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墨客,朝廷官员。风光霁月一般的人物。
他笑着走近我,在我呆楞的时候,牵起我的手,查看着伤口。
“就知道你这个小傻瓜不会照顾自己,看看,伤口没有包扎,今早还占了水吧,伤口有些外翻,看样子是要感染了。
”
我呆呆的点头,当然要沾水了,我今天特意给公子爷做了他喜欢吃的肉粥。
他往上翻看着我的手掌,然后低下头,还是有他的舌尖,轻轻舔吻过我的手心。他不知道从那拿出一个瓷瓶,撒上一
些药粉,在撕开他衣服的内衬,给我包扎好。
“这几日还是不要沾水了,这伤药是我叫人特意秘制的,你每天涂撒一点,不出三日就好。”
他这么一说,我还真的感觉,伤口不疼了。
“傻瓜。”
他摸摸我的头发,眼神温柔的足以溺死人。夹带着一丝的宠溺,一些不察觉的叹息,我突然发现,他说我傻瓜的时候
,我的心跳很快。
我这才有些脸红的低下头,站在公子爷的背后,看都不敢看他。
公子爷反倒是很兴奋,拉着他不停的套近乎。
这位爷,家居何处,姓氏名谁?家里可曾娶妻?有无孩子?
我有些尴尬,公子爷,您在我心里一直都是高风亮节,是在不适和媒婆这个职责,你问得有些太涉及隐私了。
他说,他叫卢明哲,家世不敌轩辕圣,但是衣食无忧,手下虽然没有多少人,可还是使奴唤婢。由于心高气傲,不曾
有人称为他的良伴。
但是……
他说着但是的时候,微微侧头,看向我,他对我一笑,我脸更红了。
但是,如今也有心仪之人,就在昨晚偶然遇见,让他心心念念,过目不忘。所以,今天就厚着脸皮过来,想见一眼心
仪之人。
这时候,公子爷清清咽喉。
“我的柳儿,为人细腻,温柔体贴,博学多才,人品端正。是不可多得的好男人。一般的人家我是舍不得给,我不求
你家世如何,不看你是否位高权贵,我只看你,是否有一颗包容的心,有一个爱他不计较一切的好品德。如果想要他
,那就给他一辈子的幸福,不提前尘往事,给他一个和你站在一起的身份,付出你一生的宠爱。”
公子爷,你不要我了吗?你希望我和别人走,不再留在你的身边了吗?
我脸色煞白,痛苦不堪,我转身就走,那个人担心的站起身要追我,公子爷先他一步追了出来。那个人被轩辕圣留下
来,轩辕圣对他说,有些事情,还是我的心结,需要织染公子慢慢的开导我。
你不要我了吗?公子爷,我那做的不好,是让你要我离开你的原因?
我问公子,公子很心疼的搂着我坐在花园里。
他对我说,他希望看见我也很幸福,他知道我一直都不开心,我是一个死心眼,留在他的身边孤老一生,是他最不想
看见的。他也希望,我也有个人把我视如珍宝的疼爱。既然卢明哲还算是不错,对我还算是有心,他想促成这段良缘
。他也不希望我离开,我如今已是他的左右手一样重要,离开他,他也会很舍不得,但和我的幸福比起来,这些都不
算什么。
公子说,我最希望看见的,就是我很快乐的时候,你也很幸福。
我点头答应,我最担心的就是我不在公子爷的身边,轩辕圣风流成性,在做出什么害的公子爷精神崩溃。公子爷说,
不用担心,他已经在轩辕圣身上下了一些好药,如果他沾惹了别人,一定会不能和那个人成其好事。还要轩辕圣痛苦
不堪,一辈子不举。
卢明哲在无人的时候问我,是否愿意和他一起走。
我说,现在不行,我要看你的真心,如果你对我有这份心,就等我几年,打动了我,到时候,我会心甘情愿的和你走
,如今我放不下公子,也对你不相信。
卢明哲说,他不在乎时间长,他来只是告诉我一声,他喜欢我,既然我需要时间验证他的真心,那他一定会让我心甘
情愿的爱上他,时间会证明,我选择他是正确的。
