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伏爱情存在的理由 上——阿伏

作者:阿伏  录入:05-16

(03.寂寞)

接到Tony打来的电话时,Jimmy著实有些意外,掩不住心中兴奋,不由自主吹起口哨哼著歌。还不到八点半,便关上店门,接著开始结帐,最后将铁门关好,从容不迫地走向约会地点。

还不到九点,西门町的人潮依旧川流不息,他从高中的时候便喜欢这里洋溢著年轻、又躁动不安的独特气息,对照著路上的行人,偶尔也会看见一些上了年纪的人在此出入,简单说,这地方既颂扬青春,一方面也散发著哀悼、追忆年华不再的强烈氛围,生命的缩影以一种极生动又残酷的方式演出。色彩鲜艳的表面底下是一层见不得光的暗灰,繁华与没落并存,彼此相隔的距离其实不远,很贴近真实的人生。

不像东区的美丽有点傲慢,人为刻画的痕迹太明显,白天与黑夜俨然是两个世界。

看见Tony时,他压抑住原本应该极为灿烂的笑容,换上礼貌性的笑。他不想让Tony太早洞悉自己的心情,自己确实很喜欢他,但还不确定到底为甚么?可能是因为他的外表或是身材?也有可能是某部份的虚荣。不过无论如何,喜欢便是喜欢,一种单纯的状态与想像,至于原因,一开始通常想不透,然而此时此刻,一点也不重要。

Tony朝他挥了手,然后慢慢走近,“等很久了吗?”

Jimmy摇头,一边微笑著。

“你想吃什么?”Tony边说边走往行人专用区。

“我随便都可以。”

Tony面有难色,“我最不会选地方了,你决定好了。”

Jimmy想了一下,“我晚餐吃过了,其实不太饿,你刚运动完,应该很饿吧?”

Tony摇头,“我要晚一点再吃才会长肉,先找地方喝饮料好了。”

Jimmy抬头望了他一眼,原来维持身材和外貌同样煞费苦心,“那去喝咖啡好了。”

Tony再次摇头,“我不喝咖啡的。”

Jimmy睁大眼睛,“真的假的?”

Tony笑著说:“真的,喝了会睡不著,我只喝果汁跟水。”

Jimmy陷在Tony的笑容里,突然觉得今晚的夜色怡人,随后指向路边一家专卖果汁的商店,“去那家好了。”

两人一坐定位,Jimmy便从提包里拿出面纸,仔细地擦拭著桌面。Tony注意到了,Jimmy不仅翘起莲花指,脸上还呈现著妩媚的表情。

Jimmy希望Tony注意到他体贴细心的一面,看来目的达成,他在望著Tony的同时露出灿烂微笑,眼神流露出恰似电鳗电击猎物的必杀强度,配合得天衣无缝,按照以往经验,成功率至少九成,目标必能手到擒来。

Tony礼貌性却带点尴尬地微笑,他只觉气氛似乎不太对,Jimmy是很可爱,不过不是他要的那种可爱,他觉得有点过火,也太明显、招摇。身高问题已成为遥远的考量重点,说真的,他有点不自在。

两人各自喝著饮料,却没有交谈。

Jimmy专注地望著Tony,彷佛这世界只剩他们两个,“你等等想吃什么?”

Tony接收到了,Jimmy的表情不言可喻,他知道那眼神是很明白的暗示,“如果你不饿,我回家再吃好了。”

Jimmy失望地点头,“我还不知道你做什么的?”

Tony含笑不语,他没打算再和Jimmy多说,没必要了。

Jimmy扪心自问,难道是自己问得太多也太快吗?那Tony的微笑又是什么意思?自己一定是因为太在乎,所以战战兢兢,讯号的接收与研判显然出现错误,“我明天陪你吃晚饭好了。”

Tony不知道该怎么拒绝?“我明天没有要健身。”

Jimmy约莫醒了,刚才显然没把对方电晕,反倒是自己昏迷,“我以为你今天约我是有话要跟我说。”

Tony摇头,他一点也不喜欢暧昧不明的状况,“我只是不想欠你一顿饭。”接著又说:“我觉得我们做朋友比较好。”

被侮辱的感觉瞬时涌上心头,Jimmy勉强挤出笑,点头表示同意,“我也这样觉得。”

Tony总算松了口气,“你店就开在这附近吗?”

