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情欲也能称之为爱情,那么我是可以说爱过你,但也假爱情之名的情欲,我同样地爱过很多人,马瑞、秦深、秦白、齐戈,甚至蒙蒙。」
「蒙蒙?」小狼这回真的被吓住,「难道你和他——」
他明亮的双眼开始迷蒙,泪珠在眼眶中滚动,他却昂起头,不让它落。
我、说、的、都、是、真、的。
从来没有如此真实。
「小狼,我从来没玩过像你性子这么激烈的小孩,就像一些男人喜欢玩处女一样,很刺激,也很棒,但是,处女膜一破,就没那种新鲜感了,懂吗?」
「懂妈,还懂爸呢!」小狼终于野性爆发,轮起拳头朝我脸上狠狠地挥过来。
一拳。
两拳。
三拳。
「啪!」我扬起手,也重重地给了他一记耳光,「你还打上瘾了!」
小狼楞住,停在那里一动不动,他捂着发青的脸颊,眼光中的泪水再三打转,嘴角抽动地瞪着我,那种委屈,那种委屈……
我怎能让他委屈如此?
我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光,分手就分手好了,我怎么回让他如此委屈如此不堪?
韩玺,你果然是个烂得不能再烂的男人!
「小狼——我——」
「你人渣!」小狼终于不顾一切地怒吼出声,「徒有其表的人渣!不管你今天因为什么这样对我,我都会鄙视你!韩玺,我——看——不——起——你!孬种!」
我沉默地立着,任他宣泄。
他却忽然冷笑起来,边笑边擦拭眼中似乎永远也擦拭不完的泪水:「是我自己笨!笨到拿自己的青春做赌注,整整六年,却换来这么一个结果。那我当年装疯卖傻救你又是为了什么?为了骗过爷爷,我一刀一刀地往自己身上划,你看!你看!这些永远也消不去的疤痕!」
装疯卖傻?!
肖震宇果然没说错,肖清朗不仅聪明,而且聪明得过了头,我是不是该为自己感到荣幸呢?值得他牺牲如此!
昔日的军事天才孙膑为了自救才装疯,而这倔强的可爱的聪明的痴情的小狼居然为了我装疯,我真该感动得涕泪横流。
小狼说:「玺哥哥,我是不是个坏男人?」
小狼说:「为什么我会这么爱你呢?为什么你却不爱我?为什么你不爱我却要那么温柔地对我?韩玺,你知不知道你恩赐我的这六年才是最残忍的?我忍受着随时失去你的可能,你却笑着说永恒。」
小狼说:「如果我明天死了,你会不会哭泣?」
他忽然笑起来,呵呵地笑着,像淡淡的水波漾在空气中。
小狼说:「我是不是告诉过你我最爱的一名女子?」
我说我知道,她是莫文蔚。
小狼问:「知道我为什么爱她?」
不知道。
「因为她唱过一首歌,她说『他不爱我』。我走了,我本来也没想在这里驻留,只是想看你一眼,确定你无恙,这是我答应爷爷的条件,呵呵……没想到我还没落坐,就已这样。看来,我当真不该来。人一别,就会面目全非。」
在玻璃窗后,看小狼高高瘦瘦的背影在路口拐弯的地方消失,我嗓子被什么堵住,想叫,叫不出口。
孤独的潮水汹涌而来,像浸泡在有盐分的水里,浑身上下被冰凉和撕裂的疼痛围绕,在苍白的日光中,我的影子是如此的孤独。
曾经,极度思念秦深的我也是如此的孤独,好长好长的孤独。
那时,小狼却拉着我的手,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玺哥哥,你别难过,你别难过,还有我呢,还有我呢……」
附录:
他不爱我
唱/莫文蔚
他不爱我 他不爱我
牵手的时候太冷清
拥抱的时候不够靠近
他不爱我
说话的时候不认真
沉默的时候又太用心
我知道他不爱我
他的眼神 说出他的心
我看透了他的心
还有别人逗留的背影
他的回忆清除的不够干净
我看到了他的心
演的全是他和她的背影
他不爱我
尽管如此
他还是赢走了我的心
6
露台上的风很大,不是个好天气。
从金茂大厦的高层望下去,人们穿梭在楼下浓荫遮挡的小道上,像一只只琐屑的蚂蚁。
我站在露台上抽烟,旁边是马瑞,马瑞的头发稍微有些长,在风里面扬起来,像一面黑色的旗帜。
「风很大。」马瑞说。
「挺大的。」我眯起眼,看远处微弱的阳光和灰色的云彩,「有没有什么新的消息?」
「还没有。」马瑞转过身,脸上露着笑容,「一切都在预定掌握中进行,改组进行得很顺利,黑龙会控制的地盘已经被警方全部查封,大概会被狠狠宰上一笔。玺,其实这种争斗说紧张够紧张,说平淡也挺乏味的,可是只要和你在一起,也不紧张了,也不乏味了,只觉得很开心,你呢?」
我没有再说话,吸了一口烟,然后吐出来,看烟圈慢悠悠地升腾扩散。