他走的时候,亲吻了我的手心,我的嘴。
五年,我和他断断续续的见面,公子爷也一直派我到南方做生意,照看他的船运,和他见面,感情就在那时候突飞猛
进吧。那次我落水,他奋不顾身的跳下布满水刺的水里,身上受了很多的伤,才让我坚定了他和我的感情。
他给我的礼物,是李大胡子的人头,那次,他的到我的主动亲吻。
五年之后,我也知道,轩辕圣会对公子爷一辈子好,我也走得无牵无挂。
那是一个好天气,他带着我在轩辕府和公子爷告别。
那一年,我留在了江南,做了十二省总瓢把子的最爱的人。
第七十一章:清笛趣事
织染和轩辕圣到了草原的时候,正赶上契丹的重大节日,夏萘钵,契丹人一年四季都有狩猎比赛,萘钵节就是打猎比
赛。
所有契丹人都很热衷,不管是百姓还是贵族,为期十天的萘钵节,足以让整个契丹,就像是过年一样。
织染也跃跃欲试,但是看见了人家纯血统的契丹人的骑马剑术,他也只能看了,不能丢人。
那个蓝眼睛的契丹人身穿一身隆重的契丹服,在他的王府内接见织染。
织染围着他转了一圈,拉拉他身上这件衣服,上边绣着飞翔的雄鹰,气势逼人。
“我的清笛的手艺吧,也只有他能有这种好功夫,这么美得缂丝,也只有他能做的这么栩栩如生。”
蓝眼睛的契丹人笑得很骄傲。
“我只穿他亲手为我制成的衣服,我的每一件衣服上,都有他留下的缂丝,我要所有人都知道,我的爱人手有多巧,
他有多爱我,让他们羡慕去吧,全天下也只有我才能穿如此华美的衣服。”
够嚣张,够大胆,这样张狂的男人,才会抛开世俗礼教,不在乎什么道德,只要他认准的,他就会死心塌地一辈子。
“我的清笛呢?”
“他在挑我的战利品,他听说他的公子要来,一定要送你一件大礼。”
还是清笛贴心啊,这个小东西,从他们回到草原,清笛就留在草原,他到底是怎么和这个蓝眼睛在一起的呢?
看样子,清笛也不错。
“公子,公子,我要给你一件大礼。”
清笛手里提着两只雪白的狐狸,鲜血就这么滴滴答答的,从他进来到沾染上美丽的皮毛地毯,织染看着心疼,多好看
的地毯,沾了鲜血,就要不了了。
清笛小脸通红,开心的大笑着。
“我要用着两只狐狸给你做一个棉衣,都怪他了,真笨,也不会多打两只,本来我想给你做一件狐狸披风的。现在也
只能这样了。不过,公子,我会在上边绣一只红色的梅花,纯白的皮毛,鲜红的花朵,一定特别好看。”
“小东西,不是我笨,而是草原的规矩,不打母狐狸,因为他们要下崽儿,本来这个季节,狐狸就不好打猎,有两只
就很不错了,你还真是贪心,想把草原的狐狸打没了啊。”
蓝眼睛的契丹人就像是拍小狗一样,拍着清笛的肩膀,眉眼都是笑容。
清笛笑着。
“我知道啦,那些大臣和王子都没有你猎到的多。你也是这个萘钵节的英雄。”
“那就快一点把狐狸交给下人去处理,今天的午饭就吃狐狸肉,让你的公子好好尝尝。”
夜晚,轩辕圣和蓝眼睛的契丹人去谈什么国家大事,清笛留在他的房间,一针一线得给他置着衣服,上好的驼绒,缝
在棉衣里,狐狸毛在外边,整件衣服用兔毛滚边,雪白的长袍,从下摆开始有一只延伸的曲折梅花枝,绽放几多鲜红
的梅花,不用穿,就这么看着就很喜欢,清笛的手巧,那梅花栩栩如生,仿佛走进一点就能闻到花香一样。袖子特意
做的很长,这样方便织染冬天的时候,不会冻手。
驼绒续得很厚,就算是在寒冷,穿上这件衣服也不会感到冷了吧。
织染在灯下看着清笛,他一针一线,秀的仔细,唇边带着淡笑,仿佛给他做衣服,是清笛最开心的事情。也明白了那
个蓝眼睛的契丹人,为何整天穿着清笛给他做的衣服,有人为自己缝制衣服,一针一线都是他的情意,穿在身上,就
感觉被他的喜爱包围。穿在身上,很幸福。
“他对你好吗?”
