喜欢,也许你心情不好,我是说,看看这些卷宗,谁能心情好呢?”
其他人都笑了。
气氛稍微缓和一点。
艾尔温没笑,但也没再说什么。
这一点小插曲算不上什么,在哈佛、耶鲁她都见识过,别人的怪话不可避免,你不可能被所有的人喜欢,总有人不喜欢你。不过张文雅很有信心,从查理身上她学到一个真理,没有人不会被打动收买,端看打动收买你的代价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