倔强之情+相性100问+番外 上——逍遥的逍遥的尾巴

作者:逍遥的逍遥的尾巴  录入:03-15

文案:

我叫林朝阳,一直在这里长大,永远都走不出去。(黑帮,强攻强受)

我以为江越对我用情就可以如此长久,我以为的太多。

实际上,很多事情,很多人,并不是非我不可,我却总是在明白的同时学不会。

上部:缘起

第一章:流浪的狗(1)

我叫林朝阳,从小在这里长大。掌管这条黑街的是葛金盛,葛金盛26岁的时候接管这里,算是当了25年的老板。他现在是个优雅迷人脾气有些怪的老头,从36岁开始就不再使用枪支,随身携带的是一把长柄斧子,手柄很长质地是梨花木结实耐用,光滑但不滑手。十岁那年,我亲眼看见他亲手用那柄长斧把一个叛徒几乎劈成两半,像劈柴那样简单。

所以说,他用不用枪根被没有区别,没有人敢在他背后来一枪或者砍一刀——至少现在没有人敢。但是他喜欢小孩子,所以他劈死了我父亲,我却能毫发无伤从他的口袋里掏糖果或者或者钞票。

我这个叛徒的儿子,由于在叛徒临死之前才知道与之有血缘关系,所以在见识过鲜血与白骨以后还能快乐的继续住在皇涞家混吃混喝顺带着揪痛他妹妹皇澈的辫子。

我对那个叛徒最深的印象不是他的死刑,也不是他的惨叫,而是在我也忘记是多少岁的时候,同皇涞皇澈还有姜言在雨里面打架,正好他路过,于是泥水很不小心的溅上他的西裤。他愤怒的狠狠给了我一巴掌,我的鼻血依然顽强的喷在他的西装上。

最后他把我扔在泥水里,我们四个都只敢在他身后吐口水骂脏话,他若是抽出枪来崩了我,也没人敢怎么样。

所以看见他被杀掉,我反而觉得很愉快。

二十岁那年,十八岁的皇澈同葛金盛的表兄Hunter上床。我实在无法想像一个十八岁的年轻女孩怎么能忍受一个五十岁的老头把手放在她的乳房上,更无法想像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怎么会贪恋一个身材还没发育完全的小丫头的身体,并且娶了她为太太。我只知道,二十岁的时候同隔壁酒馆的女老板Sara作爱的时候,很冷静的对她说:“你三个小时前喝的葡萄酒是1960年的马尔贝克,产地或许是Médoc。”

所有同我上床的姑娘都嫌我不够专心,我总是注意哪些无关紧要的细节,比如内衣上的蕾丝花边,或者口红的优劣。我只知道女人的身材还是大胸脯和圆屁股的好,像麦当娜或者李纹那样的才能满足男人的欲望,无奈世上不可思议的事情太多,爱情即是其中之一。

因为皇澈的关系,皇涞的父亲在Hunter那里谋了个不错的差事,连带着我和皇涞也一步登天,在葛金盛的地盘上闹得鸡飞狗跳他也不生气,偶尔我们偷运大麻或者倒卖小药丸,他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我们在他眼中还是个孩子。

二十一岁那年,皇澈成为葛金盛的情人,整日被他按在床上无限度的索求。

他们皇家还真有这方面的天赋,就冲他那张颠倒众生的小白脸……

我不管这些,依旧抱着我的大胸脯姑娘喝花酒。偶尔葛金盛下个命令让我干掉这个干掉那个,我也只是讨价还价,除非真的非我不可,否则一律打太极。

本来以为我就这样胡乱的过完我的一生,知道那天一个脑袋进了水的混蛋绑架皇澈借以威胁葛金盛。葛金盛的决定是给了我一把枪,他说:“你已不是个孩子了。”

是的,我已不是孩子了。不能靠撒娇来推脱一切。

我用枪杀死了我最好的朋友,他为我挨过打,代替我成为葛金盛的男人,为我忍受被男人按在床上用各种奇怪的方式对待的疼,为我做尽一切。

临死前他对我说:“死着比活着幸福。”