他从南方赶过来,看见吴柳很幸福,他现在最希望的就是,清笛也很好,硕也很好。
陪在他身边,陪着他度过那段最痛苦的时间,这些人都是他的好友知己,他最放不下的人。
清笛咬断丝线,翻看着衣服。
“他早在我们在一起的最初,带着我进到皇宫,去面见他的兄长契丹王,还有他的母后,他拉着我的手,在朝堂上,
对所有人说,这个人是我相伴一辈子的人,从今以后,不需再让他和亲,不要在给他介绍什么名人闺秀,要不然他会
发飙。他手里掌握着军权,他发飙的话,就不会再去打仗了。他的兄长和母后没有办法,就同意了。
他也早早遣散王府里的试妾,他和我喝下了同心酒,对着诸神发誓,这辈子不会负我。公子,他对我很重视,我很满
足。”
织染笑出来,清笛的胃口很小,人也很单纯,他只在乎眼前的幸福,这个男人爱的也很粗狂,虽然大咧咧的可对清笛
还是不错,在酒席间,他看得出,那个男人对清笛不错,不断的和他说,吃肉,还把清笛不喜欢吃的东西一点一点挑
拣出来,皱着眉头看他吃饭,在清笛吃完的时候,他还叫人端汤,盯着清笛喝下,他才自己吃自己的。
“他给我开了一家绸缎庄,让我卖自己的缂丝,只穿我给他做的衣服,不在乎人前人后,兴致来了就会搂搂抱抱,有
人对我不屑一顾,他就会挥着大刀找上门,给我报仇。这就足够了。”
织染抱住清笛,摸着他的头发。
“那就把他死死地守住,不让他有一点变心的可能。”
“毕竟身份悬殊,他还是王爷。”
算起来他不过是一个只会缂丝手艺的人,能留住他吗?
织染给他一点药,伏在他的耳边说。
“给他吃了,他这辈子都会对你死心塌地,如果他招惹别人,一辈子都不会再站起来。这药会让他只对你有感觉。”
清笛的脸红了,不过他还是捏紧了。
第二天,织染都起床了,还吃了早饭,坐在前厅里等清笛,他们说好今天要去马市看马,他起来的都够晚的了,清笛
还没起来,小东西的胆子大了,敢放他的公子爷的鸽子?
都过了午饭,清笛才出来。他身边的那个人一脸的春风得意,只是清笛脸色苍白,一手扶着腰,有些站立不稳。
不用琢磨,就知道是为了什么。
“公子,你,你给我的是什么药啊,为什么我一给他吃下去,他就像是野兽一样的扑上来,折腾死我了。”
织染很奇怪,他也给轩辕圣下了相同的药,为什么轩辕圣没这么激烈的反应?
“织染公子,你昨天给小东西的药,能不能给我一瓶,这么畅快淋漓的夜晚,我还是食髓知味,欲罢不能了。他神采
奕奕的看着我,然后很热情的陪着,到最后我们奋战一整晚,真是爽快。”
在织染琢磨他的药的时候,蓝眼睛的契丹人偷偷和织染说,织染看着他,果然眉眼带着春风,一副吃到饱,还意犹未
尽的模样。
“你和他说我给你药的事情了?”
织染揪着清笛的耳朵,这个小笨蛋,他怎么可以说出来,这不是出卖他吗?