马瑞背对着我,把手摊在栏杆上,脚和脚交叉站立,瘦瘦长长的身体,匀称结实的后背流动着成熟男人特有的魅惑力,我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回头看看我,笑了笑:「因为你是我的兄弟吧,并肩战斗的感觉真的很High。」
远处的云迅速地运动着聚集着碰撞着,看起来转眼间就会是一场大雨了。今年的雨水特别多,说来就来,火暴狂烈。
「玺,其实你很爱肖清朗吧?」马瑞问,想了好久似的。
我难以回答,这是个太复杂的问题,千缠百绕:「他很可爱,很惹人爱。」
「那你到底爱什么样的男孩子?秦深和肖清朗虽然外表上有些相似,其实个性完全不同。」
「干吗啊你?有兴趣关心我的终身大事了?」
「说来听听嘛,你不也需要借机梳理一下思绪?我一直觉得你是个感情冲动的人,可是你又往往在最紧要的关头作出最理智的判断,真不知你到底是有情还是无情。」
「我想我喜欢一个人,他有长长的头发,高高的个子,很干净,散漫天真可爱放松自在温柔,依赖我,能满足我大男子主义的心理,也能让我依赖,在我脆弱时,他又足够坚强。」
马瑞的笑容停了下来,痴痴地,慢慢地流淌到耳朵边,然后凝固。
「在聊什么呢?」月苍华走过来,「陶冶派人送来了磁带,过来听听吧,他已经遇难了。」
我和马瑞对视一眼,相继走进办公室,封好门窗。
「韩玺,我是陶冶。
在你去北京读书之前,我们见过几次面的,还记得吗?你那时候还没染发,仍然是半银白的,当我知道那是你为了救养父而一夜愁白头时,我就已经完全被你折服,我想,这个孩子将会是『翼』的希望。
可是,你走了,不想走这条充满荆棘的黑道,我想你的选择是明智的。如今的『翼』满目创痍,我也终于成了他人手中的棋子,虽然明知叛徒的下场,我还是做了最对不起齐戈的事。我没想到你会这么快回来,也没想到你会救出我的母亲与妻儿,谢!
我已经背负了太多的罪孽,虽然有些过错可以原谅,但有些不行,比如背叛。这对混黑道的人来说,是天大的耻辱。我知道你期待我回去,但我实在没那个脸,我只能在临终前,再次恳请你,帮我照顾好我的母亲与妻儿。」
磁带沙沙地转着,一段长长的沉默。
「事到如今,我就把我知道的所有内幕告诉你,这次组织内大混乱,并非矛盾突如其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是齐戈这许多年来累积的夙敌联合起来整他。记得当年容氏与联华的商战吗?容氏之所以反败为胜,并且胜得漂亮彻底,是因为『天齐』资助了他们太半的现金。容天与齐戈是如何认识的,我不知道,但我想容天不是个普通人物。果然,容氏越来越强大,购买了天齐将近三分之一的股份,而联华的游兵散将很多依附了『东方实业』,『东方实业』试图将容氏与天齐一起吞并,尽管这在经济学家的眼中,是多么的不合情理。但『东方实业』就是敢做,因为他们看穿了如今的容氏与天齐实际上就是一家,『东方实业』与容氏和天齐有什么恩怨,我不明了,但他们的敌意是明明白白的,我担心的是容天——
我怀疑他会从『天齐』入手,进而将『翼』也收为其名下,那么他就可以轻松将齐戈的位置取而代之,甚至做得更好。小心这个人!另外,组织里还有一颗定时炸弹,你要小心,切记!切记!」
陶冶的磁带就这样嘎然而止,据秘密送带子来的小弟说,陶冶是自杀的。
「现在怎么办?」月苍华问。
「容氏与东方实业在互相较劲,看起来都牛气冲天,只有天齐像只任人宰割的小绵羊。」马瑞无奈地说,「没办法,本来天齐就是一个相当于架空的空中楼阁,如今『翼』一有危机,自然天齐也跟着硬不起来。」
我笑着:「我们把天齐拍卖了怎么样?」
「拍卖?」马瑞挑起眉毛,「你当这是古董呢?」
「其实股市和古董市场的拍卖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吗?只是时间问题而已。我们应该把天齐在它看起来还有一些价值的时候卖出去,否则留在口袋里就会发霉变烂。」
「玺!」月苍华有些激动地站起来,「天齐怎么说也是齐戈的一番心血,你怎么能说卖就卖了呢?我一直很倚重你,本以为你会将它经营管理得头头是道,你——太让我失望了!」
我耸耸肩膀,摊开双手:「很遗憾,我已经江郎才尽了。」
月苍华僵住,转头问马瑞:「你的意思呢?」
「一切听玺的安排。」
月苍华不再言语,只是神色有些悲哀,我想他也明白,我们现在面对的最大问题不是齐戈的突然逝去,而是他未去世之前就已造成的内部巨大亏空,因为在拉斯维加斯的几次豪赌,齐戈几乎赔了血本进去,饶是教父,终也无能力挽狂澜。
没有钱的公司,就像阳痿的男人一样,只要找不到那唯一的解药,就永远无法坚挺,只有疲软、疲软、持续的疲软……