我的子弹穿透他的眉心,他死的没有痛苦。

我也没有眼泪。

后来我知道他早已染了艾滋,葛金盛为了谋利不知让多少个男人睡过他。

这真是个冰冷无情的世界,我想。

接下来是皇澈发了疯,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把枪杀了Hunter,又想杀葛金盛,结果只有是失败,皇澈和她的父亲,被扎在塑胶口袋里面活活闷死。

葛金盛强迫我在旁边看,我就在一旁看着,不出一言,依然没有眼泪。

临死之前,皇澈对我说:“死着比活着幸福。”

我想是的。

我留下了皇澈的一颗牙齿,以此纪念我唯一爱过的女人。

一切结束后,葛金盛说:“你已经长大了。”

我已经长大了,所以我悄无声息的离开。他没有派人抓我,认为我认清现实需要很久很久。

我离开了,或者我逃了。

顺带着劫了葛金盛一批白粉倒在下水道里面。

第一章:流浪的狗(2)

今天是我离开葛金盛地盘的第三个年头,所以我开了一瓶10年长城干红庆祝(如果有钱,自然不会开这么廉价的货色)。

现在的林朝阳叫朝阳,是威德寄宿男校的管教员,就是那种拿着戒尺到处打人特招小孩儿们烦的那种人。我严肃认真的执行自己的职责,顺便小心翼翼不被那个猪一样的管教队长搞到床上去。

此外,就是回忆我曾经花天酒地的日子,还有那些漂亮姑娘们。

威德的教师宿舍环境不错,还有个小阳台。我在上面种了一大盆凤阳花,把皇澈的牙齿埋在里面,我死去的爱情。

我冲没开花的花盆举杯,祝你生日快乐,我亲爱的小皇澈,祝贺你满23岁,如果还活着,今天该是我们一同举杯祝贺我们私奔三周年。

郁金香的酒杯尚未沾到唇边,电话响了,我接起来。

“林哥,你来一趟吧,我抗不住了。”

我皱了眉毛,实在不想在这个日子管小召的闲事。

葛金盛主要做军火生意,从俄罗斯那里进货倒给非洲酋长,大的自己出面,散户就交给小召负责。小召是老油条,他若搞不定的事情,就多少棘手。

“你等一下,我十五分钟后过来。”

“林哥你快点,我们还在老地方。”哗,听筒里一片玻璃破碎的声音,看来是不可开交了。

我换了风衣,棕色,抖抖上面的灰尘,有一阵没去撑场面了,所幸棕色的显不出来脏。所谓老地方,就是城西的一家酒吧,小召喜欢在那里同客人接头。赶到那里的时候已经是一片狼藉。小召捂着一条被砍的胳膊打得正上瘾。

我叼着烟走进去,场面正混乱,没人注意我。随手从地上捡起一个瓶子,一下子就把他放倒了。这一手我用的多了,也用的习惯,力量掌握的好,顶多让他头上起个包。

他一晕,他的小弟就乱了,七手八脚的跑过来把他抱起来。那边的人见机自然不肯放过机会,我正寻末怎么这招不管用了,那边就有人喊:“住手。”

原来不是不管用,是效果推迟了。

我看看那个说话的家伙,好像是新上组的人,不脸熟,估计是新提上来的。我踹开脚边几个不知道死活疑似尸体的人体找个完整无暇的凳子坐下来。

“先生哪位?”这男人还真不懂规矩,连个敬称都没有。

我笑笑,指指昏倒的小召,“我是他找来的,所以你们多少给我点面子。今天就此收场,把这事儿忘了。”

他也笑了,“你没告诉我你是谁,这面子怎么给?”