Jimmy点头,“就原宿那一栋的四楼,你要是想买衣服,过来我一定给你打折。”

“改天有空我去逛逛。”Tony笑著说。

Jimmy喝下最后一口饮料,杯子空了,心底则泛著凉意,“好啊!”他望著Tony穿著无袖背心露出的胳臂,瞥了一眼他起伏的胸部曲线,甚至幻想过他嘴唇的触感,以及抚摸他身体时的兴奋,只是这些,现在都不可能了。随后便把头望向窗外,眼神明显失焦,呈现失望的放空状态。

Tony打破沉默,“等等要送你回去吗?”

Jimmy摇头,“我有开车。”

Tony接著说:“那我们走吧!时间也不早了。”

Jimmy反问,“要我送你回去吗?”

Tony站起身,“我有骑车…”

两人就在果汁店前分手。Jimmy恋恋不舍地望著Tony远去的背影,和上回一样,他一次也没回头。自己则杵在原地,直到Tony在视线消失,颓丧地迈开步伐往停车场去。看了一下手表,不到半小时的约会,却让他从云端直接摔到地面。人活著真是一点自由也没有,至少,你就没有挑选自己恋爱对象的自由,一个巴掌拍不响,这种事还是得两个人都心甘情愿才有用。

即使跟Tony根本都还没开始,却依然有原来被甩是这种感觉的体会。过去一向是他挑别人,难得这回先动心,却惨遭滑铁卢。不过也还好啦!至少他没傻呼呼的告白,还不算太丢脸。

跟Tony比起来,自己过往可能更狠、也更无情。只是他不明白,Tony不喜欢他哪里呢?左思右想总算有了结论,一定是“身高”。不过他有什么好跩的,他也不到185啊!自己也被190的长人追过,要不是那画面实在太不协调,看起来有点好笑,那个人实在不错!只是自己却一点也想不起来那个人叫什么名字…好像是叫Michael?还是Kevin?还是Joy?

算了,也许Eric说的对!感情是一种相对态势问题,先喜欢对方、或是喜欢对方多一点的,注定比较弱势。幸不幸福是另一回事,感情无法客观比较也是另一回事,但事实却是如此。与其追人还不如等著被追,至少轻松又省事。

Tony在今晚便成过去式了,不必再多想。自己真的喜欢他吗?

他身材确实不错,也很帅,但自己并没有那种非要不可的勇气与决心。也许自己只是希望有个伴,偶尔一起吃吃饭、看看电影、做爱做的事,或是可以陪他到日本进货…这样而已。

说穿了,只是因为自己孤单、寂寞太久了;只是想爱,而不是真的要爱。

(04.距离)

手机响时,Jimmy无精打采地望了一下,是Eric。

“你在家?没打扰到你吧?”

Jimmy顺势躺在沙发上,左手拿起遥控器将电视切换成静音,“没有,我在家,正在看电视…”

Eric带著疑问的口吻,“你不是跟那个Tony约会吗?怎么这么快就结束?”

“早知道就不去了,结果只喝了一杯果汁,得到的结论是…”Jimmy叹了口气,“我们适合做朋友。”

“这样也好!至少清楚。”Eric带著安慰的口吻。

Jimmy笑著说:“是啊!还ok,连幻想也不必幻想了…”语气有点自艾自怜。

“你还好吧?”

Jimmy略带笑意,“没事啦!虽然有点闷。”自己和Tony之间根本没什么,实在无须Eric担心,“反正没开始就结束了,也没什么好难过。”

“那就好,那我要去睡觉罗!”

