苜蓿的滋味——Abbyss

作者:Abbyss  录入:01-19

居然成功了!

是的,我居然挣脱了缰绳!怀着骤然的欣喜和刚才下定的决心,我腾起前蹄,痛快地嘶鸣一声,朝他们冲过去!

“当心!”

主人看出了我的行动,张大双眼惊恐地瞪着我。罗宾听了主人的警告,回头也看见了正狂奔而来的我。恐惧之余,他立刻弓起背,把主人整个保护在自个儿身子底下。

看到他的举动,我顿时醒悟过来!起初一想帮助主人摆脱困境,一点没想过自己这副大块头和爆发力其实更容易误伤到他。可是现在,要想在造成事故之前止住势头是完全不可能的了!眼看就要撞上他们,我深吸一口,闭上眼睛纵身奋力一跃,从两人重叠在一起的身体上跨了过去。

这一跳刚好越过整个灌木丛,我在另一端的平坦草地上安全落下,彻彻底底松了一大口气。站稳之后,我刚要为自己的急中生智沾沾自喜,忽然转身看到罗宾满头鲜血淋淋!

我把他的脑袋踢破了?!

对了,刚才那下,我的后腿确实好像碰到了什么东西,我还以为是树枝呢!

这下可糟了!我的确讨厌这家伙不错,可从没想过就这么把他给杀死啊!好吧,就算我偶尔动过这样的念头,那也只是气愤之下的夸张嘛!

面对自己造成的这骇人的一幕,我吓得不知所措。

主人慌忙坐起来。“你怎么样?!”他焦急地喊着,不顾血污,抱住那颗脏兮兮的脑袋。罗宾的手动了动,举起来捂住自己受伤的部位——谢天谢地,他还没有死!

“该死的畜牲!”

这个命大的家伙大声骂我。我顿时觉得自己刚才的念头真是多此一举——听他那声音,还挺有精神的嘛!

主人没理会那么多,依然把他抱在怀里为他检查伤势。起初很紧张,之后表情渐渐舒展开来,大概那小子没有伤到什么要害,只是些皮肉伤,头部血流得快,只要尽快包扎止血就可以了。

主人试了试刚才被对方扯掉的领巾,觉得不够长,于是脱下自己的衬衣,撕下一只袖子跟领巾接起来,当作绷带仔细缠在伤者头上。

“没有伤到骨头,幸好……疼得厉害吗?你能自己站起来吗?”

主人关切地问道,双手按住对方肩膀有点像在对待小孩子似的。罗宾什么也没说,抬手轻轻按了按头上的布,一双眼睛紧盯着主人,好像这一切十分不可思议。

他眨了眨眼,举起手缓缓伸向主人的脸,只是指尖轻触一下,然后慢慢向下,拂过他赤裸的胸膛。嗯,我还从没见到过主人脖子以下的皮肤,看起来真是又白又光滑,教我怪不好意思的。

主人垂下眼帘,整张脸到脖子都发红了。我看到他的胸口像上次一样起伏得厉害,他的嘴唇微微发着抖。

“走吧,你还需要医生……”

他小声说着,手按住地面打算站起来。罗宾突然扑上去,一把将他抱住。我紧张了一下,考虑要不要冲上去阻止——这次我会把握好分寸的!

令我没想到的是,主人不但没有拒绝,片刻的思忖之后,他慢慢举起双手,拥抱在对方的背后。罗宾愣了愣,似乎有些受宠若惊,然后,他闭上眼睛,以我从没料想到的温驯,依恋地将下巴搁在主人的肩头。伴随着这出静谧的温存,他的眼泪流了出来,在那张血迹斑斑,同时也是英挺却依然带着些许稚气的脸上,冲出一道斑驳。

由于这场事故,我被认为或许受到了惊吓,眼下恐怕不适合驮人。主人扶着受伤的马夫,在泥泞坎坷的路面上,我们仨儿走了差不多半个钟头才走出树林。

罗宾把胳膊架在主人肩上,但我说不清他们谁扶助谁更多。之前从我身上落下去的时候,主人好像扭伤了脚踝,走路有点跛。罗宾虽然倚靠在主人身上,但他的一只手始终挽着主人的另一只胳膊。