“我叫林朝阳。”

他听了我的大名,估计也能如雷贯耳。我过去的所作所为也算让葛金盛显示满脸光辉而后丢尽颜面。他的嘴巴弯成一个嘲讽的笑,仰起头,轻蔑的说:“是葛门主家养不熟的狼啊。”

我摸摸满是胡渣的脸,点点头。

“给面子的好事,多少你也得给点彩头吧。”

我自然明白他的意思,但必不能如他所愿,“青金的夜城有的是漂亮男孩。阁下可以随便挑。但那个人先生想都不要想,一来老板不会高兴,二来我也会不高兴。”

他还想说什么,身旁的人在耳边耳语几句,他又笑了:“既然林先生都这么说了,我们也不好再为难。”说罢,哗啦哗啦,一干人退的干干净净。

小召醒的时候,我正代他给程蝶填赔偿的支票。

程蝶数着五个零一个一把我亲个彻底,“朝阳,你们经常来,我就真发了。”

软玉温香,我由她让我占便宜。

“不是我们,是小召。”我提醒她。

小召揉揉后脑勺上的包,有点抱怨:“林哥,你每次下手就不能轻点嘛?”

我再给他一下,“帮你熄事儿,条件还些多啊你!说,这次又是怎么回事?”

一提这个他怒的差点蹦起来,“那王八蛋掐老子屁股!”

我有些乐:“至于打架么?”

“你让别人掐掐屁股试试看!”

我摸摸一脸的胡子茬,得意的说:“我是不会被别人掐屁股的,”并且一边强调“绝对不会”一边撕开他的衣袖,接过小弟递过来的针给他缝伤口。

离开青金之前,哪个家伙被人砍了口子,赶时间的话都会来我这里缝。

小召被我扎的嗷嗷叫,我招手再给他一下,“叫什么叫?”

“林哥,疼啊!你都不给我来点儿麻药。”

我瞄他一眼,“你刚戒毒,还想再戒一次?忍着。”

一切收拾完了,小召捂着胳膊要回去,末了他对我说:“林哥,回去吧。葛先生一直等着你回去。”

“我觉得现在挺自在的。”

小召斜我,“你自在?动不动跑出来摆平这个摆平那个,有一百张嘴,别人还只当你是青金的人。我跟葛先生也算是久的了,好歹被他睡了两年,多少明白他的心事。他挺希望你回去帮他的。他信的人三个指头都数的出来,连我都不能算。”

我不想讨论这个问题,拍拍他的肩膀,“你自己要小心,他对谁有过真心,当年皇涞不就死了么?”

小召只是笑,“我还是就这么跟着他了,你也不能对他苛求,一大家子人要吃饭,你能让他为了一个人,真的放弃那批军火么?”

我心想,等到他让别人睡了你,你就不会这么理解他了。

但是说来,若我爱男人,必也选择小召这样的,性子好,懂得进退,脸也长得舒服,但不是那种软绵绵的洋娃娃。

程蝶待小召那帮子也撤了,推给我一杯酒,龙舌兰,我抹上柠檬和盐巴,眯着眼睛享受这许久不尝的奢侈品。

程蝶很年轻,脸上抽象派的妆掩盖了她只有二十岁的事实。这个聪明的小女人不是道上人,却赚的全是道上人的钱,她手段高明从来没惹麻烦。

“朝阳,你干嘛要活的这么累?”

“我活的才不累,每一天都很愉快。”

程蝶纤细的手捧起我的脸穿过我的发,她叹息,“朝阳啊,死去的人只能是死去的。你的心不应该停在过去,不应该怨恨不公平。你应该看看身边的人,应该回到属于你的地方去。”

我抱住她,笑起来,胡茬蹭在她的脖颈,她身上有很温暖的味道,“你是说你么?”

她吻上我,回应我。

这个小女人,身材比皇澈好不知多少倍。

龙舌兰的味道刺激着我,我圈着她的腰,勾着她的舌。我想,男人和女人做爱才是愉快的。小召那么强的性格,怎么会心甘情愿被男人压在下面。

程蝶咬痛我的嘴唇,她委屈我的不够专心。

我又在走神,去想一些于现在无关的事情。

她蜷在我怀里,声音有点哑,她说:“林朝阳,我一直都爱你。”

我看错了她,我以为她不是那种满目幻想的小丫头,即使她爱我,即使她是处女,对我都毫无意义。

我推开她,开始穿衣服。她明白我的意思,不再说话,用被单围住自己,看我穿上衬衣,系好扣子,眼里有泪但不掉出来。

我没有拿钱放在她面前,因为她聪明的知道如何进退,就无须来侮辱她。

回到宿舍,酒已经氧化,失去了原有的味道。我把它们倒在水池里冲掉。看看墙上的表,已是凌晨两点,我对着镜子笑,“林朝阳,死着真的比活着好。”

