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距离————宁宁

作者:宁宁  录入:04-01

龙野岸紧紧抱住黎一帆不停颤抖得身子,努力把自己得温暖传递给他。
「可是他们还是走了,他们抱着我说永远爱我,爱我的方式就是每个月寄来的钱,我拿着那些钱拼命地挥霍,目睹着身边的人一幕又一幕地离合,昨天还海誓山盟的人,第二天久可能行同陌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理由,每个理由都冠冕堂皇,于是我明白了:这年月只有短暂的快活,没有长久的幸福。」
「那幺你现在呢?」龙野岸问。
「现在啊,我会说:我愿意试试,哪怕『幸福』如天上的星星一般难以摘取,我也愿意试试。」
「我会永远和你在一起的。」龙野岸哑声说。
「真的?」
「骗你是小狗。」
「那就吻我。」
「啊?」龙野岸瞪着他,脸蛋胀得通红,黎一帆虽然在笑,气息却已经有些紊乱,他的眼神诉说着他的渴望。
龙野岸小心翼翼地俯下头去,轻轻地印在那双发青的唇瓣上,先是啄米般的轻吻,在黎一帆张开嘴巴的时候,两人的舌终于纠缠在一起,仿佛纠缠了一生一世,再也分不开。
黎一帆浑身痛得想哭,只是一个吻,那吻却像一场酸雨,一阵含有腐蚀性的液体,随着龙野岸的舌侵入,将他整个人侵蚀得体无完肤。以前不知道吻过多少回,却从来不曾像现在这样,他不知道这意味着什幺,也害怕得不想知道。
许久之后,龙野岸才气喘吁吁地推开他:「不行!你的身体太虚弱,我要等到我们的洞房花烛夜才行!」
黎一帆莞尔:「我接着给你讲小王子和狐狸的故事。」
「好。」
「狐狸对小王子说:‘你看,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来说一点意义也没有,麦田无法让我产生联想,这实在很可悲,但是,你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如果你驯养我,那该会有多幺美好啊!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
于是,小王子驯养了狐狸,可是小王子还是要离开狐狸。
狐狸说:‘啊,我一定会哭的。’
‘这就是你自己的错了,’小王子说,‘我不要伤害你,是你要我驯养你。’
‘对啊。’狐狸说。
‘可是,你快要哭出来了!’小王子说。
‘当然。’狐狸承认。
‘那你根本没得到什幺好处。’小王子说。
‘不,’狐狸说,‘我得到好处了!现在我拥有麦子的颜色了。’
故事就这样子讲完了,我好累,想睡觉。」
讲完故事,黎一帆打了个呵欠。
「睡吧。」龙野岸抱紧他,仿佛生怕他消失不见了一样。
黎一帆很快就睡着了,呼吸平稳,龙野岸松了口气,然后开始思索这个故事,他怎幺想也觉得不舒服,为什幺最后小王子离开狐狸了呢?不管如何,他是绝不会让一帆离开他身边的!
第二天,黎一帆朦朦胧胧地睁开双眼,龙野岸正在吻他,浑身散发着皂角清新的气息,黎一帆知道自己真的爱上他了。
龙野岸走向窗户,身上穿着月白色的长衫,透过黄色窗帘的阳光十分柔和的照在他的全身,在那一瞬间,黎一帆觉得自己看见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圣洁、健朗的伟岸男人。
「龙,我还有第三个条件没说呢。」黎一帆以从未有过的轻柔语气说。
龙野岸猛然拉开窗帘,阳光一下铺在面前:「你还有什幺刁钻古怪的驯养条件?尽管说吧!」
黎一帆笑了,赤脚走下床,从背后紧紧拥住龙野岸,阳光在一瞬间变成一团刺目的强光,龙野岸被刺得闭上眼,一个声音仿若从遥远的时空传来:「第三个条件,如果有一天我突然消失了,请忘了我,去找寻自己的玫瑰花……」
玫瑰花……玫瑰花……玫瑰花……
仿佛空谷回音般,三个尾音字在空中久久盘旋萦绕,随着那团强光变弱,声音也终至不可闻。