Jimmy欣慰地说:“谢谢你特地打电话来关心,晚安。”

“反正你又不是没人要,下一个会更好。”

Jimmy笑著说:“我也希望这样。”说完挂上手机。

盯著天花板,Jimmy只觉巨大的寂寞突然降临,那滋味不好受。回想这三个多月以来,自己身边的追求者像是瞬间全都从地球上消失一样,不仅音讯全无,即使上MSN也从没遇见过。大家是都找到了另一半?还是怎样?

感情这种事真是不可思议,有时一片死寂,连半个喜欢的人都遇不到。有时又像春风轻拂过大地,不该开的桃花一夕之间全都开了,缤纷到令人目不暇给,对象如雨后春笋般一个接著一个冒出来,让人根本不知道该怎么选?只是一旦错过花季,除了落英缤纷时的哀伤与惆怅,其他什么也没留下来。

人似乎大半都是后知后觉,很多事没有比较怎么会知道?然而明白比较结果的当下,通常已经无济于事。时间不等人,青春与机会也是。忙碌时,周旋于不同对象的约会便应接不暇,实在也没时间多想,最根本的问题则在于究竟要有怎么样的感觉才算找对人?自己当然知道什么样的人绝对不在候选名单内,但名单以外的人呢?那可是多如天上繁星,数都数不清!因为距离够远,所以很美,因为够美,自然会想一探究竟,这是人之常情。

一次只能爱一个人的想法实在有点愚蠢又落伍,为什么要因为一棵树放弃一整片森林?难道不能就像享受森林浴一样,漫步其中,优游自在地呼吸芬多精。感情的最高境界不是“快乐”并拥有“自由”吗?只是呀!说归说,到后来往往不是那么一回事。没几个人可以忍受这样开放又浪漫的关系,一旦没了寡占与唯我独有的对应关系,通常不是不在乎,便是名存实亡等著说分手。“有”或“没有”?其实也没有太大区别。

他以前也相信爱归爱,性归性,只要彼此的心相属,其他的应该不重要。然而事实却是欲望这东西说满足很容易满足,有时却深如大海,根本望不见底!人总是越玩心越野,到后来就沦为在永恒的空洞中找满足的轮回,最后通常只剩下心虚与遗憾,心底深处背叛的阴影贴得好近,让人难以呼吸。明明两个人在一起,却还是越来越寂寞,简直就跟毒瘾没两样,心通常会先死,接著便是身体上的衰败,随后连同爱情一并代谢。

总之,一夜情的对象不难找,但要找到彼此相爱的人…真的不容易,如果再想到可以在一起多久的问题,那就更没完没了。

拿了化妆棉沾了洁肤水,在脸上轻拭,随后敷上面膜。心里突然想到住桃园的阿元,自己身边此刻就只剩下他了。他对自己依旧念念不忘,心中暗自决定,下次他再来店里,就陪他去吃顿饭,主动释放善意。虽然他并非自己钟爱的类型,但看了这么久也没看腻,至少是个还不错的对象。

阿元打扮确实不够时髦,跟自己有点格格不入,但也因为这样可进步的空间更大。而重点是,他很听自己的话,生活也很单纯。如果真的交往,因为距离与工作的关系,彼此仍可保有各自的活动空间,这样的关系应该不错。

Tony一到家,才刚打开门,便嗅到啤酒的味道,茶几上堆了近半打的空罐,而阿远早已醉卧在沙发上,他推了几下,阿远像是已经沉睡,丝毫没有反应。

按照经验判断,他知道阿远八成失恋了。只是这一回他连对方都没见过,阿远自始至终保持神秘,显然乐在其中,他同样感同身受,那种平静带著喜悦的满足,只是不过才三个月,关系说变就变。

他只知道对方住台中,他也曾劝过阿远。距离这东西很吊诡,好处是因为不常见面,思念与美感与日俱增,有点“小别胜新婚”的味道。缺点则是不太牢靠,电话再甜蜜还是比不上见面实在,更何况,手机的花费不菲。MSN再即时、视讯再热情,终究还是不如拥抱来得扎实,更比不上躯体相贴、汗水淋漓的亲密感。