第二章:殇(1)

小召再来已是半年后,带来个消息——葛金盛把江越从法国叫回来了。

江越是葛金盛的私生子,也是他唯一的孩子。只可惜那个人太叛逆,绝不肯听从葛金盛的管教,远远去了法国学什么工程材料。不知道这次葛金盛用了什么方法把他弄回来。

“他怎么回来了?”

“好像是少爷自己要回来的。”

我哦了一声,没了下文。

小召有些急,“林哥,你怎么也得回去看看吧,好歹是葛先生的儿子。这段时间葛先生有一笔大买卖要去非洲,人手不够,他信不过别人,想要你帮着照顾少爷几天。”

照顾?恐怕这一照顾就不会再让我回来。这买卖划不来。

我想都没有想就拒绝,任他小召软磨硬泡也不动摇。

若是平常,小召必定放弃,他也是有身份的人不可能放下身段还给脸让别人踩。但这次不同,他愈发着急,跪在我面前:“林哥,你不知道这一年青金出了问题,公司股票被人打量收购,几笔生意总是多多少少要出差错,赚的比不上赔的。这次这笔葛先生说什么也不能有差错,若再搞砸了,青金资金周转不灵,洗钱的公司必定被收购,到时候什么事情都抖出来了。”

“局子里不是有人扛着呢么?”

“那几个不知中了什么邪,死都不怕了。”小召说的咬牙切齿。

江越在这个时候回来,很明显问题处在他身上,要我去掺这一脚,混的更混,到时候免不了又是拼血。

“问题处在你们少爷那里,这不明摆着呢么?”

小召继续咬牙,声音忽然低下来,俯在我耳边,“葛先生也知道,但他说那是他儿子想怎么玩都没关系,只要不太过分,他的东西早晚都要留给少爷。让你跟着他就是防着别玩儿过火了,收不了场。”

感情还当我是狗,就不怕我在大脑发达四肢简单的江越背后来一刀。这事儿我最终应了下来,算是报答葛金盛从前的不杀之恩,从此两不相欠,我做我的朝阳,他发他的不义之财。

说来,江越比我小三岁,我小时候见过他一面,印象早已模糊了,只记得他是个挺纤细多病的孩子。得了气管上的什么病,被葛金盛送到国外做手术,再后来他就不回来了。于是江越这个人于我来说,似乎就是不存在一样。

现在我就站在这里,被介绍给江越,让我惊奇的是那么纤细的孩子怎么能长得这么高。我以为我183的身高足以压迫平常人,看他资料上写的187也没太多感受,但真正面对才觉出差距,我需要微微抬头来看他。

他还是个纤细的人,带着无框眼镜,皮肤白皙,长相可以用美丽来形容,不过不是阴柔型的男人,否则我只好将他看成女人。我习惯性的摸摸自己的脸,觉得有些惭愧——是不是该把脸刮干净点?

他伸出收来同我握了一下,修长的,钢琴师一样的手,他冲我微笑,很无害的微笑,“认识你很高兴,朝阳。”

我这条狗自然不会被他的无害迷惑,至少我明白他的微笑,但他很危险。

当天,我住在皇涞家,这座房子已经很久没人住,但依然纤尘不染。葛金盛还算周到,可惜江越不住葛宅也在这里住,倒是方便我贴身保护外加时刻跟踪。

当我拿起电话到威德请假,江越阻止了我:“反正无事,我也找分事情来做。”

于是大少爷他在威德谋得导师职位一名,与我管理同一个班集,我自然乐得工资照拿。

皇涞家永远为我留有一个房间,里面是我的东西我的床,我洗了澡换了睡衣从浴室里出来,外面已经开了暖气,江越自顾自从柜子里翻碟子来看,那些都是文艺片,是我买给心爱的小皇澈的。

推书 20234-03-15 :月沙漠杀人事件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