回到庄园后,他们这副样子自然引起了轰动。要不是一眼看到马夫头上挂了彩,还有主人对他的关照,那些怀恨在心的家伙们,准会借题发挥,继续对他不客气。

我不知道主人是怎么对其他人解释的,总之,罗宾不但洗清了昨晚的夜贼嫌疑,还被看作是救护主人的英雄。而我,为了让故事顺理成章,则不幸被冠以“受惊发狂”的坏名头,平白无故地让兽医给放了不少血,伤了些元气。

就因为不会说话,我那一片赤胆忠心就这么被冷酷地曲解了。这真像是那家伙针对我导致他失血的报复。但事实上,最终同意这么做的却是主人。我当然明白他的用心,却也因此隐隐地感到了失落和无奈。

8.这次我学乖了

然后到了夜里,我睡不着。也许在你们看来,一匹马的失眠实在是可笑得很,但稍稍有点见识的人就会明白,这不过是大失血后普遍的后遗症:昏昏沉沉,浑身使不上劲,脑子里却充斥着各种念头,一刻也闲不下来。

特别是在白天的时候发生了那么多事,而且都是跟主人和我有关的。作为马房里的重要人物,其他马匹们全都关心我经历和目睹到的这桩“重大事件”,七嘴八舌问个不停。我想,其实不光是他们,整座庄园上上下下现在应该都很好奇事情的具体经过吧。

我大致讲了事情的经过。也许你会觉得我的嘴不够严实,可要知道啊,我的倾诉对象都是跟我一样对人类“守口如瓶”的动物;而且事情的真相关系到我的名誉,除了这个,我也没考虑太多。反正主人无论做什么都是不会错的,正好可以跟大家一起声讨那个混蛋马夫!

“你说什么?!他们拥抱了,还嘴对嘴接了吻?!”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一匹名叫“玛德琳”的德国温血母马表现得挺惊讶。她是城里回来的四匹马之一,年纪比我大,算是很有些见识的,我也比较敬重她。我们都忠于主人,她这番大惊小怪的反应让我不免有些担心。

“你可真迷糊,崔斯坦!”另一匹枣红色的母马接着玛德琳的调调说,“他们俩都是男人!怎么能干那种事?!”

“这有什么不对?”

我的忧虑加倍了。你们知道,我也喜欢过同性的公马(说起来,这个玛德琳还是帕拉迪的异父姐姐呢!),生怕她们评价得不好。与此同时,我也察觉到周围的其他公马们听了她们的发言一个个都紧张了起来。据我所知,他们多多少少都在发情期之外,跟别的公马有过类似的亲密接触。

玛德琳摇摇头,“具体为什么我也说不清,可是这样就是不好!人们好像都讨厌这种行为,特别是城里人,还有好多这方面骂人的话。”

城里人?我想起主人说过的话,“那种事是错的……”,这就是因为他在城里生活过,所以比乡巴佬罗宾更了解事情的真相吗?

“马呢?”我追问。

“马跟人不一样,咱们爱怎么玩就怎么玩!”枣红色母马满不在乎地说。过了一会儿,她板起脸,气愤地喷了个响鼻,“好啊,那个小混蛋居然敢对主人做那种事!下次他敢接近我,我一定踹他脑门!”

“踢下裆!踢下裆!”一匹年幼的小母马激动地跟着起哄。呃,果然是“最毒妇人心”。

我和公马们都稍稍放心了。可是凭着对主人的关心,玛德琳的话令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人们讨厌那种事呢?难道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不是一桩值得祝福的快乐事实吗?这跟他们是不是都是男人又有什么关系?还是说,因为主人是一位身份高贵的领主,而罗宾只是一个卑微的小马夫?那照这么看来,我作为一匹马,一种动物,居然胆敢动心思喜欢主人,或者主人也喜欢我(这点毋庸置疑),这会不会也是一桩惹人厌的错事?

那么,主人喜欢罗宾吗?