他就从不考虑远距离恋爱,也不相信所谓“爱”能克服一切这种鬼话,至少在感情刚开始萌芽的阶段绝对不行。这世界充满诱惑及各种可能,“爱情”属于一种状态,但却是随时可变的化学方程式,太艰涩又难以掌握,不可控的变数太多,而距离便是其中之一。“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便是他对远距离感情所下的结论。

眼不见为净算是一种自由,距离两端确实也存有无限美好的想像空间,只不过有点不切实际。如果真要在一起,最好还是可以常相处,甚至是住在一块最理想。否则的话,远亲不如近邻。与其把心悬得远远的,还不如当炮友比较省事,至少彼此没负担,反正你情我愿。

阿远向来不轻易动情,这回时间虽短,但却好像伤得颇重。他知道接下来的几天,自己没事最好早点回来,明知道气氛绝对是阴霾而低迷,不过为了朋友也没办法,失恋中的人格外脆弱也需要人陪伴。

他一直没搞清楚,自己究竟是因为没彻底爱过,所以从来没痛过?还是他根本就不是认真看待感情的人?

打从他踏进这圈子,身边的对象从没断过,关键只在于自己愿不愿意。很多人因为他掉过眼泪,但那只会令他不屑,更加坚定离去的意念而已。被爱或许比较简单,也比较没负担,甚至连患得患失的成分也很淡,不过总是少了些什么?他心里明白,有性未必有爱,那不过是一种肢体接触,算是玩乐,也是需求;但有爱必然存在“性”,这才是真正互为因果的幸福关系。

也许吧!自己还没有真的爱过,所以满足中总有一丝遗憾,也从不觉得特别。自己的交往关系向来很短,他才不承认自己花心,更不认为自己定不下来,所有的问题症结只在于那个对的人一直没出现。

有朝一日,如果那个人出现了,自己绝对会心甘情愿因他而改变,无论做什么?但绝对不会是Jimmy,他实在远远超过自己可接受的范围。

脱掉了上衣和袜子,Tony走进阿远的卧室拿了毯子,轻覆在阿远身上之后,走回自己房间拿了换洗衣物,随后步入浴室。

(05.欲望)

沐浴完毕,Tony走出浴室,便听见手机铃响,急忙返回卧室接听,“我小志!我现在人在台北,你要过来吗?”

Tony立即想起来,小志是他的炮友之一,虽然次数不多,但每次的感觉都还不错,人很可爱,行事也很乾脆,“你住哪一间?”在Memo纸上抄好住址,随即换上衣服,往目的地出发。

和以往的经验类似,他们在黑暗中抚触并分享彼此身体,感觉有点熟悉,但仍存有一定的新鲜感,激情与紧张的强度虽然比不上第一次,默契则渐入佳境,除了喘息,欢愉本身并不需要言语,感官满足与否?身体自然都知道,反应明显而直接。

就在Tony打算穿上衣服离去时,小志自他身后抱住,“今天陪我一下吧!”

Tony暗自思忖,小志今天显然有些不同,于是躺回床上,“我陪你躺一下,不过我还是得回去,你明天不用上班吗?”

小志摇头,“我今天是特地上来台北处理事情的。”

这是他们第四次做爱,不过Tony一直以为小志也住台北。回想起约人的过程,身高、体重以及性倾向这种基本资料属于必知要件,其次的重点便是外表。通常不是互传相片便是使用视讯,眼见为凭才是王道,外表的评断向来主观又直接,至少要自己看得过去,类型的区分亦然。斯文、阳光、粗旷、或是结实乃至肉壮?每个人的定义未必相同,各有各的标准。再来便是彼此见面时的感觉,如果ok,那便一切ok!

其他的事没必要知道太多,因为重点不是“交往”而是“交欢”,不必花时间了解对方,因为没有意义也不切实际,前戏未必一定得聊天。拥有过高潮,便可以离开。至于有没有下次?通常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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