于是我给容天打电话:「嗨,我是韩玺。」
「韩玺?好久不见,最近还好吗?」容天的声音听起来沉稳磁性,「我正想打电话找你呢。」
「找我?什么事?」
「蒙蒙去上海了,呃……应该马上就到了,你去接他吧。」
「他以什么身份来?蒙蒙?还是容氏的经理?我以什么身份去接?朋友?还是天齐的总裁?」
「去你小子!跟我玩绕口令呢?」容天笑起来,「不错啊,几天不见就成了总裁,厉害厉害!」
「比起容兄我是小巫见大巫了。跟你说点真格的,我打算卖掉天齐,你出个价吧,要现金。」
「啊?」容天有些惊愕,「你开玩笑呢?」
「不,我很认真。容氏不是已经正式宣布要收购天齐了吗?大家敞开天窗说亮话,没什么好忸怩的,比起一无所知的东方实业,我个人更倾向于容氏这一边。」
「谢谢。」容天笑得有些尴尬,「玺,容氏欲收购天齐并非是想乘人之危,而是形势所逼,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我明白,大家都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如果你也有意的话,尽快找个时间来上海吧,我们仔细探讨一下天齐的事。」
「好的,没问题。蒙蒙应该到了,你去接他吧,那孩子好象是第一次去上海,别让他迷了路。」
「OK!OK!」我挂了电话,却忍不住莞尔,什么叫那孩子?蒙蒙比我还大,却从不见他叫我孩子!
正巧,蒙蒙发短信过来,我对马瑞说:「车钥匙给我,我去接个朋友。」
「我和你一起去吧?」
「不,办公室需要有人守着,和苍华多沟通沟通,我很快就回来了。」
天终于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我泊好车,去约定好的地点寻找蒙蒙。
蒙蒙站在走廊下,依然是一身板板正正的西装,看到我,笑着向我挥手:「玺,这里!」
我正要小跑过去,突然从蒙蒙背后闪出两个枪手,将蒙蒙挟持着拖向外面等候的汽车,我还没来得及追赶,已经被另外两个人捉住,在一阵疾风般地奔跑过后,我也被塞进一辆淡棕色的小汽车里,汽车飞驰咆哮在越来越猛烈的大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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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脏有些沉重,似乎被什么压迫着,我觉得是一只猫蜷缩着它小小的身体,甚至撒娇的蜷在我的怀里,它是如此的柔弱,我享受着它柔滑的触觉。
「从今天起,你回来了,你不会再走了是吗?你说过I am your first,I am your last。」
我一惊,抬头看到秦深熟悉的眼神,忧郁地看着我,却又带着无尽的迷醉。
他的这种眼神是我最不能抗拒的,于是我想抱住他,紧紧地,紧紧地抱住,搂住,纠缠住。可是他只是若远若近地飘忽着,一道如空谷的声音萦绕不散:「我是你的,我是你的,我是你的……」
我始终抓不到他,他像只猫一样地逃开,在一片绿色的草原上奔跑,那里的天是无比的蔚蓝,水是清澈的潺潺,花开着淡淡的香,有鸟鸣,有蝶飞,有清脆的笑声,以及两个奔跑追逐的少年。
跑累了,我们躺在柔软的青草上,随手摘一根嫩草含在嘴里,是青青的气息,天空里徜徉着各式各样的云彩。
「秦深,你看天上的薄云,青天好高。」
可是我听不到秦深的回答。
「秦深?秦深?」我站起身寻找,却发现他已经像云霞一样地消失了,我焦急地呼喊着,远远地闪烁着一个模糊的身影,他挥着手:「来追我呀!来呀!快来!」
我追上去,那影子却越来越模糊,越来越遥远……
我猛然间惊醒,出了一身的冷汗。
只是一个梦。
我醒来发现自己正处在一间紫色的房间里,一切陈设都是淡淡的紫,梦幻一般的。
随着紫色迷雾一起映入我的眼帘的是一位风姿绰绰的女子,她穿了黑色的套裙,晃一眼,却见三处雪白:她的脸,以及双手。白得宛如栀子花,那是一种洁白而清香的花,开在夏季,栀子花本是微显淡黄的,本浓郁的绿叶簇拥着,便雪一样白。
女子望着我,浅浅地笑,远远地伸出手来。
我坐起身,下床,与她握手。
她的眼窝有些深,眼睛却格外明亮,眼神又有些迷离,很美丽的女子,三十几许的模样。
「柳晋衣。」
「久仰!韩玺。」我心里有些发怔,真实的柳晋衣比报纸上的年轻许多,我更意外的是这种见她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