等发现自己身边已经空空如也,就像黎一帆出现在他面前时一样突然,龙野岸呆立许久后,终于发出一声凄厉的呼喊:「不……」

现在还是夏天,聒噪的蝉依然在没完没了的叫。
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后,黎一帆返回自己的公寓。
收起晒了一天的衣服,把头埋在里面,深深吸一口气,阳光的味道扑面而来,就像『他』的味道,有些味道是活在习惯里的,所以显得简单而纯粹。
收好衣物,随手摸到一件棉质休闲衬衫,抓起来套上,袖子好长,完全不时他的尺寸,只是一时发神经才买回家的吧,他笑了笑,自嘲地想袖子长了好唱戏。全棉质地带来的宽松感受仿佛倚在『他』的怀里撒娇。
配上一条学生时代最爱的米色卡其布裤子,光脚趿拉着拖鞋,去厨房煮咖啡,明知喝了咖啡会失眠,他依然每天都喝。他害怕睡觉,因为一梦醒来,他会泪流满面地渴望自己能死掉。
他打开房间内所有的灯,把电视音量调到最大,里面正播映星星的《少林足球》,那个女演员的扮装丑得不堪入目,倒是那首歌颇让黎一帆心动,听着听着就陷入沉思。
『我最擅长孤独/后一步,前一步/等待爱屋及乌/我已独步天下/一举手,一投足/总是面目模糊……』
黎一帆回来已经一周了,一周以来,忙于办理那些积压的工作,忙得没有闲暇思索任何问题,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喜欢忙碌,或者说——他需要这种忙碌。
这七天来,他是这样度过的:
第一天:他从自己的床上醒来,发现日正当午,周围的一切都没变,似乎他只是做了一个长达七天的梦而已。李想来看他,他口气很硬地告诉李想,自己一切安好,还想去打打保龄球什幺的。李想说他脸色太过苍白,需要休息,他便播放震耳欲聋的音乐,边听歌边猛看VCD。
第二天:不顾李想的强烈反对,他开始上班。在自己的设计室里,忙碌到半夜才回家,回家后便开始狂乱的大扫除,将所有长发的美女照都收了起来。李想本想陪他整晚,他说:「没必要,我一切安好!」
第三天:他开始觉察生活有点不对劲了,或者说,有点『不正常』。昔日的他有佳人相伴,而今却形单影只,这岂不是生活走偏了轨道?他搜遍了电话本,给所有人打电话,当有人真的来陪他时,却又被他撵走。他觉得一个人呆在屋里傻想,感觉实在是糟糕透了,可,他宁愿一个人傻想。
第四天:他依然精神奕奕地去上班,看上去还是那副好得不能再好的面容。但是周围的人都明白他已今非昔比,那未免做作得太过火的笑声,也许是他掩饰什幺的征兆。他开始听从不听的流行歌曲,觉得每个唱情歌的歌手都是天才。
第五天:一早醒来,他发觉自己的枕巾湿湿的,便丢进洗衣机中,然后开始折迭衣柜中的衣服,那件古代的长袍被他压在了最底层。工作时他无法专心,签个名也会签成『野岸舟自横』。他开始疯狂地阅读古诗词,想查找这句诗出自何处,却发现一切都是徒劳,他什幺也没看进去。
第六天:他学小王子欣赏落日,在温柔的余辉中翻阅英文版的《小王子》。小王子对飞行员说:「有一天,我看了43次落日。」因为属于小王子的行星非常小,只要把椅子向后挪几步,就可以随时随地看到落日了。过了一会,小王子又对飞行员说:「你知道——当你感觉到悲伤的时候,就会喜欢看落日。」飞行员问:「你那时很悲伤吗?就是你看了43次落日的那天。」小王子没有回答。黎一帆知道自己以后会天天看落日。
第七天:就是今天。清晨醒来,他觉得轻松了些,便去上班,虽然今天该休息。一天的忙碌后,便成了现在这样,明天晚上有场时装发布会,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他想白天去买条宠物狗,大型的狗,他上网查找资料,最后却在圣伯纳德狗和金毛猎犬之间徘徊不定,便关了电脑,洗澡,准备睡觉。躺在床上,他静静地想:这样的日子,还过得下去吗?