我暂时说不上来。不过这次,主人的的确确是把我的健康排在了某人的名声之后。我又郁闷上了。

这时候已经夜深人静了,所有的马和人都令人羡慕地睡熟了。只有我,正如开头提到的那种症状,意识陷入到一种似睡非睡的混沌中,浑身难受得要命。

临近盛夏,夜晚也不那么凉了,草丛里的昆虫们叫得可真是欢畅。对面的大马棚里,几只老鼠正在偷吃食槽里剩下的麦麸。我心不在焉地看着,也没力气去吓唬它们。我并不讨厌这种狡猾的小动物,不过每次看到它们被一点点小动静就吓得落荒而逃,倒是挺好玩的。我这算是在仗势欺鼠吧?马无完马嘛。

忽然,在眼前这片模模糊糊的昏暗中,我好像看到了一点微弱的光亮。我当然有所警觉,虽然没什么力气,可还是勉强打起精神来。

那是灯光,我看出它是被什么人提在手里的,正朝这边走来。我努力想要看清对方的模样,可是在那之前,我已经嗅出了那个气味——

是主人。

我松了一口气,更感到惊喜。可随着他走近,我看到被他拄在手里的那根手杖,不禁又担忧起来。之前扭伤的是他的左脚,虽说只是一点轻伤,但这段时间里,无疑会增加他右腿的负担,造成行动的不便。

主人拄着手杖,另一只手里提着一盏漂亮的煤油灯,慢慢从马厩边走过。除了我,其他马和马夫们肯定都睡着了。这次我学乖了,一点没声张,只是当主人路过我的马厩门口时,我晃了晃脑袋,忍不住要引起了他的注意。

于是他看到了我,而我还睁着眼睛。主人稍稍有点吃惊,但很快冷静下来,不慌不忙举起提灯的手,将食指放在嘴唇上。我想到了昨晚的罗宾。可是主人做这个动作要优雅好看得多。马的视力比人好,再加上那点灯光,我看得出来,主人这会儿脸很红,眼睛湿漉漉的,整个人好像发烧一样。

主人继续悄悄绕过马厩,在那后面是一间小木屋。平时是给马夫们轮流守夜住的,防止盗马贼,监督马的动静,特别是当有母马怀孕的时候。不过今晚,住在里面的人是罗宾。因为受了伤,胖汤姆在医生的建议下,允许他搬出集体宿舍在这里一个人静养。反正这段时间里也没有需要照看的马匹,要说目前最虚弱的家伙,那就是倒霉的我了。

看不到主人了,我竖起耳朵仔细听。是的,马的听力也比人好。现在我觉得,人类除了走路只用两只腿之外,实在没什么可以自夸的地方。

我听见敲门声,连续两下,然后那屋里的人醒了,就问是谁。主人轻轻应了一声。紧接着,我听到一阵仓促狂乱的动静和脚步声,门开了。

“塞西尔!”

“嘘——”

没等我想象到主人做那个手势的模样,突然发生了他们撞在一起的轻微闷声。我听到罗宾喃喃地念着主人的名字,还有嘴里发出的湿润的啧啧声。

主人一直没再说话,然后,不知是谁把什么东西放在了什么地方。再后来,门关了。

后来屋子里的动静,我好像也听到了一些。可是我当时的意识实在太恍惚了,也许那晚我一直都没真正睡着,可要说经历过什么,我却一点都记不清了。

9.有点眼红那小子

我不记得,那天主人是不是赶在天亮之前就离开了守夜小屋。不过,从后来人们风平浪静的表现看来,事情应该是滴水不漏的;以至于之后有一段时间,我也不确定那件事是否发生过。也许只是当时的头晕脑胀,再加上一点古怪的心愿,使得我自以为是地为他们编排了一段浪漫的插曲。

这样的事情可能吗?主人居然会主动去找那小子?我本来以为,发生了那样的事,他会起码好几个礼拜,甚至永远回避那个可怕的危险分子呢!

也许他只是想要探望他一下,毕竟,主人是那么善良仁慈的绅士。可他同时也应该很清楚那会碰到什么情况吧?那小子不过是脑袋擦破一点皮,浑身上下的蛮劲儿可一点没受影响的——不像我。唉,我可真冤!