“他逼我啊,在,在床上,他逼着我,我,我都没了神志,就,就这么说了。”
“你个笨蛋,被他吃得死死的。”
看着清笛通红的脸,就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被逼供了。
蓝眼睛的契丹人追在织染的后边,就是要那种让他很愉快的药物。织染没有办法,给他吧,他也很想知道为什么反应
不对。
打开他随身的包包,查看了一下药瓶。
“啊,清笛啊,我对不起你,我错把春药当成定情药交给你了。是我害惨了你啊。”
织染发出惨叫,都是他的错,他昨晚上没有看清楚,就拿出一瓶药给他了,没有想到,定情药就在那瓶药的旁边,就
这么拿错了,就这么害的清笛一晚上伺候那个人的强烈欲望,被吃的干干净净的。
轩辕圣站在他的背后,拿过他还有剩余的春药。
一手搂上织染的腰,亲吻着织染的耳朵。
“宝贝儿,我们今晚也试试这个药的药效好不好?”
织染回头,看见轩辕圣服了一些,织染感到脊背发寒,眼前是清笛那个扶着腰,站立不稳,行动怪异的画面。
他不要啊,不要,他身体才好没几天,这么大的折腾,他受不住啊。
还不等他尖叫,轩辕圣就扑上来。
今晚受苦的,不单单只有清笛了。还包括织染啊。
第七十二章:织染天下
至于硕,他们早就不抱着任何希望他能有喜欢的人,他的生命就是归江湖所有,如果那一天听见他被谁仇杀,也不稀
奇,他还是接受很多的订单,只要有人出钱,他就会去杀人。
排名前十的杀手,他的生命就是在刀剑尖上,随时都会丢失。
再说,硕也不是那个多情的人,他的人生充满的就是血腥和暴力,没有一点儿女私情。陪在织染身边,做他的左右手
,是他沉寂的时候,在织染恢复元气,生活安定之后,他再次踏上他的江湖生涯。
他偶尔累了,或者被谁追杀,他也会留在轩辕府。
对这个突然出现或者突然消失的人,轩辕府的所有人都习惯了。
轩辕圣给他一笔钱,让他在轩辕府停留的时候,指导他两个儿子一个义子的武功,最起码,落单一个人的时候,不会
吃亏。不指望他们名扬江湖,只希望他们平安。
织染四十岁生日,那些许久不见的人都来了。
织染身体好算不错,这些年来,每到秋天,轩辕圣就会四处寻找药材,给他熬特制的汤药,这是鬼毒老人留下的药方
,织染喝过之后,冬天也不再生病。
有好多年没有见到过鬼毒老人,听说他在一处充满瘴毒的山谷隐居了,不再出山,怕的是他仇人太多,有人找他报复
,他隐居的地方毒物很多,这就不用担心他的生命安全。
清笛带了契丹特有的东珠,一种特别美得珍贵东西,还带了一只海东青,让织染闲着没事的时候当成画眉之类的把玩
,那种凶狠的小猎鹰,可是让织染开心坏了,他说,他要训练这只海东青,等他独自上街的时候,有人不长眼的惹他
生气,他就要用这只海东青啄瞎那个人的眼睛。轩辕圣听到了,赶紧叫下人拿远一点,织染一把年纪了,还最不怕惹
事。
清笛当然还不会忘记他的好手艺,给织染用缂丝制成一件华美的衣服,织染穿在身上很华丽。喜得织染说,等他死了
,就穿这件衣服做寿衣。
轩辕圣狠狠一巴掌,这是他们在一起二十年,轩辕圣头一次打他。
“口没遮拦,你想吓死所有人啊,大好日子,说什么混账话,快一点到门口吐几下。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织染笑倒在他的怀里,童言无忌?他?他都四十了。快有孙子了啊。
越老了,轩辕圣对他越宝贝,就连他咳嗽一下,轩辕圣紧张的就会招来郎中,连带的,弄得三个孩子也跟着他一起紧
张,他虽然不算强壮,可还是性命无忧。
难道越老越有魅力?织染在深夜,趴在他的胸口问他,是不是他老了更迷人了。轩辕圣低笑着,只是一边给他揉着抽
疼得头,一边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