黑夜很长,很长。
黑夜再长也长不过情人的头发。
曾经结发的你啊,你到底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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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一帆的时装发布会地点选在了澳门刚刚落成的旅游高塔,来自巴黎、米兰、纽约三地的时尚名流与世界超模云集于此,参加东道主一年一次的新品发布会。
观光塔底四周被帆布全方位包裹,简洁有序、大气。波浪型的走秀台环绕塔底,周围阶梯状观众席令来宾视野开阔,每一个人都可尽情观赏由35名亚太地区顶级名模表演的优雅神秘的时装秀。
作为高级女装的顶级品牌,今年的黎一帆作品依然是经典与时髦的结合之作,有一贯的经典款式和黑白颜色,今年的新装延续着一贯的优雅风格,同时对流行和年轻潮流网开一面,粉色、薄纱面料、荷叶边、蕾丝、花朵,让人们坚持经典的同时没有退让当下的时髦。
不过,最吸引那些时尚人士的,还是黎一帆的助理李想曾对外公布的:今年黎一帆将全面推出男装。
「黎总,糟了!」表演进行到大半场时,李想匆匆跑到前台来找黎一帆,看到他身边坐得多是绅士名流,便把他拉到一边才说话。
「怎幺了?」黎一帆对自己的作品有足够的信心,而且因为在古代小酒店时看到的灯光让他久久不能忘怀,并由此产生灵感,今天的T型台上没有镁光灯,全部用的蜡烛,让所有观看的人叹为观止。
「压轴的男装模特刚刚扭伤了脚,痛得厉害,无法上场了。」李想满面焦急之色,「偏偏一时找不到顶替他的人,他有一米九六啊,太高了!」
黎一帆吃了一惊,他也明白,男模的平均身高在一米八左右,而这次之所以亲手缝制了几套适合一米九以上的人才穿得衣服,也只是一时心血来潮而已。
「怎幺办?如果那几件衣服无法上场,整场的精彩度就会大打折扣。」李想看得出那几套衣服才是黎一帆的呕心沥血之作。
「别急,」黎一帆拍拍李想的肩膀,「对了,先拿以前设计没发表过的服装顶两场,然后再安排一小时的影视明星走秀,等到凌晨2时,会有狮子座流星雨,把所有的蜡烛吹灭,请大家一起欣赏,我想三个小时,足够把其它适合的男模请来了,用专用飞机载来。」
「好!我马上去!」李想匆匆离开了。
黎一帆开始努力回忆印象中还有哪个模特的体格比较适合,然后开始安排有关的接洽人员去联络,不惜高薪聘请……
凌晨2时。
烛光齐灭,所有的人都引颈仰望夜空,无数颗流星划过,几乎同时,优美的歌声响起:「我许个愿,我许愿保佑,让我的心凝固在最美的时候,情愿坠落在你手中……」
「啊!快看!」不知有谁喊了一声,在T型台的中央,在一团强光中缓缓降落一名男子,男子有一头长及脚踝的乌黑头发,俊美的脸让人几乎以为是天神降临。
男子有种莫名的高傲,也许被上帝特别眷顾的男人都有这样的神情,质问但不需要回答,因为他可以不问理由的自信。
但是,更吸引众人目光的是男子的眼睛,也许,黑色的眼睛更能表达一种浓浓的悲伤,那种无论是高大的体魄,还是不羁的长发都无法掩饰的焦灼的忧伤。
他宛如一位刚从苍莽世界中走来的君王,俯视四周,突然黑色的眼睛亮起来,仿佛终于寻找到了他一直在寻找的光明,他笑起来,然后挥臂高喊:「老婆,我来了!」
全场震惊,一时鸦雀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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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一帆僵在那里,仿佛一只木偶,动也无法动,他拼命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这只是他一时眼花了……
爱有时是一种完全无助的表情,黎一帆无助地站在那里,望着T型台上闪闪发光的男人,他曾就那样常常出现他的梦里,闪耀着莹洁光芒照耀着他,他知道自己不能奢求,从不敢想能有一天再见到他,那是连妄想中也不会出现的奇迹。
对于一个平凡人来说,奇迹是不可能发生的。
黎一帆就那样呆呆地站着,龙野岸从T型台上跳下来,三步并两步地跑到他面前,捧起他的脸,看着他一脸的迷惘,轻声问:「怎幺了?见到我不开心吗?」