还是说,他就是为了那个目的。

这念头让我心里不舒服。我其实很清楚,有时候我对主人的崇拜挺盲目的,不肯承认某些琐碎的方面,以至于往往忘了他的本质也是一个普通人类。一个和那马夫一样,年轻健康的男人。

不管怎么说,不久之后,我就知道这件事确实是发生过的。幸好当初出于谨慎,我没有再对任何一匹马说过那晚的奇遇。要是被玛德琳她们知道了,不管是谁主动的,罗宾的那颗脑袋或是下裆的某部位,可就真的难保了。

过了差不多一周的时间,我们三名伤员接连复原,从此也就顺理成章地恢复了从前的各种活动。依然是一早一晚,主人和罗宾带我一起去树林散步,去河边吃草。不过从那以后,那个牵马的家伙可一次也没缺席过。

除此之外,我们也经常一起像上次那样在树林里打猎。当然,也会带上那匹傻乎乎的灰斑骟马。基本上,除了偶尔的唠叨之外,此马的存在可以忽略不计。

我们每次都走上回那条路,随随便便打几只鸟或者兔子之后,中午总是走去上次那棵大橡树所在的溪水边休息。当然,每次都是罗宾一个人开枪玩得欢,主人的武器从来不开火,也从不指挥什么。他静静地骑在我身上,一如既往地恬静又温和。

可是一到了休息地点。他们从马上下来,走到那棵树下,有时甚至来不及把我们拴好,两个人就会抱在一起热烈地亲吻。主人一点也不拒绝罗宾。也许有时候,对方表现得太热情,似乎让他难以招架,继而显得被动;但我看得出来,这时候的他是完全心甘情愿,甚至十分渴求的。

像这样的亲热一番后,只要主人允许——基本上,他都允许了的,或者根本来不及拒绝——他们还会脱掉一些衣服,彼此抱得更紧,并且做一些看着挺费劲,累得气喘吁吁但又似乎快乐得不得了的事。嗯,其实就是我在发情期满脑子都想做的那种事,这里就不细述了。

这教我挺为难的。请千万放心,我可不会把那种念头跟主人的隐私部位联系起来,而且就算看到再火热的场面,我也不会萌生出半点欲望,只是稍稍有点尴尬。倒是那匹呆头呆脑的骟马,经常看得目瞪口呆,流着口水说:“他们在吃什么?!吃什么?!”

相信我,傻瓜,你不会喜欢吃那东西的!

这是个教人难忘的夏天。后来天气热起来了,他们还经常一起脱掉全部衣服,光着身子泡在清凉的溪水里游泳、嬉戏。说真的,我还真有点眼红那小子的。我说的不是,可以像这样跟主人肌肤相亲。看到主人这时的一举一动都那么畅快自如,好像把那些积年的忧愁一下子全都抛开了,重新唤回了往昔的热情和自由。

“跟我讲讲打仗的事。”

一天下午,我听到罗宾这样对主人说。那会儿他们刚才在水里洗了一通,那样子快活极了,甚至还互相泼水打闹,简直跟十来岁的孩子差不多。

主人从大房子里带了一条柔软大羊毛毯子出来,他们裹在一起,背靠着那棵高大坚实的橡树。毯子底下,两个人都是完全赤裸的。人类的裸体没什么毛,其初看起来怪怪的——要说还是主人最好看!不过这段时间里,看习惯了,反倒觉得他们这身与生俱来的皮衣裳,比那些植物纤维构成的布料更顺眼些。

“我不想回忆那些。”

主人说着,把脸别向一边,脸色一下子阴沉得厉害。自从跟罗宾在一起后,我已经很少见到他这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看样子,这件事果然是他的心病。

“是因为受伤吗?”罗宾追问道。

“不仅仅是。”

主人摇了摇头,举起一只手忧郁地按住额角。罗宾凑上去,双手抱住主人的肩膀。他一向喜欢拿胳膊架在主人肩上,好把他搂在自己怀里;然后有意无意地,用他那总是热乎乎的手心按在对方受伤的膝盖上,轻轻抚摸。我看见了那已经愈合的伤口,白色的,长长的跨过整个膝盖,样子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

推书 20234-01-19 :十年灯——萤火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