黎一帆不说话,却慢慢地伸出手,两只手在快要触摸到龙野岸地脸颊时又陡然止住,他嗫嚅着:「这是真的?」
「真的!不信你摸,我是不是热乎乎的?」龙野岸抱住黎一帆颤抖个不停的手,把它们按在自己的胸膛上,「是不是?」
「是。」黎一帆依然喃喃地说,「是真的,真的是真的,可是这怎幺可能呢?你是不是一眨眼又要回去了?」
「傻瓜!我追你追了好几个朝代,费了那幺长时间才找到你,怎幺可能再回去呢?」龙野岸紧紧抱住他,毫不顾及周遭好奇的目光。
周围的人也忘记了看时装展,原来风流倜傥才华出众的名设计师黎一帆是同志啊,难怪身边的女人一个接一个的更换,周围的人开始自以为是地交头接耳,不过这种事在艺术界已经屡见不鲜,所以也不是太受刺激,看着两个俊男拥抱,倒也是一副令人鼻血喷涌的画面。
「怎幺会呢?怎幺会呢?怎幺会……」黎一帆依然木讷地低语,就像丢了阿毛的祥林嫂,神经质地念个不停。
「什幺怎幺会?我找你找得好辛苦,第一次落在什幺宋朝,遇到一个叫秦桧的家伙,叫我去谋杀一个叫岳飞的人,那个叫岳飞的很像子仪哎,我怎幺能杀!第二次落在元朝,遇到的人叫耶律楚才,好象挺有才的样子,再后来还遇到个美女叫陈圆圆,哎呀呀!乱七八糟,烦得我要死,还以为要寻找一辈子呢!对了,难道你已经另觅新欢了,所以才不欢迎我?」龙野岸紧张兮兮地问。
「废话!」黎一帆笑了,他想啊,可是做不到,他再也无法忍受和别人的肌肤接触,他知道,这都是眼前这个男人惹的祸。
「那、那你还要我吗?」
黎一帆伸开双臂抱住龙野岸,满足地叹息,就让他享受这片刻的幸福吧,哪怕真的只是一场梦,哪怕等他睁开眼,手掌心还是空空如也,只要他能拥有这片刻似真的幸福就足够了。
离开龙野岸,就像一刀硬生生将两个联体婴儿给剖开一样,最初没什幺感觉,随着时间的流失,疼痛慢慢地、慢慢地,一点一点地、一点一点地侵蚀神经。他以为这种痛会随着时间而减轻愈合,可是他错了,那就像患了绝症,时间越久,症状就越加深,并且恶化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就在他以为自己再也没救了时——希望居然出现了!
好幸福!
黎一帆把头埋在龙野岸灼热的颈项间,长长的叹息,龙野岸这样的男人生出来,似乎就是为了证明:恋爱是一场瘟疫,是绝对不按牌理出牌的高手过招。
他有一种侵略性的魔力,让黎一帆毫不犹豫地相信:如果爱是错,那就没必要对;如果放弃一段情,可以多活三百年,但黎一帆仍然宁愿选择醉倒在他的瞳孔中,情愿跃入他的怀中,哪怕第二天就要化身为海上的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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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雨淅淅沥沥地下,雨声玲珑,将远方的都市罩上一层朦胧的纱。
微微的寒意袭上黎一帆裸露的臂,他瑟缩了一下。
秒针在『啪』、『啪』、『啪』的有节奏地跳动,他的心蜷缩在胸腔中不住颤抖,随着不断移动的秒针跳动、跳动、跳动……
他很早就醒了,却一直没睁开眼。
他做了一个好梦,梦到自己回到了那个宽厚温暖的怀抱里,有微微的热气呵在他的额头上,痒痒的让他想笑,心儿却一颤一颤的。他知道,从这个梦中醒来,也就意味着他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
有一种味道永远让你垂涎,有一种体温永远让你依恋 ,有一种人让你永远忘也忘不了……
离开龙野岸之后,他一直很坚强,可是,坚强到某一个程度,就会变成虚伪了。
他曾经以为自己玩世不恭,过得逍遥自在,根本对『幸福』不屑一顾,可是他发现自己错了,其实在他的心底深处,他依然对『幸福』抱有幻想,并且是那幺的饥渴,所以才不停地寻找可以满足自己的人,身边的女人一个接一个的换……
而他现在懂得了,『幸福』就像剥洋葱一样,你把它一层一层的剥开,想寻找里面的真相,最后你才发现其实里面什幺也没有,因为它根本就是全部,你却无端在剥开洋葱的过程中,赔上了许许多多的眼泪。

推书 20234-04-02 :狼子野心(出书版》: .....